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地区合作新模式的区域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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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伞”型合作模式的基本框架

2003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对于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并陆续颁布了多项深化改革与开放、促进东北地区振兴的区域发展的优惠政策。2004年和2005年,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公报都强调,支持中国企业参与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的开发,鼓励俄罗斯企业参与中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这标志着东北振兴战略的提出,为中俄两国区域合作创造了新空间,中俄区域合作已由单纯互补性的初级贸易阶段向以互补性为基础、实现双方高层次互动性合作的战略转变。2007年1月,在中国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背景下,俄罗斯政府提出了“东部大开发”战略,即对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进行深度开发。2009年9月23日,中俄正式批准《中国东北地区同俄罗斯远东及西伯利亚地区合作纲要(2009~2018)》(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标志着中俄两国地区性合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实质性操作阶段。《规划纲要》涉及口岸及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地区运输合作等200多个重点合作项目,《规划纲要》的制定具有目标明确、指向性强,区域分工、辐射面广,项目繁多、任务量大等特点。《规划纲要》为中俄两国地区合作翻开了新的一页,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在中俄总理第十四次定期会晤期间,温家宝总理和普京总理对落实该纲要达成了共识。在新的合作形势下,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着眼于推进中俄边境地区的深入合作,更好地规划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发展前景,依据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笔者首次提出了推进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东部地区合作全面升级的“伞”型合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