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焚书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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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方讱庵〔1〕

弟自二月初回湖上之庐〔2〕,即欲附一书奉慰〔3〕,素无鸿便〔4〕,又不见有宁州使者〔5〕,是以到今也。

《征途与共》一册〔6〕,是去冬别后物,似妥当可观,故久欲奉不能得奉。今春湖上纂《读孙武子十三篇》〔7〕,以六书参考〔8〕,附著于每篇之后,继之论著,果系不刊之书矣〔9〕。夏来读《杨升庵集》〔10〕,有《读升庵集》五百叶〔11〕。升庵先生固是才学卓越,人品俊伟,然得弟读之,益光彩焕发,流光于百世也〔12〕。岷江不出人则已〔13〕,一出人则为李谪仙、苏坡仙、杨戍仙〔14〕,为唐、宋并我朝特出〔15〕,可怪也哉!余琐琐别录〔16〕,或三十叶〔17〕,或七八十叶,皆老人得意之书,惜兄无福可与我共读之也。

然兄居位临民〔18〕,亦自有真功德,日积月累,以行菩萨发慈悲、布弘愿之事〔19〕,又非鄙野抱空文无实用者之比矣〔20〕。知州为亲民之官〔21〕,宁州为直隶之郡〔22〕,江西为十三省之首〔23〕。且五品之禄不薄〔24〕,一日有禄,可以养吾积德累行之身〔25〕;大夫之官亦尊,一日居尊,得以行吾积德累行之政;五十之年不大,时正穷壮〔26〕,正好施吾泽民报主之实:盖皆有志者之所忻望而不能得者〔27〕。汉时为吏,至长子孙〔28〕,亦以其施泽于民者易也。据近民之位〔29〕,行易施之泽,又何求乎?观音菩萨以救苦救难为事业,唯恐不得,正今日之谓矣。若谓同时登第者今为宰辅〔30〕,为卿相〔31〕,次亦为都堂、巡抚〔32〕,未免忻羡怨尤于中〔33〕,则市井人耳〔34〕,岂可以语于兄之前哉!则假道学人耳,岂可以语于卓吾子之友之前哉!二月初间所欲闻之兄者,即此也,愿兄勿以迁转为念〔35〕,唯以得久处施泽于民为心。则天地日月,昭鉴吾兄〔36〕,名位不期高而自高,子孙不期盛而自盛矣,非诬饰之词也〔37〕

且久处则禄有余赢〔38〕,亦可以分给宗族友朋之贫者。我虽贫,然已为僧,不愁贫也,唯有刻此二种书不得不与兄乞半俸耳〔39〕。此二书全赖兄与陆天溥都堂为我刻行〔40〕,理当将书付去,然非我亲校阅入梓,恐不成书耳。兄可以此书即付陆都堂。《豫约》真可读〔41〕,读之便泪流,老子于此千百世不得磨灭矣〔42〕。恨恨!快快!

注释

〔1〕本文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写于麻城。 方讱(rèn)庵:方沆(háng,1542~1608),字子及,号讱庵,莆田(今福建莆田)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历官南京户部郎和刑部郎、云南提学、湖广佥事等。著有《漪兰堂集》。明代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八一,《莆田县志》卷一三、卷二二,《姚安县志》卷六五,民国《新纂云南通志》卷一九七等有传。 在这封信中,李贽说到自己当时的写作情况。同时,更对方讱庵提出了为政的希望,就是要“养吾积德累行之身”,“行吾积德累行之政”,“施泽于民为心”,而不要因自己官位不及他人而“忻羡怨尤”。表现出李贽一贯的情操。

〔2〕湖:指麻城龙潭湖。

〔3〕奉慰:慰问,问候。奉,敬辞。

〔4〕素无鸿便:平时没有信使。素,平常,平时。鸿便,信使。

〔5〕宁州:今江西修水。当时,方讱庵任宁州知州。

〔6〕《征途与共》:李贽著。万历二十三年(1595),李贽女婿庄纯夫到麻城、黄安,方讱庵也从宁州知州任所到麻城与庄纯夫相会,二人共同向李贽问学。临别,李贽在他们共学的册子上题写了“征途与共”四字,并写了一篇跋语《〈征途与共〉后语》(载《焚书》卷三)。《征途与共》,今佚。

〔7〕《读孙武子十三篇》:即《孙子参同》的底本,万历二十五年(1597),李贽应刘东星之邀在山西沁水做客结束后,定名为《孙子参同》。该书是对《孙子》一书的评注。该书引录了《孙子》十三篇,每篇下除专收曹操为《孙子》所作的注释外,还附录了“六书”的有关论述,以供参考。同时,李贽自己又写了评注和序言,借以阐明自己对《孙子》军事思想的认识。梅国桢在该书序文中对此著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古今兵法亡虑数十百家,世所尊为经者七,而首《孙子》。……余友秃翁先生,深于禅者也,于兵法独取《孙子》,于注《孙子》者独取魏武帝,而以余六经附于各篇之后,注所未尽,悉以其意明之,可谓集兵家之大成,得《孙子》之神解。”该序文在明万历间继志斋刊本《李卓吾遗书·孙子参同》中为《孙子参同叙》,在《李温陵外纪》中为《孙子参同契序》。

〔8〕六书:宋元丰间颁发了武学生必读的七种兵书,即《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黄石公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等,称“武经七书”。这里指除《孙子》之外的六种兵书。

〔9〕不刊之书:不可改易的书。不刊,古代文、书都是书于竹简,有误,即削除,谓之刊。不刊谓不容更动和改变。

〔10〕《杨升庵集》:杨升庵的著作。杨升庵(1488~1599),即杨慎,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今四川新都)人。武宗正德六年(1511)殿试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世宗时,因“大礼议”(反对给世宗朱厚熜生身父母加以帝、后谥号),被贬云南三十年。他致力著述,诗文杂著达一百余种,在明代文坛上颇负盛名,对李贽的思想也有一定影响。后人集有《升庵集》。《续藏书》卷二六、《明史》卷一九二、《明史稿》卷二六七、《明书》卷一四七、《列朝诗集小传》丙集等有传。

〔11〕《读升庵集》:万历二十四年,李贽读杨慎的诗文选集,撰《读升庵集》读书札记二〇卷(见《李贽全集注》第十六、十七册)。《焚书》卷五收入其中的二十六篇。

〔12〕流光:这里指使杨慎作品中的精神流传下去。

〔13〕岷江:长江上游支流,在四川省中部。这里代指四川。

〔14〕李谪仙:指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出生于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城附近),幼随父迁居锦州昌明(今四川江油)青莲乡。唐代诗人。唐代孟棨(qǐ)《本事诗·高逸》:“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为文。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著有《李太白集》。《旧唐书》卷一九〇下、《新唐书》卷二〇二、《藏书》卷三八等有传。 苏坡仙:指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因排行第一,人称为苏长公。眉公(今四川眉山)人。嘉祐进士。神宗时,历官祠部员外郎,知密州、徐州、湖州。因反对王安石变法,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贬谪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官至礼部尚书。但后又屡遭贬谪,最后北还,病死常州(今江苏常州),追谥文忠。宋代文学家、书画家。与父洵弟辙合称“三苏”。其文明白畅达,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具有独特风格。其书法取诸晋、宋诸名家,而又自创新意。论画主张神似,并善画竹,亦喜作枯木怪石。因其号东坡居士,又文才盖世,仰慕者称为“坡仙”。宋代张矩《应天长》词:“换桥渡舫,添柳护堤,坡仙旧迹今续。”著有《东坡七集》及存世书画作品。《宋史》卷三三八、《藏书》卷三九、《宋元学案》卷九九、《琅琊代醉编》卷一六等有传。 杨戍仙:指杨慎。因杨慎被贬云南三十年,故称。戍,戍守边疆。

〔15〕特出:特别出众。

〔16〕琐琐:形容事情细小,不重要。 别录:分别撰述评论。

〔17〕叶:同“页”。

〔18〕居位:居官任职。 临民:治民。

〔19〕布:施行。 弘愿:佛教用语。谓拯救一切众生的大愿。

〔20〕鄙野:鄙陋粗野。 抱空文:肚里只有空洞浮泛的文辞。抱,持有,心里存有。

〔21〕知州:官名。宋初鉴于五代藩镇之乱,留居诸镇节度于京师,而以朝臣出守列郡,称“权知某军州事”,意为暂行主管某军州兵政、民政事务。其后文武官参为知州军事,总理郡政,省称曰“知州”。明清因之,并定知州为官名。明代在省下设府、县二级地方政权,同时又称“州”。相当于府者称直隶州,另一是府下属州,相当于县,但长官都称知州。 亲民:古代对地方长官的称呼。

〔22〕直隶之郡:宁州是直隶州。直隶,直接隶属。明代相当于府的州直接隶属于省,因称。

〔23〕江西为十三省之首:据《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户部》: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中央六部各属司皆称“清吏司”)。由此可见,浙江、江西在当时为十三省之首。十三省,明代初年,政治建制承袭元代,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不久,明太祖朱元璋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洪武九年(1376),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后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省),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

〔24〕五品:古代官吏分为九个等级称“九品”(有时每品中又分不同等级),“五品”即“九品”官阶的第五级。明代的“知州”(直隶州与相当于县的州)都是从五品。

〔25〕积德累行:积累德政与善行。

〔26〕穷壮:谓极壮盛。

〔27〕忻(xīn)望:企望,盼望。

〔28〕“汉时”二句:《史记》卷三〇《平准书》:“为吏者长子孙。”《集解》:“如淳曰:‘时无事,吏不数传,至于子孙长大而不转职任。’”意为当时社会安定,官吏不换岗位,直到子孙长大也不升迁调动。

〔29〕近民:离民众很近。

〔30〕登第:犹登科,科举时代应考人被录取。第,指科举考试录取列榜的甲乙次第。 宰辅:辅政的大臣。一般指宰相。

〔31〕卿相:执政的大臣。

〔32〕都堂:明代对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的称谓。又派遣到外省的总督、巡抚都带有都察院御史衔,亦称都堂。 巡抚: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始设的官职,与总督同为地方最高长官,负责管理一省或几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

〔33〕忻羡:喜好,想慕。 怨尤:埋怨,责怪。

〔34〕市井人:指城市中庸俗鄙陋之人。

〔35〕迁转:谓官员升级。

〔36〕昭鉴:明鉴,明察。善于识别。

〔37〕诬饰:虚妄粉饰,虚假不实。

〔38〕余赢:盈余,多余。

〔39〕二种书:指上述《读孙武子十三篇》与《读升庵集》。 半俸:工资的一半。俸,旧时称官员等所得的工资。

〔40〕陆天溥:见《与天溥》注〔1〕。

〔41〕《豫约》:李贽因“旦暮死不可知”而写的一组约言。除“小引”外,共“七条”。但“早晚功课”一条无文,说:“具上院《约束册》中不复再列。”由此可知,当指同卷中的《告佛约束偈》。实为六条的《豫约》,前五条是戒律式的约言,从不同方面作了戒约,使侍者日后有所遵循。后二条是遗嘱和自述平生,特别是“感慨平生”一节,是了解和研究李贽生平思想的重要资料。全文载《焚书》卷四。

〔42〕老子:李贽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