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仪式链(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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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理论在涂尔干宗教社会学中的经典起源

在研究宗教和相关形式的仪式的具体领域,即使在准则探寻纲领的全盛时期,一些学者继续研究仪式。这一分析通常只是被用作准则探寻纲领的工具,突出的是在宗教研究领域,包括现在专门的仪式研究领域中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和许多学者。他们的主要取向是,仪式是由准则决定的。18但因为准则是未知的,必须被找出来,故研究者主要描述仪式的模式,并用它作为准则如何被构造的证据;故方向颠倒了,现在又把准则当作仪式为什么以这种方式进行的解释。此方法中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循环:假定了一种准则,然后它被当作仪式行为的解释,而仪式行为又被看做是此准则的证据。

宗教仪式因而被解释为神灵的展现,是进入超自然的一个门道口(如Drewal 1992;Martos 1991)。这极为接近仪式参加者自己的仪式观,是采用当事人看法的形式。而就同情于宗教信仰的学者来说,他们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自然地具有宗教信奉,这也许是为什么关于仪式的结构主义分析方法受到了许多宗教学者喜欢的一个原因。对这个观点的一个修正的说法是,宗教仪式揭示了基本的宗教准则;它是对超自然文本的解读,此文本在仪式中呈现出来。与之相反,互动仪式的分析是关于信念产生的一系列过程,它是一个内在世俗的观点;它认真地对待宗教人员所做的一切,但如同涂尔干做的那样,是用世俗方式解释他们的行动。19正是在这一点上,值得我们返回到涂尔干那里,并从他的社会仪式模型重新开始。

涂尔干在讨论宗教是如何在社会上产生的时,他提出了社会仪式的主要构成要素,所用的例子是澳大利亚土著居民部落。他打算使此分析有更广的应用,而且他的解释中还以来自现代政治生活的例子做点缀,不断地评论这些过程的一般性。这些文本或许是所有的经典社会学中最值得仔细关注的,因此我将在建立一般的互动仪式模型时大量地加以引述。20当然,我们若有一点理论自觉的话,可以看出,崇敬性的关注这个活动就是把涂尔干的文本当作社会学家崇拜的神圣物的一个方式。有道理,这一做法不仅肯定了我们作为社会学专业人员的身份追溯到涂尔干一代,而且它将使我们成为更好和更敏锐的社会学家,使我们的工具意识更敏锐,由此我们能够深入剖析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的内在运作机制。

我们按三个阶段提出这方面的资料:参与仪式发生的构成要素;集体兴奋或集体意识的条件确立的过程;以及仪式的结果或产物。

首先,构成要素。这里涂尔干给予群体的人身汇集以强调。出发点是当人们集合到同一地点:

澳大利亚社会的生活有选择地经历了两个不同的阶段。人们有时分裂成小的群体,他们分散着互不来往……有时相反,人员集中,长时间聚集在固定的地点,时间从几天到几个月。当一个氏族或部落的一部分被号召聚集在一起时,就会有这种集中,在这样的场合,他们庆祝一个宗教仪式,或者是举行所称的夜间歌舞会(corrobbori)……这两个阶段在最极端方式上形成了对照。首先,经济活动是大多采用前一个形式,而且它一般是非常中等的强度……集中这种情况是作为一种例外的强有力的兴奋剂。(Durkheim 1912/1965,245-247)

仪式社会学因而是关于人群、会员、会众、观众聚集的社会学。通过戈夫曼的眼睛,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聚集也可能是相当小规模的:两三熟人停下来谈话,或仅仅点头而过,甚至陌生人在街上彼此瞥一眼;或者中间规模的,一个小群体聚在一张桌子上吃喝。关键的并不是当人们聚在一起时仅仅是有最好的互动这一平庸想法;其更强的含义是,社会高于一切具体活动。21当人们聚在同一地点时,具有身体的协调一致性:涌动的感觉、谨慎或利益感、可察觉的气氛的变化。人们之间相互关注,不管一开始是否对其有明显的意识。这种人身的相互注意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一切的起点。

涂尔干进一步表明,这种人员的汇集在频率和强度上是有变化的。当这发生时,群体和个体双方的行为会有显著的差异:

历史上有些时期,在一些巨大的集体冲击的影响之下,社会互动变得更加频繁和活跃。人们互相寻找,比以往更多地聚集在一起。所导致的普遍的生气勃勃是革命性或创造性时代的特征……人们比通常时代看到的东西更多也更不同。变迁不仅仅是范围和程度;人们也变得不同了……这就是例如所解释的十字军东侵,或法国大革命的许多场面,不管是高尚的或是野蛮的。在普遍情绪高昂的影响之下,我们看到最平庸和最老实的自由民成为了英雄或屠夫。(Durkheim 1912/1965,241-242)

一旦人们聚在一起,就会出现共有的体验强化的过程,涂尔干称之为集体兴奋,即集体良心或集体意识的形成。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提高互为主体性的一个条件。这是如何出现的呢?涂尔干提出了两个相关连和相互加强的机制:

1.共有的行动和意识:“如果人们是自由的,个人间的意识是彼此接近的;他们只通过表达他们内部状态的符号就可沟通。如果他们之间建立了沟通,这就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享,也就是说,所有具体情感的融合形成了一种共同的情操,此类标志表示他们必须以一个单一的和独特的结果融合在一起。其外在表现是,让每个人知道他们是和谐的,并使他们意识到其道德统一体的存在。正是通过发出相同的喊叫、说同样的词语,或对某些对象表现相同的姿态,他们才成为和感觉自己是处于一体中……个人的想法只有超出自己才可能相互有接触和沟通;他们只有通过活动才能这样去做。如此是这些活动的同质性赋予了群体以自我意识……当这种同质性一旦建立,且这些活动采取了一种定型化的形式,它们就会使对应的代表物符号化。但它们之所以使其符号化,只是因为它们旨在构成后者。”(Durkheim 1912/1965,262-263)

2.共有的情感:“当[土著居民]一旦聚在一起,由他们共同形成的一种热情会迅速传播上升到超常程度的兴奋。所表达的每种情绪都会呈现出来,没有人拒绝,他们非常愿接受外部的影响;每个人都回应其他人,也得到其他人的回应。因而最初的冲动出现后,会不断发展,甚至像雪崩一样向前推进。而当这样的活跃激情无拘无束、禁不住迸发出来时,处处会看到疯狂的动作、喊叫、名副其实的欢闹和各种震耳欲聋的噪声,这些目的在于进一步增强他们所体现的情绪。”(Durkheim 1912/1965,247)

共同举行这些活动是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使参加者意识到彼此在做同样的事,也在想同样的事。集体活动是互为主体性形成的标志。集体关注提高共有情感的表达;而共有情感反过来会进一步增强集体活动和互为主体性的感受。

现在我们来看仪式的结果。集体兴奋是一种短暂的状态,但当它具体体现在群体团结的情操、符号或神圣物,以及个体的情感能量之中后,它就继续产生更长久的影响。

被提升的相互了解和情感高涨的体验提高了群体象征、群体认同的标志:

因此正是在这些兴奋的社会环境中间和源于这种兴奋本身,宗教观念似乎诞生了……我们说明了氏族如何用这种方式影响其成员,在他们中间确立起外在力量会控制他们和激励他们的思想;但是我们一定仍然想知道这是如何发生的,这些力量被认为是属于某种图腾形式,也就是说,具有动物或植物的形态。

这是因为这一动物或植物的名字给予了这一氏族并作为其象征……由某事在我们身上激起情绪,自发地联系到代表它们的符号……因为我们无法去考虑抽象的存在物,我们只能尽力地和模糊地表现它们,它们是我们感受的强烈情绪的来源。我们无法解释它们,除非把它们与我们生动地意识到的现实的某些具体对象联系起来……为了他的旗帜、为了他的国家而战死的士兵;但事实上,在他自己的意识中,正是这个旗帜处于首要地位……是否有一面旗子留在敌人的手上,并不决定国家的命运,然而这个战士自己愿意冒死去收回它。他不明白这个事实,即旗帜仅仅是标志,而且它本身并无价值,但只是脑子里想到它代表的现实;这样做时好像它就是现实本身。

现在图腾是氏族的旗帜。因此自然的,氏族在每个成员头脑中激起的印象——依从性的和提高活力的印象——应该把自己跟图腾观念而不是氏族连在一起:因为氏族是太复杂的现实,故不能清楚地表现其复杂体的所有方面……[部落成员]不知道,有同样生活的许多人聚在一起,结果会释放新的能量,这会改变他们每个人。人们所知道的,只是他自己得到了提升而且他看到了不同于他通常所过的另外一种生活。然而,他一定会把这些感觉跟一些外在的作为其起因的对象关联起来。现在他如何看待自己?在每一方面,作用于其感受和激起其想象力的事物就是大量的图腾形象……因它处于场景的中心,故变成了代表物。处处表现的情绪固定地跟它结合,因为它是情感可以维系的唯一的具体对象……在仪式过程中,它是一切注视的中心。(Durkheim 1912/1965,250-252)

他们所相互关注的东西成为了群体的符号。事实上,群体关注的是其对互为主体性的感受,关注其共有的情感;但是它没有办法表现这种短暂的感受,除非把它具体体现在一个对象上。它把其体验具体化,使其像某种东西,因此成为象征物,具有像名词一样的永久性。实际上,如同涂尔干所强调的,思想情感通过符号才会长久存在:

另外,若没有符号,社会思想情感只能是漂浮不定的存在。尽管只要人们聚在一起并相互积极地影响,思想情感会非常强,但当集会结束之后,它们只存在于人们的回忆中,而且任其发展后,这些会变得越来越弱;因为当群体不再呈现活跃,个人性的东西容易重新占上风……但如果这些思想情感得以表达的活动与某种能持久的东西相关联,思想情感本身也会变得更加持久。这些其他事情不断地把它们灌输给人们并激励他们;这好像是促使人们继续不断地行动的原因。因而如果社会要有自我意识,这些象征系统是必要的,它们对保证这种意识的持续性是必不可少的。(Durkheim 1912/1965,265)

由于涂尔干经常被认为是一位坚定的社会组织理论家,价值系统与功能系统密切相关的结构理论家,因此值得强调支持其概念的机制是什么。社会通过符号而模式化,或通过尊崇符号而变得更加明确;但这些符号只有在它们被参与仪式的成员赋予思想情感后,才会受到尊崇。思想情感只有被定期地更新,才不会削弱。这里所分析的宗教这一具体例子,并不单纯是一套信仰,而是通过仪式实践活动维持的信仰。当实践活动停止了,信仰会失去其情感来源,只留下记忆,变为无实质的形式,最终会死亡和失去意义。同理,新符号会被创造出来;即当群体聚集在一起,并集中关注于一个可体现他们的情感的对象时,一个新的神圣物诞生了:

而且,现在跟以往一样,我们看到社会不断地创造出来自平凡事物的神圣之物。如果它碰巧钟爱于一个人,而且如果它认为在他那里发现了可动员的主要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这个人将被树立在他人之上,并受到尊崇。舆论将赋予他尊严,极为类似于去维护神灵……而且事实是,正是社会本身是这些不同类型的神化物的作者,显然因为它经常有机会神化人,因而人们没有权利从自己的品性方面去神话它。有人号召的具有突出的社会功能的完全遵从,在性质上与宗教遵从没有什么不同。都以同样的活动来表达:人们与重要的人物保持一定的距离;谨慎地跟他靠近;在与他交谈时,要使用不同于凡人使用的其他姿态和语言……

除人之外,社会也神化事物,特别是观念。如果一个信念被人们无异议地共同拥有,因此,如我们前面指出的原因,它就会不容人们接触它、否认它或反对它。这样的禁止批评就是像禁令之类的东西,以保证某种神圣物的存在。即使今天,尽管我们给予了他人很大的自由,但一个人若完全否认现代社会所依托的人类理想的进展或嘲弄之,他就会被认为有亵渎神圣之嫌。(Durkheim 1912/1965,243-244)

仪式的一个主要结果是赋予符号对象以意义性,或者重新赋予这类对象以全新的表示尊崇的思想情感。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参加者找到了他们自己的相应位置。“这类热情”涂尔干以此比喻性地描述群体所处的高度兴奋的状态,储存在电池中:其中一端是符号,而另一端是个体。参与仪式给予个体一特殊类型的能量,我将其称为情感能量:

服从了其神的人,他会因此而相信神就伴随着他,他用自信和不断增加的能量感受去看待这个世界……因为社会只能存在于个人的意识之中,且只能通过它而存在,这一力量必定也渗透到我们之中,并在我们中自己加以组织;它因而成为我们存在的整体中的一部分,并通过这个事实[我们的存在]得到提升和强化。(Durkheim 1912/1965,242)

在这同一著作的其他地方,涂尔干还提到,

但社会的这种激励行动使自己能感受到,这不仅仅是例外的情况;可以说,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是这样,某些能量流源源不断地送给我们……由于人们跟其同伴是道德和谐的,因此他的行动更有信心、勇气和胆量……(178)

有些情况下,社会的这种强化和提高生气的行动是特别明显的。在由共同的激情驱使的聚众中间,我们变得积极主动和富有激情,而仅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时,我们缺乏主动,也无激情;而当聚众解散了,我们发现自己又孤立一人时,我们跌回到了平常的层面,我们于是能够衡量我们被提升的高过我们自己水平的高度。历史上有大量的这类例子。完全可以想一下1789年8月4日之夜,当聚众突然采取了牺牲和豁命的行动,而在此日之前每个成员都拒绝这样,此日之后他们也都全感到吃惊[即法国大革命,由贵族和平民组成的聚众废除了封建制]。这就是为什么一切党派,政治的、经济的和宗教的,都注意定期集会的原因,集会时其成员通过共同强化其共同的信念可以使其恢复生气。(241)

正如涂尔干所说的,这种来自社会的情感能量,是一种有信心、有勇气采取行动、大胆无畏的感觉。它是一种富有道德意义的能量;它使每个人感到不仅是好的,而且是高尚的,觉得自己所做的是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事情。涂尔干进而注意到,群体举行定期集会可更新这种感觉,同样根据他的观点,如果思想情感不通过不断的集体熏陶的体验去加以复苏,它们过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削弱。我将补充说,这种情感能量的感觉对个体具有一种强有力的激励作用;无论谁体验到了这种感觉都会想再去体验。

仪式的一系列影响中的最后一项是道德。当个体带着来自于群体高度体验的能量去行动时,他或她会有道德感。而且的确,因为涂尔干在建立人类制度的理论时是自下而上的,并没有假定任何事先存在的信念或道德标准,而且他表明,仪式是群体的道德标准的来源。正是群体仪式中的互为主体性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体验,形成了什么是善的概念;也形成了与之相对的什么是邪恶的概念。道德好的概念通过转变为符号和神圣物,它跟宗教信仰物以及其世俗的等价物也就联系在一起了:

我们不能不感受到,这[自己尽职后感受到力量和社会的认可]取决于外在原因,但是我们不知道此原因在哪里,亦不知道它是什么。因此我们通常认为它属于道德力量的形式,它尽管内在于我们之中,但它在我们心中代表某物,并不代表我们自己:这就是道德良心……(1912/1965,242)

我们说,一个对象,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受到尊崇,是在我们头脑中表示它的象征物被赋予这样的力量,他自动地引导或禁止行动,无须考虑与其有用或有害的结果相关的因素。当我们服从于某人,是由于我们认可了他的道德权威性,我们执行他的观点,并非因为他们似乎英明,而是因为某一类身体能量内在于我们关于此人的看法之中,它征服了我们的意志,并按指引的方向听从它。尊崇是当我们感受到了作用于我们的这种内在的和完全是精神的压力时,我们所体验的情感……

对于不敬行为,社会通过谴责或物质压制方式,反对任何有异议的企图,它通过强化使热情爆发的共同的信念,而加强了其绝对控制。(237-238;着重号强调是原有的)

对涂尔干来说,道德和神圣物的试金石,就是,什么是价值自身,而不是其功利性价值。对神圣物和其背后的群体思想情感的尊敬,比单纯世俗的、个人所认为的“有用或有害的作用”具有更高的价值。所有单纯世俗的物品都是道德的思想情感的牺牲品。在这里涂尔干与他在《劳动分工论》中提出的前契约性团结遥相呼应:使社会结合在一起的不是利己主义,而只有当功利性交换被体现在仪式团结中,任何实用目的的持续合作才可能出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