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文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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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发电企业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的实践与探索

中国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着眼党内监督的突出问题,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对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出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全力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作为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重要能源发电公司,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定推进落实党内监督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制定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五项监督”责任清单。在部分基层企业和本部重点部门开展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试点,为国有发电企业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探索形成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①加强党内监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②加强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

③加强党内监督,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解决党建“四个化”问题的重要途径。

④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当前国有发电企业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把握正确方向、抓住工作重点、探索有效方法,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北方公司于2017年4—6月在公司系统开展了党内监督情况调研。北方公司和基层企业党委成员先后召开座谈会23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34次,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和职工群众对党内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调研期间,共形成调研报告25篇,征求意见建议163条。同时,组织公司本部和基层企业29家单位,广泛开展党内监督情况的调查问卷,共有2322名党员(占公司党员总数的27%)和804名普通职工参与问卷调查,参与调查人数占职工总数的17%。通过对调研情况的汇总分析,发现北方公司系统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国有发电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党内监督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规定不具体。照搬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多。二是制度针对性不强。三是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四是监督职责不明确。监督制度多数未建立负面行为清单及处理措施,未划定履责和违规“红线”。五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缺乏追责条款和惩处措施。

(二)党内监督职责分工方面的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形成主动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基层企业纪委对同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相对薄弱。三是监督职责不够明确。针对业务领域监督工作,职能部门以及党组织过多依赖于纪委,部门职能监督不深入。四是普通党员对自己的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无法监督的问题。

(三)监督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职能部门、支部、党员开展监督工作能力不足,缺乏主动监督意识,存在不会监督和监督不到位。二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宽松软。政治思想教育方式单一,没有完全触及党员、党员干部的内心思想。三是各监督主体主动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四是党内监督氛围不浓,存在好人主义、怕伤和气,形成监督阻力。五是基层党员参与民主决策不够,党务公开深度不够。六是群众监督缺失有效平台和手段,发挥监督作用不够。

(四)监督渠道不畅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形式单一。缺乏党内监督的有效平台,监督方式、手段还不够丰富。二是党务公开、厂务公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三是监督渠道相对单一,缺乏创新性,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拓宽监督渠道做得还不够。四是党员群众对个别基层党组织信任度不高,不愿意向本级党组织反映问题,越级反映问题较多。

(五)监督结果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处置规定不细致,除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规定处置外,企业规章制度缺乏追责条款,处置措施不够明确。二是监督结果处置没有体现出党内监督政治性,以行政处罚代替违纪问题处置,未能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存在监督结果通报范围小和不及时现象,无法体现时效性、警示性。四是存在监督结果处置较轻,执纪偏软、偏宽的问题。

(六)监督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不够,对积极开展监督的保护措施和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落实监督意见、确保监督效果没有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学习培训较少,党务干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对党内监督工作认识不高、理解不深。四是对监督发现问题处置不及时,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五是纪委专责监督力量配备不足,缺乏监督的组织保障。

三、北方公司健全党内“五项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北方公司党委、纪委针对党内监督调研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在北方公司部分基层企业和本部部门开展强化党内监督工作试点。

(一)确定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的“五个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自我约束。

(二)构建党内“五项监督”体系,细化党内监督责任

1.明确党委全面监督责任

(1)党委全面监督的基本职责:一是领导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并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2)党委成员的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同级相互监督,党委成员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对其提醒谈话;二是强化自上而下监督,党委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管党治党和日常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经常开展谈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坚持挺纪在前,发现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轻微违纪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明确纪委专责监督责任

北方公司对公司及基层企业纪委专责监督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监督同级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三是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定期召开反腐倡廉联席会,反馈发现管理问题,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对监督不力的职能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四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定期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基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审核把关;五是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党员干部廉洁档案,加强日常监督,落实抓早抓小;六是加强党规党纪落实情况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处理。

3.明确业务部门职能监督责任

北方公司对党的工作部门和业务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进行了明确:一是监督分管业务领域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每年开展1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加强业务领域的“管”和“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业务管理规范性;三是加强对本部门、分管业务领域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四是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工作的监督,对重点业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4.明确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职责

北方公司明确了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责:一是加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二是对所属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研究,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三是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经常开展提醒谈话,健全廉洁风险防范措施;四是加强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监督,保证组织生活质量;五是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监督,了解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岗位履责、工作作风、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六是了解党员、群众对上级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5.明确党员民主监督职责

北方公司明确了党员民主监督的职责:一是党员注重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组织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和诉求;二是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有关会议,在会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作出客观公正评议;四是加强对党组织的监督,通过党内正常民主渠道,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五是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法事实。

(三)开展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试点,探索有效监督手段和措施

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部门,推进建立了相应的党内监督制度、监督责任清单、追责清单,健全完善了党内监督手段、措施、平台,在落实党内监督责任上形成系统性、可借鉴、可推广的党内监督经验。

1.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按照集团公司党组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部署,制订北方公司纪检系统学习贯彻方案,2017年11月,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举办了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2018年1月,公司纪委书记深入上都发电公司输煤运维党支部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年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检查,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2.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加强履责情况检查

北方公司先后于2015年和2016年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施意见。2017年以来,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向上级汇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11次;公司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企业36次、约谈主要负责人69人次;班子成员开展基层调研、检查、督导,每到一处都约谈企业领导人员,共约谈240多人次;基层党委30余次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年中组织基层企业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年底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2017年以来,共扣减32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近42万元。

2017年召开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和交流会,2018年召开基层企业纪委书记述职会和党内监督试点经验交流会。不定期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重点压实部门职能监督责任。2018年,公司纪委书记参加安全生产、采购及物资管理、基建工作会等专业会议,宣讲中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7年以来,共问责8个基层单位党委、5个基层单位纪委、24名基层领导班子成员。

3.推进巡视巡察整改,强化由上至下监督

一是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集团公司反馈意见中涉及北方公司6条整改意见,从严惩处违规借贷相关责任人。

二是落实集团检查巡察意见。针对集团公司招投标、制度建设与执行、燃料管理专项检查反馈的23条意见,深入彻底整改19项,4项问题已整改并纳入长期坚持工作。

三是落实集团巡视反馈意见。2018年6月9日—7月5日,接受了集团公司党组第一巡视组对北方公司党委及6家基层企业党委的常规巡视。将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为7个方面29项117个具体问题,清退违规报销医药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等合计151.66万元。

四是首次开展党委专项巡察。2017年,公司党委成立巡察领导小组,制订巡察工作方案,组成2个巡察组,对2家煤矿、4家电厂开展燃料管理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345个,提出整改建议276条,对25个突出问题从严提出处理意见,6家被巡察单位完成整改338项,整改完成率9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93万元。转办问题线索5件,给予诫勉4人、书面检查2人、通报2人。

4.党委牵头开展督导,推进落实重点任务

北方公司党委自2011年以来成立督导组,围绕基层企业党委和班子成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进扭亏减亏、干部履职、廉洁自律开展督导。包头第二热电厂等部分基层企业党委也在监督工作中成立督导组。

5.建立反腐倡廉联席会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督格局

北方公司建立了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实现了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群策群治,夯实了大纪检工作格局。上都发电公司等基层企业着力提升大纪检格局的效用,围绕“三重一大”、招投标等开展专项检查。

6.强化纪委专责监督,严格执纪问责

一是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90项,腾退办公用房面积570.22平方米,清退违规款项36.36万元。二是开展燃料采购自查整改,自查发现问题1103项,制定整改措施995项,整改完成635项,挽回损失29.98万元,完善制度138项。三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建议5条,拟订制度2项。四是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清退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46433元,分别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五是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纪律谈话,2018年1—8月,公司系统开展纪律谈话2474人次。六是开展违规发放福利清退处理工作。严肃处理巴彦宝力格煤电项目筹备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给予主要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在公司系统全面开展违规发放福利排查和清退工作,共清退年薪外领取福利443万元。七是严格开展问题线索核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规则,加强和规范执纪审查。2017年,公司共受理信访举报67件,立案审查7人,党内警告3人、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2人;问责3个基层党委、8名党员干部;诫勉17人,调整岗位3人,取消任用干部1人,扣罚违规款项和挽回损失18.23万元;下达纪检监察意见书10份,提出整改建议58条。2018年1—8月,公司共受理信访举报49件,立案审查9人,党内警告6人、严重警告3人;问责3个基层企业党委、1个基层企业纪委;调整岗位1人,降职1人,诫勉30人,提醒谈话39人;扣罚违规款项和挽回损失22.83万元;下达纪检监察意见书37份,提出整改建议113条。

7.拓展基层纪委监督手段,主动发现问题

为解决对监督力度小、力量弱、难度大的问题,丰镇发电厂在强化专职监督试点探索工作中,对重点管理区域设立监督“探头”。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工程管理6个监督站。整合了纪委监督、部门监督资源,履行纪委监督和部门监督双重责任,有效加大了监督力度;各监督站从2017年9月份成立以来,已监督发现管理问题11项,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线索1个,纪委根据监督站报告问题情况,向相关部门下达《监督整改建议书》6个,向厂党委、厂部提出规范化管理建议7条,开展提醒谈话14人次。

8.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压实部门职能监督责任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近两年,北方公司围绕关键领域、重点业务,先后开展了“四风”问题、招投标、燃料采购管理等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2017年,北方公司实采金额41.36亿元,概算金额50.68亿元,采购节资率18.39%。二是开展“点穴式”检查,提高了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精准性。三是纪律跟踪督查。北方公司纪委指导乌拉山发电厂等基层单位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要求业务部门按季度上报厂纪委。指导海勃湾发电厂等供热企业注重加强供热管理监督,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报停减免程序,报停热用户数量下降了约50%。

9.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日常监督作用

一是提升基层党支部对重大事项的监督作用。2015年制定了《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施意见》,各基层党组织注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抓住重点,较好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利益。二是探索形成“三清单、五规范、三检查”党支部监督模式。包头第一热电厂通过健全党支部监督制度清单、细化监督责任清单、建立党员负面行为清单“三个清单”细化了监督内容;通过规范把关定向、公示公开、组织生活、监督评议、监督处置“五个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支部把关定向作用;通过建立抽查、核查、互查的“三个检查”机制,提升了基层支部党内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包头第二热电厂热力部党支部承担着2037万平方米供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该党支部突出“四项监督重点”,严肃处理供热管理失责、行风服务失范人员,连续两年荣获包头市“文明服务窗口”称号。

10.激发党员主动性,创新民主监督手段

北方公司系统各基层党支部结合企业实际,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手段。所属的达拉特发电厂等基层企业推动设立党员监督岗,建立党员监督效能评价机制,积极调动全体党员力量,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高头窑煤矿着力营建党员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平台,加强区队工资二次分配管理,建立了“五公开一上墙”制度:“五公开”即将每月《工资结算单》《考勤表》《奖惩记录》《打分表》《工资表》在区队队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一上墙”即将《区队工资二次分配制度》上墙。呼和浩特热电厂以供热党支部为试点,重点围绕供热服务和收费管理工作,强化党员民主监督,扩大党员覆盖面,设立监督意见箱、党务公开栏,建立了党支部监督微信群、电子邮箱及举报电话,增强民主监督的成效。

四、北方公司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

(一)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监督现状

北方公司党委在系统内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广泛的问卷调查,形成党内监督情况的数据模块,再以数据为基础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北方公司党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整体协调推进党内监督工作,制定《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五项监督”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履责要求、监督措施、处置流程、追究机制等方面内容,为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为推进落实责任提出明确指导。将党内监督工作纳入党建绩效考核,促进党内监督工作有效扎实开展。

(三)开展工作试点,总结提炼推广

北方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先期开展试点工作,针对不同试点任务,注重从党建基础好、突出问题多两个方面选取试点单位。认真审定试点单位党内监督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单位和党组织的过程指导,为全面推进党内监督工作提供方法借鉴。

(四)制定责任清单,督促责任落实

北方公司围绕压实监督责任、促进主动监督,制定“五项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清单和履责“负面清单”,把监督责任具体化、流程化、可操作化。

(五)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监督短板

聚焦重点、解决难点,一是领导班子带头自觉接受监督;二是强化党委全面监督;三是突出企业党内监督特点,开展经常性监督情况检查和责任追究;四是保障党员监督权利,固化党员民主监督的机制、平台和有效措施。

(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成效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基层党组织的具体任务,创新方式方法,一是创新监督平台。利用企业内网、微信等方式,加大党务厂务公开力度。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健全追责机制。三是建立汇报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四是强化基层纪检人员专责监督。五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质量。六是建立党内监督结果曝光平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震慑。

五、加强国有发电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转变观念是前提

建议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内监督意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履行监督责任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强化责任是重点

建议各级党组织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深入推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细化监督责任清单,规范监督手段措施,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

(三)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追责问责是保障

建议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问责,责成各级党组织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系统“树林”与“森林”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信息公开是平台

建议加强党务公开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完善党内公开制度,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置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使党内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挺纪在前是必需

建议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中,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督促党组织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功效。

(六)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关键少数是焦点

建议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中,重点监督好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中的关键。通过抓住“关键少数”,起到带动“大多数”的作用。特别是注重发挥上级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七)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四种形态”是手段

建议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中,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八)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严格制度是关键

建议在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中,要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落实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特别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

课题研究人员

李向良 中国华能北方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马德甲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

卢自华 中国华能北方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志山 中国华能北方公司纪委委员、纪检监察部经理

任小艺 中国华能北方公司纪检监察部副经理

商文通 中国华能北方公司纪委委员、党建工作部经理

主要执笔人:姜志山 任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