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应急救援流程见图1-10。
图1-10 应急救援流程图
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对施工中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危险因素、危险部位、危险作业列为重大危险源并进行公示,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控制措施。项目应定期组织综合或专项的应急救援演练。
法律依据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摘录如下: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摘录如下: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