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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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圣弃智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1]

[译文] 弃绝圣智,百姓能得到百倍的利益;弃绝仁义,百姓可回复到孝慈;弃绝巧利,盗贼才不会产生。这三者,不足以教化人。所以,应当使其有所归属:抱守朴素,淡泊私欲。

[释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这句话和后面那句“绝仁弃义”,在《老子》最古写本郭店竹简上没有,所以有学者以此为据,索性删掉了这几句话。[2]由于通行本流行了两千多年,竹简本的发现颠覆了传统的看法,然而,审视通行本和竹简本,又当对此持谨慎的态度。一来竹简本虽为最古本,但其中有三种书写且不完整,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为一种写法,这等于说这个写法够权威,但是孤证,不能互证。二来通行本的这个写法虽然晚于竹简本,但也很悠久,不仅帛书本如此写,且批评圣人或圣智在《庄子》外篇《胠箧》和《在宥》篇中也有了,其中《在宥》虽不一定是庄子亲作,但至少可以肯定为弟子记述庄子的言论。[3]所以,庄子批评圣人与圣智是可能的。但老子是否公开批评就难以确定了,在《老子》书中,三十二次提到“圣人”,只有这一次涉及批评圣人。有鉴于此,这里暂时将这个问题悬置起来,可从通行和竹简两种写法解释。

“绝圣弃智”,其中的“圣”究竟指圣人,还是圣智,历史上从来就分歧很大。虽然从字义看来,这个“圣”字很容易理解为至上的“圣人”,但是古今的论家多不愿如此理解。有的理解为“制作”之圣,[4]有的理解为超越“凡情”之圣,[5]有的理解为“圣人之迹”,或“制度法象功用陈迹之圣也”,[6]也有的把“圣”与“智”连起来理解为“圣智”。[7]理解为“制作”之圣或超越“凡情”之圣,虽然把“圣”看作圣人,但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道德的“圣人”,只是有超凡的绝技而已。而把“圣”理解为“圣人之迹”的,等于不把“圣”看作人,而是圣人的行迹与陈迹,即做过的事迹,或行过的路。独有王弼把“圣”与“智”联起来,认作“圣智”,更有合理性,等于是有超绝的智慧,且也不是道德上的超绝,只是智识上的超绝,这与下文的“仁义”“巧利”相对应,也就排除了道德上的圣人的尴尬。这样的解释很合理,不过,这样的合理其实也难以排除解释者所处的“圣人”文化的影响,因为在君主制时代诋毁圣人是不太可能为人接受的。

“民利百倍”中的“利”该如何理解?由于后文还有“绝巧弃利”,前文的“利”是肯定的,后文的“利”是否定的,但老子不太可能自相矛盾。王弼把“绝巧弃利”的“利”解为“巧利”是颇有见地的。如此,前文的“利”就不当是物质利益的意思了,而当为福祉,或善与好的意思,等于说,弃绝了圣智,对百姓是一百个的好。在《老子》书中,“利”字多数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如第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个“利”就是对万物有好处,或有利;第十一章“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个“利”就是便利,用处;第五十六章“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第七十三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第八十一章“天之道利而不害”,这几个“利”都是利害的意思。把“圣”解为“圣智”,把“利”解为福祉、善与好,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即完成了老子的逻辑自洽,这与第十八章“智慧出,有大伪”和第六十五章“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的说法相一贯了,老子反对自私用智,反对以智巧治国的立场是显明而一致的。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竹简中也没有“绝仁弃义”的话,只在第三句中用了“绝伪弃诈,民复孝慈”,陈鼓应先生依然采用通行本,但只取了竹简本中的“绝智弃辩”和“绝伪弃诈”两句,换掉了“绝圣弃智”和“绝仁弃义”两句。[8]但是,“绝伪弃诈”与“民复孝慈”在意思上并不连贯,即弃绝伪诈并不能直接产生孝慈的结果。而仁义与孝慈之间有连贯性,在儒家那里,孝慈本身就是仁义。而在老子那里,如伪诈只与智慧有关,如“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十八章)。老子对待仁义的态度,并不是一概而论,而是分出了上德与下德、上仁与下仁的区别,老子崇尚上德、上仁,如三十八章所言:“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以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所以,老子批评作为下德的仁义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仁义实际上排不出私亲的性质,不能够普遍,故而第五章才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弃绝了仁义,百姓回归孝慈,这句话的本意应当是,孝慈本是一种朴素的本性,无须经过仁义的教化,反倒是仁义的教化会使得人本性不纯朴了,产生了分别心,有了内外、亲疏的差别,所以,本性的纯朴比仁义的教化更重要。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中的“巧”和“利”合起来看为“巧利”,意思是依靠投机取巧而获得的物质利益。这里的“利”当然是一种物质利益,这种物质利益是否具有正当性,则是另一个问题。老子这里显然是把巧利看作是不正当的物质利益了,因为有利可图,便有人会钻营,从而获得超于正常劳动所得的利益,从而形成不均衡与不平等,当物质利益不合理地流向少数人的时候,那么“仇富”的心态自然产生,盗贼就是这种仇富心态的宣泄。反之,在国家层面上杜绝“巧利”之路,盗贼就不会产生了。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9]所谓“三者”,即上述的三件事。文,本是纹饰之意,引申为教化。虽然这三个方面可以起到利民、孝慈和盗贼无有,但对于教化来说还是不足,所以要借助于见素抱朴和少私寡欲,这才从根本上解决教化的问题。前者是在事上做功夫,后者是在心上做功夫,人纯朴了,私欲少了,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老子反对统治者宰制民众,这里却还是要教化人,是不是自我矛盾呢?看似矛盾,其实并不。这里的教化,其实只是努力使百姓回归到纯朴的本性,而不是要百姓成为别的什么人,百姓不是工具,不是可以任人役使的对象。统治者既然是要治国,那么他肯定是要作为的,只是道家理想中的统治者的作为,一是要看不见他的作为,所谓“无为”;二是不能把人当工具,借以实现自己的野心,而是百姓自己就是自己的目的,统治者应当尽力使百姓实现自身。这个自身的目的性,就包括了纯朴和寡欲的内容。

再看竹简《老子》第十九章:

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民复[孝慈]。三言以为[辨]不足,或[命]之或乎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除了“绝伪弃诈,民复孝慈”之外,其他各句都合乎老子的思想一贯性,如前所述,唯独这句不甚合乎逻辑,因为“绝伪弃诈”,并不必然能够得到“民复孝慈”的结果。故此,竹简本虽为最古,却不必然如此。这里保留两种写法,以便读者自辩。

《庄子·天运》叙述了孔子、子贡见老子的寓言故事:

孔子去见过老聃了,回来后却三天不谈见过老子的事情。弟子觉得奇怪,问孔子见了老子,有何见教,孔子说自己像是见到了龙,说龙是“合而成体,散而成章,乘乎云气而养乎阴阳”,自己见了他张口结舌,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子贡听了孔子的这番描述,说自己可不可以去见一下老子。于是,凭借孔子的介绍,子贡见到了老子。子贡开口便说:三皇五帝治理天下,虽然做法不同,其名声都一样的显赫,唯独先生您不以他们为圣人,为什么呢?对于子贡的问题,老子做了这样的回答:黄帝治天下,使民心归一,有人父母亲死了而不哭,其他人也并不非议他;尧治理天下,使民心亲近自己的父母,有人为自己亡故的双亲穿戴了低一级的丧服,人们也不非议;舜治理天下,使民心相争,百姓中有孕妇十月怀胎生子,那小孩才五个月就会说话,还不会笑就知道谁是谁了,如此人开始有夭亡的了;禹治理天下,使民心生变,人有奸诈之心而以为使用武力是合理的,认为杀了强盗不算是杀人,为了彼此的利益而自相结伙却口口声声“为了天下”。如此天下惊恐,儒、墨这样的学派产生了。……三皇五帝的治理,名为治天下,其实没有比他们混乱的了。[10]

在这个设定的问答中,老子对于三皇五帝是持批评态度的,即虽然名为治理天下,其实从纯朴到生分别心,到争斗心,再到浇薄狡诈,一代比一代乱,所以,对于人们所称颂的“圣人”,老子是不以为圣人的,或者说,与其拥有这样的圣人治天下,不如回复到纯朴的自然状态。《天运》篇虽在《庄子》书中属于外篇,但为庄子弟子记述庄子的言论,是能够反映庄子的态度的。

[1]何上本、王弼本、傅奕本与帛书本基本相同,帛书本在前两句中加了一个“而”字,另外“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写为“此三言,以为文未足”。但竹简版与上述三种写本差别大:“绝知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民复[孝慈]。三言以为[辨]不足,或[命]之或乎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

[2]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采用竹简本,不采这几句话。(见该书第134页)

[3] 参见拙著《自然与自由庄子哲学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

[4] 《老子河上公章句》:“绝圣制作,反初守元。五帝画象,仓颉作书,不如三皇结绳无文。”

[5] 李荣《老子注》:“圣者凡情之所仰,智者愚人之所求。”

[6] 唐玄宗《御注道德经》:“绝圣人言教之迹,则化无为;弃凡夫智诈之用,则人淳朴。”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圣者谓制度法象功用陈迹之圣也,绝之欲复其浑朴也。”

[7] 王弼《老子注》:“圣智,才之善也;仁义,行之善也(原文为“人之善也”,楼宇烈《王弼集校释》据易顺鼎及宇惠说改);巧利,用之善也。”陈希逸《道德真经口义》:“圣知之名出,而后天下之害生。不若绝之弃之,而天下自利。”

[8]陈鼓应引裘锡圭《郭店楚墓竹简注释》:“简文此句似当释为‘绝(偽)弃(诈),’‘’从‘且’声,与‘诈’音近。”(《老子注译及评介》,第134、135页)刘笑敢《老子古今》引述裘锡圭、李零、陈伟、庞朴以及廖铭春等人的研究,对“”字有三种解读,一是“诈”,二是“作”,三是“慮”,其结论是“道理都讲得通,但说到竹简或古本原貌,似乎只能存疑。”(第231、232页)

[9] 《老子河上公章句》:“谓上三事所弃绝也。以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王弼《老子注》:“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属,无以见其指(旨)。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

[10] 《庄子·天运》:“孔子见老聃归,三日不谈。弟子问曰:‘夫子见老聃,亦将何规哉?’孔子曰:‘吾乃今于是乎见龙。龙,合而成体,散而成章,乘乎云气而养乎阴阳。予口张而不能嗋。予又何规老聃哉?’子贡曰:‘然则人固有尸居而龙见,雷声而渊默,发动如天地者乎?赐亦可得而观乎?’遂以孔子声见老聃。老聃方将倨堂而应,微曰:‘予年运而往矣,子将何以戒我乎?’子贡曰:‘夫三皇五帝之治天下不同,其系声名一也。而先生独以为非圣人,如何哉?’老聃曰:‘小子少进!子何以谓不同?’对曰:‘尧授舜,舜授禹。禹用力而汤用兵,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武王逆纣而不肯顺,故曰不同。’老聃曰:‘小子少进,余语汝三皇五帝之治天下:黄帝之治天下,使民心一。民有其亲死不哭而民不非也。尧之治天下,使民心亲。民有为其亲杀其服而民不非也。舜之治天下,使民心竞。民孕妇十月生子,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谁,则人始有夭矣。禹之治天下,使民心变,人有心而兵有顺,杀盗非杀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是以天下大骇,儒墨皆起。其作始有伦,而今乎妇女,何言哉!余语汝: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乱莫甚焉。三皇之知,上悖日月之明,下睽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其知惨于蛎虿之尾,鲜规之兽,莫得安其性命之情者,而犹自以为圣人,不可耻乎?其无耻也!’子贡蹴蹴然立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