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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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道

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

——范蠡(《国语》)

春秋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西周文化的同质的延伸和渐进的展开。然而,春秋时代在继续完善礼乐文化的同时,也在延伸中发生变异,不断产生着新的思想观念。这些变化,既与当时时代的社会变动有关,也反映了精神的发展和自觉。春秋时代“天道”观念的发展,来自于两条线索:一是人文主义,一是自然主义。人文主义的发展体现为对天的道德秩序的意义的重视,而自然主义的发展则向自然法则的意义延伸。

从前章可以看到,在星占实践中,已经开始出现“天道”的说法。如郑国的裨灶论陈国将亡的时候说“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昭公九年);苌弘答景王问说“岁及大梁,蔡复楚凶,天之道也”(昭公十一年)。最明确者如子产驳裨灶之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昭公十八年)董叔云:“天道多在西北。南师不时,必无功。”(襄公二十八年)晋侯问于士弱:“吾闻之,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襄公九年)士弱回答:“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同上)

董叔和子产的说法,以天道为天之星辰的运行路径。而裨灶、苌弘“天之道”的说法就来得更加广泛,其中已经包含了天行的法则;这种法则不仅是天象的、星辰的,也是地上的、人间的。故“天之道”已表示一种普遍的法则观念。当然,在上面的几个例子中这一点还不能看得很清楚,在下面的讨论中我们会更清楚地看到天道的意义的分化。

价值性的、人文性的“天”在西周政治文化中已经开始发展,自然主义的“天”则在春秋时代的天学和星象学中渐进转出。前章已经指出,在星象学的原则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星辰的运行和状态会影响人世生活,这是以“天”为主的一种思想方式;另一个是人事的变化会有星象提前给出预兆,这是以“人”为主的一种思想方式。这两者之间有一种微妙的区别,后者是以人为主的,人影响天;前者是以天为主的,天影响人。前者就是“自然之天”所从转出的一个根源。因为,在占星术的这种思路里,毫无怀疑地肯定天体和星宿的运行有固定的轨迹和速度。虽然天体星辰的运行会出现某些对于常态的偏离,而且通过这些偏离可以预测地面人事的变动,但它总的来说是肯定天体运动是受固定的法则(天数)所支配的。

这与巫术不同。巫术思维认为天体的运行过程可以由巫术来影响和决定,正如卡西尔在谈到巫术思维中的天体运行时指出的:“太阳的轨迹和季节的运行不是由亘古不变的法则控制的,它们受超凡影响的支配,并易受魔力的影响。形式极为多样的类比巫术足以左右、加强或强行获得在这方面起作用的力量。”[1]在本章中,我们将继续上章的视点,在有关天道、阴阳的讨论方面,呈现出史官文化自身的“去神秘化”历程。

[1] 卡西尔:《神话思维》,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