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上六:比之无首,凶。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六四:外比之,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二:比之自内,貞吉。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卦名釋義】比,通“弼”。《説文解字》:“弼,輔也。”《彖》:“比,輔也。”比即比輔、親密之義。比卦一陽居五爻君位,五陰各比輔於陽,互相依賴、輔助,故此卦“吉”。親附於人,或爲人所親附,皆宜正而不邪;失正則如烏合之衆,一盤散沙,其凶可知。比卦乃比輔、和合之卦。
【釋讀】比卦:吉利。原野之筮,一陽長久不變纔不會有禍患。連不安分的諸侯也一起來朝賀,還有少數來得遲的諸侯將有凶險。
原筮:原,楚竹書《周易》作“备”。《爾雅·釋地》:“大野曰平,廣平曰原。”《説文解字》:“高平曰邍。”鄭玄《周禮》注曰:“原,原田也。杜子春云:玉兆,帝顓頊之兆。瓦兆,帝堯之兆。原兆,有周之兆。”尚秉和《周易尚氏學》曰:“田必有璺鏬,象龜兆之形,故曰原兆。”
【象解】坤爲原,爲田。坎爲筮。寧爲安,爲平,則坎爲不寧;坤爲方,以下應上爲“不寧方來”。尚秉和《周易尚氏學》:“艮爲夫。上六獨居艮後,故曰‘後夫’。下四陰皆承陽,獨上六乘陽不順,故凶。”九五一陽稱元,艮爲山,故爲“永”,固而久也。水流長亦爲“永”,此爲本義。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象傳》説:比卦的卦象爲大地上百川争流,地與水親密無間。以前的君主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分封土地,建立衆多邦國,安撫親近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釋讀】初六:有俘獲,對其安撫,没有過失。俘獲很多,像雨水充滿了瓦罐,最後多到像水從江中漫溢出來一樣,吉利。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象傳》説:比卦的初六爻,説明俘獲多得像江水漫溢出來是吉利的。
比之:比,安撫。
有孚盈缶:缶,《經典釋文》:“瓦器也。鄭云:汲器也。《爾雅》云:盎謂之缶。”《後漢書·魯恭傳》:“《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言甘雨滿我之缶。”
終來有它:“它”通“沱”,帛書《周易》作“冬來有沱”,《説文解字》曰:“沱,江别流也。”段玉裁注曰:“《召南》曰:‘江有沱。’《釋水》曰:‘水自江出爲沱。’”
【象解】坎爲盈,坤爲缶。坤上坎爲沱,缶滿則溢也。水流下注,故“終來有它”。
六二:比之自内,貞吉。
【釋讀】六二:内部親密團結,吉兆。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象傳》説:“比之自内”,不能自我放縱。
比之自内:比,親密、團結之義。
【象解】六二中正有應,故爲“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釋讀】六三:勾搭行爲不端正的人交朋友。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象傳》説:“比之匪人”,難道不是一件很受傷害的事嗎?
匪人:帛書《周易》作“非人”,楚竹書本同。《經典釋文》:“王肅本作‘匪人,凶’。”“凶”字衍。
【象解】坎爲寇,爲“匪人”。六三失位无應,承乘皆陰而近坎,其比非正,是“比之匪人”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釋讀】六四:在外面追隨賢明之主,吉利。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象傳》説:在外面結交賢人,説明要順從於尊上。
【象解】九五居中正之位,在上稱外,六四承之,故曰“貞吉”。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易》中以六四承九五者,凡十六卦,皆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釋讀】九五:田獵之網很明顯,君王去田野圍獵,用三驅之禮,禽獸被從前面放走。國人没有恐懼感,吉祥。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象傳》説:“顯比”之吉,因爲羅網居於正中明顯的位置。捨棄逆來而俘獲順走的,讓前面的禽獸逃走。國人没有恐懼感,這是被君王聖明賢德所感化的緣故。
顯:《説文解字》:“頭明飾也。”段玉裁《説文解字注》:“引伸爲凡明之稱。”一説,“顯”通“濕”。
比:通“畢”。段玉裁《説文解字注》:“畢,田網也,謂田獵之網也。必云田者,以其字从田也。《小雅》毛傳曰:‘畢所以掩兔也。’《月令》注曰:‘罔小而柄長謂之畢。’”一説爲畢星,《詩經·小雅·漸漸之石》:“月離于畢,俾滂沱矣。”畢宿被稱爲雨師,古人認爲畢宿和降雨有關。古巴比倫人也把畢宿所在的金牛座當作負責降雨的星座。
王用三驅:畋獵之網去其三面,而置其一面之義。事見《史記·殷本紀》。
邑人不誡:誡,帛書《周易》、楚竹書《周易》作“戒”。阮元《校勘記》:“石經初刻作戒,後改。”《説文解字》:“戒,警也。”
【象解】坎爲首,陽稱大,故曰“顯比”,猶坎之爲“美脊”也。九五君位故稱王。坎爲矢,坎數三,伏離爲畋網,皆畋獵之象。五二相應,應爲陰爻,故“失前禽”。茹敦和《周易象考》案:“戒爲震象,誡同。”震爲警,艮爲戒;坤爲邑。五二中正而應,六二以陰待陽,故“邑人不戒”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釋讀】上六:没有人做統帥,有凶險。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象傳》説:“比之无首”,説明自己將來没有可以歸附立足之地。
【象解】爻例以上爲首,上六處窮極之位,坎爲隱伏,故爲“无首”。无首則如烏合之衆,坎即爲衆。上六履坎无應,无所容也,其凶可知。
【附】王用三驅
帛書《易傳·繆和》認爲此條爻辭用的是商湯的故事。《繆和》:“湯出巡守,東北有火,曰:‘彼何火也?’有司對曰:‘漁者也。’湯遂至□,曰:‘子之祝□?’曰:‘古蛛蝥作網,今之人緣序。左者、右者,上者、下者,率突乎土者,皆來乎吾網。’湯曰:‘不可。我教子祝之曰:古者蛛蝥作網,今之緣序。左者使左,右者使右,上者使上,下者使下,□□□□□者以祭□□□。’諸侯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魚鱉矣!’故供皮幣以進者四十有餘國。《易》卦其義曰:‘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不戒,吉。’此之謂也。”
大意是説:商君成湯有一次巡狩東北方,看見有火光,就問:“那個地方爲什麼有火?”有司回答説:“是爲了捕魚而生的火。”湯聽對方説:“古時蛛蝥織網,現在我學著做。上下左右來的魚都要進入我的網中。”湯説:“這樣不可。我來教你説:古時候蛛蝥織成網,現在我學著做。左邊的向左邊張網,右邊的向右邊張網,上邊的向上邊張網,下邊的向下邊張網(我只捕撈自己撞到網上來的魚)。”諸侯聽説後都説:“成湯的德義都施及禽獸和魚鱉了。”結果有四十多個國家拿著皮幣覲見成湯。《周易》比卦説:“君王使用三驅之禮,放走往前跑的禽獸,國人對君王没有戒畏,吉祥。”就是這個意思啊。
《史記·殷本紀》: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諸侯聞之,曰:“湯德至矣,及禽獸。”
《吕氏春秋·孟冬紀·異用》篇:湯見祝網者置四面,其祝曰:“從天墮者,從地出者,從四方來者,皆離(罹)吾網。”湯曰:“嘻!盡之矣。非桀其孰爲此也?”湯收其三面,置其一面,更教祝曰:“昔蛛蝥作網罟,今之人學紓。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漢南之國聞之曰:“湯之德及禽獸矣!”四十國歸之。人置四面未必得鳥;湯去其三面,置其一面以網其四十國,非徒網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