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商代的别都制度
别都指首都以外的都城。这种别都制度,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它的起源也很早,可以追溯到商代。这是我在研究中国古代都城的起源和发展历史的过程中提出来的。我认为,商代有范围较大的王畿,为了防守王畿的需要,在首都以外的战略要地设有别都,现在考古发现的郑州商城就是商代前期的别都,朝歌就是商代晚期的别都。
“大邑商”的所在及其范围
殷墟卜辞中,有地名称“商”、“中商”、“大邑商”的。卜辞中“中商”的地名见的次数很少,辞意简单,究在何地,很难判断。“商”的地名见的次数很多,其中占卜“王其入于商”的最多,该即指商的国都(即今殷墟)而言。但是,卜辞中的“商”,并不全指一个地点,有的很明显是指商丘。例如说:“〔王卜才〕商,贞〔步〕于亳,亡灾。”(《殷虚书契后编》卷上第九页第十二片)亳在今山东曹县南[1],这个与亳相近的商,当即商丘无疑。卜辞中有的“商”,可能是大邑商的简称,即指王畿而言。
卜辞中多次提到“大邑商”,有的占卜“王其入大邑商”的事(《殷虚书契续编》卷三第四页第一片),有的占卜王“才(在)大邑商”的事(《殷虚书契后编》卷上第十八页第二片),有的占卜王“告于大邑商”的事(《卜辞通纂》第五九二片)。也有作“天邑商”的,如称“天邑商公宫”(《甲骨缀合编》第一八二片、第一八三片)。罗振玉、王国维把“大邑商”解释为王畿,是正确的。何尊铭文载:“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惟珷(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或(国),自之民。”成王所说武王所攻克的大邑商,分明是指整个商的王畿。根据《逸周书·度邑篇》,武王是在克商之后,通宵睡不着觉,因为没有“定天保,依天室”,主张创建新都于伊汭、洛汭之间的,即何尊铭文所说“余其宅兹中国”。“中国”是指中原地区的意思。《尚书·多士》记周公告诫殷贵族说:“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于天邑商。”这是说:“现在你们(指殷贵族)又说:殷曾选拔夏的遗臣留在王庭,在许多官署里担任职位。我只准使用有德的人,怎么敢取用整个商代王畿的人呢?”“天邑商”也是指整个商的王畿。
商代王畿的范围是比较广阔的。《战国策·魏策一》记载吴起说:“殷纣之国,左孟门,右漳、釜,前带河,后被山,有此险也,然为政不善,而武王伐之。”孟门是在今河南辉县以西太行山的一个重要关塞。这是说殷纣之国左有太行山,右有漳水、滏水,前面有黄河,后面有山岭,都是天险。所说殷纣之国,就是指商的王畿,就是说商的王畿四面有这样天险,并不是说王畿的范围只有这么大。《古本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正义引)说:“自盘庚迁殷……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所说“稍大其邑”的“邑”,就是指大邑商这个大邑,也就是指整个王畿。所讲到的朝歌、邯郸、沙丘等地,只是指建有离宫别馆的城邑,并不是说王畿的范围只限于这三个地点。但是,我们从《古本竹书纪年》以及《战国策》所载吴起的话,已经可以看到,大邑商的范围是广大的,在这个范围内,包括许多天险如太行山、黄河、漳水之类,还包括建有离宫别馆的城邑如朝歌、邯郸、沙丘之类。
商代后期所以选定安阳殷墟作国都,利用天险,确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为它的东面和南面正好有黄河,西面正好有太行山,所谓“前带河,后被山”,但是作为王畿,决不限于黄河和太行山,肯定沿着黄河以东、以南和太行山以西还有不少重要的据点。否则这些天险就不容易防守。例如,沙丘在今河北巨鹿东南,就在古黄河的河道以东,当时王畿的北境,至少在今河北邢台和巨鹿一带,祖乙迁都的邢,当即在今邢台市,今邢台市西南发现有大范围的早商文化遗址[2]。王畿的南境,应该越过黄河,至少包括今洛阳到郑州一带。这从武王进军牧野的路线以及征服黄河以南地区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武王进军牧野是从盟津渡河的,渡河之前必然先占有盟津附近的黄河南岸重镇,作为进军的后方基地,否则大军是不可能大规模在盟津一带横渡黄河的。等到牧野之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取得灭亡商朝的战果,武王就指挥大军分路南下。这就是《大武》乐章所描写的:“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礼记·乐记》)
根据《逸周书·世俘篇》,当时武王命令大军为七路,除一路由吕望追击殷将方来以外,其余六路进军目标是南国诸侯,由吕他伐越戏方(今河南巩县东南),侯来伐殷将靡集于陈(今河南淮阳),百弇伐卫(即豕韦,今河南滑县南),陈本伐磿(即历或栎,今河南禹县),百韦伐宣方(不详),新荒伐蜀(即浊泽,今新郑西南、禹县东北)等等。而黄河南岸的重镇洛邑(今河南洛阳)和管邑(今河南郑州),没有成为进军的目标。洛邑和管邑一带该属于商的王畿,商代并没有在那里分封诸侯,这时早已被武王所占领。洛邑和管邑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重要性,武王是早就认识到的。所以他克商以后,就主张在洛邑建设东都,还曾多次到管邑坐镇,并把管邑分封给管叔而作为监督原来商代王畿的“三监”之一。
从“商郊牧野”看“大邑商”的“郊”“野”制度
《尚书·牧誓》说:
时甲子昧爽,王朝(早)至于商郊牧野,乃誓。
商代把整个王畿看作一个“大邑”,称为“大邑商”,除了中央的国都以外,包括周围广大地区,包括许多城邑在内,总称为“郊”。就每个邑来说,城邑以外的周围地区,称为“野”。当武王率领大军进抵牧野的时候,因为牧野是商郊的一部分,所以连称为“商郊牧野”。古书上往往把牧野称作商郊,例如《吕氏春秋·贵因》记载武王进军牧野前,路上遇见殷的使者胶鬲,告知胶鬲说“将以甲子至殷郊”,后来“武王果以甲子至殷郊,殷已先陈矣”。这里所说的殷郊就是指牧野。《尚书大传》也说:“武王伐纣,至于商郊,停止宿夜。”可知牧野即在商郊的范围内,可以通称“商郊”。《尚书·牧誓》记载武王誓师,最后说:
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御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不勖,其于尔躬有戮。
“于”是“往”的意思,这是武王号召所统率的大军威武勇猛地冲往商郊,准备决战。商郊就是指包括牧野在内的商代都城的“郊”区。
商郊是个地区名称,是指商代国都以外、王畿以内的广大“郊”区,包括许多城邑在内。牧野也是个地区名称,是指牧邑周围的野外地区。《诗·鲁颂·宫》说:“至于文武(文王、武王),缵大王(公亶父)之绪,致天之届(届是罚的意思),于牧之野。”这里称牧野为“于牧之野”(《墨子·明鬼下》、《荀子·儒效》都作“牧之野”),可知牧野是指牧邑周围称为“野”的地区。古代都城有“国”“野”对立的乡遂制度,“国”是指城邑及其四郊地区,“野”指四郊以外的广大地区。《诗·大雅·大明》说:“牧野洋洋,檀车煌煌。”毛传:“洋洋,广也。”正因为牧野是个野外广大地区,是个很适合决战的战场。《大明》正义引郑玄说:“牧野,纣南郊地名。”确切地说,牧野是属于商代王畿南郊的一个地区名。
附带要说明一下,今本《尔雅·释地》说:“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有人根据“牧外谓之野”来解释“牧野”是错误的。古书上都说:“郊外谓之野”,今本《尔雅》有误,当作“郊外谓之野,野外谓之牧”[3]。《尔雅》所说“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是指“国”“野”对立的乡遂制度,以“郊”为分界线,郊以内是指城邑及四郊,郊以外是野。这里所说的“郊”,和商代称王畿的周围广大地区为“郊”不同。《逸周书·作雒篇》记载周公东征胜利后,“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同时“制郊甸方六百里,因西土为方千里”,这样把东都成周以外的“方六百里”地区称为“郊甸”,是沿用了商代王畿的制度。西周时代在东西两都的周围建置“王畿千里”,就是在商代王畿制度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牧即沫,是商代晚期的别都
《古本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正义引)说:“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殷是商代晚期长期的都城,这已为考古发掘所证实。但是文献上又有武乙迁都朝歌之说。《史记·殷本纪》载:“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后人认为河北即指朝歌,又把武乙说成帝乙。《帝王世纪》(《史记·周本纪》正义引)说:“帝乙复济河北,徙朝歌,其子纣仍都焉。”《水经注·淇水》又误作武丁,在朝歌下,引《晋书地道记》说:“本沫邑也”,又说:“殷王武丁始迁居之。”胡渭《禹贡锥指》、赵一清《水经注释》都认为“武丁”是“武乙”之误。
把朝歌作为商代晚期都城的说法是有来历的。《尚书·酒诰》是周公对封在卫国的康叔的诰词,开头就说:
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
妹和沫,声同通用,春秋以后称为朝歌。郑玄解释说:“妹邦者,纣之都所处也。”(《诗·鄘风·桑中》正义引)《尚书·酒诰》又说:
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
“妹土”和“妹邦”的意义相近,是沿用商末的旧称。康叔封于卫,就建都朝歌。《史记·卫世家》说:“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所说“河淇间”,就是朝歌。所说“故商墟”,就是说商的旧都。《汉书·地理志》河内郡朝歌下说:“纣所都,周武王弟康叔所封,更名卫。”
牧野之战在一天内就攻到都城。甲子这天清早,武王在牧野发动进攻,打得商师大崩溃,当天晚上便追到都城,迫使纣自焚而死。《逸周书·克殷篇》说牧野之战,“商师大崩,商辛奔内,登鹿台之上,屏遮自燔于火”。《逸周书·世俘篇》也说“越五日甲子,朝(早)接于商”,“时甲子夕,商王纣取天智玉琰及庶玉环身以自焚”。牧野之战在甲子一天之内就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商王纣逃奔到宫中自杀,即所谓“商辛奔内”。当时殷纣王所奔的“内”、所登的鹿台,都只能在朝歌。
我们前面已经讲到,所谓“牧野”,就是牧邑之野。事实上,牧邑即是妹或沫,也即朝歌。马融说:“妹邦即牧养之”地(《经典释文》引)。清代学者段玉裁、陈乔枞、陈奂、马瑞辰等,都依据马融之说,进一步认为妹即牧野,妹、牧双声通用[4]。实际上妹或沫是指牧邑。牧野只是牧邑之野。《说文》“牧”作“坶”说:“坶,朝歌南七十里。”《续汉书·郡国志》河内郡朝歌下说:“南有牧野”,刘昭注:“去县十七里”,“十七”当是“七十”之误。牧野因为是朝歌之野,所以在朝歌以南地区。所谓七十里,是指其宽广的里数,后人误把牧野作为地名,把它定在朝歌以南的七十里处,是不对的。《水经注·清水》说:“自朝歌以南,南暨清水,土地平衍,据皋跨泽,悉牧野矣。”这是正确的。
为什么《古本竹书纪年》说自盘庚迁殷以后没有迁过都,而实际上牧(即朝歌)又是纣居住的都城呢?合理的解释,就是“大邑商”的“郊”区原有别都的建置,牧就是商代晚期的别都。牧不仅有离宫别馆,而且驻屯有重兵,防守着南“郊”的重要门户。牧是商代晚期重兵驻屯之地,所以武王要克商,必须进军到牧野,展开决战。一旦牧野的决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殷的都城便没法防守,整个“大邑商”就很快被全部占领,商朝就灭亡了。直到西周初期,周朝的一支重兵“殷八”仍然驻屯在这里。小臣簋铭文说:
叡!东尸(夷)大反,白(伯)懋父以殷八征东尸(夷)。惟十又一月(遣)自,述东,伐海眉(湄)。厥复归才(在)牧。
伯懋父即康叔之子康伯髦,亦称王孙牟。懋、髦、牟,声同通用。伯懋父统率殷八征伐东夷取得胜利后,返回牧。这个牧即是朝歌,也就是卫的国都。十分明显,西周初年封康叔于商的故都朝歌以后,沿用商代旧制,仍在朝歌驻屯重兵“殷八”,由卫君统率作战,这里所以称为牧,就由于驻屯重兵的缘故。
今河南淇县(即朝歌镇)还保存有故城遗址。残存的城墙有三道,头道在镇北二十里高村桥一带,第二道在镇北三里,即淇县车站东侧一带,第三道在镇的周围。第三道城墙的西北角,有地势较高的台地,称为摘星台,在断壁、城壕上发现有龙山文化层、商代文化层、春秋战国文化层,在西部壕沟断层上,都是春秋战国文化堆积[5]。第三道城墙当是内城,摘星台当是宫殿遗址所在,第一、二道城墙当是北部的“郭”城。从第一、二道城墙相距十七里来看,“郭”的范围是较大的。这个城址有待于作进一步的调查或钻探,才能看到全貌。
郑州商城即阑或管,是商代前期的别都
关于郑州商城的地名,近人有两种不同看法,看来都难以成立。或者以为是仲丁迁都的敖(一作嚣),但是敖的地望,从《帝王世纪》、《水经注》以来,都认为即在敖山或敖仓附近,在今郑州西北五十里地,与郑州商城的位置不合[6]。或者推定为成汤所居的亳都,但是主要依据的,是商城东北部和北部出土东周的陶文中有八个“亳”字,证据比较薄弱,“亳”可能是制陶作坊所在的小地名。成汤所建亳都的地望,仍当以雷学淇、王国维所考为是,在今山东曹县东南,不应在今郑州。
从沿革地理来看,郑州商城当是西周初期管叔受封的管国。《括地志》(《史记·周本纪》正义引)说:“郑州管城县外城,古管国也,周武王弟叔鲜所封。”《元和郡县志》在郑州郭下,也说:“本周封管叔之国。”所谓管城县外城,所谓郑州郭下,正是现在发现的郑州商城。根据考古发掘,得知在紧贴商代夯土城墙的外壁附加有一周战国时代修筑的城墙,其上有战国文化层;汉代以后继续利用商代和战国城墙而加以修补,但城垣规模缩小了三分之一以上,在北部另筑了一道北城墙,把三分之一面积隔开在外,这样北部三分之一就成为“外城”或“郭”。《括地志》和《元和郡县志》把包括外城或郭的大城定为管叔受封的管国,很是正确。战国时,管原为韩邑,曾被秦进攻,见《战国策·魏策四》。后来被魏安釐王所攻取,见《韩非子·有度篇》。现在发现的战国时代修筑的附加城墙,当是韩国为了加强防御而修筑。汉代此地为管县,以后成为管城县、郑州或郑县,历史沿革很是清楚,不容怀疑,也不可能作其他解释。
然而必须指出,西周初期管叔封于管,是沿用商代的旧称,并不是一个新定的国名。《史记·管蔡世家》说武王克殷以后,“封叔鲜于管”。管这个地名该早就存在,只是“管”是后起字,原来不写作“管”。在《墨子》一书中,不作“管”而作“关”,曾两次提到管叔作关叔。《墨子·耕柱篇》说:“古者周公旦非关叔。”《墨子·公孟篇》说:“关叔为天下之暴人。”这个字,在商代西周金文中作“阑”,有下列五种不同写法:
(戍嗣子鼎) (父己簋) (卣) (宰椃角) (利簋)
这个字从“柬”声,“柬”或省作“束”。从“宀”、从“間”或从“”,都是形符,容庚先生《金文编》解释宰椃角的这个字为“阑”,是正确的。于省吾先生考释利簋铭,认为这些字都是“管”的初文,“古无管字,管为后起的借字”[7],很是正确。徐中舒先生也根据利簋铭文说:“辛未是甲子后第八日,阑,其地必在殷都朝歌不远,于氏以阑为管叔之管,以声韵及地望言之,其说可信。”[8]而且“阑”与“关”,音义俱近,更足以证明“阑”即是“管”。
利簋铭文说:
珷征商,惟甲子朝(早),岁(通作刿)鼎(通作丁)克,闻(通作昏),夙又(有)商。辛未才(在)阑,易(锡)又(有)事利金。
“岁”通“刿”,《说文》说:“刿,利,伤也。”“鼎”通作“丁”,“当”的意思。“闻”通作“昏”,夜晚。这是说武王征商,甲子这天清早冲杀,当即得胜,到夜晚,很快占有商的国都。到第八天辛未,武王在阑,把“金”赏给了利。武王在克商以后,第八天就到阑对臣下赏赐,说明阑是当时后方的军事重镇,肯定在进军牧野之前已经占领,并驻屯重兵防守,所以称为“阑”。如同“牧”一样,原先当是商代的别都。
武王克商之后,所以要把他的弟弟管叔封在此地,作为监督原来商代王畿的殷贵族的“三监”之一,正因为此地处于商代王畿的边缘,是个战略要地,是个军事重镇,便于就近进行监督。当年武王还曾亲自多次来到此地主持政务。《逸周书·文政篇》载:“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蔡开宗循王。”惟十有三祀是克商后二年,“开宗”是说开启宗庙迎接,“循王”是说遵照王命办事。为什么蔡叔会和管叔一起“开宗循王”呢?朱右曾说:“蔡叔食邑,疑即今大名府长垣县之祭城,其后改封蔡仲于蔡,今汝宁府上蔡县也。”(《逸周书集训校释》卷四)按《续汉书·郡国志》河南尹中牟县下,有管城,又有蔡亭,说明管、蔡原是临近的两个邑。《括地志》(《史记·周本纪》正义引)说:“故祭城在郑州管城县东北十五里,郑大夫祭仲邑也。《释例》云:祭城在河南,上有敖仓,周公后所封也。”蔡叔原来封在管的附近,后来因蔡叔参与叛乱,改封蔡仲到上蔡的。《逸周书·大匡篇》又说:“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管叔自作殷之监。”说明这时武王到管,是为帮助管叔加强对殷贵族的监督管理。自从周公平定管叔、蔡叔及武庚的叛乱,建成东都成周以后,管的重要性大为降低,但是成王来到成周的时候,也还曾到管邑视察。柬鼎铭文说:“王来奠新邑,旬又四日丁卯,□□自新邑于柬。”新邑即成周,柬即阑,即是管邑。“于”是“往”的意思。
根据考古发掘的结果,郑州商城建筑于商代前期(二里岗下层文化时期),曾沿用较长时间。商代从汤起,前期建都在古黄河以南和以西,汤居亳,在今山东曹县南;仲丁迁敖,在今郑州西北五十里;河亶甲迁相,在今河南内黄东南。从祖乙迁邢以后,就到黄河以北,可能这个阑就是商代前期的别都。因为是军事重镇,到商代后期也还应用。因为是别都,这里有宗庙的建设,商王常到那里,在宗庙里对臣下赏赐。1959年安阳圆坑墓出土戌嗣子鼎铭文:
丙午王商(赏)戌嗣子贝廿朋,才(在)阑宗,用作父癸宝鼎。唯王阑大室,才(在)九月。犬鱼。
“宗”是指宗庙,“大室”是指宗庙里的大室。周王到阑对臣下赏贝的例子,还见于宰椃角铭文和父己簋铭文。
商代这种别都制度,对后世是有深远影响的。西周初期在洛邑建设东都成周,就是别都制度的重要发展。楚国在春秋时代曾推行这种别都制度。例如楚灵王在陈、蔡、不羹三县筑城,“赋皆千乘”,称为“三国”,见《国语·楚语上》。韦昭注:“三国,楚别都也。”楚国常把别都改建为县[9]。武城原来是楚的别都之一。楚王常到武城,武城就设有宗庙[10]。鄢更是楚的重要别都,作为楚都郢以北的重要门户,并为军事重镇。齐国到战国时代还设有五都制度,除国都临淄以外,四境设有别都,平陆、高唐、即墨、莒,都是别都。别都同样有军事重镇性质,常驻重兵,有所谓“五都之兵”[11]。燕下都就是燕的别都,是燕国西南的重要门户,也具有军事重镇性质,城墙上附设有防守用的建筑。
(原载《复旦学报》1984年第1期)
[1] 亳的所在,从来有四说,当以北亳为是,在今山东曹县东南。雷学淇《商都殷亳考》(《介庵经说》卷二)列举四证。王国维《说亳》(《观堂集林》卷十二)列举三证,与雷氏之说全同,当是所见相同。
[2] 《通典》等书都说祖乙所迁之邢,即在邢州,即今邢台市。《书序》说:“祖乙圯于耿”。“耿”与“邢”音近通用。所谓“圯于耿”,当因山洪冲毁。过去邢台常有山洪爆发,冲决为患,直到清代乾隆年间还为此筑堤防。见嘉庆《大清一统志》顺德府沙底河以下释文。王国维从段玉裁之说,谓邢即今河南温县的邢丘,“其地正滨于河,故祖乙圯于此也”(《观堂集林》卷十二《说耿》),不确。
[3] 《诗·鲁颂·》、《诗·召南·野有死麕》和《诗·邶风·燕燕》毛传都说:“郊外曰野。”《说文》“冖”字下说:“邑外谓之郊,郊外之野”,“野”字下又说:“郊外也。”陈奂《诗毛氏传疏》、王筠《说文句读》等书,都认为今本《尔雅》有误。牧指远郊放牧之地。《国语·周语中》:“国有郊牧”,韦注:“牧,放牧之地也。”《诗·小雅·出车》:“我出我车,于彼牧矣。”毛传:“出车就马于牧地。”郑笺:“牧地在远郊。”《周礼·地官·载师》:“牧田任远郊之地。”“牧”因是放牧的草地而得名。
[4] 见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陈奂《诗毛氏传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等。
[5] 见《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5期工作报道:汤阴朝歌发现龙山和商代文化遗址。
[6] 见《帝王世纪》(《太平御览》卷八三引)、《水经注·济水》等。古人为了避开水灾和便于防守,可能徙居高地或山地。《书·盘庚》说:“古我先王,将多于前功,适于山,用降我凶,德嘉绩于朕邦。”
[7] 于省吾:《利簋铭文考释》,《文物》1977年第8期。
[8] 《关于利簋铭文考释的讨论》,《文物》1978年第7期。
[9] 参看拙作《春秋时代楚国县制的性质问题》,《中国史研究》1981年第4期。
[10] 见易本烺《春秋楚地答问》。
[11] 参看拙作《战国史》第六章第三节“战国时代郡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