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伟人代表作图释书系:天体运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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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圆周的弦长

按照数学家的普遍做法,我将圆分为360°。但是根据托勒密的《天文学大成》,早期的数学家将直径划分为120等分。但由于弦长大部分是无理数,甚至平方后也是,因此,为了避免弦长在运算中出现分数,后人采用了1200000等分,也有人采用了2000000等分。印度数码通行后,又出现了更多的适用型直径体系。运用这些体系做快速运算,显然比希腊人或拉丁人建立的体系更为精确。因此,我采用了直径的200000等分。这种等分法完全可以排除较大的误差,如果出现数量比不是整数比的情况,我们只能取一个近似值。下面,我将严格仿照托勒密的方法,用六条定理和一个问题来阐述我的观点。

定理一:

如果知道圆的直径,则内接三角形、正方形、五角形、六角形和十角形的边长均可求得。

直径的一半等于六角形的边长。欧几里得在《几何原本》中证明:三角形边长的平方等于六角形边长平方的3倍,正方形边长的平方等于六角形边长的2倍。因此,如果取六角形边长为100000P,那么,正方形的边长为141422P;三角形的边长为173205P。证明如下(见图1.5)

图1.5

令:六角形一条边长为AB

已知:根据《几何原本》第二卷第十题,线ABC点被分为平均比值和极端比值两段。我们令较长的一段为CB,并将它延伸至相等长度BD

因此,线ABD也被分成了平均比值和极端比值。

延伸部分BD是较短的一段,内接于圆内十角形的一边。已知AB是六角形的一边。那么,我们可以求出BD的长度。

E点平分线段AB。由《几何原本》可知,线段EBD的平方是线段EB平方的5倍。

已知:EB的长度为50000P。由它的平方的5倍可得EBD的长度为111803P

又得:EBD-BD=111803P-50000P=61803P,即我们所求的十角形的边长。

同理,五角形边长的平方等于六角形边长与十角形边长平方的和。由此可得五角形边长为117557P

结论:当圆的直径已知时,内接三角形、正方形、五角形、六角形和十角形的边长均可求得。

推论

当已知任意圆弧的弦时,可求得半圆剩余部分所对的弦长。内接于一个半圆的角为直角。在直角三角形中,与直角相对应的边(即直径)的平方等于另外两边的平方之和。十角形一边所对的弧为36°。定理一已证明它的长度为61803P,直径为200000P。因此,半圆剩下的144°所对的弦长就是190211P。五角形一边的长度为117557P,它所对的弧为72°,剩下的108°半圆所对弦长可求得为161803P

定理二(定理三的预备定理):

在圆的内接四边形中,以对角线为边形成的矩形等于两组对边所作矩形之和(见图1.6)

图1.6

令:矩形ABCD为圆的内接四边形。

∵对角线的乘积AC×DBAB×DCAD×BC。取∠ABE=∠CBD。可得出∠ABD=∠EBC,∠EBD为两角所共有。且∠ACB=∠BDA

∴两个相似三角形(△BCE和△BDA)的相应边长成比例,即BCBDECAD

EC×BDBC×AD

∵∠ABE=∠CBD,∠BAC与∠BDC都因截取同一圆弧而相等。

∴△ABE∽△CBD

同理,ABBDAECDAB×CDAE×BD,且AD×BCBD×EC

BD×ACAD×BCAB×CD。得证。

定理三:

已知一个半圆中两段不相等弧所对的弦长,则可求得两弧之差所对的弦长(见图1.7)

图1.7

在半圆ABCD中,AD为直径。令ABAC为半圆中两段不相等弧所对的弦长,求弦长BC的长度。

根据定理一的推论,我们可求出半圆中弧的弦BDCD的长度。在半圆中形成四边形ABCD,对角线ACBD,以及ABADCD这三条边都已知。

根据定理二,在四边形ABCD中,AC×BDAB×CDAD×BC

AC×BD-AB×CDAD×BC。如果该数值除以AD的长度(这是可行的),即可得到弦BC的长度。

假设:五角形和六角形的边长已知,二者之差为72°-60°=12°。

那么:用这个方法求得弦长为20905P

定理四:

已知任意弧所对的弦,可求其半弧所对的弦长(见图1.8)

图1.8

令:圆为ABCAC为直径,BC是给定的弧。

过圆心E作直线EFBC垂直。根据《几何原本》,EFBC等分于F。延长EF,将弧BDC等分于D。作弦ABBD。△ABC和△EFC为直角三角形。

∵∠ECF为△ABC和△EFC的公共角,且△ABC∽△EFCBFC=2CF

AB=2EF,弦AB的长度可由定理一的推论求得,从而求出EFDF的长度。

作直径DEG,连接BG。在△BDG中,从直角顶点B向斜边作垂直线段BF

GD×DFBD2,于是可求出弧BDG的一半所对的弦BD的长度。

根据定理三,已求得对应于12°的弦长,那么,对应于6°的弦长也可求出为10467P;3°为5235P为2618P为1309P

定理五:

已知两弧所对的弦,可求出两弧之和所对的弦长(见图1.9)

图1.9

令:圆内已知的两段弦为ABBC,求对应于整条ABC弧的弦长。

作直径AFDBFE及直线BDCE

ABBC已知,且DEAB,由定理一可推论出这些弦长。

连接CD,构成四边形BCDE。该四边形的对角线BDCE以及三条边BCDEBE都可求得。剩余的一边CD可由定理二求出。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与半圆余下部分所对的弦,即整个所对的弦CA的长度。

至此,与3°、相对的弦长都已求得。取这样的间距和数值,可以制作精确的图表。如果要增加1°或,使两段弦相加,或作其他运算,那么所求得的弦长是否正确就值得怀疑了。因为目前还找不到它们之间的图形关系。但另一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并且不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只是需要使用一组非常精确的数字。托勒密也计算过1°和的弦长。他最先指出这个问题。

定理六:

大弧与小弧之比大于所对应两弦长之比(见图1.10)

图1.10

令:为圆内两段相邻的弧,且BCAB(需要说明的是,BCAB的比值大于构成B角的弦的比值BCAB)。直线BD等分B角。

连接AC,该线段与BD相交于E点。再连接ADCD。由于它们所对的弧相等,因此,ADCD

∵在△ABC中,角等分线BEAC相交于E点。

ECAEBCAB,且BCABECEA

DFACDF等分线段ACF点(此点应在EC内)。

在每个三角形中,大角对长边。

因此,在△DEF中,DE边长于DF边。AD边长于DE边。以D为中心、DE为半径画的圆弧,与AD相交并超出DF

令:此AD相交于H,并与DF的延长线相交于I

由此可知,扇形EDI>△EDF。△DEA>扇形DEH

∵△DEF∶△DEA<扇形EDI∶扇形DEH。但扇形与其弧或中心角成正比,而顶点相同的三角形与其底边成正比。

∴用EDFADE表示的角度之比大于用EFAE表示的顶边之比。并能进一步证明,∠FDA∶∠ADE的角度比大于AFAE的边长比。

同理可证,∠CDA∶∠ADEACAECEEA<∠CDE∶∠EDA,∠CDE∶∠EDACBABCEAEBCAB

由此得证:弧长之比CBAB大于弦长之比BCAB

由于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弧线总是长于其所对的弦。但随着弧线弯曲程度的不断减小,不等于符号便趋近于等号,最终直线和圆弧同时在圆上的切点处消失。在这种情况出现之前,它们的差必定小到无法计算。我们来看(见图1.11)

图1.11

令:

设:直径AB长200000P,按定理四可得,所对弦长为5235P所对弦长为2618P的两倍,但AB弦不到AC弦的两倍,后者比2617只大一个单位。

可得:AB弦为2618PAC为1309P。虽然AC弦应当大于AB弦的一半,但似乎又是一样大,两弧之比与两弦之比趋于一致。由此可知,趋近于直线的弧线之差根本无法察觉,它们似乎已化为同一条线。

因此,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把和1309P这两个数值同样用于1°或某些分度所对弦的计算。那么,相加,可得1°所对弦为1745P为582P

如果需要制一个表,我相信只需录入倍弧所对的半弧就足够了。用这种简化方法,我可以把以前需要在半圆内展开的数值压缩到一个象限之内,因为在证题和计算时,半弦比整弦用得更多。我取制表,共分三栏。第一栏是圆周的分度和六分度。第二栏是倍弧的半弦数值。第三栏是每隔一度的差额。利用这些差额,可以得到一度内的分数内相应的正比量(见《圆周弦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