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探新:论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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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宗教与中国传统文化

李平晔

一 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是统一战线理念及实践的文化土壤

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不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取得斗争胜利的法宝,它实际是一种历史经验的总结。任何国家、政党、集团、阶级等,在争取斗争胜利或者治理国家时都必须采取这样的一个政策。这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哪一个国家或政党不是最大限度地争取同盟者的支持和帮助就能取得胜利并维持的。

然而,把统一战线作为一个理论、一门学问、一套体系、一个制度,却是中国共产党独有的。建党初期,统一战线的术语及概念一经提出,实际上从来就是全党的工作,并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1949年后,统一战线已不仅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且把它理论化、制度化,提到维系政权的高度,成为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前苏东社会主义国家不曾有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毛主席曾经说过,“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今天,它也是我们保证社会安定团结、取得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能够扎根于中国的土壤并被广大民众所接受和认同,不仅在于中国共产党有一批极具政治智慧的创始人,从战略的高度奠定了统一战线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质密不可分。

中国传统文化与世界上其他地区、其他民族文化的一个重大区别是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多元一体,从不是单一的色彩。在宗教信仰方面,中国文化的特质更是先天成为统一战线深厚的资源及沃土。

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学术上百家争鸣、民族上交融合流、宗教上互渗互透的历史,是一部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信仰相互碰撞、融合,形成多元一体文化的历史过程。从理论上说,任何民族都有反映其文化、心态、思维方式、价值取向的宗教信仰,任何宗教信仰都有其不同的崇拜神祇、祭祀礼仪和禁忌风习。如果一个宗教自认握有绝对真理,就难免有君临天下、臣服万民的独霸倾向。从这一意义上说,如果宗教不保持开放性并放弃一教独尊的自大地位,就不可避免地具有排他性。当这种自认握有绝对真理的宗教与世俗政权结合、具备政教合一的外部条件时,这种排他性势必演变成宗教迫害或宗教战争。但在我国历史上,由于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尊、政教合一的局面,历代统治者对宗教大都采取宽容的态度,既不过多关注民众对信仰的选择,也不刻意发展或制约某一宗教。即便是排他性很强的亚伯拉罕系统三大一神教,在中国文化的土壤上也具有包容的特质。这种政教关系和宗教特征,使得我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时期民众对于信仰的选择是自由的,各教之间平等往来、互补长短;同时尊奉佛、道、儒的多重教籍者比比皆是,这在欧洲中世纪或伊斯兰世界是不可想象的。我国历史上几乎没有过宗教迫害,更没有过宗教战争。至于三武一宗灭佛、礼仪之争,以及20世纪初的“非基运动”,严格地说,不是由于宗教原因,而是政治、经济或文化原因使然,甚或缘于统治者个人的好恶。这种宗教的包容性或宽容性,成为中国宗教文化多样性以及统一战线实践的文化土壤,滋润并丰富着统一战线的理论。

二 宗教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一战线是不同的社会力量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而组成的联合阵线,一些不同的社会力量,不同的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而组成的政治联盟,或进行的联合行动。虽然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利益集团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信仰追寻和利益需求,但共同的政治目标是合作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是无神论,但它是唯物史观的无神论,不同于旧无神论简单化地反对宗教,而能认识宗教的群众性和长期性,承认其存在的历史合理性,并给予其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和尊重。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初期就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统战理论的重要内容,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统战工作团结广大信教群众的重要实践。虽然早期的中国共产党还没有从信仰的选择是人生而具有的基本权利这一角度来认识宗教问题,但从建党伊始就认识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对于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还是革命党的历史时期,就制定了一系列基本符合宗教自身存在和发展规律的政策法规。红军长征路过少数民族地区时,就特别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中央苏区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大纲》中规定,“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公民”,“中华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目的,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红军到达陕北后,1936年5月5日发布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其中规定:“我们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保护清真寺,保护阿訇,担保回民信仰的绝对自由。”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人民群众的一项权利,“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允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它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的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人权。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利。”在进军西藏和新疆、和平统一祖国的事业中,共产党严格要求干部和军队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因而两大民族地区的统一问题解决得很顺利。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我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尽管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整个革命战争年代,以及建国初期,论述宗教工作及宗教问题的文献很少,没有像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斯大林那样,对于宗教进行无情的、尖锐的批判;毛泽东选集中也极少涉猎这个领域;党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十分关注宗教问题。但这一阶段我们党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方面却做得很好。并不是中国共产党没有意识到宗教的有神论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分歧和对立,原因在于:

首先,中国文化不像欧洲和俄国那样曾有过宗教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成为统治阶级工具的历史时期,因而把宗教批判看成社会批判的先导。中国的宗教从来都是个人信仰的私事,信仰者信仰宗教极少出于政治原因,多是寻求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或者为摆脱人生的困境寻求精神的慰藉。传统的宗教组织极少与政治团体结盟。因此,当无产阶级革命到来时,广大信教群众以及教职人员几乎没有公开站在对立面,不少人还支持和帮助中国的革命,支持新生的革命政权,因为他们从中国共产党这里看到的是希望和光明。当然,也有像天主教耶稣会等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机构,公然对抗革命潮流和新生政权,但为数极少。

其次,在革命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被压迫民众与压在他们身上的三座大山的矛盾。斗争的主要目标是推翻三座大山的统治和压迫。有神论与无神论之间的差异从来没有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广大信教群众多是被压迫民众,因此,他们是革命的社会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的同盟军。

再者,毛主席、周总理等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亲自做统战工作,对于意见不同甚至有分歧的宗教界代表人物,如班禅、达赖、阿沛·阿旺晋美、吴耀宗等,只要不是敌视共产党及社会主义制度,都是以平等、尊重、诚恳的态度与他们接触、交谈,取得他们的理解和信任,并通过他们得到广大信教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几十年来,我们党坚持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努力与广大信教群众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并使广大信教群众意识到,他们的利益是与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并带领他们为之奋斗,从而使我国宗教界能够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三 继承和发扬党的统一战线优良传统

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财富,解决了在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如牟钟鉴老师所总结的,“宗教统战论事实上承认了宗教是社会主义社会合理和正常的文化现象,承认了宗教界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与政权系统有协调性的群体和组织。中华民族是命运的共同体,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各社会团体都是这一大命运共同体内的成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大家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能够实现”。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50年代后期,60年代,“文化大革命”中,我们经历了对宗教的批判和打击。当然,这个批判和打击不限于宗教领域。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原因不能漠视,即一个执政党如果没有把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政权、凝聚人心、发展经济当成党的中心任务,而仍然持有革命党时期阶级斗争、不断革命的理论,把斗争哲学作为指导思想,其后果必然是“文化大革命”,而且是过七八年就来一次。

当一个政党处于非执政时期,必然有危机意识。如果这是一个有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党,它必定会真心实意地争取最大范围内同盟军的支持,贯彻统战政策,化敌为友,扩大团结面,壮大自身力量。否则,不可能夺取政权,不可能完成最终的奋斗目标。

执政后,昔日敌人的威胁不复存在,外在压力的消失使危机意识淡薄,其结果可能导致忽视昔日朋友和同盟军的重要性。如果仍然以斗争哲学为指导思想,不仅统一战线的贯彻执行会流于形式,而且可能人为地制造新的敌人,甚至把昔日的同盟军变成革命和斗争的对象。作为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不同的有神论宗教必然首当其冲。当意识形态的差异、有神论与无神论的对立成为政治问题时,对宗教的批判就成为与传统文化决裂、彻底革命的标志。于是,有了对宗教的批判、打击和限制。中国就曾经这样走过,“文化大革命”时期发展到顶点。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及改革开放的到来,标志着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成为政界和学界关注的问题。当我们从旧制度的颠覆者变成新制度的建立者与管理者时,当我们不再把阶级划分作为判定政治立场的标杆时,当阶级斗争不再是纲举目张之万物之纲时,我们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又应当有怎样的思考和转变?

第一,统战目的。统战工作从来都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不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统战工作的目的都是化敌为友,扩大团结面,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完成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统战工作的目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不是武装夺取政权、不是搞阶级斗争,这是军队及其司法机构的职能。尤其是当中国共产党由非执政党走向执政党,我们的党不再是某个阶级的代表,而成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和56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的代表。因此,我们的一切行为,统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应当以是否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稳定团结,是否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为标准。凡有违于此,就必定有违党在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和战略目标。

第二,统战主体。作为统战主体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广大优秀党员的政党,是革命的先锋队。在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党的历史时期,虽然条件极为艰苦、恶劣、危险,但涌进党内的却是社会上最优秀、德才兼备、极具奉献精神的理想主义者,是社会的精英。当他们把解放劳苦大众、建设新中国作为人生奋斗目标和价值体现时,面对残酷的斗争,他们大义凛然、舍生取义、历尽艰辛、宁死不屈。我们党可歌可泣、史诗般的恢宏篇章就是由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书写的。这是革命党时期的共产党人。解放前及解放初期,虽然没有中纪委,没有反贪局,更没有廉政公署,但党内几乎没有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现象。即便是20世纪50年代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贪污腐败、党风不正的现象。因为解放初期执掌政权的队伍是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经过几十年的和平时期,共产党已不仅是执政党,而且是利益和资源的分配者。危机意识的淡薄和各种利益的驱动,使越来越多的人把加入共产党、特别是进入政权机构,甚至利用职权升官发财作为终身志向而孜孜不倦。改革开放以后,政权机关内、高级官员中,贪污腐败屡禁不绝,我们党亲民廉政的传统反而需要大力提倡。这不能不令人想到,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涌进来的除有理想主义者外,也不乏个人利益的追逐者,鱼龙混杂。自利利他者尚可原谅,不择手段谋取私利、损人利己者是党风败坏、党内腐败的组织基础。

今天我们的统战队伍总体是好的,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但不能忽视目前存在及将来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如果官场变成名利场,如果统战系统内部出现腐败,尤其是吏治腐败,必定会影响到统战对象,影响到社会。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当今中国的宗教界已非净土。尽管我们有一大批爱国爱教的教职人员,但在教职人员队伍中已不可避免地出现争权夺利、贪污腐败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爱国宗教团体的形象,影响了爱国教职人员在信徒中的威望。如果爱国宗教团体领导人成为远离群众的官僚,或追名逐利的政客,传统合法宗教就会失去精神家园的魅力,这便成为诸如天主教地下势力、基督教家庭聚会等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虽然这不是我国宗教界发展的主流,但爱国宗教团体内存在的种种问题,都应当引起我们极大的关注并探索其根源,从而防范并杜绝之。

第三,统战对象。在革命时期,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代表,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阶级性,统战工作虽然以爱国为大前提,但其社会基础也以阶级划分。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不再强调阶级划分,我们的党是全民利益的代表,要对全国人民负责。我们不能以一党的意识形态划分敌友。过于强调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及信仰的不同,不利于我们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民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的统一战线所面对的已不完全是国内的不同阶层、不同政治集团、不同政党,我们面对的还有不同社会制度的港澳台同胞,还有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政治集团。他们有着在不同历史进程、不同文化背景下形成的价值取向。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判断去衡量和划分敌友,不能不考虑普世价值的问题。对于宗教问题,不能仅仅从统战的角度、团结群众的角度,而更应当从信仰的选择是人的基本权利的角度,从保护人权的角度来对待和处理。

我们所提倡的世界观、人生观毕竟只是一党一国的价值体系和文化传承,在一国之内尚且不可能强求一致,何况在世界范围内?在中国日益开放、在国际上承担更多责任和义务时,要建立新的历史时期的统战视野和统战意识。我们承认并理解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普世价值体系,就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范围内赢得更多的朋友和同盟军,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的理解和认同,从而更加有效地抵制海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政治渗透,更好地实现我国成为屹立于世界之林的强国的战略目标。

第四,统战方式。在革命战争时期,我们的目的是夺取政权,艰苦恶劣的环境使我们党强调斗争哲学,强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但在统战工作中,中国共产党制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实践中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因为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是革命胜利的必要条件。这个方针的制定和实践,是基于深深的危机意识,或曰忧患意识。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目的变了,中华民族崛起和建设小康社会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但我们党统一战线的方针没有变。对待宗教界人士的态度没有变,依然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实践证明,这个方针是正确的和有生命力的。

我们常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不能丧失忧患意识。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自强,要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有忧患意识。所谓忧患意识,并非专指斗争意识。忧患意识应当是自身内在的警觉,警觉是否落伍于时代、是否远离了宗旨、是否忘记了自己的根基、是否丧失了安身立命之本。忧患意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也要与时俱进。如果丧失了忧患意识,就不可能真心实意地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不可能最大限度地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就有可能亡党亡国。苏东之变就是前车之鉴。

统战绝不是权宜之计,它与我们党生死存亡息息相关。作为执政党,由于强大,更应有包容意识和坦荡胸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应从更高的视角认识和实践统战工作。从政治的角度看,统战是一种政策,一种方略,是治国理民的基本国策。对于统战的主体来说,它也可以是政治智慧达到极致的一种表现。当政治智慧达到极致时,统战便不仅是政策和策略了,它更是一种理念,一种境界,一种精神升华后在政治领域内的折射。当我们全身心地投入、诚挚待人和以海纳百川的包容去做统战工作时,把统战工作看成一个事业而不是职业时,政治观点的差异和价值取向上的不同,只要不是出于反党乱国的政治目的,只要有共同的奋斗目标,不仅不会导致人们政治上的分裂和文化上的纷争,反而可能成为不同团体、不同信仰、不同民族,乃至统战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相辅相成共铸大业的助力。差异不应当是相互排斥的基础,而应当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传承丰富和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千人一面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中国文化多元一体的格局实际就是在不同文化、不同传统、不同信仰之间相互吸引、碰撞、交融并进中丰富、发展和形成的。只有坚持和发扬中华民族多彩包容的优良传统,中国才能对人类进步、世界和平及全球文明的多元共生作出贡献。统战工作、宗教工作,是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不可或缺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