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十四世纪
两个同等重要的历史事件改变并最终瓦解了古英语。自公元八世纪起,丹麦和挪威海盗不断滋扰英格兰沿海地带,他们的重点目标是北部和中部地区。一〇六六年,具有斯堪的纳维亚血统但受法国文化浸润的诺曼人攻占了整个英格兰。此后,教士阶层使用拉丁语,宫廷用法语,而盎格鲁-撒克逊语则演变成为四种方言,融入了众多丹麦词汇,成为了底层人民的语言。这两百年间,英国文学一片死寂,直到一三〇〇年才复苏。然而这时的语言已不复如初。跟现在一样,通俗用语从总体来讲都属于日耳曼语,而文化用语则是拉丁语或法语。于是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盎格鲁-撒克逊语早已消失,但它的音乐却留存了下来。原本不可能读懂《贝奥武甫》的人却能创作长篇头韵体诗歌。
这类诗歌当中最有名的作品是《农夫皮尔斯》。全诗共六千余行。我们很难清楚地呈现其故事情节,因为作品就像是五彩斑斓的万花筒,将多个故事融为一体。作品最开始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片美丽的草原,草原上人山人海”。草原一端的尽头是地下监狱,也就是地狱;另一端的尽头矗立着一座高塔,也就是天堂。农夫皮尔斯建议大家开始通往新圣殿——即真理的圣殿——的朝圣之路。渐渐地寻找真理的人迷失了找寻的目标。皮尔斯与魔鬼的斗争是按照中世纪决斗的方式进行的。皮尔斯骑着一头驴赶到决斗之地,一位围观者问他:“这是被犹太人杀死的骑士基督还是农夫皮尔斯?是谁把他涂成红色的?”突然之间,这一梦境消失了。出现了魔鬼、撒旦和别西卜——他们还是三个不同的人物——用火炮抵御耶稣的围困,死守地狱。在后来的《失乐园》中,撒旦也用了同样的手段。魔鬼拒绝交出永罪的灵魂,这时一名神秘的女人出来争辩道,如果魔鬼过去可以变成蛇引诱夏娃,那上帝也可以化为人形。但如果上帝曾化为人形,那么他也是为了更近地了解人类的罪孽和不幸。诗的作者是威廉·兰格伦,他化名威尔,也成为了诗中的一个人物。
《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不可思议地将撒克逊韵律与凯尔特题材融为一体。故事内容属于在中世纪被称为“不列颠演义”的那类,也就是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传说系列。圣诞夜前夕,一名骑着威武高大绿马的绿巨人出现在亚瑟王与众圆桌骑士面前,那名绿衣骑士手拿一把斧头,要求某一位骑士用斧头砍下他的头颅,但砍下他头颅的骑士必须在一年零一天后去陌生而遥远的绿教堂找他,并回受他一斧。没人愿意接受这一挑战。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亚瑟王正要接下斧头之时,年轻的高文夺过了斧头,砍掉了绿衣骑士的头颅。绿巨人拾起自己的头颅离开,此时头颅再一次提醒高文,一年零一天后他将等待高文的到来。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诗人描绘了这一年的四季变化,描绘了飘零的白雪和锦绣的花簇。高文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旅程,他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最后找到了绿教堂。一位老人和他的夫人接待了高文,并让他住了下来。这位夫人比王后格温娜维儿还美丽。老人三次外出打猎,他的夫人三次趁机引诱高文。高文抵制住了美色的诱惑,但却收下了她送的一条绿色镶金腰带。圣诞节那天,绿巨人提斧砍向高文的头颅,然而沉重的铁斧只在高文的脖子上留下一点印迹。这就是对其贞洁的奖励。而脖子上的印迹则是因为他接受了绿腰带而应承受的惩罚。该诗属于头韵体诗歌,共两千余行,作者不详,诗歌将骑士的理想和奇妙荒唐的想象融为一体。
现在我们来介绍被许多人称为英国诗歌之父的杰弗里·乔叟。这个称呼并不是完全不确切的。虽然撒克逊时期的诗人先于他出现,但是这些诗人以及他们写作的语言已经被人们遗忘;相反,乔叟的伟大作品和弥尔顿或者叶芝的作品相比,在本质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莎士比亚读过他的作品,华兹华斯甚至将他的作品翻译成现代英语。乔叟当过宫廷侍童、士兵、朝臣、议员,也当过驻荷兰、意大利的外交官,还曾在今天我们称之为特勤处的机构供职,最后他还当过关税督察。他精通法语和拉丁语,其次是意大利语。他写过一部关于如何使用星盘的专著,他还翻译过波爱修斯的《哲学的慰藉》。一位法国诗人曾致予他“伟大的翻译家”的名号。在中世纪,翻译并不是借助字典进行的语言活动(那时候也没有字典),而是艺术的再创造。举这样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乔叟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了。希波克拉底曾写过“ars longa,vita brevis”(“艺术长存,生命短暂”),乔叟把它翻译成:
The lyf so short, the craft so long to lerne.[1]
干涩的拉丁句子就这样被乔叟转换成了忧伤的思考。
受到《玫瑰传奇》的影响,他开始创作隐喻诗。《公爵夫人之书》是他的早期作品,是为悼念兰开斯特公爵夫人逝世而作。诗中以诙谐的口吻自嘲,这体现了典型的乔叟特色。《百鸟议会》也是属于这一时期的作品。
乔叟最深刻的作品是长篇叙事诗《特洛伊罗斯和克瑞西达》,虽然这并不是他最出名的作品。故事和全诗三分之一的诗句均来自薄伽丘的诗歌,但是乔叟对人物做了修改。例如,潘达鲁斯这个人物在薄伽丘的原作中本是一个叛逆的青年,但乔叟将他塑造成一个上了年纪的人,他极力撮合他的侄女克瑞西达和王子特洛伊罗斯的地下恋情。同时诗歌中还加入了长篇累牍的道德说教。有人把这个以特洛伊围城为背景的悲剧故事看成是欧洲文学的第一部心理小说。我们按字面意思来翻译一下其中第五章的一个诗节。这一节讲述的是特洛伊罗斯骑马经过抛弃他的克瑞西达家门前的情景,整节诗既饱含激情又字斟句酌。“他这样说道:噢,令人悲痛的宫殿;噢,我昨天曾把它当做全世界最好的房子;噢,空荡而忧伤的宫殿;噢,屋内的灯光已熄灭;噢,宫殿啊,你曾经是白日,现在却变为黑夜,你应该坍塌,而我应该逝去,因为我曾经的向导已经从这里离去!……噢,红宝石也从指环上剥落;噢,这被遗弃的宫殿是我的圣殿!”乔叟写了很多诗歌,但是唯一一部完成了的只有《特洛伊罗斯和克瑞西达》,全诗共八千余句。
一三八七年左右,乔叟已经累积了许多未发表的手稿,最后他将这些手稿合成一部作品出版。这样就诞生了著名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在与其类似的故事集中——我们以《一千零一夜》为例——讲述故事的人跟故事本身是毫无关系的;而在《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每个故事都体现了其讲述者的性格。三十多名朝圣者代表了中世纪的各个阶层,他们从伦敦出发前往贝克特圣祠。乔叟也与他们结伴同行,但他笔下的其他香客待他并不好。担当向导的旅店老板提议大家轮流讲故事解闷,谁的故事讲得最好,大家就请他吃一顿晚餐。经过十三年的创作,乔叟最终还是没有写完这部长篇巨著。故事集中有现代英国故事、佛兰芒故事、古希腊罗马故事,还有一个故事在《一千零一夜》中也出现过。
乔叟将他在法国和意大利学到的格律的概念引入英国诗歌。他曾在作品中嘲讽过头韵体诗歌,毫无疑问他认为头韵法是一种俗气且过时的诗歌手法。他非常关注宿命与自由意志这一问题。
切斯特顿有一部非常出色的著作就是研究乔叟的。
注释
[1]生命如此短暂,学艺却如此漫长。——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