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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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我国会计管理机构

在我国,会计职业的控制管理采用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管理两种方式。行政管理主要是政府部门(包括财政部及各地方的财政厅、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管理,以加强政府对会计的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行业自律管理是由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等会计专业团体在各自行业范围内,对相关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实施的管理。

一、财政部

财政部是全国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它领导的地方财政厅、局是主管本地区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财政部通过草拟、制定和发布会计规章,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行政规章,规范全国范围内所有企业的会计行为。

财政部对会计从业人员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也即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凭证,上面记载持证人的各种信息,通过计算机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仅仅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入门证”。会计人员还必须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标准是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水平。我国从1992年开始实行针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考试,共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四个等级,每一等级考试资格不仅要具备规定的学历,而且还需要一定时期的实际工作经验。这些要求是保证会计人员业务技术能力的重要措施。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它于1992年10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国务院证券委指导下的,经国务院授权监督管理全国证券业务的准政府机构。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投资利益,规范证券管理工作。

就财务报告而言,中国证监会主要是制定财务信息披露的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对外报告哪些信息以及如何报告这些信息,在保证上市公司披露可靠的会计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则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该准则系列目前已经发布39项,与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直接相关的有《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和《第3号:中期报告内容与格式》等。二是《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目前已经发布27项,如《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第4号:保险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等。

以上准则对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和准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对不遵循信息披露准则,甚至有意制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予以严厉制裁。

同时,中国证监会直属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制定发布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如《股票上市规则》等,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所发布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以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协会,目前,已拥有团体会员5000多家,个人会员13万多人,其中,执业会员约6.5万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财政部、审计署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其宗旨是:为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执业质量;组织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诚信教育,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使会员为社会公众、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了48项审计准则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由此形成了我国审计准则的完整体系。

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统一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认证考试,培养和发展注册会计师会员。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是一种从业资格的入门考试,是对考生是否具备在会计师事务所签署法定审计报告和从事会计咨询、会计服务基本能力的测试。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四、中国会计学会

中国会计学会是研究会计学科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它在组织和推动全国范围的会计学术研究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推动财务与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从事会计基础理论与会计准则方面的研究;推动我国会计教育体系的改革,努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会计学科体系;开展国际会计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介绍和研究国外会计理论、方法和工作经验;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培养会计人才,提高会计队伍的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等等。

五、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由全国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所谓总会计师主要是指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及财务主管、财务总监以及未设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在财政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其宗旨是:组织贯彻落实《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对总会计师进行诚信教育,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进行诚信评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协调功能,总结、推广总会计师工作经验,进行总会计师资质评价,建设总会计师及预备队伍人才库;反映总会计师的有关要求、意见、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