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组织”城市贫民的生存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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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群体抗争实践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中国社会被深深卷入了这场席卷世界的市场化旋涡,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都前所未有地受到资本主义主流文明的影响和制约;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也在主动参与、投入到市场化大潮中,国家自上而下发动了一场深刻的体制变革,强烈冲击着各个制度领域和生活领域,整个社会面貌和全部社会生活都处于持续不断的改变和重塑中,其变化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世人瞠目。

目前所能寻找到的关于城市贫困群体抗争行动的研究非常有限。似乎中国学者更关注那些有组织的、群体性的、围绕只要有政府权力介入并秉公办理就能够获得妥善解决的特定诉求(这些诉求的产生也主要源自政府的不作为、滥作为)而开展的抗争行动。学者们将国企工人、农民和农民工、城市业主等群体的集体行动置于转型社会的宏观背景下,提出了许多具有解析力和洞察力的抗争手段和策略。具体到城市贫困群体,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市场转型背景下,国企下岗工人的自主意识、抗争手段与指向、行动逻辑等问题。

国企下岗工人的抗争

工人阶级的斗争政治自马克思及其继任者以来就一直是集体行动研究的重要领域。但是在当今的西方社会学界,工人阶级被认定是一个日益丧失了历史意义的阶级。正如阿兰·图海纳所言,由于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工人阶级正在从政治舞台隐退,不再是社会运动和社会革命的主要力量;社会运动研究者的迫切任务就是要寻找新的社会运动的主体(Touraine,1981:11-12)。西方社会学界将此种状况称为“双重危机”:劳工运动本身的危机以及劳工研究的危机(Silver,2002:1)。沈原在《市场、阶级与社会》中强调了布洛维的“社会学的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即必须看到产业工人阶级的“国际重组”。产业工人阶级在某些最为发达的国家归于沉寂,并不意味着这个阶级在其他国家也同样丧失历史意义,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逐步消逝的产业工人阶级却在大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中迅速崛起。因此,我们可以作出一个最直截了当的判断:中国正在形成世界上最庞大的产业工人阶级。社会学对中国转型社会的研究必须“把工人阶级带回分析的中心”。

当前,下岗工人是城市贫民的主体,同时也是体制转型过程中利益受冲击最大、最具行动力的群体。针对国企下岗工人抗争行动的研究必须重视工人阶级在社会转型与变迁过程中的地位受损、身份转换与行动之间的内在关联。关于工人抗争原因的解释总体而言有三种观点:其一,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所造成的结构性失业以及由此导致的地位、收入、保障等方面利益的损失;其二,下岗工人群体自身承受能力差,社会适应力不强;其三,企业改革和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腐败、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曾鹏等(2006)指出,导致工人抗争行为的情境因素包括:转型导致社会不公正的结构再造,日益明显的相对剥夺感和分化的阶层意识,以及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

另一方面,也有学者认为,工人群体的心理和情感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唐军认为,工人抗争的思想依据是生存伦理至上和分配公正优先,抗争的手段是对传统体制下企业的管理组织形式和公有制观念的策略调用(唐军,2006)。佟新揭示了社会主义文化传统如何成为推动工人集体行动的力量。她指出,在公有制时代,工人们形成了特有的个人权利观念和国家观念,当他们用这些观念来解释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活境况时,观念与现实、旧意义与新内涵的冲突与碰撞便足以引发集体行动(佟新,2006)。此外,也有学者从主体情感的角度出发,提出“气”“怨恨”“情感”等概念来解释国企工人的集体行动。

关于中国工人在国企改制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集体抗争,如果存在集体行动,其动员资源是什么等问题,佟新把现有的回答概括为五种观点(佟新,2006)。其一,“分化理论”。佟新在《社会变迁与工人社会身份的重构》中,将工人群体内部的分化作为国企改制过程中没有发生大规模集体行动的原因。她指出,国有企业在减员过程中,基于年龄、技术、“资本—市场”和领导喜好等方面的考虑,对工人进行了分类择优,淘汰了其中不具有竞争优势的个体。企业对工人的分类选择使工人群体内部产生了分化,形成了“我们”与“他们”的社会身份认同,因此没有出现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佟新,2002)。其二,“顺从理论”。刘爱玉也用“顺从理论”解释了国企工人无集体行动的原因。在她看来,国有企业改革塑造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境,工人们从情境理性出发,选择用服从安排、退出工厂体制、个人倾诉等方式而非集体行动来表达不满(刘爱玉,2005)。其三,“传统反抗理论”。陈峰通过对官方数据和面临破产的国有企业下岗工人抗议活动的分析,指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基于工人本身诉求的大规模工人抗议活动与日俱增,并将之总结为具有明显的“道义经济学”[4]倾向的集体行动。陈峰认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逐渐侵蚀了那种以国家大包大揽为特征的“父爱主义”制度,打破了国有企业职工的饭碗,国企职工反对改制的抗议活动是对这种制度解体的自然反应。这种抵抗具有“防御性和怀旧性”,依据的是旧的意识形态遗产,目的是维护现状或者使自己的经济状况不会恶化。工人们对所有制关系的变动反应迟缓,尚未形成深入的认识和实质性理解,自然也无法对自己的权利重新定位,并开展相应的维权行动(Chen,2000;2003)。

“受害者理论”(Lee,1999b)和“压制理论”(李静君,1999)是李静君在其研究中提出的两种观点。她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人阶级的形成不仅受到资源分配结构的影响,而且整个社会体系中,政治权力、思想道德、文化理念、冲突各方力量对比的变化等都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工人利用未能落实中央政策的地方性错误,指责地方官员被企业管理者收买。他们能够分辨出直接面对的敌人,却难以辨识和反抗全球化和市场自由主义的抽象力量。她把国企改制中的工人群体划分为在岗工人与下岗工人。在岗工人处于一种“失序的专制主义”工厂政体之下,他们的反抗形式主要是以“日常的车间抵抗”为主,欺诈偷懒、出工不出力、投身第二职业、在工作小组内擅自进行利润再分配、在契约期满之后滞留工厂宿舍等现象非常普遍。而下岗工人的集体行动通常会超越工厂限制,或是发生在地方政府的办公室门前,或是在城镇的主要街道和公路上。面对生存需要和企业组织崩溃的压力,他们只能通过公共示威、游行、集体请愿、阻塞铁路和公路交通,以及对管理者的暴力反抗等较为极端的方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她也指出了工人阶级以是否就业为标准发生了巨大的内部分化。

吴清军(2007)在系统考察了关于工人群体分化的各种观点的基础上,把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行动主体分为离退休职工、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全民所有制合同工以及国企内部的集体企业职工,并分别考察了不同工人群体的抗争行动。离退休职工逐步从自发性反抗走向有组织的抗争。离退休职工的福利问题、工厂贪污腐败问题以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引起他们抗争的直接原因。由于他们与工厂存在特殊关系(两代人的付出,子女多在工厂工作),因此在工厂改制过程中,他们是一个重要的抗争主体,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整个抗争的领导群体。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在利益受损、地位丧失的情况下,多数人并没有选择大规模的集体行动,而是选择了沉默与消极退出。生存危机和管理层的贪污腐败可以较好地解释他们的行动选择。除此之外,固定工内部的分散性也导致其很难组织起有规模的集体行动。全民所有制合同工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没有发生明显的反抗行为:再就业相对比较容易、生存压力也迫使其不得不离开工厂另寻出路、找不出理由反抗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工厂的未来失去信心,他们选择了退出与离开。而集体企业工人在相同的政治环境下,采取了比全民所有制职工更激进的行动,能够发动集体抗议活动。

于建嵘也基于自身的研究提出工人“以理维权”的观点。他认为工人维权抗争主要不是基于“生存伦理”,而是基于一种“政治伦理”。通过对宏观数据的把握和关键事件的研究,他总结了目前工人维权抗争行动的基本特征:(1)工人维权抗争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因国企改制和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了很大比例;(2)工人的抗争方式主要有上访、静坐、罢工、游行示威、堵塞交通要道、占领工厂等;(3)工人在维权抗争中与警察的冲突十分突出;(4)工人的维权抗争开始突破单位的范围,走向行业和地区的联合。工人的“以理维权”是一种非阶级行动,它是在阶级失踪和群体分化状态下发生的,所依据的是一种政治伦理,即我国意识形态所决定的主流话语:“工人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是国家的主人,是社会真正的统治者。”这种政治话语影响着工人阶级意识的发展,成为工人维权抗争的武器(于建嵘,2010:134~149)。

这些相互争鸣的观点其实解释了改革以来不同时期的行动方式,随着市场的延伸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进,国企工人的行动回应在组织化程度上从个人上升到集体,在形式上从隐秘转向公开,在心态上从消极转向积极。

总体而言,上述关于国企工人抗争行动的研究都依循着马克思所开创的阶级斗争学说的思路,把关注的镜像聚焦于企业改制和工人下岗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段,深入考察国企工人的身份转换、群体认同、斗争意识、抗争手段和方式。这些研究的缺陷在于:(1)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国企工人,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工人,没有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工人纳入讨论框架。(2)对工人内部的分化问题关注不够,对造成工人群体分化的机制探讨有限。(3)所关注的情境主要集中于工厂体制及其与市场体制的交汇段,没有继续考察下岗工人在完全市场化后,在就业、低保等问题上展开的行动。这些行动同样体现着他们的主体意志,他们也继续处于“被分化”的状态,从而影响其行动力。

再就业过程中的抗争

为了解决城市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大规模下岗失业问题,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政策措施。但是,这些政策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下岗职工不理解、不配合,导致制度目标落空。

王汉生、陈智霞(1998)在《再就业政策与下岗职工再就业行为》一文中深入解析了面对再就业政策的不合理,下岗职工展开的行动回应。他们首先从结构与行动互构的角度,剖析了下岗职工行为与制度政策之间的矛盾——优惠就业与自愿失业,舆论导向与自我认知,加强管理与逃避管理,市场化和拒绝进入市场,并在此基础上深究了再就业政策代理人的现实行为与政策期望行为的反差——企业领导的“机会主义”策略与政策目标弱化,政府劳动部门对政策要求的应付与变通。这实质上是揭示了冲突产生的内在根源,即政策特征与下岗职工群体特征的双向互动。

更有意义的是,他们关注了下岗职工的应对策略和内心感受。他们指出,下岗职工再就业可利用两种资源——体制资源和关系资源。下岗职工对体制资源的行为选择表现为四种,即对旧体制的依赖(主动或被动)、脚踏新旧体制“两只船”、脱离原体制和利用体制空隙。下岗职工对关系资源的使用主要发挥了其就业信息来源渠道、就业信誉保障、就业庇护和资金援助四个方面的功能。由此,他们的结论是:要提高再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一方面要对制度本身进行反思,另一方面要逐步纠正下岗职工的行为偏差。本书的可贵之处在于它在结构—行动的关系框架中既看到了制度对行动的约束和塑造,更关注了行动对制度的回应与影响。

徐敏(2001)在《被忽略的再就业主体需求》一文中,通过对一次下岗女工劳动力交流会的追踪研究也发现,下岗女工以自身行动使政府出面组织的劳动力交流会及其提供的就业服务最终目标落空。某市政府在三八妇女节组织的一次大型下岗女工劳动力交流会被媒体宣传为“参招单位多、岗位多,招聘职业种类丰富、层次丰富,招工条件广,岗位工资待遇高”。但最终的结果是,再就业上岗率低,而且上岗又下岗的人数惊人。以录用率最高的宾馆服务类岗位为例,53名被录用者只有13人上岗,而这13名上岗女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有8人退岗,占上岗人数的61.5%。作者指出,下岗女工的行动回应使得主办单位和媒体认为的成功的交流会流于形式,只是表达了关心下岗女工的社会姿态,并且造成一种社会印象,即下岗女工就业难关键在于其自身,例如观念、技能、思想觉悟等。由此,她指出,帮助者和被帮助者的话语差别很大,下岗女工的主体需求未得到重视是造成交流会失效的重要原因。

但是,这种公共产品供应与下岗工人需求之间的脱节现象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反,他们把政策落空的责任全部推卸到下岗工人身上,认为不从实际情况出发,过分挑剔,以及对国家和政府的安置依赖性太强是造成他们难以再就业的根本原因。更有甚者,官方还借助媒体的报道,批评下岗工人面子观太强,把名声看得太重;怕吃苦受罪,怕受约束,行为懒散;分不清形势,“铁饭碗”思想严重,依赖性太强等。这些言论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工人长期以来积累的良好社会形象,玷污了他们的名声,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对下岗工人的错误评价和观念(张和云,1996)。

与此相对,下岗工人对再就业难题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妨碍自己再就业的关键因素是各种非自己所能左右的现实性障碍,而不是“观念误区”。这些现实性障碍一方面体现为个人性的,例如家庭负担沉重、生活压力大,个人文化程度较低、工作经验和技能单一、能力有限等;另一方面体现为外部结构性的,例如用人单位过分挑剔甚至歧视,单位对下岗职工待遇苛刻,各项有利于下岗职工的政策规定难以落实等。他们对自己所承受的“污名”感觉十分委屈,在他们看来,自己其实是做了那些无能的企业管理者的替罪羊,被国家剥夺了劳动权利。这一切都是那么不公平(王汉生,1998)。

对于社会舆论“污名化”的做法以及政府再就业工程的低效,下岗职工展开了积极自救。徐晓军(2010)考察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弱关系的作用,指出这是下岗职工在强关系失效的情况下作出的替代选择,他们要么利用中间人,间接利用弱关系;要么立足自身,直接开发弱关系;要么借用社区网络,以此作为弱关系运用的新方式。黄盈盈、潘绥铭(2003)对东北地区劳动力市场中女性性工作者的调查更揭示了一个残酷事实:下岗女工从事性服务是该群体生存自救的重要渠道。该调研有三个基本发现:访谈的103位性服务者中有一半是有城市户口的下岗女工,这意味着她们的匿名化程度很低;下岗女工在市场中所获得的历次职业社会地位都很低,与性服务者的身份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因此,她们从事性服务业只是一种“职业平移”现象,不存在“堕落”之说;在下岗女工职业获得过程中,正规职业中介毫无作为,完全依靠自己闯或者依靠亲属雇佣、牵线搭桥的也很少,大多数人都是越来越依靠下岗工友、朋友之间的介绍。

他们的调查显示,下岗后直接从事性服务业的女工不足9%,绝大多数人都曾经在劳动力市场上几经周折、多次打拼,最后才不得已进入性服务行业。这对她们而言是非常痛苦的经历和选择。她们曾经为自己的工人身份而自豪,曾经为中国的工业振兴与发展贡献出自己的青春与热血,曾经是这个社会中被人们羡慕、赞美的对象。但是,现在她们不得不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她们屡屡挣扎,却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和社会性障碍而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或者,从事性服务业是她们所能作出的一种另类抗争,用自己的所谓“堕落”来控诉社会的不公。把饱受同情的正面劳动妇女形象转变为痛遭社会鞭挞的负面荡女形象,既是她们自身的不幸,更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下岗失业职工在共力救济无效的情况下,通常会采用自力救济、自主就业的方式改善生存条件、缓解生活压力,其中在街道或社区摆摊设点、无证经营就是其生存自救的重要方式之一。李祖华指出,无业、下岗人员是无证流动摊贩的组成人员之一。之所以“无证”,主要是因为合法化的成本过高,摆摊收入有限。虽然对下岗失业人员摆摊行为的独立研究未有所见,但是从大量关于流动摊贩群体与城市管理者博弈互动的分析中,我们可以推知从事该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也同样实施着各种战术:游击战——你来我走,你走我来;阵地战——就地争执反抗;蘑菇站——被没收东西,耍赖挡道等。[5]这些策略都可视为该群体在特定背景下的抗争形式。

李瑶(2008)则独辟蹊径,深入下岗工人的内心世界,探讨他们在地位下降、生活困难、被污名化的情况下,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她通过对40位下岗工人的访谈,研究了他们在群际层面和群体内层面如何维持自尊。在群际层面,下岗工人通过社会比较和社会记忆来保持自尊,并为生活提供价值;在群体内层面,则通过群内比较和个体记忆来体验优越感和自豪感。此外,作者还发现了他们在人际层面上维持自我效能和减少在人际互动中遭遇尴尬和屈辱的一系列技术,其中包括信息控制、疏离、述说和职业修辞等策略。

上述研究转换了关于下岗工人抗争行动的研究时空,把他们从“工厂体制”中抽离出来,在劳动力市场上考察他们在市场化后如何顽强地挣扎和生存。

抗争研究之反思

反思一:令人遗憾的是,关于城市贫困群体生存行动的诸多研究都没有放在抗争政治的框架下展开,人们并不觉得这些行为具有抗争的内涵。笔者认为,这种状况的出现可能与两种流行的观点有关:其一,以下岗工人为主体的城市贫困群体虽然也是改革开放的利益受损者,但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了他们大量关注和帮助,一系列福利保障救助政策相继出台,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也享受了很多优惠和照顾,所以他们对政府虽有怨言但不会起来反抗,那些在其日常生活中与政府基层国家干部之间的小打小闹距离抗争政治的层次还很远;其二,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力量异常强大的社会里,研究如何让受到压制的人们行动起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让其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而去争取共同利益似乎是更有意义的学术主题。

因此,国内关于底层社会抗争行动的研究所关注的行动主体主要集中于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和农民工三大群体,并取得了丰富而系统的研究成果。从现实状况来看,关注三大群体的抗争行动是必要的,但远不能揭示底层社会抗争行动的复杂性。底层社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有很多民众生活在贫困、焦虑、失望之中,以下岗失业工人为主体的城市贫困群体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常认为,在国家结构性保障体系的关怀下,这些人作为主要受惠者其不满和怨愤的程度会大大降低,不会采取集体行动,也不会制造社会冲突。因此,这部分人无须给予关注。“无集体行动”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生活的常态,这虽然不能说没有意义,然而,在部分学者看来,探讨人们为什么没有保持这种常态似乎更有意义(游正林,2005)。

此种态度面临着两个方面的诘难。其一,在社会学发展史上,不乏反常态的学术传统,从现象学社会学到常人方法学,从舒茨到加芬克尔,“日常生活世界”成为建构主义者眼中社会的真实存在。尤其在常人方法学者看来,在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社会现象背后,必然存在深层的机制。因此,需要“一反常态”,“不把理所当然看作理所当然”,使用独特的方法去揭示隐藏其后的力量。换言之,在许多看似常态的现象背后潜藏着丰富的研究主题。随着弱势群体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集体抗争的重要性。“要么不闹,要闹就得闹大”已经成为其维权抗争的重要指导思想。既然知道依靠个人单枪匹马、走体制内抗争的道路异常艰难,既然知道团结就是力量,“政府最怕聚众闹事”,为什么这些经历命运巨大转折、生活在城市社会底层的人们没有采取集体行动似乎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问题。他们真的就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沉默、那样安分守己、那样无动于衷吗?

在笔者看来,关于城市贫困群体抗争行动的研究其实大有可为。我们不能把眼光仅仅停留于他们那些具有日常生活气息的行动表面,而应当深入意识层面去探寻他们行动的内在逻辑,窥探他们如何看待自身境遇的巨大反差,如何解读国家的各项福利救助政策,如何应对制度的基层实践所出现的问题,如何用自身关于公正平等的理念来纠正制度实施中的偏差,以及为什么在他们身上没有爆发出有组织集体行动的能量。借此,我们就会发现他们并不是一群麻木的被动者,而是在用自己的理性积极抗争、努力生活的一群可钦可佩可敬的人。

反思二:没有把城市贫困者的日常行动置于抗争政治框架中的另一个可能原因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分析工具。目前,国内关于底层社会抗争行动的研究所使用的分析视角、框架、方法总体上呈现结构分析、理性分析占据主导地位的特点。随着研究工作的推进,结构分析的缺陷日益暴露,学者们也开始探寻新的方法,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就是“过程—事件分析”研究策略。该策略的实质是将静态结构分析转向动态过程分析,区分出研究对象演变过程中的若干事件,分析事件之间的内在关联和相互影响,把过程看做一种独立的解释变项或解释源泉。应星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中贯彻并拓展了这种动态分析法,把“叙事”法作为一种重要的认知方式,从而极大丰富了社会学的想象力。

客观而言,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静态结构分析有助于解释集体行动发生的一些关键性条件和情境,但无法有效地说明结构如何促成行动的展开,以及行动的阶段性进程之间的相互关系,静态性和单一性是其明显的缺陷。动态过程分析虽然能够说明在集体行动的推进和演变过程中,有哪些关键的机制发挥了作用,其作用的顺序和相互关系如何等问题,但不能对各种机制发挥作用的原因和作用力大小进行比对,而且过分依赖于个案分析的方法呈现,其结论缺乏普遍的解释力。鉴于两种方法在解释角度和解释效果上的互补性,近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倡导这两种方法的融合。

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最常用的做法是从理性主义的立场出发,假设集体行动的参与者都是关注自身利益的理性行动者,他们会根据自身利益、资源和条件限制,审慎地选择、有策略地行动。在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发展中,理性主义的影响非常深远,资源动员理论和政治过程理论都深受其影响。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意识到,在社会运动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工具性因素和文化心理因素都是不可或缺的。除了结构、情境、策略之外,情感、意义、认知等因素也非常重要。因此,建构主义作为对理性主义的一种有益补充和修正,越来越受到重视。这种重大转变也影响了中国学者,他们认为,鉴于中国社会文化的变通性、过程性和模糊性等特征,过分强调理性主义在集体行动中的作用是非常不明智的(王国勤,2007)。

综上所述,对于城市贫困群体抗争行动的研究需要建立一种“结构—行动的循环回应”通路,考察它们如何相互影响、相互应对,这样就能够更加清晰地呈现国家性变迁的步伐和轨迹。同时也需要对行动背后的反抗意识进行挖掘,尤其是其中与统治意识相悖的观点和诉求,从而勾勒出城市贫困群体抗争行动的逻辑路线。

转型中的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场地。贫困与落后、动乱与暴力,这两者之间的表面关系只是一种假象。产生政治秩序混乱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现代性,而在于缺乏为实现现代性所进行的努力(亨廷顿,1989:38)。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经济发展本身是一个可以引起高度不稳定的过程,在中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很多不稳定因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失业下岗、维权抗争、社会纠纷、突发性群体事件等凸显,社会秩序蕴涵着巨大的不稳定性和风险。因此,从这些事实入手去探究其生成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是一种有效的视角和方法,有助于深入窥探中国的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政治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和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