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作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现实困惑
2018年2月, 小梅到深圳的一个玩具生产制造厂打工, 入职前, 老板告诉小梅工资结算是按合格制作成一件玩具计算的, 也就是实行计件工资。该工厂的主要业务就是承接各种订货商的玩具制作订单, 所以工作是以订单数量为标准, 也就是有可能某段时间内工厂没有订单, 这种情况下可能工厂就会裁员或者员工会辞职, 这种工作性质导致工作的流动性比较大。小梅想跟该厂签订劳动合同, 以保护在该厂工作期间的正当权益, 但是老板称, 由于该厂的工作是计件性质的, 流动性比较大, 并不能确定员工在此工作的时长,所以没有办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 在法律上小梅可以与该厂签订劳动合同吗?
律师答疑
本案中, 小梅所在工厂是以订单量来决定工作时长的, 工作性质是计件制, 不是常规性比较稳定的工作, 没有固定的劳动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 小梅可以在接手一个订单的制作工作前和工厂签订针对这一项工作的劳动合同, 以保障小梅在此段工作时间内的合法利益; 同时, 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让工厂在此项任务执行中没有后顾之忧, 不用担心员工会中途离职等问题的出现, 这也就保护了该厂的利益。所以, 针对计件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理荟萃
针对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工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期间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