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履行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职能。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履行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职能。本行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也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如图1-1所示。
图1-1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
注:粗线代表直接管理,细线代表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