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筮占的例子
春秋时期,在龟卜之外,筮占相当流行。筮占的断占一般较龟卜来得复杂,所以我们需要用较多的筮例来加以分析。
首先,春秋时期,特别是春秋前期,筮占多不用《周易》,如: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闵公元年,259—260页)
毕万筮得的结果,是后代蕃盛,且其后代将为诸侯。此例中的筮占所用的卦名“屯”“比”亦见于《周易》,但辛廖的断占之辞,如屯固比入之说,不见于《周易》。不过其说与《周易》相近。屯之比,按《周易》,变爻在屯之初九,《周易》屯初九爻辞有“利见侯”,辛廖云“公侯之卦”,与之相近。
成季之将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间于两社,为公室辅。季氏亡,则鲁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闵公二年,263—264页)
大有之乾,变爻在六五,《周易》大有六五爻辞为“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而卜楚丘之父筮占之后,并没有说到与《周易》爻辞相关的东西,他所说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也不见于《周易》。这说明,卜者所用筮,不一定是《周易》。
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僖公十五年,352—354页)
《周易》蛊卦山上风下,卜徒父所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必为爻辞无疑,但此句不见于《周易》,可见他所用者并非《周易》,故爻辞与《周易》不同。
六月,晋、楚遇于鄢陵。……苗贲皇言于晋侯曰:“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请分良以击其左右,而三军萃于王卒,必大败之。”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国蹙、王伤,不败何待?”(成公十六年,882—885页)
这里史官筮得复卦,他所称引的复卦之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也不见于《周易》的复卦卦爻辞,显然不是《周易》。这提示出,春秋前期的各种筮占体系,其卦象卦名已基本统一,但卦爻辞体系不同,《周易》实际上是在卦爻辞体系上与其他易法相区别的。
这种区别又可见于另一例:
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震,车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乐也。……震,雷也,车也。坎,劳也,水也,众也。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车有震,武也。众而顺,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长也,故曰元。众而顺,嘉也,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车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济,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一夫之行也。众顺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长男也。母老子彊,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师。’居乐、出威之谓也。是二者,得国之卦也。”(《国语》卷十晋语四,362页)
公子亲筮,命筮曰“尚有晋国”,即还能保有晋国。筮得屯卦吉,豫卦不吉。筮史之官认为总的结果不吉。但司空季子不同意筮史的意见,他认为所得二卦,如果按照《周易》之辞,两卦都是“利建侯”,都是吉的。这从反面证明筮史断占所据者,不是《周易》。按照《周易》,屯卦震下坎上,卦辞为“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豫卦坤下震上,卦辞“利建侯,行师”。
另一例与此相似: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蔾,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蔾,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襄公二十五年,1095—1096页)
困之大过,在《周易》为凶,但史官曰吉,可能史官皆用其他易书,而陈文子与司空季子一样,以在《周易》者断之。东郭偃的反对是诉诸“礼”的原则,所以强调同姓不婚,而陈文子则用困卦六三爻辞来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