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识的恐惧:反相对主义和建构主义(人文与社会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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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同等有效论

1996年10月22日的《纽约时报》头版有一篇不同寻常的报道,题为“印第安部落的创世论者阻挠考古学家”。该文讲述了两种对美洲土著起源的解释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根据证据充足的、标准的考古学解释,人类在大约一万多年前,从亚洲经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另一方面,根据某些美洲土著的创世神话,美洲人来自地下的精灵世界,从祖先到达地面的那一天起,他们就已经生活在美洲的土地上了。正如夏安河苏族(一支主要活动在伊戈尔比特的印第安拉科塔部落)的官方人员塞巴斯蒂安·勒博所说:

 

我们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我们是布法罗人的后裔。在超自然的精灵们准备好让人类生活的地面世界之后,布法罗人就从地底来到了地面。如果非印第安人相信人是从猿猴进化来的,那就由他们去吧。但是我还真没见过几个相信科学和进化论的拉科塔人。

 

《纽约时报》的报道指出,很多考古学家在对科学方法的信奉和对土著文化的欣赏之间游移不定,“(他们)被逼向后现代相对主义,认为科学无非是又一个信念系统”。从事祖尼部落研究的英国考古学家罗杰·安杨说道:

 

科学只是诸多了解世界的方式之一。(祖尼族的世界观)和考古学家对史前史的看法一样有效。

 

据称还有一位考古学家,爱荷华大学的拉里·齐默曼博士,正在提倡一种“介于西方式的和印第安式的认识方式之间的另类科学”。齐默曼博士还补充道: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科学不具有任何优越的地位。

 

这些言论固然引人注目,但要不是它们代表的哲学观点的巨大影响,就只不过是一时的谈资而已。那种认为“存在着许多同样有效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而科学只是其中之一的观点,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学院内部(但其影响也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学院以外),已然根深蒂固。在诸多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知识的“后现代相对主义”已经成为正统。我(尽可能中立地)称这种观点为同等有效论:

 

认识世界的方式多种多样,内容迥异却同等有效,而科学只是其中一种方式。

 

不少学者都支持同等有效论的基本理念,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例子:

 

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认识方式都是约定俗成的和人为的,就可以知道,原来我们的知识并非源于客观实在,而是源于我们自身。Steven Shapin and Simon Schaffer,Leviathan and the Air-Pump:Hobbes,Boyle and the Experimental Lif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5).

 

第一世界的科学只是诸多科学中的一种……Paul Fayerabend,Against Method中文版导论,再版于Fayeabend, Against Method, 3 edn. (New York: Verso, 1993),3,强调字体为原文所加;引用于Alan Sokal and Jean Bricmont,Fashionable Nonsense:Postermodern Intellectuals'Abuse of Science,(New York:Picador USA, 1998), 85。

 

在相对主义者看来,把某些标准和信念当作是真正合理的,把另一些只当作是被部分人认同的,这样的区分是毫无道理的。相对主义者认为没有理性规范能够独立于语境,或者超越特定文化,所以在他看来,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之间并没有质的区别。Barry Barnes and David Bloor, “Relativism, Rationalism and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in Rationality and Relativism,ed.by Martin Hollis and Steven Lukes(Cambridge, Mass.: The MIT Press, 1982), 21—47.

 

类似的言论不胜枚举。

为什么同等有效论看起来十分极端且不符合直觉呢?

这大概是因为,一般而言我们都认为,事实问题(例如美洲史前时期的问题)的答案独立于我们自身和我们的相关信念。我们可能会说,美洲土著从何起源,是一个客观事实。

在涉及判断的领域,我们并不一定总是这种事实客观主义者。例如在道德领域,很多人,包括哲学家,都有相对主义的倾向:他们认为有许多界定善恶的道德准则,但没有什么客观事实依据使得某些道德准则比其他的更为“正确”对道德相对主义的辩护,参见吉尔伯特·哈曼所撰章节,收于Gilbert Harman and Judith Jarvis Thomson, Moral Relativism and Moral Objectivity (Cambridge, Mass.:Blackwell Publishers, 1996)。。除此之外,还有美学领域(有关什么是美的,什么是具有艺术价值的)的相对主义者。这些关于价值问题的相对主义立场当然是可以争论的,也确实正在争论中。然而,就算这些立场最终都是错误的,它们却并不显得荒谬怪诞。但是对于事实问题,例如美洲土著的起源,我们则会认为当然有客观的答案。

我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客观事实是什么,但对问题的兴趣会驱使我们去探索。我们有一系列的工具和方法—观察、逻辑、最佳解释推理,诸如此类,但茶叶或者水晶球占卜则不在其列。在对事实问题的探究中,这些方法是形成理性信念的唯一合法途径。这些方法不仅是我们所说的“科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探求知识时常用的方法。正是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我们才得出“美洲土著的祖先从亚洲跨越白令海峡,来到美洲大陆”的看法。这一看法当然可能是错误的,但在已有证据的基础上,它是最合理的看法—至少我们一般会这样认为。

因为相信以上这些,我们遵从科学的指导:在决定学校的课程、法庭中的证据,乃至社会政策的基础时,我们都赋予科学以优越的地位。我们认为,什么是真实的,乃是事实问题。我们只愿意接受那些真实性有足够理由保证的主张,而且在我们看来,至少在纯粹的事实领域,对于什么是真实的,科学是获得合理信念的唯一途径。正因如此,我们遵从科学。

但是,如果这种遵从是正确的,那么科学知识就应当处于优越地位。换言之,科学不应该只是诸多内容迥异却同等有效的认识世界的方式中的普通一员。这是因为,如果科学不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把考古学和祖尼族的创世论,把进化论和基督教的创世论,等量齐观,一视同仁—然而这恰恰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们赞同的立场,而且在学院之外,这种立场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谨慎的读者请注意:为了先介绍我想讨论的问题,我这里对于某些复杂的领域只是一带而过。后文将引入重要的区分和限定。

因此,同等有效论是非常重要的学说,其重要性并不仅限于象牙塔之内。如果这个被人文和社会科学家广泛接受的学说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只是犯了只有少数知识论专家才感兴趣的哲学错误;我们是在根本上误解了社会应当遵循的组织原则。因此,搞清楚这一学说是否正确对我们来说至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