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北冥有鱼”之鱼的出现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
汪洋恣意的《庄子》首篇是《逍遥游》,从“北冥有鱼”开始。那么,“北冥有鱼”和鱼的出现是偶然还是必然?这牵涉庄子对鱼的态度和看法,同时也不失为理解和把握庄子哲学的恰当切入点。
一、鱼之出现——从偶然到必然
如果单凭鱼是《庄子》开篇的第一个主角、全书以“北冥有鱼”开头便对鱼与庄子哲学的关系妄下结论似乎有臆断之嫌。然而,翻阅《庄子》便会发现,“北冥有鱼”之鱼余温尚在、还没有被淡忘,鱼便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出现。或天池、或涸沟、或濠中、或深渊,鱼不断更换出场地而不只在“北冥”中。一个简单的例子是,鱼在《庄子》中的出现不是一次而是很多次。据初步统计,高达40余次。此外,除了鱼这个通称,鲲(大鱼)、鲵(小鱼)、儵(苍条鱼)和鲋(鲫鱼)等特称也多次在《庄子》中出现,甚至鳄鱼(鼍)、甲鱼(鼋)等也在书中占有一席之地。鱼在《庄子》中出现的频率之高和种类之多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鱼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带有某种必然性。第二,《庄子》以“北冥有鱼”开篇暗含玄机。其实,鱼出现的必然性通过庄子的一贯主张和兴趣爱好得以确证,正如“北冥有鱼”的暗示变得更加清晰。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证据和展开,后者为前者提供了基础和切入点。
首先,庄子对鱼偏爱有加,这从他以鱼自比中可以略见一斑。
众所周知,庄子崇尚“无情”,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冷漠。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一向自命清高、卓然不群的庄子却喜欢以鱼“自居”。《庄子》记载:
庄周家贫,故往贷粟于监河侯。监河侯曰:“诺。我将得邑金,将贷子三百金,可乎?”庄周忿然作色曰:“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耶?’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诺,我且南游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无所处。我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庄子·外物》)
在这里,庄子不仅揭露了监河侯的虚伪和吝啬,而且形象地道出了自己的艰难处境和愤慨之情。在此过程中,庄子是以鱼自比、用鱼的口吻和处境来完成这一切的。这其中不仅有表述的方便和表达的形象问题,而且流露出庄子潜意识中对鱼的亲近和喜爱。
其次,庄子本人十分喜欢垂钓,并认定钓鱼符合无为的处世方式,从而将之视为休闲的最佳方式。于是,《庄子》书中不止一次地记载:
庄子钓于濮水。(《庄子·秋水》)
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庄子·刻意》)
再次,《庄子》中多次出现各种以鱼为生或以渔为业的人,渔者、渔人和渔父等与鱼相关的人备受尊敬。不仅如此,书中有一章(第三十篇)即名为“渔父”。如果说对打鱼人不称夫而称父的称谓已经凸显出庄子的尊重之意的话,那么,在接下来的叙述中,推崇渔父的行为方式和人生原则的用意更是溢于言表。渔父的打扮和举止自然随意,俨然道家之化身——“有渔父者,下船而来,须眉交白,被发揄袂,行原以上,距陆而止,左手据膝,右手持颐以听。”更为重要的是,渔父对儒家仁义之累、道家之真诠释得入木三分,以至于让颇为自负的孔子敬慕不已——“颜渊还车,子路授绥,孔子不顾,待水波定,不闻挐音而后敢乘。”(《庄子·渔父》)渔父的象征意义是:渔就是人生的唯一事业,渔父就是人生的“教父”——教化之父,渔父的言行就是庄子所标榜的正确思想和处世之方。
这些与《庄子》以“北冥有鱼”开端和鱼的频繁出现相互印证,共同指向了鱼出现的必然性。
二、兴趣缘起——人与鱼的可比性
鱼出现的必然性反映了庄子对鱼的喜爱。正是庄子对鱼的偏爱,才使鱼的出现随着次数的增多从最初“北冥有鱼”的看似偶然变成了必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庄子为什么偏偏对鱼兴趣盎然?可以肯定的是,庄子不是生物学家,讲鱼的初衷醉翁之意不在酒。质言之,庄子讲鱼的最终目的是讲人。那么,人与鱼究竟具有多少可比性?庄子之所以坚信通过讲鱼可以达到讲人的目的和效果,是因为他认为人与鱼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和可比性。有鉴于此,在阐释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时,庄子每每鱼人并提,让鱼与人相互对照。下仅举其一斑:
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故曰: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庄子·大宗师》)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庄子·大宗师》)
从这些引文可以看出,庄子对鱼与人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的解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人与鱼的生命都由于有待而生而不能自己——“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第二,“相造乎水”与“相造乎道”是鱼与人必须面对的现实和生存根基。现实和根基决定了人离不开道,犹如鱼离不开水一样。对于人和鱼来说,得道、得水是生存的第一要务和意义所在。第三,为了确保得水,鱼必须生活在水里;为了确保得道全生,人必须相忘乎道术。第四,正如“相呴以湿,相濡以沫”只能使鱼危在旦夕、苟延残喘一样,是非、荣辱、名利乃至亲情带给人的是伤生害性。第五,鱼得乐的方式是相忘于江湖,人只有摆脱是非、人情的拖累,才能够享受有生之乐。
《庄子》中的一则记载以故事的方式生动地再现了庄子的上述思想,现摘录如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庄子·秋水》)
这则故事打破了《庄子》中鱼人群体对举的套路,采取个体对举的方式全息了庄子从鱼那里得来的生存智慧:第一,鱼和人都是物化的一个阶段或一种形态,鱼之乐与人之乐一样。因此,庄子对鱼之乐知之,他对鱼之乐的肯定便是对人之乐的肯定和提示。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濠上之鱼是脱离拖累、相忘于江湖的自由之鱼。第二,鱼相忘于江湖则有鱼之乐。庄子是在濠上看到“江湖”中而不是涸沟中的鱼而知鱼之乐的,因为此时鱼“出游从容”。试想,如果庄子此时看到的是涸沟里的鱼干渴欲死还在相濡以沫,又该作何感想呢!第三,人相忘乎道术与鱼相忘于江湖是一样的,人要向相忘于江湖、自得其乐的鱼看齐或学习。第四,鱼得水和人得道都是得生,归根结底即保持本性,知与素朴、率性的本真状态背道而驰,于是,远离知的相乱成为鱼和人的又一个共同点。《庄子》云:
上诚好知而无道,则天下大乱矣!何以知其然邪?……钩饵罔罟罾笱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知诈渐毒、颉滑坚白、解垢同异之变多,则俗惑于辩矣。故天下每每大乱,罪在于好知。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故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惴耎之虫,肖翘之物,莫不失其性。甚矣,夫好知之乱天下也!(《庄子·胠箧》)
有了上述对比,结论不言而喻——人应该像鱼相忘于江湖那样忘我、忘亲乃至无所不忘。对此,《庄子》宣称:“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庄子·天地》)按照这种说法,忘却一切是符合天道的具体方法和必经之路,人要想入于天而得道,忘得越干净、越彻底,达到的境界就越高远、越自由。正是基于这一理解,《庄子》以鱼藏于渊的相忘江湖比喻——确切地说,是指导人之藏身和处世:
弟子曰:“不然。夫寻常之沟,巨鱼无所还其体,而鲵鳅为之制;步仞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孽狐为之祥。且夫尊贤授能,先善与利,自古尧、舜以然,而况畏垒之民乎!夫子亦听矣!”庚桑子曰:“小子来!夫函车之兽,介而离山,则不免于网罟之患;吞舟之鱼,砀而失水,则蚁能苦之。故鸟兽不厌高,鱼鳖不厌深。夫全其形生之人,藏其身也,不厌深眇而已矣!”(《庄子·庚桑楚》)
鱼藏得越深就越安全、越自由,人相忘得越彻底就越逍遥、越快乐。这是庄子以鱼喻人得出的结论。循着这个逻辑,“君子之交淡若水”成为他的座右铭。庄子相忘于江湖的交往原则和处世之方取之于鱼,著名的濠上之辩更是寄托和浓缩了他对生命的总体看法。
三、逍遥自由——鱼的象征和意义
既然庄子讲鱼归根结底是为了讲人,那么,通过人与鱼的可比性的诠释,庄子欲对人说明或暗示什么?稍加留意不难发现,庄子笔下的鱼分为两种状态:一种困于干涸的水沟或被人类的知识技巧所乱,危在旦夕或面临灭顶之灾;一种没于深渊或摆脱彼此的牵累,潇洒自在、忘情遨游。在庄子那里,鱼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状态和生存境遇具有不同的象征,代表不同的意义:前者本性丧失殆尽,是违背本性的异化状态;后者率性自在,是保持本性的自由状态。更为重要的是,庄子对鱼的两种存在状态区别对待——否定前者,肯定后者。换言之,庄子所关注和认可的是鱼的后一种状态,倾慕和向往的正是这种意义的鱼。有了鱼与生俱来的逍遥和自由,才有庄子“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庄子·大宗师》)的真情流露。至此可见,鱼在《庄子》哲学中具有逍遥自由的象征和意义。
与鱼相对应,人的存在也具有迥然相异的两种状态:一种是被情所困、为功名利禄所累的物役状态,一种是忘却是非恩怨、荣辱情仇的至乐状态。对于人而言,如果说鱼的前一种状态是警告或警示的话,那么,后一种状态则是引导或榜样。循着这个逻辑,摆脱人生之累的至乐之人必然能够感受到江湖之鱼的快乐和自由。这便是庄子在濠上知鱼之乐的秘密所在。
与此同时,庄子一面感叹人生的拖累和人际关系的钩心斗角造成的生命的无端消磨和生命本真的丧失——“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缦者、窖者、密者。小恐惴惴,大恐缦缦”(《庄子·齐物论》),一面向往精神的自由和逍遥。面对名利、荣辱、是非和亲情等种种拖累与忘我、忘是非、无所不忘的自由、逍遥所形成的强烈对比,庄子宣称鱼相濡以沫拖累下的苟延残喘与相忘于江湖的逍遥自由就是人的镜子,成为人的反面教材与正面榜样。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鱼之所以成为《庄子》的第一个主角,与《逍遥游》旨在描写逍遥的境界密切相关。《庄子》三十三篇中,第一篇就是《逍遥游》,从一个侧面暗示了鱼与逍遥的内在联系。在后续的说明和具体描述中,鱼成为逍遥和自由的化身。对此,庄子写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庄子·逍遥游》)第二,《逍遥游》乃至《庄子》全书以鱼为始,这种安排本身就暗示着只有从鱼开始、只有像鱼畅游于大海(天池中)才能进入逍遥无待的自由境界。在此,鱼是人羡慕的对象——因为其自由,更是人学习的榜样——因为人如果选择相忘于江湖的生活方式同样可以进入与鱼无异的逍遥境界,最终成为鱼——自由、逍遥、无待而无牵无挂。正因为如此,在鱼与人的对比和照应中,庄子始终无一例外地鱼先人后。这不仅与《庄子》鱼先出场,中间经过各种动物,最后是人之出现的顺序相一致,而且有一切都从鱼开始,引导人向鱼学习之意。
有了人与鱼的可比性、鱼的象征意义和对逍遥的渴望,便可以触摸庄子喜欢垂钓、并视之为最佳的休闲方式的理论初衷——以鱼喻人、用钓鱼方法比喻人生态度和处世之道:
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錎没而下骛,扬而奋鳍,白波若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已北,莫不厌若鱼者。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庄子·外物》)
这则故事表面上看讲的是钓鱼的方法,任公子毫不着急,反而钓得大鱼;那些不自量力的浅薄之徒强求名利,必然使自己的目的落空。它的深层意思讲的是人生的原则,只有抛开功利、厚积薄发,才能自在逍遥。其实,庄子讲钓鱼都围绕着两个层次展开。这正如《逍遥游》中图南的鲲鹏一样:“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庄子·逍遥游》)透过这段文字,庄子力图告诉人这样的道理:人生在世,要想实现最宏伟的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饱尝人生乐趣,就必须从大处着眼,不计较眼前的名利得失和世俗的是非荣辱。这就是前面所说的“任氏之风”。
总之,庄子哲学中并非只有“北冥”中那一条鱼,鱼在庄子视界中无论数量还是种类都不是单一的,而始终是以复数的形式存在的。鱼的复数形式表明了鱼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带有必然性,而鱼的必然性与鱼象征逍遥自由相对应。鱼的象征意义赋予鱼以神圣使命,鱼与生俱来的逍遥、自由紧紧吸引了庄子的兴奋点和注意力。这意味着“北冥有鱼”之鱼的出现不是孤立的个案,正如鱼预示着普遍性一样,其成为第一个主角不是纯粹偶然的。为“北冥有鱼”的必然性和鱼的普遍性作证的,是鱼出现的次数和庄子对鱼的态度,此外还有庄子对鱼人的可比性的理论阐释和鱼自由逍遥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