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
与“穿戴肥大宽松的长袍和脚尖上翘的便鞋的定居明朝人”不同,满族人穿“牧民的靴子、裤子和马褂”。(70)满族服装的特点与以前的少数民族征服者所建朝代的服装基本相同。风帽使头免于挨冻,在东北亚的冬季是必不可少的。汉人那种袖子长长的宽松袍服束缚了人的身体,而满族服装却能让人活动自如。马褂非常合身,四边的开衩能让骑手在马背上自由挪动。长及手腕的结实袖套形似马蹄,用以保护手背免受寒风之苦。男女都穿的裤子可保护骑手的双腿不被马腹擦伤,不受风吹雨淋。鞋底坚硬的靴子能让骑手在铁制马镫上站立起来,从而使骑马射箭更加容易。马镫“也许是人类自二进制以来最有技术含量的发明”,它使上马成为易事并可使骑手站立起来,这样就扩大了马匹所能发挥影响的范围。此外,站在马镫上还可使弓箭手使出更大的力气,射得更加准确。(71)
满族服装体现了尚武的气魄。1636年以后,皇太极制订了服饰律,他把辽、金和元朝的衰落与他们采用汉人的服装、语言和定居的生活方式直接联系了起来。1636年和1637年,他两次告诫八旗王公和满族大臣“时刻牢记”满族人的天下是靠骑射得来的。他认为明朝人的“长袖宽袍”完全不适合满族的生活方式,并担心他的子孙后代会忘本,转而采用汉人的服装。(72)
满族征服者坚决拒绝采用明朝的宫廷服装。早期归服满族的明朝人陈名夏于1654年受人弹劾并被处死,罪行之一是他建议清廷采用明朝服装“以给帝国带来和平”。(73)乾隆皇帝旧事重提,他引述皇太极以史为鉴之遗言,告诫子孙后代应保留满族服装。所有旗人,不论籍隶满洲八旗、蒙古八旗还是汉军八旗,都得穿满族服装。
清廷还强迫汉人改留满族发式。自1645年起,所有汉族男子都得学满人的样子剃发留辫,作为他认可满族统治的标志。东北亚的这种发式与明代习俗截然不同,明朝男子精心梳理他们的长发并盘起来,隐藏在巾帽下面。1645年满族统治者的剃发令激怒了汉人,尤其是在华中和华南,文人和农民联合起来进行了愤怒的抵抗。(74)
清朝统治者没有对所有臣民颁行同样的法规。相反,他们仿效辽、金先辈的做法,对不同的民族颁行不同的法规。统治者用明朝成法统驭汉人,用塞外形成的完全不同的八旗法规管理旗人,至于蒙古人、藏族人和维吾尔人,则用他们各自的习惯法加以统治。学者注意到,蒙古人、藏族人、维吾尔人和中国西南部的少数民族没有被要求剃发留辫。即使在雍正朝(1723—1735年)同化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图谋日趋急迫的时期,和18世纪70年代金川叛乱平定之后,剃发政策的推行也仅仅是名义上的。(75)
八旗妇女被禁止仿效汉人的缠足习俗。她们也被禁止穿宽袖的明式服装,汉人一只耳朵上戴一只耳环的习俗被满人戴三只耳环的习俗所取代。从18世纪中叶开始,皇帝屡屡斥责有人违反了服装律。正如乾隆皇帝所言:
此次阅选秀女,竟有仿效汉人装饰者,实非满洲风俗。在朕前尚尔如此,其在家时恣意服饰,更不待言。此虽细事,然不加训诫,必至渐染成风,于满洲旧俗大有关系。将此交八旗大臣晓谕各旗人等。(76)
然而仍有八旗妇女违反服饰律。1775年选秀女时,乾隆皇帝看到包衣的女儿每只耳朵上只戴着一只耳坠而不是三只穿耳的耳环。1804年选秀女时,汉军镶黄旗的19个姑娘缠了足。1839年的一道谕旨宣布了对一些父亲的惩罚,因为他们的女儿在选秀女时穿着汉式宽袖外衣,这表明皇帝始终抵制这些同化的征兆。(77)
朝服 清朝官员在宫廷穿着各式各样的满族服装。1651年,有位御史上奏要求采用明朝的皇袍和皇冠,顺治皇帝降旨曰:“一代自有制度,朝廷惟在敬天爱民,治安天下,何必在用冠冕。”(78)皇帝、贵族和朝臣的服装分为三类:举行庆典时穿的宫廷服装(礼服、朝服),半正式的服装(吉服),平常穿的服装(常服、便服)。朝服是最正式的也是“最传统的”服装,“保存了满族入关前民族服装的特点”。(79)宫廷男男女女所穿服装的颜色和图饰在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规定,以便与穿衣人的身份相符合。补子——文臣武将半正式场合所穿补服上的方形织物纹样——是明朝的一种做法,被清朝所沿用。
作为半正式服装的龙袍于7世纪末初次出现于中国宫廷。龙是在汉族文化和非汉族文化中都流行的一种图腾。自宋代起,龙变成了皇帝的象征,并被用以指代皇帝本人:他的身体叫龙体,他的手叫龙爪,他的首都叫龙池。宋、辽、金、元各朝都禁止臣民穿戴绘有龙图的袍服。但是,龙图腾并没有简单地把皇帝与其他人区别开来。龙共有九种,最高一级的是五爪龙(龙),被醒目地绣在皇帝的朝袍上;四爪龙(蟒)则被绣在拥有高级爵位的皇室兄弟所穿的朝服上。龙也被雕刻在皇后和嫔妃们的印章(宝)上。(80)
明代以颜色和龙形图案来区分龙袍的等级,女真人则精心琢磨和修改了明代的爵位等级制度。起初(1636年),亲王和皇帝可穿戴绣有五爪龙的黄袍。此时的律条反映了一种平等的政治传统,皇帝是同辈中居首位者。随着皇权的提高和亲王地位的下降,服装等级也相应发生变化,以与新的权力层级相符合。在1759年的服饰律中,五爪龙没有被列入仅限于皇帝和皇后使用的12种图腾内。绣有九条五爪龙的袍服,皇帝、皇子、亲王、郡王才有权穿戴。但在这些男性之中,只有皇帝能穿明黄色袍服,皇子穿其他色度的黄色,而其他王公和所有爱新觉罗宗亲则穿蓝色或蓝黑色袍服。(81)
朝服是乾隆皇帝与西藏和蒙古高层互换礼物的一部分。穿戴五爪龙的特权被授予藏传佛教的三位最著名的活佛——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和库伦的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在西藏,龙袍只有贵族和高级喇嘛能穿戴。蒙古部落臣服大清以后,龙袍就被送给了蒙古贵族:从1661年开始,大清服饰律适用于蒙古贵族。凡是为儿子迎娶爱新觉罗新娘的蒙古贵族夫妇都被赐予朝服,作为新娘嫁妆的一部分;女婿也可得到朝服。在蒙古地区,凡有特殊活动必穿戴这些朝服的传统似乎一直延续到清王朝结束。(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