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卒孰练
“法”的第三个维度是“士卒孰练”。张预的注解:“离合聚散之法,坐作进退之令,谁素闲习?”
用我们今天的话就是:分散与集合的阵法,起坐和进退的号令,哪一方的军队更加训练有素?
在战争中,武器当然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使用武器的人。再好的武器也需要人去使用,军队只有训练有素,才能真正发挥出武器的效能。
我们前面讲过,英国长弓是那个时代英军的大杀器。然而这种长弓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一般人根本无法使用。要想准确地使用这样的长弓进行射击,必须拥有高超的技术以及协调配合的能力。所有的长弓手,除了拥有强健的体魄,还必须经过长时间枯燥的专业训练,才能精通这种兵器,从而发挥出其强大的杀伤力。
为了保证长弓手的训练,英国真是用尽了心思。除了官方的鼓励和资助,当时的英国政府甚至规定,在礼拜天除射箭外,禁止其他所有运动项目。所以踢足球这项运动,在14世纪的英国是不合法的。
目的只有一个:培养出素质良好的长弓兵。
克雷西战役的胜利,是在英国长弓手的训练场上奠定的。其他国家就算装备了长弓,没有长年累月的训练,也不可能取得战场上的胜利。
武器的使用很重要,但使用武器的技术,只是军事训练基础性的内容。好的训练,还包括体能、意志、纪律、荣誉以及战术的运用、战斗的作风、团队的认同、组织价值观的打造等内容。
没有训练,就不会有战斗力。
杜佑在解释“士卒孰练”时,曾引用王凌一句话:“士不素习,当阵惶惑;将不素习,临阵暗变。”士兵如果平时缺乏训练,打起仗来一定会惊慌失措,不知如何行动;将领如果平时缺乏训练,打起仗来一定会糊里糊涂,不知如何应变。
孔子也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如果不教给百姓作战的技能,就让他们上战场,就是白白地让他们送命。
兵书《百战奇法》中有专门的“教战”篇:“凡欲兴师,必先教战。三军之士,素习离、合、聚、散之法,备谙坐、作、进、退之令,使之遇敌,视旌麾以应变,听金鼓而进退。如此,则战无不胜。”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要准备用兵,一定要先训练部队。要使三军的士兵练好疏开、收拢、集结、分散的战法,熟悉停止、行动、前进、后退的号令。这样的部队在与对方作战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旗帜的挥动而应变,根据金鼓的声音而进退。这样,就能战无不胜了。
没有天生优秀的士兵,也没有天生优秀的军队。士兵优秀是因为他们被训练得优秀,军队优秀是因为它们被训练得优秀。
军队的管理水平,很大程度上表现在训练上。训练使个体完成了从平民向军人的转换,使军队完成了从乌合之众向精锐之师的转换。
优秀的军队一定会有一个清晰的训练流程。一个人,走进这个流程时还是毛手毛脚的新兵,走出这个流程时已经成为令人生畏的战士。整支军队也在这一过程中脱胎换骨。
我前面讲过吴起的故事。司马迁曾经说,吴起一生与诸侯大战76次,其中64次是全胜,其余的12次也打成了平手。
吴起一生就没有打过败仗。为什么?
除了吴起指挥才能高超,还有一个原因——吴起极为重视并非常善于练兵。
吴起总结过战场上的一个规律,就是“夫人常死其所不能,败其所不便”。士兵战死,常常是因为没掌握打仗的本领;军队失败,常常是败于不熟悉的战法。
他由此得出结论:“用兵之法,教戒为先。”用兵的高手,一定是训练先行。
吴起在做魏国将军的时候,为魏国练出了一支非常精锐的军队——武卒。武卒的待遇非常优厚,但挑选非常苛刻,训练也极为严格。
在训练这支武卒的时候,吴起采取了一个非常有效的训练方法,就是“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
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是一种“裂变式”的训练方式。通过这种方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吴起训练出了那个时代最精锐的一支部队。
吴起训练出的这支精兵,很快就在阴晋之战中派上了用场。
阴晋之战发生于公元前389年。在这场魏国与秦国争夺河西之地的关键战役中,吴起率领魏军以5万人,迎战秦国50万大军。1∶10的差距。
魏军人数虽少,却全是训练有素的精兵;秦军虽然人多,却多是临时征发的农民。在魏军的凌厉攻势面前,庞大的秦军完全无力还手,只能任人宰割。魏军取得了大破秦军的辉煌胜利。
此战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秦兵不敢东向”。“士卒孰练”的重要性,在这一仗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练兵千日,用兵一时。人们很容易被用兵过程中那些高超的谋略艺术吸引,却忘记了枯燥乏味的练兵才是持续胜利的真正基石。
美国空军有一个著名的“红旗”演习。这是一个为期两周的训练,目的是培训那些没有作战经验的飞行员。
这一训练项目的起因,是因为美国空军发现了一个规律,就是从未参加过作战任务的飞行员,在执行头10次任务时,其生存率是60%。然而经过10次任务之后,再执行新任务时,他们的生存率就能达到90%。
“红旗”演习的目的,就是通过“像作战那样去训练”,让飞行员置身于贴近实战的各种战斗场景之中,从而用训练来取代那至关重要的头10次飞行任务。
“红旗”演习取得了极好的训练效果。“红旗”演习磨炼出来的战术,在1986年美军突袭利比亚时得到了超常的展示。在海湾战争中,这一训练也使得美国空军在战争中大显身手,在这场战争中,美国空军的损失微不足道。
再讲一个例子。
你可能读过盐野七生的《罗马人的故事》。在古代地中海世界,罗马军团以令人生畏的战斗力而著称。罗马军团的战斗力从哪里来?
罗马人智力上不如希腊人,体力上不如高卢人,技术上不如埃特鲁利亚人,经济上不如迦太基人,数量上不如日耳曼人。
但为什么罗马人能够征服世界?
公元4世纪罗马著名的军事作家韦格蒂乌斯曾说:“面对着这些具有各种不同优点的敌人,罗马人的唯一对策即为非常慎重地选择人员,并给予极高强度的训练。他们非常了解用不断的练习来磨炼其部队的重要性。他们也不惜用严刑峻法以惩顽劣。”
他的结论是:“罗马之所以能征服世界,其主因非他,而是连续的训练、严格的纪律,以及对其他各种战争艺术的不断培养。”
罗马军队的训练有三个重点:体能和耐力、武器的使用、纪律与荣誉。
首先是体能和耐力。士兵们需要在全副武装的情况下,每天在5小时之内,完成负重行军30公里到50公里。即使在今天,这么大的训练强度也堪称疯狂,足以与西点军校的“兽营”相比。残酷的训练,不断突破罗马士兵的肉体和精神极限,也不断提升士兵的体能和耐力。这让罗马军团在实际的战斗中占尽了优势。
其次是武器的使用。每一个罗马士兵都必须娴熟掌握标枪投掷、短剑格斗、重盾配合这些基本的作战技能。最有意思的是,罗马士兵训练的时候使用的武器,重量是作战实际使用武器的两倍。这也意味着,罗马士兵是以两倍于实战的标准来进行训练的。
最后是纪律与荣誉。军团作战运用的是方阵战术,而方阵战术靠的是整体的力量。所以罗马军团对于纪律与荣誉极为重视。著名的“十一抽杀律”就是罗马人发明的。无条件地服从命令是士兵的基本准则,而抗命的行为必然招致严重的处罚。
严格的军纪还有一个作用,就是给士兵灌输了强烈的集体意识。每个军团特有的徽章使得罗马士兵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使得他们愿意为军团而死。
为什么罗马人即使在人数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也往往能够击败数量远远超出自己的蛮族军队?是训练。校场上魔鬼式的训练,才能带来战场上碾轧式的胜利。
公元1世纪罗马历史学家约瑟夫斯曾在一篇文章中说:“一个人只要看一眼罗马军队,就会明白帝国之所以掌握在他们手中,是因其刚勇而非幸运的恩赐。因为他们从不是等到战争爆发才去练习使用武器,也不会在和平的日子闲散地坐着,只到必要之时才让自己行动起来。相反,他们看起来好像生下时手中就握着武器,他们从不会停止训练或坐等紧急情况突然来临。”
他因此说了那句著名的话:“若有人说罗马人的演习就像无血的战争,那么他们的战争就像流血的演习。这绝对不错。”
一名罗马士兵的战斗力总是有限的,然而4 800名训练有素的士兵组成的罗马军团,就变成了一台强大的杀人机器。
蛮族的军队虽然人数众多,也不乏勇武的战士,但是缺乏罗马军团那样严格的训练,因而总是无法摆脱匹夫之勇的局限。
这也就是为什么训练有素的罗马军团,总是可以在潮水般冲上来的蛮族士兵面前岿然不动。
如果说严格的训练是罗马军团战斗力的根基,那么训练的衰败,也就是罗马军团战斗力下降的开始。
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对外扩张的停止,和平,这个军队最大的杀手,也降临到了罗马军团身上。
承平日久,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危机意识日淡,罗马人的训练和纪律也开始一步步走向懈怠。约瑟夫斯时代的罗马士兵从来不会停止训练,而到了罗马雄辩家弗龙蒂努斯的时代,他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罗马军团:“军团的士兵们每天把时间打发在给演员们的喝彩当中。他们更经常地泡在附近客栈而不是待在部队。战马由于无人照料而杂毛丛生,而它们的主人却把自己身上的每根毛都拔得干干净净,很少看见哪一个士兵有毛茸茸的腿和胳膊。”
曾经被视为神一样的存在的罗马军团,其战斗力的根基却开始动摇。2 000年后,若米尼引用韦格蒂乌斯的话讽刺地说:“在西庇阿时代,罗马军团的士兵在非洲酷暑烈日之下作战时,一点都不感到疲倦,所以令人望而生畏。可是后来到日耳曼和高卢凉爽宜人的天气之下作战,反而觉得甲胄太重了,罗马帝国的末日也就来临了。”
所以,“士卒孰练”的追问,既是对对手而言的,更是对自己而言的。
昔日再强大的军队,一旦忽略和放松了训练,会迅速变得徒有其表,并注定会遭到无情的惩罚,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