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梁说调解:人民调解实务“四五六”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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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绚丽的“东方之花”

掌文胜

调解源于中国,是儒家“和为贵”思想在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的一种传统文化传承。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更意味着这株绚丽的“东方之花”必将在广袤的中华大地绽放异彩。

近年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大一线调解人的辛勤努力下,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客观总结自身特色,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品牌形象逐步树立,组织、机制、队伍逐渐完善,人民调解在群众维权机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为灌云“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公路崎岖开古道,林园宛转创新陂。”多年来,我县一直坚持推进多元融合调解,创新打造“4+N”调解工作模式,依托行业部门组建涉法涉诉、行政争议、医患医疗、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9个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全县353个调解组织、382名专职调解员每年调解各类纠纷近万件。灌云县伊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灌云县伊山镇司法所原所长吴玉桐同志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灌云县司法局退休老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梁德金同志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和司法部授予“江苏省人民调解能手”和“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6年被灌云县委宣传部评选为“灌云好人”,并进入“灌云好人园”。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被西方人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它不仅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项精美的实践艺术。事实证明,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更具基础性、群众性、社会性、长效性、治本性等特点。尽善尽美的调解方式,会令人心悦诚服;两全其美的调解协议,会令人拍案叫绝;温馨甜美的调解语言,会令人心花怒放。

本书的作者梁德金同志已年逾古稀,从2002年退休后就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心系群众,根在基层,已经成为我县基层调解工作者的榜样和标杆。17年来,他和同事配合,成功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2000余起,成功调处国家信访督办纠纷案件5件。为切实帮助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弱点和难题,两年来,梁老夜伏案头、笔耕不辍、几易其稿,终于写成《老梁说调解》一书。书中油墨飘香、字字珠玑,收录的75个真实案例,每一个都倾注了梁老大量的心血,文字虽短、内涵颇深,事例虽小、堪称经典,完全可以作为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宝贵的工作教材和指导用书。我们要认真研究书中的调解工作艺术,学习梁德金同志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忘我的奉献精神,扎根基层、深入群众,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东方之花”在灌云大地上开得更加绚烂、美丽!

(作者:中共江苏省灌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