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北京市《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节选)
一、聚焦创意设计
发挥“设计之都”资源汇聚优势,大力发展产品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行业,使北京成为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时尚符号汇聚融合的时尚创意之都。支持创意设计类众创众包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二、重点企业扶持行动
激发企业创业热情、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多元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着力发展“大而强”,积极培育“小而优”,形成企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制定“旗舰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1~2家年营业收入过千亿、5家以上收入过五百亿的龙头文创企业。实施“涌泉工程”,选择具有行业领先优势、高增长潜力、年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对其高精尖项目给予支持,力争5年内培育形成100家具有品牌优势、创新优势、规模优势的骨干文创企业。开展“滴灌行动”,连续5年,每年选择支持200家创新性强、增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规模达千万元以上的优质中小企业,重点提供投融资、专业技术、政策服务,培育“专、精、特、新”文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文化企业,力争到2020年,全市地方国有文化企业资产规模达到2600亿元、营业收入突破600亿元。
三、重大项目引导行动
围绕激发资源活力、增强资产实力、强化资本动力,建立体现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项目投资引导体系。拓展开发资源类项目,围绕三大文化带建设,打造“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云居寺佛教文化景区、云蒙山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围绕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提升大栅栏、鲜鱼口、什刹海、南锣鼓巷等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品质。高效推动资产类项目,着眼打造特色文化地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高标准推进故宫北院、国家美术馆、中国工艺美术馆、环球主题公园、台湖演艺小镇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国家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乐谷、天桥演艺区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资本类项目,重点关注网络视听、网络游戏、影视投资、移动阅读、国际传媒服务等领域,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挂牌上市,提升产业规模。
四、文创人才兴业行动
研究制订本市文创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优秀杰出文创人才储备库。吸引文化名家、创意大师在京创办工作室。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创企业等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建设认定一批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创新职称评价方式,研究增设创意设计等职称专业。加大海外文创人才引进使用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籍优秀杰出人才推荐办理永久居留证和多次往返人才签证;对于入选引智项目、“千人计划”“海聚工程”的外国专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工资薪金资助。支持文创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文创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社会贡献较大的文艺创作和创意人才、符合条件的文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本市紧缺急需的人才等按规定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为符合条件的文创人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使其按规定享受多方面市民待遇。优化购房支持政策,制定租房补贴标准,提升公租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水平。畅通文创人才就医渠道,提供一定比例的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