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实务与税收筹划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三、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