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人物索引
家人
父亲 乔治·奥斯汀(George Austen,1731—1805)
1747年进入牛津,1751年获得人文学士学位,1754年获得人文硕士学位,1760年获得神学硕士学位,自1751—1760年间一直在牛津任教。1754年接受圣职,1761年成为斯蒂文屯的教区长,1773年成为迪恩的教区长。1764年与卡桑德拉·利在巴斯的沃尔科特教堂结婚,共育有7个孩子。1801年退休,1805年在巴斯去世,葬在沃尔科特教堂。
母亲 卡桑德拉·利·奥斯汀(Cassandra Leigh Austen,1739—1827)
出身格罗斯特郡阿德斯德若普的利家,父亲为万灵学院教员,伯父任牛津贝利奥尔学院院长,父亲和伯父均为牧师。其祖母是钱多斯公爵一世的姐妹,其堂兄娶了钱多斯公爵二世的女儿,后其孙重新获得斯通利庄园的利家的贵族头衔(利家的贵族头衔详见下文)。25岁时嫁给乔治·奥斯汀牧师,3000镑嫁妆。1827年以88岁高龄去世,葬在查顿。
兄长 詹姆斯·奥斯汀(James Austen,1765—1819)
1779年获得奖学金进入牛津圣约翰学院,1788年获得人文硕士学位。1788年始任副牧师,1792年迪恩副牧师,1801年斯蒂文屯副牧师,1805年继承斯蒂文屯的教区长职位,直至去世。1792年和安妮·马修结婚,育有一女安娜·奥斯汀,3年后丧妻;1797年再婚,娶玛丽·劳埃德为继室,育有一子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及一女卡罗琳·奥斯汀。
兄长 乔治·奥斯汀(George Austen,1766—1838)
先天性癫痫,聋哑儿,一直被寄养在外,父母去世后由兄弟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兄长 爱德华·奥斯汀·奈特(Edward Austen Knight,1767—1852)
1783年被远房表亲高德默厦庄园的托马斯·奈特二世收养,继承了奈特家在肯特郡的高德默厦庄园、汉普郡的斯蒂文屯和查顿的三处地产,1812年正式改姓奈特。1786—1790年在欧洲游学,自1797年起住在高德默厦庄园,曾任肯特郡郡长,1852年去世,并葬在该地。1791年与伊丽莎白·布里奇斯(Bridges)结婚,育有6个儿子和5个女儿,1808年丧妻。1809年为简·奥斯汀母女提供查顿小屋为常住居所。
兄长 亨利·奥斯汀(Henry-Thomas Austen,1771—1850)
1788年获得奖学金进入牛津圣约翰学院,1796年获人文硕士学位。1793年加入牛津郡民兵团,任中尉,1797年晋升为上尉兼副官,1801年开始代理军队业务,并开办银行业务,1813年任牛津郡财政长官,1816年破产,同年接受圣职,并成为查顿的副牧师。1818年驻柏林英国大使私人牧师,期间撰写了一系列关于《创世纪》的演讲稿,1820年成书出版时,他在扉页上标注作者为坎伯兰公爵和莫利伯爵的私人牧师。1820—1822年任斯蒂文屯教区长,其后辗转历任各牧师职位、语言学校校长,1850年于布里奇韦尔斯去世。1797年与其居孀的堂姐伊丽莎白·汉考克·德·弗亚德结婚,1813年丧妻,1820年再婚,终身无子嗣。
姐姐 卡桑德拉·奥斯汀(Cassandra-Elizabeth,1773—1845)
1792年与金伯瑞的汤姆·福尔牧师订婚,1797年未婚夫在西印度群岛病逝,之后终身未婚。1845年在弗朗西斯·奥斯汀家中拜访时于普茨当去世,葬回查顿。她是简·奥斯汀的遗嘱执行人和受益人,去世后又将由她继承的简·奥斯汀手稿分别遗赠给其他兄弟和侄子侄女。
兄长 弗朗西斯(弗兰克)·奥斯汀(Francis-William‘Frank’Austen,1774—1865)
1786年进入皇家海军学院,1791年海军准少尉,1792年晋升海军上尉,1798年任指挥官,1800年晋升海军上校,1803年在肯特郡的拉姆斯盖特指挥北部前线守备团,1804年重新回到海上执行任务,直至1815年;1830年晋升海军少将,1837年获得骑士勋章,1838年晋升海军中将,1848年晋升海军上将,1863年统领北美及西印度群岛海域舰队。1815年拿破仑战争后回到英国本土,居住在汉普郡的查顿、奥尔顿和普茨当,以91岁高龄在普茨当去世。1806年和拉姆斯盖特的玛丽·吉布森结婚,育有6个儿子和5个女儿,1823年丧妻,1828年再婚,娶玛莎·劳埃德为继室,无子嗣。
弟弟 查尔斯·奥斯汀(Charles-John Austen,1779—1852)
1791年进入皇家海军学院,1794年海军准少尉,1797年晋升海军上尉,1804年任指挥官,1810年晋升海军上校,1820—1826年在好望角执行海岸守卫,1846年晋升海军少将,1850年统领东印度和中国海域舰队,1852年于英缅战争中身染霍乱去世,葬在斯里兰卡东北海岸的亭可马里。1807年在百慕大和弗朗西斯-菲茨威廉·帕尔默结婚,育有4个女儿,1814年丧妻,1820年再婚,娶前妻的姐姐哈丽雅特-埃贝尔·帕默尔为继室,育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
亲戚
父系
约翰·奥斯汀三世(John Austen III,1629—1705)
简·奥斯汀的曾曾祖父。肯特郡的布料商人,产业主要在布罗德福德和霍斯门登。为了使自己的子孙成为绅士,他将所有财产留给长孙约翰·奥斯汀五世继承。其长子约翰·奥斯汀四世(简·奥斯汀的曾祖父)在其生前去世。其一女简,她的外孙女嫁到奈特家,为托马斯·奈特之母,托马斯·奈特无子嗣,奈特家的产业后由爱德华·奥斯汀继承。
伊丽莎白·韦勒·奥斯汀(Elizabeth Weller Austen,1671—1721)
简·奥斯汀的曾祖母。出身坦布里奇,在丈夫去世后因约翰·奥斯汀三世的遗嘱失去长子的监护权,依靠微博的收入独立抚养另外6个没有继承遗产的孩子长大成人。她回到故乡坦布里奇,成为坦布里奇学校的管家,以此令孩子受到教育。简·奥斯汀的父亲早年亦受教于坦布里奇学校。
威廉·奥斯汀(William Austen,1701—1737)
简·奥斯汀的祖父。在坦布里奇执业的外科医生。1727年和乔治·汉普森爵士之女丽贝卡结婚,丽贝卡和前夫威廉·沃尔特育有一子,再婚后和威廉·奥斯汀育有四个子女,1732年产后不幸病逝。威廉·奥斯汀于1736年再婚,指望继室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二人无子嗣,婚后不久于1738年去世,继室没有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弗朗西斯·奥斯汀(Francis Austen,1698—1791)
简·奥斯汀的伯祖父,乔治·奥斯汀的伯父。在肯特郡赛文欧克斯执业的律师,约翰·奥斯汀四世未能继承遗产的孩子中最为成功的一个。自兄弟威廉·奥斯汀去世后,他担负起抚养其子乔治·奥斯汀的责任,供养他接受教育直至获得奖学金进入牛津。1747年他与安妮·莫特利结婚,育有一子,同年产后丧妻;1758年与简·查德威克(简·奥斯汀的教母)再婚,育有二子。他的兄弟约翰·奥斯汀五世继承了约翰·奥斯汀三世的财产后,结婚后育有一子约翰·奥斯汀六世,约翰·奥斯汀六世却只有一个女儿,因此后来由弗朗西斯·奥斯汀的第三子约翰·奥斯汀七世继承了奥斯汀家在布罗德福德的产业。
费拉德尔菲亚·奥斯汀·汉考克(Philadelphia Austen Hancock,1730—1792)
简·奥斯汀的姑姑,乔治·奥斯汀的姐姐。威廉·奥斯汀的四个子女中,第一个孩子幼年夭折,最小的孩子有先天缺陷,一直由另一个叔父托马斯·奥斯汀(在伦敦经商)抚养,只有费拉德尔菲亚和乔治·奥斯汀长大成人成家立业。费拉德尔菲亚早年寄居在托马斯·奥斯汀家中,1752年远赴印度,与当地医生泰瑟·索尔·汉考克结婚,育有一女伊丽莎白。1774年汉考克先生在印度去世。费拉德尔菲亚当时已回到欧洲定居在法国,后回到伦敦,1792年去世,葬在汉普斯特德。第一任印度总督黑斯廷斯是其女的教父,并在汉考克先生去世后,赠与教女伊丽莎白一万镑财产,因此有传闻说伊丽莎白是其私生女。
伊丽莎白(伊丽莎)·汉考克(Elizabeth ‘Eliza’ Hancock,1761—1813)
简·奥斯汀的堂姐,姑姑费拉德尔菲亚的女儿。生在加尔各答,教父为印度总督黑斯廷斯。1781年在法国与让·卡波·德·弗亚德结婚,育有一子黑斯廷斯·德·弗亚德。1794年丈夫死在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上,回到英国后一度寄居在叔父乔治·奥斯汀家,1797年再婚,嫁给堂弟亨利·奥斯汀,定居伦敦,二人无子嗣。1801年其子黑斯廷斯·德·弗亚德15岁夭折。1813年去世,和母亲儿子一同葬在汉普斯特德。
托马斯·奈特二世(Thomas Knight II,1735—1794)
乔治·奥斯汀的远房表亲。托马斯的母系祖上是约翰·奥斯汀三世。拥有肯特郡高德默厦庄园、汉普郡斯蒂文屯和查顿三处地产。1761—1768年任肯特郡新罗姆尼下议院议员,1774年-1780年肯特郡下议院议员。1779年和凯瑟琳·纳奇布尔结婚,无子嗣,1783年收养爱德华·奥斯汀作为继承人,1794年去世后将财产权留给妻子,奈特太太将高德默厦庄园让与爱德华居住,并在1812年去世前便将财产权转交给了爱德华,1812年她去世后爱德华正式继承了奈特家的产业及姓氏。
母系
威廉·利(William Leigh,1691—1757)
简·奥斯汀母亲的伯父。格罗斯特郡阿德斯德若普的利家长子,其母玛丽·布里奇斯(Brydges)是钱多斯公爵一世的姐妹,与玛丽·洛德结婚,育有7个孩子。其一女卡桑德拉(1723—1770)嫁给牛津郡埃姆布罗斯登男爵二世。长子詹姆斯(1724—1774)和表妹钱多斯公爵二世之女凯瑟琳·布里奇斯结婚,生有一子詹姆斯-亨利(1765—1823)于1813年继承斯通利庄园,詹姆斯-亨利之子钱多斯(1791—1850)于1839年重新获得利家的贵族头衔。
关于利家的贵族头衔:阿德斯德若普的利家和斯通利庄园的利家祖上是托马斯·利爵士,曾任伦敦市长,去世于1571年。1643年斯通利庄园的托马斯·利获得男爵爵位,传到第五代后绝嗣,无人继承爵位,斯通利庄园便由阿德斯德若普的利家继承,先由威廉·利的次子托马斯·利牧师(1734—1813)继承,其无子嗣,后由长子的儿子詹姆斯-亨利继承,传承至其子,重新申请斯通利庄园的男爵爵位并获许。
西奥菲勒斯·利博士(Dr. Theophilus Leigh,1693—1784)
简·奥斯汀母亲的伯父。牛津贝利奥尔学院院长,牧师。1728年和安妮·比结婚,育有6个孩子,只有2个女儿活了下来。玛丽(1731—1797)和堂兄托马斯·利牧师(威廉·利次子)结婚,无子嗣,本人亦写作并著有利家家族史,但未出版。卡桑德拉(1744—1826)和塞缪尔·库克牧师结婚,有子嗣,简·奥斯汀的库克家的表兄弟姐妹即是指她的孩子。
托马斯·利牧师(Thomas Leigh,1696—1764)
简·奥斯汀的外祖父。牛津万灵学院教员,牛津郡哈珀斯登教区的教区长。1732年和简·沃克结婚,育有4个孩子。长子詹姆斯·利·佩罗特与奥斯汀家交往甚密,详情见下。简(1736—1783),嫁给爱德华·库珀博士,育有一子一女,其女与奥斯汀姐妹同上寄宿学校时爆发伤寒,照顾患病的女儿时不幸染病去世;母亲去世后库珀兄妹曾一度寄居在斯蒂文屯奥斯汀家。托马斯(1747—1821)先天智障,和简·奥斯汀先天残障的兄长乔治·奥斯汀一同托养在外。
詹姆斯·利·佩罗特(James Leigh Perrot,1735—1817)
简·奥斯汀的舅父。1751年将“佩罗特”加入姓氏以继承其母系叔祖托马斯·佩罗特的遗产,拥有伯克郡的斯嘉勒茨的地产以及巴斯的一幢寓所。1764年和简·乔姆利结婚,无子嗣。1817年于斯嘉勒茨去世,遗嘱将詹姆斯·奥斯汀定为继承人,但规定在其妻去世后才可继承。利·佩罗特太太于1836年去世,其时詹姆斯·奥斯汀已过世,斯嘉勒茨的产业便由其子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继承,并根据遗嘱在姓氏中加入“利”。
侄子侄女
安娜·奥斯汀(Jane-Anna-Elizabeth ‘Anna’ Austen,1793—1872)
詹姆斯·奥斯汀长女,第一任妻子的孩子,2岁时丧母,一度托养在斯蒂文屯直到父亲再婚。1814年嫁给阿什的勒弗罗伊牧师最小的儿子本杰明,育有1个儿子和6个女儿。后丈夫英年早逝,带着孩子四处寄寓,于雷丁去世,葬在阿什。写作并发表过一部短篇小说和两部儿童文学作品。1864年写下《纪念简姑姑》,并为爱德华提供《简·奥斯汀传》的素材。
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James Edward Austen-Leigh,1798—1874)
詹姆斯·奥斯汀长子,第二任妻子玛丽·劳埃德的孩子。1814—1816就读于温切斯特公学,1816年进入牛津埃克赛特学院,1826年获得人文硕士学位;1823年接受圣职。1828年和爱玛·史密斯结婚,育有10个孩子。1837年继承舅祖父利·佩罗特家的遗产和姓氏。1869年撰写并出版《简·奥斯汀传》;其最小的儿子威廉(William Austen-Leigh,1843—1921)和其长子的儿子理查德-阿瑟(Richard-Arthur Austen-Leigh)于1913年合作编写并出版《简·奥斯汀传及书信集》;其女儿玛丽-奥古斯塔(Mary-Augusta,1838—1922)于1920年出版《关于简·奥斯汀的个人片段》(Personal Aspects of JA)。
卡罗琳·奥斯汀(Caroline-Mary-Craven Austen,1805—1880)
詹姆斯·奥斯汀次女,第二任妻子玛丽·劳埃德的孩子。卡桑德拉的教女,终身未婚。先是与母亲同住,1843年母亲去世后帮助爱德华照顾他的孩子,后帮助爱德华的两个单身的儿子管家。1867年写下《我的姑姑简·奥斯汀:一份回忆录》,为爱德华提供《简·奥斯汀传》的素材。
范妮·奈特(Frances-Catherine ‘Fanny’ Knight,1793—1882)
爱德华·奥斯汀·奈特的长女,出生时姓奥斯汀,1812年时随父亲一同改姓。1820年嫁给肯特郡的一位男爵爱德华·纳史布做继室,育有9个孩子。其长子爱德华(1829—1893)成为布雷伯恩勋爵一世,他于1884年编辑出版了《奥斯汀书信集》。
凯瑟琳-安妮·奥斯汀(Catherine-Anne Austen,1818—1877)
弗朗西斯·奥斯汀的女儿,出生在查顿。1842年嫁给一位律师约翰·哈巴克,育有3个儿子。两个小儿子移民去了美洲,1870年左右她迁居美洲,并在弗吉尼亚去世。生前她写了两部小说,其一《妹妹》(The Younger Sister)是续写《沃森一家》。她的长子约翰-亨利·哈巴克(1844—1939)在女儿协助下于1906年撰写并出版了《简·奥斯汀的水手兄弟》(JA’s Sailor Broghers)。
卡桑德拉-埃斯顿·奥斯汀(Cassandra-Esten Austen,1808—1897)
查尔斯·奥斯汀的长女,卡桑德拉·奥斯汀的教女,终身未婚。帮助爱德华提供《简·奥斯汀传》的素材。1845年协助父亲料理卡桑德拉·奥斯汀的丧事,继承了卡桑德拉拥有的手稿和书信,后来她将这些书信遗赠给她的侄女,查尔斯-约翰·奥斯汀(1821—1867)的五个女儿,其中三个女儿在1920年代将手稿出售。
亲友
勒弗罗伊(Lefroy)
乔治·勒弗罗伊牧师(Issac-Peter-George Lefroy,1745—1806),牛津万灵学院教员,牧师。1778年和安妮·布里奇斯(Anne Brydges,1748—1804)结婚,育有7个孩子。1783年定居阿什。其妻勒弗罗伊太太,她是简·奥斯汀青少年时期的挚友和导师,1806年坠马身亡。
汤姆·勒弗罗伊(Thomas-Langlois Lefroy,1776—1869),乔治·勒弗罗伊牧师的侄子,传闻中简·奥斯汀年轻时代的恋人。其父为第33联队上校,驻扎爱尔兰,因此他出生于爱尔兰。1790年入读都柏林圣三一学院,1793年进入伦敦林肯律师学院,1798年回到爱尔兰执业,1852年成为爱尔兰首席大法官。1795年与简·奥斯汀结识于阿什。1799年和同窗的姐妹玛丽·保罗结婚,育有9个孩子。
本杰明·勒弗罗伊(Benjamin Lefroy,1791—1829),乔治·勒弗罗伊牧师最小的儿子,安娜·奥斯汀的丈夫。二人于1814年结婚,共育有7个孩子。1817年接受圣职,1823年继承阿什的牧师职位。1829年英年早逝。
范妮-卡罗琳·勒弗罗伊(Fanny-Caroline,1820—1885),本杰明·勒弗罗伊和安妮·奥斯汀之女,终身未婚。1872年在安娜去世前一直与母亲同住。写作并匿名发表过一些短篇小说,并为女性期刊撰稿。母亲去世后继承了母亲的书稿,其中包括一部勒弗罗伊家族史的草稿(被研究者称为“勒弗罗伊手稿”),和简·奥斯汀写给安娜的书信。后来范妮-卡罗琳完成了勒弗罗伊家族史,其中包含了安娜的“勒弗罗伊手稿”的内容,简·奥斯汀写给安娜的书信,和其妹妹整理的“贝拉斯手稿”中的内容。这部家族史后来遗赠给了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的长子。
路易莎-朗格卢瓦·勒弗罗伊(Louisa-Langlois,1824—1910),本杰明·勒弗罗伊和安娜·奥斯汀之女,1859年和塞普蒂默斯·贝拉斯牧师结婚。1872年母亲去世后摘录了一部笔记,其中包括安娜·奥斯汀的日记和部分书信,被研究者称为“贝拉斯手稿”。“勒弗罗伊手稿”、“贝拉斯手稿”和简·奥斯汀写给安娜的信后来都遗赠给了其兄乔治-本杰明-奥斯汀(1818—1910)的3个终身未婚的女儿。
路易·勒弗罗伊(Louisa-Langlois ‘Louie’,1864—1954),本杰明·勒弗罗伊和安妮·奥斯汀的孙女,乔治-本杰明-奥斯汀的女儿,终身未婚。她和另外两个终身未婚的姐姐伊莎贝尔(Mary-Isabella,1860—1939)和杰西(Jessie,?-1941)一起继承了安娜的“勒弗罗伊手稿”、“贝拉斯手稿”和简·奥斯汀写给安娜的信。路易·勒弗罗伊为简·奥斯汀协会创始人之一。
劳埃德(Lloyd)
劳埃德太太玛莎·克莱文(Martha Craven,1729—1805),其父为克莱文伯爵之幼子,于1763年嫁给诺伊斯·劳埃德牧师(1717—1789),育有3个女儿。1789年劳埃德牧师去世后,劳埃德太太带着当时未婚的2个女儿搬到迪恩的牧师住宅,于1792年詹姆斯·奥斯汀结婚并继承迪恩的牧师职位时离开,搬到伊索埔。1805年劳埃德太太去世。
长女玛莎(Martha,1765—1843)在母亲去世后搬去和奥斯汀母女同住,并在晚年于1828年嫁给弗朗西斯·奥斯汀做继室,无子嗣;次女伊丽莎(Eliza,1768—1839)于1788年嫁给表兄金伯瑞的富尔怀勒-克莱文·福尔牧师;三女玛丽(Mary,1771—1843)于1797年嫁给詹姆斯·奥斯汀做继室,并育有一子一女。
福尔(Fowle)
富尔怀勒-克莱文·福尔牧师(Fulwar-Craven Fowle,1764—1840),简·奥斯汀父亲的学生。其母简·克莱文和劳埃德太太为姐妹,她们的父亲是克莱文伯爵最小的儿子。富尔怀勒-克莱文于1778—81年在斯蒂文屯寄宿受教,1781年进入牛津圣约翰学院,1788年获得人文硕士学位。1788年和表妹伊丽莎·劳埃德结婚,育有8个孩子。1798年继承伯克郡的金伯瑞的牧师职位。
汤姆·福尔牧师(Tom Fowle,1765—1797),富尔怀勒-克莱文·福尔牧师的弟弟,简·奥斯汀父亲的学生,卡桑德拉·奥斯汀的未婚夫。1779—1783年在斯蒂文屯寄宿受教,1783年进入牛津圣约翰学院,1794年获得人文硕士学位。1792年左右与卡桑德拉订婚,1793年获得其表亲克莱文勋爵授予的牧师职位,1795年被任命为克莱文勋爵的随军牧师出征西印度群岛,1797年于当地感染热病去世。
比格-威瑟(Bigg-Wither)
汉普郡曼尼唐庄园的比格-威瑟先生,原名洛夫莱斯·比格(Lovelace Bigg-Wither,1741—1813),因其祖母的血缘关系继承了原属于威瑟家的曼尼唐庄园,之后比格家的男性成员将“威瑟”加入姓氏,而女性成员依然保留“比格”这个姓氏。1789年比格-威瑟一家搬到曼尼唐庄园。
三位比格小姐:伊丽莎白(Elizabeth Bigg,1773—1855)、凯瑟琳(Catherine Bigg,1775—1848)和阿莱西娅(Alethea Bigg,1777—1847),与奥斯汀姐妹交好。伊丽莎白于1799年嫁给威廉·希斯科特牧师,她的儿子后来继承了希斯科特家的爵位;凯瑟琳于1808年嫁给赫伯特·希尔牧师,著名诗人罗伯特·骚塞的叔父;阿莱西娅终身未婚。
哈里斯·比格-威瑟(1781—1833),曼尼唐庄园的继承人,比格姐妹的弟弟,于1802年曾向简·奥斯汀求婚。哈里斯于1804年结婚,育有10个孩子,1813年继承曼尼唐庄园,1833年在曼尼唐去世。
简·奥斯汀大事记
1764年 乔治·奥斯汀和卡桑德拉·利结婚。
1765年 奥斯汀家的第一个孩子詹姆斯·奥斯汀出生在迪恩牧师住宅。
1766年 第二个孩子乔治·奥斯汀出生,癫痫聋哑儿,被寄养。
1767年 第三个孩子爱德华·奥斯汀出生。
1768年 奥斯汀家从迪恩搬到斯蒂文屯。
1771年 第四个孩子亨利·奥斯汀出生在斯蒂文屯。
1773年 第五个孩子卡桑德拉·奥斯汀出生;同年其父乔治·奥斯汀开始在斯蒂文屯招收寄宿学生。
1774年 第六个孩子弗朗西斯·奥斯汀(弗兰克)出生。
1775年 12月16日,作为家中第七个孩子,简·奥斯汀出生。
1779年 第八个孩子查尔斯·奥斯汀出生。
1783年 其兄爱德华·奥斯汀被高德默厦庄园的托马斯·奈特夫妇收养;乔治·勒弗罗伊成为斯蒂文屯相邻教区阿什的牧师。
1785—86年 简·奥斯汀陪姐姐卡桑德拉·奥斯汀一起去雷丁的寄宿学校上学。
1787年 简·奥斯汀开始创作她的少年习作(12岁)。
1787—1789年 奥斯汀家上演家庭剧场。
1789年 劳埃德家租下了迪恩的牧师住宅。
1892年 卡桑德拉·奥斯汀与他父亲早年的学生牧师汤姆·福尔订婚;詹姆斯·奥斯汀结婚,搬到迪恩牧师住宅;劳埃德家离开迪恩,搬到伊索埔。
1794年 其堂姐伊丽莎白·汉考克·德·弗亚德的丈夫死在法国大革命的断头台上;爱德华·奥斯汀的养父托马斯·奈特去世。
1795年 简·奥斯汀开始创作《埃莉诺和玛丽安》(《理智与情感》初稿);詹姆斯·奥斯汀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其女安娜·奥斯汀被送到斯蒂文屯抚养;12月,汤姆·勒弗罗伊到阿什拜访。
1796年 1月,汤姆·勒弗罗伊离开阿什;汤姆·福尔出发去西印度群岛赴任;10月,简·奥斯汀开始创作《第一印象》(《傲慢与偏见》初稿)。
1797年 詹姆斯·奥斯汀再婚,娶了玛丽·劳埃德,安娜·奥斯汀被送回迪恩;2月,汤姆·福尔因热病去世;8月,简·奥斯汀完成《第一印象》初稿;11月,《第一印象》被出版商拒绝;简·奥斯汀开始创作《理智与情感》(改写自《埃莉诺和玛丽安》);12月,亨利·奥斯汀与其堂姐伊丽莎白·汉考克·德·弗亚德结婚。
1798年 简·奥斯汀开始创作《苏珊》(即后来的《诺桑觉寺》);11月,詹姆斯·奥斯汀的儿子,本书作者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出生。
1799年 简·奥斯汀的舅母利·佩罗特太太在巴斯被控偷窃。
1800年 其舅母利·佩罗特太太被判无罪;12月其父乔治·奥斯汀决定退休并搬到巴斯。
1801年 亨利·奥斯汀以银行和军队代理业务在伦敦开业;5月,奥斯汀一家搬到巴斯。
1802年 12月,哈里斯·比格-威瑟向简·奥斯汀求婚;家族中相传的另一段发生于海滨的浪漫史(简·奥斯汀与有意追求她的那位先生相识于海滨度假地,但分别后不久便听闻他突然去世了)也发生在同期,约在1801年至-1804年间。
1803年 简·奥斯汀将《苏珊》手稿卖给出版商。
1804—1805年 简·奥斯汀创作《沃森一家》及短篇小说《苏珊夫人》;12月,其密友阿什的勒弗罗伊太太去世。
1805年 1月,其父乔治·奥斯汀于巴斯去世;4月,劳埃德太太去世,玛莎·劳埃德搬来和奥斯汀母女同住;7月,詹姆斯·奥斯汀的小女儿卡罗琳·奥斯汀出生。
1806年 奥斯汀母女搬到南安普敦,和刚刚新婚的弗朗西斯·奥斯汀同住。
1808年 爱德华·奥斯汀的妻子去世。
1809年 简·奥斯汀催促出版商出版《苏珊》未果;奥斯汀母女搬到爱德华·奥斯汀为其提供的住所查顿小屋。
1810年 《理智与情感》被出版商接受,准备出版。
1811年 2月,简·奥斯汀开始构思《曼斯菲尔德庄园》;3月,简·奥斯汀到伦敦校对《理智与情感》印刷样稿;10月,《理智与情感》出版上市;开始着手将《第一印象》改写为《傲慢与偏见》。
1812年 爱德华·奥斯汀的养母奈特太太去世,爱德华改姓奈特;秋天,简·奥斯汀卖出《傲慢与偏见》手稿。
1813年 1月,《傲慢与偏见》出版上市;4月,其堂姐、亨利·奥斯汀的妻子伊丽莎白去世;7月,简·奥斯汀完成《曼斯菲尔德庄园》;11月,《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再版。
1814年 1月,简·奥斯汀开始创作《爱玛》;5月,《曼斯菲尔德庄园》上市;11月,安娜·奥斯汀与本·勒弗罗伊结婚。
1815年 3月,简·奥斯汀完成《爱玛》;8月,简·奥斯汀开始创作《劝导》;10月,简·奥斯汀到伦敦照顾生病的亨利·奥斯汀;11月被邀请至摄政王的卡尔顿宫参观;12月,《爱玛》出版上市。
1816年 春天,简·奥斯汀开始身体不适;亨利·奥斯汀赎回《苏珊》(即《诺桑觉寺》)手稿;简·奥斯汀校订手稿改名为《凯瑟琳》,准备出版;3月,亨利·奥斯汀宣布破产;7月,简·奥斯汀完成《劝导》第一稿;8月,重写结局后完成终稿;《曼斯菲尔德庄园》再版;12月,亨利接受圣职,成为查顿的牧师。
1817年 1月,简·奥斯汀开始创作《桑迪屯》,3月止笔;3月,其舅利·佩罗特先生去世;4月,简·奥斯汀写下遗嘱;5月,和卡桑德拉·奥斯汀到曼切斯特求医;7月18日清晨,简·奥斯汀去世。
1818年 《诺桑觉寺》和《劝导》出版上市,上附亨利·奥斯汀所著的作者小传。
1819年 其长兄詹姆斯·奥斯汀去世。
1827年 其母奥斯汀太太去世。
1828年 弗朗西斯·奥斯汀再婚,娶了玛莎·劳埃德。
1832—33年 简·奥斯汀的作品在美洲出版。
1833年 宾利版(Bentley's collected edition)简·奥斯汀作品集面世;亨利·奥斯汀改写原作者小传为《奥斯汀小姐回忆录》发表在那一年再版的《理智与情感》前页。
1837年 本书作者继承利·佩罗特家的遗产,改名为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
1845年 卡桑德拉·奥斯汀去世,将简·奥斯汀的手稿和书信遗赠给各个家庭成员。
1850年 亨利·奥斯汀去世。
1852年 爱德华·奥斯汀·奈特去世;查尔斯·奥斯汀去世。
1864年 安娜·奥斯汀·勒弗罗伊写下《纪念简姑姑》(Recollections of Aunt Jane),为本书内容的部分来源。
1865年 弗朗西斯·奥斯汀去世,至此简·奥斯汀的全部兄弟姐妹均已离世。
1867年 卡罗琳·奥斯汀写下《我的姑姑简·奥斯汀:一份回忆录》(My Aunt Jane Austen:A Memoir),为本书内容的重要来源。
1870年 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出版本书。
1871年 本书再版,并同时发表短篇小说《苏珊夫人》、未完成作品《沃森一家》和《劝导》被删章节。
1872年 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用本书出版的收益在曼切斯特大教堂为简·奥斯汀立起铜质纪念碑。
1884年 爱德华·奥斯汀·奈特的长女范妮的儿子,布雷伯恩勋爵编撰出版《简·奥斯汀书信集》。
1906年 弗朗西斯·奥斯汀的外孙子与其女编写并出版了《简·奥斯汀的水手兄弟》(Jane Austen's sailor brothers);其中初次发表了简·奥斯汀写给弗朗西斯·奥斯汀的信。
1913年 詹姆斯·爱德华·奥斯汀-利的儿子威廉·奥斯汀-利和其侄子共同编撰出版《简·奥斯汀传及书信集》(Life and Letters of Jane Austen)。
1940年 简·奥斯汀协会成立。
1942年 简·奥斯汀纪念基金买下了查顿小屋,后建成简·奥斯汀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