一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由
墓碑对于我们既熟悉又神秘。熟悉的是,它作为逝者的标识一直是丧葬的一部分,流传至今。神秘则在于我们对墓碑的起源、历史沿革、文化功用和设计审美等却是雾里看花,不甚了了。本书以中国传统墓碑的历史沿革、文化形态、艺术特征为核心,力求从设计艺术学的角度对中国墓碑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深入研究,以期呈现它的肇始、演进、兴盛的整个过程,彰显它的文化价值、实用价值和艺术价值,并揭示和反思传统墓碑艺术在现代墓碑设计中的流失现象。
1.“墓碑”的界定
《中国民俗词典》中的“墓碑”条:“墓前所竖的条石,上刻死者姓名、言行、生平等,有子孙、弟子、友人等为之撰文,也有死者生前撰文自立者。”[1]
《中华传统文化粹典》解释得更为详细:“汉族及部分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指立在墓前或墓后的石碑,上刻碑文,记载死者的姓名、年龄、生平事迹等。秦以前多为木制,汉以后改为石制,以垂久远。东汉立碑风盛行,有多种文体,有铭,亦有序。立碑之风历代沿袭,相传至今。民间立碑一般都为长方形青石,除刻有死者姓名及生卒年月,还刻有立碑的子女及孙辈姓名。立碑时还举行一定仪式。旧时也有死者生前撰文自立的。”[2]
赵超先生从石刻学的角度定义了墓碑:“立于死者墓前,书明死者履历、姓名、家族,赞颂死者生前功德业绩,是陵墓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3]
以上三例释名涉及中国墓碑的民俗文化、丧葬功用、形制材料、碑文体例、陵墓建筑等,却未提到墓碑的雕刻、装饰和铭文艺术等设计元素,实属约定俗成的解释。本书在其基础上,以墓碑自身的历史发展和中国传统丧葬文化为导向,综合性地发掘墓碑的文化形态和设计艺术特征。
2.与墓碑相关的几个概念
(1)墓碣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载:“碣,特立之石。”“碣”为孤立的一块巨石。李贤在注释《后汉书·窦宪传》中“封神丘兮建隆嵑”一句时说:“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嵑亦碣也。”将碣的外形特征表述得非常清晰,即上小下大的圆石。
从碣的本意来讲,有标榜、标识的作用。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引载《周礼》:“凡金玉锡石,楬而玺之。”注云:“楬,如今题署物。”《汉书》云:“庵寺前,揭著其姓名。”注:“名揭,找也。”封演认为“揭杙于庵处,而书死者之姓名,楬音揭。然则物有标榜皆谓之揭。”又说:“其字本从木从曷,以石为墓碣,因变为碣。”
图1-1-1 战国《守丘刻石》
综合上述,所谓“墓碣”,是一种用来标识墓地,顶圆底平的天然大石头。现存最早的墓碣是河北省平山县战国中山王墓地发现的《守丘刻石》(战国,无纪年),外形为长方半圆首形,长90厘米、宽50厘米、厚40厘米。上刻篆书两行,共19字。据李学勤先生的释文大意是:“为国王监管捕鱼的池囿者公乘得,看守陵墓的旧将曼,敬告后来的贤者。”[4](图1-1-1)从释文来看,虽然没有墓主姓名及生平,但守墓者人名、职业及立石目的已经具备了后世墓碑的某些内容。
其他较为著名的墓碣有西汉的《麃孝禹刻石》(河平三年,前26)、《莱子侯刻石》(天凤三年,16),东汉的《任尚刻石》(永元元年,89)、《焕彩沟刻石》(永和五年,140)[5]等。魏晋以后,墓碣的颂功纪事功能逐渐与墓碑无异,墓碣这一形式被墓碑所取代,较少见了。到了唐代,人们已经开始碑、碣不分,如《潘师尊碣》(圣历二年,699)是一个既大又方的碑,首行所题名称,仍自称为“唐默仙中岳玄先生太中大夫潘师尊碣文”。有些墓志铭标题也自称“碣”,显然此“碣”跟形制已无关,旨在功用上的引用。宋《营造法式》石作部分将“赑屃鳌坐碑”称为“碑”,而将素面无装饰的碑首和简单规整的石座或须弥座称为“笏头碣”。在大量实例中也确有造型复杂与简洁之分,但在名称上往往不严格区分而统称为“碑碣”,或简称为“碑”。
(2)墓阙
墓阙,西汉已出现,是树立在墓前的一种标志性建筑。由仿效“用来登高望远”的门阙而来。阙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对称的二阙无论形状,还是大小都完全相同。一般高4~6米,大多由石块垒砌而成,由阙顶、阙身和阙基三部分组成。阙身上往往有分层雕刻的各种浮雕画像或铭辞。
图1-1-2 东汉《武氏石阙》
东汉是墓阙发展的顶峰时期。保存至今的墓阙有20多座,主要分布在四川、山东等地。现存最早的墓阙是四川梓潼《李业阙》(建武十二年,36),阙上文字不多,上刻隶书“汉侍御史李公之阙”八字[6]。四川渠县《沈府君神道阙》(延光年间,122~125),右阙阙身题:“汉谒者北屯司马左都侯沈府君神道”,左阙阙身题刻“汉新丰令交阯都尉沈府君神道”。简单地刻写了墓主朝代、官职和姓氏,这与墓碑的额题近似。山东嘉祥《武氏石阙》(建和元年,147)(图1-1-2)所刻铭文内容较多,曰:“建和元年,太岁在丁亥,三月庚戌朔,四月癸丑,孝子武始公,弟绥宗、景兴、开明使石工孟孚李、弟卯造此阙,直钱十五万,孙宗作师子,直四万。”如此刻铭,受时风影响,表明逝者家人的尽孝之举。
图1-1-3 东汉《高颐阙》
此外比较著名的还有四川芦山《樊敏阙》(建安十年,205)和雅安《高颐阙》(建安十四年,209)(图1-1-3),山东莒南县孙仲阳阙[7](元和二年,85)等。魏晋南北朝时期,数量和规模就远不如汉代了,并悄悄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3)神道柱和神道碑
神道柱是华表形状的圆形柱子,成双成对地树立在墓前神道两侧,用来标识神道的位置。墓阙自魏晋以后逐渐消失被神道柱代替。《水经注》中的“洛水”“清水”等条多有关于墓前石柱的记载。在东汉至隋唐的陵墓遗址中都有发现,一般由底座、柱身、方额和柱顶几个部分组成。上部的方额是用来刻写铭文的,铭文通常都是“某某之神道”。1978年12月,在河南省博爱县聂村出土一件晋代的墓地神道柱,存有柱身与底座2节,高3.1米,上部的方形碑版上刻有“晋故乐安相河内荀府君神道”的字样[8](图1-1-4)。比较独特的是南朝梁时的一些神道柱,其中一柱方额上的文字为反书。如《太祖文皇帝神道柱》(天监元年,502),两柱的方额上各题“太祖文皇帝之神道”楷书八字。《萧景墓神道柱》(普通四年,523)柱额正书反刻“梁故侍中中抚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吴平忠侯萧公之神道”。
图1-1-4 西晋荀府君神道及柱额
神道碑,立于神道两侧相互对立之碑。南京现存的梁临川靖惠王萧宏、梁安成康王萧秀墓前均保留着左右对称的神道碑。并且与神道柱一并成为神道上重要的石刻组成部分,如萧融墓神道石刻(图1-1-5)。汉代至北朝时期将树立在冢墓正前方的碑刻称为“墓碑”,在神道两侧称为“神道碑”,两者区分明显。南朝以后,神道碑与墓碑渐渐混为一谈,不加区别。隋唐时期,墓冢前仅立一座墓碑,已无树立神道碑的习俗,但在墓碑的一些铭文中却往往还是自称神道碑。如《颜勤礼碑》(大历十四年,779),“唐故秘书省著作郎夔州都督府长史上护军颜君神道碑”。
图1-1-5 南朝梁萧融墓神道石刻
(4)墓志
墓志又叫“埋铭”“葬志”等,是封建社会重要的附葬品,随棺埋在墓穴中。记载死者生平事迹、卒年、葬期,一般多采用石、砖,少数亦有铁铸品、陶瓷品。墓志的形状大多是盝顶盒式,或称“覆斗形”,分为志身、志盖两部分(图1-1-6)。入葬时,志盖覆盖在志身之上,起到保护志身铭文的作用。志身一般是方形石板,边长30厘米至100厘米不等,用来铭刻墓主生平功绩,有些还刻有华丽的纹饰。志盖和志身大小相同,用来刻写墓志的题名,题名外侧斜面(四面)称为“杀”,“杀”上多刻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灵图,十二生肖图、天干地支、八卦符号等图案或花纹。少数墓志志盖上安装铁环铁链,固定在四角或斜对角上。
图1-1-6 唐《大唐故杨府君墓志》
关于它的产生,华人德先生在《谈墓志》[9]中详细地论述了墓志起于“铭旌”[10],铭旌早在周代就产生了。汉代属于墓志性质的刻石数量多,形式杂,如刑徒葬砖、石棺石椁名、墓室题记等各具特色,并逐渐稀少。魏晋时期由于碑禁、动乱、好名成风等诸多因素,墓志单设石质流行于世。这一时期受墓碑的影响,形同墓碑,如西晋《徐夫人菅洛碑》(永平元年,291)、《成晃墓志》(元康元年,291)、《张郎墓志》(永康元年,300)和北魏早期《韩显宗墓志》(延昌三年,514)等,不仅具碑形,而且自名为“碑”。
(5)墓表
墓表实际上与前面提到的神道柱和墓志有同类之属,只是称谓不同而已。“两个不同的名称用于同一件事物,只是由于作者的认识和习惯的不同,而随意选用罢了。”[11]
据文献记载,墓表应始于先秦,《太平御览》即载有“燕昭王墓前华表”。西汉墓表有了进一步发展。《汉书·淮南厉王长传》云:“葬之肥陵……又附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葬此下。’”颜师古注:“表者,竖木为之,若柱形也。”又《汉书·原涉传》云:“初,武帝时,京兆尹曹氏葬茂陵,民谓其道为京兆仟。涉慕之,乃买地开道,立表署曰南阳仟。”以上提及的墓表是立于墓前,具有标志墓地的作用,一般书有墓主的人名和葬地,有一个初以木制,后改石制柱形的过程。其作用、形制与神道柱无异。如南朝萧景墓神道柱也叫萧景墓表。
图1-1-7 后秦《吕他墓表》
十六国时期,墓志的独特作用得到了进一步肯定,这一时期的墓志多题为“墓表”,如《吕他墓表》(弘始四年,403)(图1-1-7)、《梁舒墓表》(太元元年,376),额题“墓表”二字。有专家认为这里的“表”不是“表颂”,而是“标帜、标记”的意思,“墓表”,也就是“墓之标记”。它的作用正像马衡先生所说,“盖墓志之作,本以陵谷变迁,使后人识其墓处”,而不像墓碑立于地上,“与人以共见”。
(6)墓塔和塔铭
“塔”又称“浮屠”或“浮图”,是一种古印度佛教建筑形式,最初专门用来埋存佛祖的骨灰、舍利、牙、发等,成为佛教徒崇拜的对象。墓塔通常称为葬塔或灰塔,当名僧或高僧圆寂后,教徒们建塔安葬其遗骨。其外形从印度的覆钵形转变为中国的楼阁式、亭阁式、密檐式等。
一般墓塔正面都有塔额,上刻铭文,称为“塔铭”,又名“塔下铭”“灵塔铭”“身塔铭”等。塔铭的文体、内容及埋设目的均与世俗墓碑相近。清人叶昌炽说:“释氏之葬,起塔而系以铭,由世法之有墓志也。然不尽埋于土中,或建碑,或树幢,其纳诸圹者,或用横石,修一之,广倍之;或方,径不逾尺。其通称为功德塔。”[12]由此可见佛门专用的“塔铭”,是介于世俗墓碑与墓志之间的一种形式。
历史上比较著名的塔铭如欧阳询书《化度寺碑》(贞观五年,631,全称《化度寺故僧邕禅师舍利塔铭》)、《基公塔铭》(永淳元年,682,全称《大慈恩寺大法师基公塔铭》)以及《玄奘法师塔铭》(开成四年,839)等。此外,有些在家修行的居士死后也有建塔刻铭的,如唐代《王居士砖塔铭》(显庆三年,658)。
(二)墓碑研究的意义
墓碑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如文物价值、文献价值、艺术价值等,为考古学、文献学、历史学、金石学、语言文字学、宗教史和书法史等研究提供了原始的文字资料和图像记录。但从艺术设计学的角度研究墓碑,在学术之林中显得较为冷寂。本书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
其一,墓碑作为墓葬文化的物质体现,其形制体例、铭文装饰、材质选用、刻工技法等,无不折射出人们在丧葬上的价值观念和审美观照,也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本书对已有的墓葬文化、宗教文化和设计艺术研究可以做点微薄的补充说明。
其二,当代立碑的复兴与重建的再认识。中国人有着缅怀祖德,慎终追远,以孝为先,寻根祭扫的意识,如以墓碑作为祭祖的物质依托,使“民德归厚”,也将有利于促进族姓谱系、宗亲文化的发展。
其三,对当代墓园设计的人文关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最近10年,中国大陆死亡人数逐年上升,平均死亡人数为850万人……”[13]留恋生命,恐惧死亡,可以说是生者的一种很自然的原始本能。正如东晋陶渊明言:“贵贱贤愚,莫不营营以惜生。”研究墓碑文化可窥探、了解、解读人的生死大义,礼遇生命的最终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