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金融蓝皮书(2017):中国产业金融发展指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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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产业金融与产融结合

以产业为基础,金融服务产业,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是产业金融的本质要求。金融如果脱离产业自我发展、过度膨胀,就会脱离实体经济的需要、产生严重的泡沫,必然会导致危机的产生,产融结合是金融与产业协调发展的共同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1.3.1 产融结合的内涵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两者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互相参股、控股、人事派遣等互相渗透的方式进行结合。产业资本一般是工商企业等非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资本及实体资本;金融资本一般是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占有和控制的货币及虚拟资本。产融结合包括两个方面:由产而融和由融而产。由产而融是指产业资本发起,把部分产业资本投向金融行业,是产业资本向金融领域的扩张;由融而产是指由金融资本发起,用金融资本控制产业资本,实现二者融合生长,是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的渗透。

1.3.2 国外产融结合的发展阶段

对研究西方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过程的研究发现,日德是银行主导型的产融结合模式,英美是市场主导型的产融结合模式,其大致经历了“融合—分离—融合”的发展过程。具体可以分为:

1.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自由融合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

20世纪30年代以前,发达国家实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政府对金融业和产业的融合方式基本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西方国家发生第一次兼并浪潮,资本与生产不断集中,从而产生了垄断。产业的垄断资本与银行的垄断资本不断集合,工商企业开始与银行进行深层次合作,相互参股、控股和跨业经营。当时的产业整合运作比较依赖银行,一批以摩根为代表的“由融而产”的企业集团逐渐形成,如美国的洛克菲勒、摩根、花旗、杜邦,日本的三井、三菱、三和、住友、第一劝业等。

2.限制产融结合的金融分业管理时期(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末)

20世纪30年代,出现世界经济危机,对全球各行各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金融业尤其严重。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行业秩序混乱,金融资本膨胀,金融功能被过分夸大,社会经济基础不稳定。美国政府率先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进行金融约束,对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之间的市场准入、相互持股和投资实行严格限制,实行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产融结合进入了以金融业分业经营为主的时期。在此阶段,以通用电气(GE)为代表的“由产而融”的产融结合模式开始起步,许多产业集团开始建立金融部门,为产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3.产融结合新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

20世纪70—8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发生了经济滞胀,有关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政策的呼声强烈。传统企业为了改变发展的停滞不前、运作无力等现状纷纷进军金融业与其合作,产融结合的发展风潮开始在各类行业中兴起。1990年后,几乎所有美国的大公司都开始利用基金等形式搞体外融资,产融结合特征日趋显著。

4.产融结合深化发展时期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蓬勃发展,金融创新从理论走向实践,产融结合多样化发展,融合的程度不断加深。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产业集团开始收缩撤离金融、回归主业。

1.3.3 国内产融结合发展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中国产融结合最初是由政府大力推动的,主要特征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传统企业以股权参与的形式进入金融企业。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这是我国产融结合迈出的重要一步,企业集团开始涉足金融。1986年成立的交通银行,其工商企业持股比例高达28%,随后工商企业积极进行参股其他金融机构,从而产融结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海尔集团、新希望集团等是先期进军金融业的企业集团代表,通过集团控股,同时经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此阶段产融结合的主要表现是工商企业向金融行业的单向进入,即“由融而产”。

2.治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007年)

20世纪90年代,由于大量产业资本涌入金融产业,金融机构泛滥,商业银行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而不断扩张业务,使产融集团过快发展,由于缺乏良好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措施,从而造成金融市场秩序不稳定、金融风险突出。为此中央政府于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不允许参股企业,一些商业银行开始退出产业领域。2006年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严禁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向金融、证券、房地产和保险等项目进行投资,产融结合进入了一个相对沉寂的时期。

3.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企业加速了海外并购,为产融结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2008年8月,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企业成为银行控股股东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了界定,为产业资本进入银行业并成为控股股东提供了参考性的法律依据。2009年宝钢集团、申能集团等入股光大银行,中石油先后收购克拉玛依商业银行和宁波金港信托有限公司、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掀起了新一轮产融结合的大潮。2011年“两会”期间,“产融结合”再度成为热议话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