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尴尬的养育:和孩子谈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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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狄浦斯情结与家庭关系

对孩子来说,3~6岁是一个关键的发展期。在此期间,孩子不仅要面对两性之间的差异,还要应付亲代之间的区别。尽管孩子可能已经与父母建立了强烈的依恋关系,但是,他们有可能会渴望与父母中的一方建立更亲密的情感联系,甚至幻想有一天能独占他或她。比如:一名9岁的女童曾宣称:“我长大后,我会嫁给我的爸爸!”一名6岁的男童突发奇想地说:“爸爸走了之后,我就能单独和妈妈在一起了。”

这其实是儿童的婚姻敏感期的正常心理。经过长期的教育,我们成年人早已知道了这种禁忌,并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不被允许的,但对一个3~6岁的孩子来说,他们尚未形成这种意识。孩子爱他们的父母,接受着来自他们的拥抱、亲吻和爱抚,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常常看见自己的父母同睡在一张床上。对孩子来说,这些其实就代表了家庭和爱的概念。因此,一个男孩很容易会认为,因为自己很爱妈妈,所以有一天,他将能够娶妈妈以取代他的爸爸。同样地,一个女孩也会觉得自己可以变成爸爸的妻子,并获得妈妈所拥有的所有特权。

孩子对父母的感情往往是矛盾的,这体现在两个方面:既有爱的一面,也有敌意的一面。当孩子与异性家长处于一种高度默契、亲密无间的时刻,他们就可能会将同性别的家长视为自己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充满敌意的对象。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将这种孩子寻求与异性家长建立亲密联结的心理倾向定义为正俄狄浦斯情结。

在其“相反”形式(负俄狄浦斯情结)中,情况出现颠倒,孩子被同性家长所吸引,而视异性家长为竞争对手。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双方都会成为孩子展示爱意和敌意的对象,只是它们的程度各不相同,且不断变化。

当然,人们也许会问,为什么弗洛伊德会使用这个奇怪的名称——俄狄浦斯情结——来描述处于这一发展阶段的孩子对其父母所展现的爱、敌意和竞争的心理倾向?事实上,这位精神分析学家使用的名称源于一则经典的神话故事:俄狄浦斯是希腊文学作品中的一个人物。他在自己出生后不久就被双亲遗弃,并且对自己的王室血统一无所知。后来,长大成人的俄狄浦斯回到他的出生地——忒拜城,在那里他杀死了拉伊俄斯国王,并娶了伊俄卡斯忒王后。然而,他并不知晓这二人就是他的生身父母。若干年之后,俄狄浦斯才知道自己一错再错,犯下了弑父娶母这等不可饶恕的大罪。震惊不已的伊俄卡斯忒羞愧地上吊自杀,而同样悲愤不已的俄狄浦斯为示惩戒,挖去了自己眼睛。这则神话故事很好地讲述了孩子的欲望,以及与这种禁忌欲望相关的所有情感(爱、敌意、恐惧、竞争、内疚)。同时,故事也警示世人,乱伦行为注定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灾难。

“情结”(complesso)一词从字面上理解,即与孩子在这一发展阶段相关的、相互交织联结的心理内容聚集到一起形成的心理状态。这些心理内容包括幻想、欲望、焦虑、内心冲突和相关防御机制。“小俄狄浦斯”会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由妈妈、爸爸和自己组成的家庭三角体系之中。在这个三角体系中,有些事情可以做,但有些事情会被禁止。在我们的文化传承中,乱伦一直是被禁止的,我们不可以和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至亲发生性亲密行为。因此,孩子既要处理好内心情感与文化禁忌之间的冲突,又要排遣自己在有意识和无意识状态下因一系列幻想而引发的焦虑情绪。

当孩子意识到,他的父母早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经建立了亲密的依恋关系,并且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愿放弃另一方,孩子便会放弃俄狄浦斯式的爱意或敌意,并开始与自己的家长——通常是同性家长加强亲密关系。唯有这样,俄狄浦斯情结才能被克服。

至此,孩子已将禁忌内化于心,他不会再对俄狄浦斯情结充满幻想,而希望能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

“小俄狄浦斯”现在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孩子,在长成像父母一样大的成人之前,他不能做父母所做的所有事情。

然而,并非所有的孩子都会遵循这一路径发展。一方面是因为,有的孩子实际上对父母其中一方的敌意和嫉妒并不明显;另一方面,某些家长的言行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能够顺利度过这一特殊阶段。有时,母亲或父亲对孩子满怀热情与爱意,但他们的语言和态度却无法满足孩子的无意识欲望。

有时,情况正好相反,父母会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让孩子去占有他(她)所喜欢的一方父母。比如,与孩子做一些情侣式的亲密动作。除了身体接触之外,某些父母在心理层面会将孩子视作自己的“情人”。这类强入式的关系会导致孩子情感角色错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心理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并形成排他性,这会导致孩子在进入青春期以后难以脱离自己的父母,甚至有时会造成创伤,使他永远无法成为独立的个体。在正常情况下,青春期的孩子原本能够通过身体、情感、社会和智力等方面的均衡发展,成为更加独立的个体,并建立起家庭之外的情感圈子。同时,他们也不会产生抛弃原生家庭的负罪感。

在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中,乱伦都是被严格禁止的。一旦这一禁忌被打破,几乎无一例外地将造成心理上的后果。

在现今的世界上,乱伦禁忌已经为人们所广泛接受,成为一条普世的规范。打破禁忌的行为往往是受害者不愿提及的经历,成了他们难以启齿的秘密。在一些案例中,父母或代行父母职责的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性骚扰或强奸,而其余家庭成员却采取了不闻不问的态度,这些行为会对正处于人格形成期的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14岁的女孩克劳迪娅曾这样讲述自己的经历:“我曾经告诉我妈妈,在我7岁那年,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继父,和我发生了某些事情。可她却狠狠地瞪着我,对我说了句‘别胡说’,然后就去了另一个房间,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我当时非常孤独,非常害怕。”

另一类家庭乱伦常常发生在兄弟姐妹之间,它可能是自愿的,也可能是被迫的。无论哪种形式,在古往今来的大多数社会中,乱伦都被视作禁忌。比如,根据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的报告发现,在特罗布里恩群岛,为了避免有一丝一毫禁忌恋的风险,幼年时,兄弟姐妹之间不可以一同玩耍;青少年时,他们之间不可以相互交谈。

直到20世纪初,新喀里多尼亚仍然存在着一种仪式。在这种仪式中,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特别是在兄弟姐妹之间,会使用各种粗俗的语言,无所不用其极地辱骂对方。这些相互谩骂的话起到了宣泄情感的作用,因为他们由于被禁止乱伦,内心可能感到失落。这种仪式实际上也是在提醒人们要遵守禁忌,尊重规范,同时也表现了个体对于族群的归属感。

在我们的社会中,那些一起长大的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同性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亦是如此。兄弟姐妹之间的争吵是很自然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由于他们之间的敌对性、竞争性,以及各自的占有欲、以自我为中心等,但也有一个原因不可忽视,那就是一种无意识的需求,即为了避免乱伦风险而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谈论乱伦这个话题并非易事。事实上,之所以会产生乱伦禁忌,首要的原因是为了拓展亲族体系的边界,建立一个更庞大的社群。人类学家莱维·斯特劳斯在《亲属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中写道:“最终的解释可能是,人类很早就意识到,为了摆脱残酷的生存斗争,必须在‘与外族通婚’和‘在族外被杀’之间做出一个非常简单的选择。”

此话何解?莱维·斯特劳斯的话表明,人们在同一家庭或家族内结婚生子、繁衍后代,会形成若干个封闭的单位,这些单位之间互无交集,彼此间甚至充满敌意。然而,如果不同家庭和家族之间能够结亲和通婚,这些封闭的单位将被打破,它们的边界将被拓展,这有利于构建更为庞大和牢固的社群。

其次,乱伦禁忌还有其生物学上的原因。血缘亲属之间的遗传基因相似度很高,他们的结合既不可能提升优秀的遗传特征,同时,也会增加遗传缺陷和遗传疾病的风险。千百年来,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这类近亲结合所诞下的后代往往十分脆弱。比如,纯种狗与杂种狗相比,它们的抗病能力更差一些。又如,欧洲的一些王公贵族出于避免财产和权力被外人分享等原因,几代人都保持着近亲通婚的习惯,这导致了很多欧洲贵族患上了遗传疾病,有的甚至无法生育后代,许多国家也因此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