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三)
原载于《独立报》,1787年12月5日,星期三
汉密尔顿
致纽约州人民:
还有一种反对意见,和我在上一篇文章里论述的特点不大一样,但也是反对联邦政府对公民的管理权。他们说,这会致使联邦政府的力量过于强大,以至于联邦政府可能会把本来划分给成员国政府的那些权力,也吸收到自己囊中。即使最大程度地去理解人们对权力的疯狂热爱,我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无法发现,究竟是什么因素才能诱惑受人民委托管理联邦政府的人动歪心思,去剥夺各成员国的权力呢?一个成员国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似乎根本不足以诱惑那些野心勃勃的人呀!对这种满腹雄心的人来说,所有能够激发他们野心的商业、财政、外交、军事等事务,都已经在一开始就交给联邦政府了。管理同一个成员国内部人员之间的私人案件、管理农业以及其他类似事务等,所有这些适合由地方政府来管理的事情,似乎永远都不会勾起联邦政府干涉的兴趣。所以,也就不可能存在那种危言耸听的,联邦政府要从成员国政府手上剥夺权力的倾向,因为执行这些所谓的权力,既麻烦又没有价值,就算占有了这些权力,联邦政府也不会因此更高贵、更重要或者更荣耀。
但是,为了辩论的需要,就算假设人们对权力贪婪和无尽的控制欲可以导致这样的倾向,我们仍然可以安全地断定:全国的选民们,他们同时也是各成员国的公民,他们将会去限制联邦政府对权力的胃口,不使其膨胀过快。相比之下,成员国政府更容易从联邦政府手中掠夺权力,这才是事实吧。只要成员国政府公平谨慎地进行政府管理,他们就会对广大人民产生更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也提醒我们,所有联邦政府都有与生俱来的软弱性,他们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痛苦,所以要给予他们所有不侵犯公民自由原则的力量。
成员国政府在影响人民上的优势,虽然有部分原因是联邦政府的机构松散,但主要还是成员国政府管理事务的目标性质导致的。
人类有一种普遍的天性,他们的感情会随着距离的变远或者目标的分散而淡化。因为这种天性,人们爱家庭胜过爱自己的邻居,爱邻居又胜过爱社区。也因为这种天性,每一个成员国的人们在地方政府和联邦政府之间,都更倾向于偏爱地方政府,除非联邦政府以更好的管理方式打破这种天性,他们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的拥护。
这种强烈的人心向背,将会和成员国政府管理目标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各种各样影响到人们细微利益的琐事,都将毫无疑问地落入地方政府的管理范畴,这些小事的影响力如一条条小溪,流遍社会上的每一个角落。因为过于琐碎,我们无法一一列举,不然就太冗长而且枯燥乏味了。
成员国政府还有一项特殊的优势,仅此一项就足以令人满意地说清楚这个问题。那就是对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司法权。对于群众来说,它是最有力量、最有魅力、最无所不在的吸引力,他们会因此依附于成员国政府,顺从成员国政府。因为它是他们人身财产安全最直接的安全保障,看得见,摸得着;因为它给人们带来的好处和威慑,每天都活跃在公众面前;因为它管理所有涉及个人利益及类似的事务,而这恰恰是人们最关心、最敏感的事情,比其他任何事情都更能触发人们的感情,使人们更加热爱、尊重和敬畏成员国政府。这种强大的社会黏合剂,通过成员国政府的渠道扩散到整个社会,可以超越其他一切力量,使这些政府对人民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控制,从而获得与联邦政府势均力敌的平衡力量,甚至成为联邦政府权力的危险对手。
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发挥的作用很难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只有那些善于思考的人们才能感觉到联邦政府给人们带来的好处。联邦政府管理的事务往往是涉及更为普遍的公共利益,所以也就不像司法权一样,容易被人们直接感受到。相应地,也就更难激发人民得到利益之后的惯性责任感和积极的依附感。
我们所熟悉的所有联邦制度的经验,以及那些类似于联邦制度的经验,已经为这个命题的推理提供了大量的实例。
尽管严格来说,古代的封建制度并非联盟,但它们确实有一些联盟的特点。他们有一个共同的领袖、首脑或者君主,他的权力可以延伸到整个国家,他手下是一些拥有大片封地的诸侯或者封臣。此外,还有大量训练有素的下等诸侯或者家臣,他们凭借对主公的忠诚与顺从,获得一些土地来耕种。每一个较大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里都类似于君主。这种情况的结果就是,最高君主的权力不断受到侵犯,大诸侯或封臣之间的战争也频频发生。国家首脑的权力通常都很弱小,既不能维护和平,也不能保护人民免受他们直接领主的压迫。历史学家用一个专门的词来强调欧洲那个时代,称之为封建无政府时期。
如果某个君主恰好是个精力充沛、骁勇好战的人,他就会获得更多的个人权力和影响力,而这是符合那个时代正常权力秩序要求的。但是在更多的时候,诸侯的实力会超过君主。有时候,君主的统治权甚至被完全剥夺,大诸侯则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新的独立国家。而在那些君主战胜诸侯的案例里,君主的成功主要是因为诸侯对下属的暴虐无道。在这种情况下,诸侯或者贵族们,既是君主的敌人,又是人民的压迫者,两者都对他们感到厌恶害怕,直到两者的共同危险和共同利益促使他们联合起来,才能对诸侯力量构成决定性打击。假使那些贵族们仁慈宽厚,办事公道,就能够保持家臣和从属对自己的忠诚,他们和君主之间的竞争,几乎总会以他们的胜利告终,从而削弱甚至颠覆君权。
这种断言并非是胡乱臆测。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苏格兰就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有利证据。在早期,该国通过引入氏族制度的精神,以类似于家族关系的方式,将贵族和他们的从属联合起来,使贵族力量长期凌驾于国王之上。直到和英格兰合并以后,他们这种桀骜不驯的精神才受到压制,被纳入英格兰在合并前建立起来的,更加合理、更有活力的民政制度。
联邦下的成员国政府,大概可以比作这些封建诸侯。前文已经说过,他们有自己的优势,他们往往会获得人民的信任和亲善,并在人民的支持下,有实力去反抗来自联邦政府的任何权力入侵。只要他们不冒天下之大不韪,去作恶行凶,废弃自己在人民心中的政府合法性,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成员国政府和诸侯在争夺权力方面非常相似,都是要把分散在群众中的力量集中起来为我所用,只不过前者是把权力集中到政治实体的手中,后者把权力集中在某些个人的手中。
简要回顾一下联邦政府的历史,就可以进一步阐明这个重要的道理。对这个道理的忽视,是我们所犯政治错误的最大根源,它使我们在嫉妒的误导下走错方向。后边的几篇文章,将以此为主题继续讨论。
普布利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