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奴隶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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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北美奴隶主群体的成长

追根溯源,美国历史上的奴隶主是从来自英国和欧洲的白人殖民者中产生的。尽管奴隶制在英国早已消亡,前来北美的白人殖民者原本不是奴隶主,但是在他们开拓北美的过程中,一部分人选择了通过蓄奴兴家立业之路,从而变成了奴隶主。由于北美不同区域存在自然地理条件差异,在适宜商品农业发展的切萨皮克地区(位于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之间)和南卡罗来纳与佐治亚的滨海平原地区产生了蓄奴众多的种植园主。商品农业发展条件较差的中部殖民地虽然也有种植园主出现,但这一区域以中小奴隶主为主。在商品农业发展条件欠缺的新英格兰地区,奴隶主绝大多数是小奴隶主,种植园主寥寥无几。

一 北美奴隶主群体的生成

英属北美殖民地是在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由不同的利益集团在不同的时间先后单独创建的,各殖民地的政府结构及其与英国的权力关系不尽相同,殖民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也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这些因素的结合造成了奴隶主群体在各殖民地生成时间和成长状况的差异。

切萨皮克地区是英国殖民者最早成功进行殖民开拓的地区。1607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组织殖民者成功创建了詹姆斯敦定居地,弗吉尼亚就成为英国在北美成功建立的第一个殖民地。在以后的开拓历程中,环绕切萨皮克湾的弗吉尼亚、马里兰和北卡罗来纳殖民地的北部形成了一个具有相同经济特色的地区。1619年第一批黑人意外地由荷兰人输入弗吉尼亚,这是弗吉尼亚输入非洲人的起始。不过在此之前,该地区已经有了白人契约仆存在。这种白人契约仆由于贫穷支付不起前来北美的船费而将自己出卖一段时期,与购买人订立契约。这种白人契约仆的所有人,实行对契约仆的奴役,从实际意义上说就是奴隶主,因为在美洲殖民世界里,所谓奴隶主,就是将他人作为财产加以占有的人。早期的契约仆所有人和后来奴役黑人的奴隶主一样都被称为“主人”(master),尽管其奴役对象的肤色相异、期限有别,但奴役的性质无异。也可以说,弗吉尼亚的奴隶主生成于非洲黑人输入之前。

1624—1625年弗吉尼亚进行了一次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该殖民地已经出现了主人群体。不过,绝大多数主人拥有的奴仆不多。表1-1中的人口统计数字表明了这种情况。

表1-1 1624—1625年弗吉尼亚的仆人和奴隶拥有人[1]

续表

尽管非洲人自1619年后仍在输入,但在此后的大约半个世纪时间里,白人契约仆仍是切萨皮克地区非自由劳动力的主体,直到1680年代以后,非洲奴隶才很快取代了白人契约仆成为非自由劳动力的主体。“1671年奴隶占弗吉尼亚人口不足5%,白人契约仆至少以3∶1的比例超过奴隶人数。马里兰的情况也大致相同。但是在随后的20多年时间里,到大约1700年,非洲人占人口比例变成了五分之一,成为劳动力队伍的多数。1707年马里兰的人口统计列出了3003名白人契约仆,4657名黑人奴隶。5年后,奴隶人口几乎又增长了两倍。”[2]在1675—1695年间,约3000名黑人进入这个地区。在17世纪的最后5年,切萨皮克地区绝大多数烟草种植园主的家园位于约克河两岸,他们购买的奴隶数超过了此前20年购买的奴隶人数。1688年弗吉尼亚米德尔塞克斯县和切萨皮克地区其他很多地方,白人契约仆的人数超过了黑人奴隶人数,他们之间的人数比例在5∶1以上。到1700年这个比例就倒转了过来。黑人奴隶人口超过了白人契约仆人口。总体上说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奴隶占劳工总数的三分之一。[3]

为什么弗吉尼亚人没有从开始种植烟草就使用奴隶?为什么他们过了很久才转向主要使用黑人奴隶呢?在埃德蒙·S.摩根看来,“答案是这样的,事实上,尽管奴隶劳动看起来有着明显的优势,但实际上在该世纪的前半期并不比契约劳动具有优势。因为前往弗吉尼亚的移民死亡率很高,所以相对于拥有一个劳动力几年时间,拥有一个劳动力的一生并不具有巨大优势,尤其是因为奴隶的成本大致是契约仆的两倍”。[4]在这种条件下,弗吉尼亚种植园主自然就更愿意使用契约仆了。

促使奴隶主在1680年代以后将奴役的主要对象从白人契约仆转向非洲人奴隶的有三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契约仆供应不足。从表1-2中契约仆在英属殖民地人口变化轨迹来看,巴巴多斯在1650年代是契约仆的首要目的地,1680年代后几乎停止了契约仆进口。牙买加在1680年代第一次成为契约仆的重要进口地之一,在美国革命前的几十年里再次成为契约仆的重要进口地。尼维斯只是在1660年代和1670年代成为契约仆的重要进口地之一。从1650年代一直到1770年代北美的切萨皮克地区一直是契约仆的重要进口地。宾夕法尼亚在17世纪后期开始进口契约仆,在1720年代后进口份额增加。到美国革命前夕,西印度地区殖民地几乎不再进口契约仆,大陆殖民地中几乎只有切萨皮克地区和宾夕法尼亚还在进口。[5]值得指出的是,在17世纪最后10年至18世纪前20年间,英国出口的契约仆人数大减,而这个时期恰恰是切萨皮克地区白人社会规模扩大、殖民区域扩展的时期,渴望通过奴役他人兴家立业的白人种植者人数增多,为数不多的契约仆自然难以满足这个群体对非自由劳动力的需求。

表1-2 不同年代英国前往主要殖民地的契约仆地区分布百分比[6]

(原注:这些数字中不包括登记数不足100的时代和目的地不详的仆人。)

促使奴隶主将奴役的对象从白人契约仆转向非洲奴隶的第二个因素是英国掌控了大西洋奴隶贸易,这使得黑人奴隶大批输入北美成为可能。1660年,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做出决定,免除荷兰商船输入奴隶的地方税。这是一项鼓励输入奴隶的措施。然而就是这一年,英国议会颁布旨在打击荷兰海上贸易的《航海条例》,禁止使用荷兰船只进行贸易。“结果是拖延了弗吉尼亚向奴隶制的转变。”[7]不过在通过战争打败荷兰后,英国政府为了保护英国商人利益,批准成立了皇家非洲公司,垄断奴隶贸易,成为最大的贩奴国。非洲黑人被源源不断地贩运到美洲殖民地。一方面是白人契约仆不敷使用,另一方面是非洲黑人可以源源不断地输入,在此条件下奴隶主自然就将奴役的主要对象转向黑人了。

促使种植园主将奴役的主要对象转向黑人的第三个因素是切萨皮克地区人口寿命的延长。在弗吉尼亚殖民地早期的数十年里人口死亡率极高,到17世纪中期,弗吉尼亚人的死亡率开始下降,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奴役奴隶的优势就显示了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奴隶主奴役对象从白人契约仆向黑人奴隶的转换并不是迅速而彻底的,直到美国建国时期,契约仆在切萨皮克地区仍然存在。该地区的大种植园主在转向使用黑人奴隶劳动后,还继续使用有技艺的白人契约仆。表1-3是1733年弗吉尼亚罗伯特·卡特的大种植园的劳动力构成,其中既有契约仆也有奴隶。

表1-3 1733年罗伯特·卡特大种植园的劳动力构成[8]

殖民地时期,切萨皮克地区的奴隶主群体一直处于成长状态,在此过程中奴隶主人数增多,少数奴隶主蓄奴规模扩大。“18世纪起始之时,马里兰的奴隶大约是3000人,拥有这些奴隶的主人大约是1000—1250人,而当时该殖民地白人人口大约是5000—6000人,奴隶主占白人人口的比例不足四分之一。”[9]尽管就人口比例而言,奴隶主在白人社会中一直是少数派,但是奴隶主群体的规模在扩大,“18世纪后期,弗吉尼亚和马里兰潮汐地带的白人家庭中有一半到三分之二的家庭拥有奴隶。在美国革命之前的那些年,奴隶主的比例逐渐增加”。[10]随着奴隶主群体规模扩大,少数种植园奴隶主脱颖而出,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富豪。“时至美国革命前夕,切萨皮克地区的大种植园主,如查尔斯·卡罗尔、‘国王’罗伯特·卡特和威廉·伯德等人,已经拥有了巨大财富,他们的财产价值在10万英镑或以上,按购买力计算相当于2000年的1000万美元。”[11]在1690年代的马里兰,那些去世时财产高达1000英镑以上的大种植园主,仅占登记遗嘱者人数的1.5%,这一比例在1720年代达到2.2%,1730年代达到3.3%,在1750年代达到3.9%。在此60年间马里兰的白人人口增长了四倍,不过大种植园主人数仅增长了十分之一。[12]奴隶主群体的成长使得切萨皮克地区成为特色鲜明的种植园奴隶制社会。“到18世纪初期,切萨皮克地区的乡绅慢慢地成为团结性很强的统治阶级。他们的财富以土地和奴隶为基础,他们保持团结的基础是家庭关系培养的共同利益和使他们与占人口多数的种植者保持距离的共同文化。他们的世界观是种族主义、共和主义和家长主义思想的混合物。控制奴隶以及维持贫穷白人合作的需要增强了他们的团结性。到1730年代,一个强大的大种植园主阶级已经在潮汐地带确立了他们的统治地位,并且慢慢地向切萨皮克边疆扩张他们的统治。”[13]

殖民地时期与切萨皮克地区社会特色相似的地区是下南部,该地区包括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在1670年代卡罗来纳殖民地创建时,一批西印度群岛地区巴巴多斯的奴隶主迁移而来,所以这个地区在开拓之初就有奴隶主的参与。不过,在水稻成为主产作物得到大规模种植之前,这里的奴隶主也是小奴隶主。在18世纪初,卡罗来纳的种植园规模还不大。一个名叫托马斯·奈恩的人,1710年对于在此殖民地建立种植园的成本和方法进行过详细说明,透过他的解说,可以看到当时种植园的规模。按照他的解说,建立一个小种植园的成本如表1-4所示:

表1-4 小种植园的建立成本[14]

而要建立一个大种植园,需要的投入当然巨大。托马斯·奈恩指出建立大种植园的成本如表1-5所示:

表1-5 大种植园的建立成本[15]

托马斯·奈恩认为建立一个大种植园需要30个黑人奴隶,“这30个黑人从9月或10月开始工作,将开垦出90英亩土地,播种,锄地,其中一半即45英亩种水稻,每亩可生产1000磅,按中等价格每100磅售价15先令,等于337英镑10先令。另外45英亩土地种植印第安玉米、豌豆、南瓜、土豆、西瓜和其他作物,供家庭使用”。[16]

水稻种植业的兴起使得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地区变成了大种植园主的世界。在圣乔治教区,水稻生产在1710年代中期引进,1720年平均每家有奴隶近8人,1726年达到12人,1741年达到24人。1726年的人口普查显示,该教区的108户家庭中,只有21户家庭没有奴隶。有40户种植园主拥有的奴隶人数在1—4人之间,他们属于小种植园主。有29户家庭拥有的奴隶人数在6—24人之间,属于中等种植园主。有18户家庭拥有的奴隶人数在25人以上。这些数字表明大种植园主迅速兴起。不过,1726年的数字也表明,没有一个种植园主蓄奴超过100人,只有2个种植园主蓄奴是90人。在圣詹姆斯·古斯·克利克教区,1720年每户家庭平均蓄奴19人。该教区黑人与白人的比例是4∶1。而该地区1745年不完整的纳税名单上,每户家庭平均蓄奴45人,黑人与白人的比例超过7∶1。在这份名单上的59户家庭中,只有2户没有奴隶。16户家庭蓄奴超过50人,5户家庭蓄奴超过100人。有3名种植园主,即亨利·伊扎德、詹姆斯·金罗赫和萨拉·米德尔顿蓄奴数分别为218人、230人和215人。这3个人拥有的纳税土地平均是1.1万英亩,附带利息的货币是3500英镑。圣约翰斯·伯克利教区1705年平均每户家庭有超过2个奴隶,1720年平均每户家庭蓄奴人数达到15人,1740年达到24人,1762年将近30人。随着水稻种植业的发展,一些奴隶主蓄奴规模扩大,成为大种植园奴隶主。在1720年代和1730年代,去世者的财产显示18%的人没有奴隶,此后没有奴隶的人所占的比例一直下降,1750年代下降到13%,1760年代和1770年代下降到5%。大种植园主人数和他们的蓄奴数一直在增长。1720—1739年间,去世者中只有13%的人拥有的奴隶超过了25人,没有一个人蓄奴超过50人。在1740—1750年代,35%的遗产记录显示蓄奴超过25人,18%的遗产记录显示蓄奴超过50人,7%的遗产记录显示蓄奴超过100人。1760—1779年间,去世者的遗产显示14%的人蓄奴超过100人。[17]佐治亚殖民地在1732年创建时原本不允许输入黑人奴隶,不过在1750年代初开放奴隶输入后,也很快变成与南卡罗来纳相似的地区。根据当时人们的估计,在1760年代早期,佐治亚至少有5%的白人(可能占全部家庭的四分之一)至少拥有一个奴隶。1755—1777年间的202份财产目录显示,那些被列入这份目录的奴隶主平均蓄奴人数是20人,且蓄奴规模呈增长趋势,从1755—1765年间的平均蓄奴不足11人增长到1766—1777年间的23人以上。到1770年代初,一个种植园主群体已经在佐治亚的滨海地区形成。[18]

时至美国革命前夕,南部地区已经成为奴隶主群体的世界,虽然多数是小奴隶主,但也存在着人数较多的大、中奴隶主。1782—1783年弗吉尼亚的部分县进行了人口普查。其中有8个县的材料可以用来分析奴隶主的蓄奴规模。这8个县分散在滨海平原地区和皮德蒙特的低地地区,包括:阿美利亚、汉诺威、兰凯斯特、米德尔塞克斯、新肯特、里士满、萨里和沃威克。在这些县中共有15人拥有的奴隶在100人以上,蓄奴50—99人的奴隶主大约3人,蓄奴20—29人的有13人,蓄奴10—19人的是40人,40人蓄奴5—9人, 70人蓄奴1—4人,60人没有奴隶。马里兰的安妮阿伦德尔县、查尔斯县和乔治王子县这三个地区的蓄奴状况,按照1790年联邦人口普查的结果,与上述弗吉尼亚这8个县的蓄奴状况相似。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的所有这些县,平均蓄奴人数在8.5—13人。在南卡罗来纳的圣安德鲁、圣约翰·科利顿、圣保罗和圣斯蒂芬这4个教区,1790年的联邦人口普查发现了393个奴隶主,平均蓄奴33.7人。而没有蓄奴的家庭只有28家。在查尔斯顿区,1643户家庭中有1318户是奴隶主,蓄奴42949人。其中,威廉·布莱克拥有奴隶695人。拉夫·伊泽德有594个奴隶,分布在分别位于3个教区的3个种植园中,另外在他位于查尔斯顿市的家园还有10多个奴隶。纳撒尼尔·海沃德的种植园中有420个奴隶,在查尔斯顿市的家园另有13个奴隶。威廉·华盛顿的奴隶中有380个在农村,13个在城市。霍利家庭的3个成员在一个社区分别拥有340个、229个和222个奴隶。在查尔斯顿区,总共有79人蓄奴100人以上,156人蓄奴数在50—99人之间,318人蓄奴数在20—49人之间,251人蓄奴数在10—19人之间,206人蓄奴数在5—9人之间,209人蓄奴数在2—4人之间,96人只有1个奴隶。[19]在1770年代初的佐治亚,60个来自弗吉尼亚的人拥有土地超过2500英亩,20人占有土地在5000英亩以上。总督怀特拥有土地1.9万英亩,詹姆斯·哈伯夏姆拥有1.2万英亩,该殖民地最大的地主约翰·格雷厄姆拥有大约2.7万英亩。在1755—1777年间的202份财产目录所列的奴隶主中,6%的奴隶主拥有奴隶在50人以上,大致占这些记录列出的4000名奴隶的45%,43%的奴隶主拥有奴隶人数在2—9人之间,13%的奴隶主仅有1名奴隶。也就是说,这份财产目录所包含的奴隶中有75%的奴隶属于蓄奴超过20人的奴隶主,只有11%的奴隶属于蓄奴数不足10人的奴隶主。[20]这些局部地区的数据显示,南部存在较多的中等奴隶主和大奴隶主。

殖民地时期英属北美北部的各个殖民地虽然也都出现了奴隶主,但是与南部殖民地相比,这一地区不仅奴隶主人数占人口比例甚低,种植园奴隶主更是人数寥寥。当然北部各地区的发展情况也不尽相同,“在南部的北方,即特拉华、宾夕法尼亚、新泽西和纽约,英国殖民者仅仅在17世纪最后三分之一时间里才在这些地区定居开拓,由于冬季寒冷不可能种植劳动密集型的主产作物,而只有主产作物种植才能使得大规模的奴隶劳动赢利,所以这个地区奴隶制扎根的基础较为有限”。纽约的情况有些例外。在其前身荷兰人统治下的新尼德兰时期该地就有了黑人奴隶。1664年英国人夺取了该地区后,在17世纪剩余的时间里人口多数仍是荷兰人。此后渐渐增多的英国人效仿荷兰奴隶主投入蓄奴生活中,“这样纽约就成为马里兰以北地区最大的奴隶进口地区。到18世纪中期,纽约与阿尔巴尼周围最初定居的地区仍旧是蓄奴社会,这里人口的20%是奴隶,30%—40%的白人家庭拥有奴隶财产”。[21]在最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黑人奴隶制的发展程度最低。“黑人奴隶制在新英格兰从未真正繁荣过。从未达到其以南地区种植园殖民地那样的重要地位和严苛程度。黑人人数相对寥寥,1680年仅有数百人,在18世纪也不超过人口的3%。没有人认为这个地区的黑人将会增长并压倒白人社会。”[22]概括来说,殖民地时期奴隶制在切萨皮克地区以北地区的发展呈现出三种鲜明现象:第一,奴隶人口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在18世纪,奴隶人口有所增长。第二,奴隶占人口的比例不大,在18世纪中期以后反而呈下降趋势。第三,奴隶人口存在着地方性集中。就人口的地理分布而言,北部的黑人绝大多数位于农村地区。北部地区奴隶主群体中的绝大多数是蓄奴人数很少的小奴隶主。例如,在18世纪北部各殖民地中,纽约殖民地的奴隶人口最多,但绝大多数是小奴隶主。在1702年纽约的奥兰治县,33个奴隶分属于15户家庭。1714年达奇内斯县,29个奴隶分属于13个不同的主人。[23]而在北部三个最大的港口城市,绝大多数奴隶主是小奴隶主,表1-6中的数字证明了这种情况。在有数据可证的年份,波士顿、费城和纽约的奴隶主绝大多数是小奴隶主,蓄奴9人以上者寥寥无几。

表1-6 波士顿、费城和纽约市奴隶主的蓄奴状况[24]

在一个使用奴隶劳动能发家致富的社会里,不管个人在道德或良知上是否认同奴隶制,为了个人和家庭的利益,精明强干之人极可能走上蓄奴之路。生活在弗吉尼亚殖民地韦斯托沃之地的彼得·方丹,在1757年3月30日写的一封信中,讲述了他对形势的认识。他写道:

就像亚当一样,我们都有推开责难委过于人的倾向,你可以想到我们的情况就是这样。在船主们购买黑人将他们带到这里之前,黑人们受着黑人们自己的奴役。买不买他们无疑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所以购买他们是我们在犯罪,在做愚蠢之事,或者你乐意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但是我们的议会预见到在我们中间进口如此多的黑人将产生的不良后果,常常尝试着对进口黑人加以征税,税额达到每个黑人征收10或20英镑的程度,这就等于是禁止进口黑人了,但是没有哪个总督敢于通过这样的法律,从母国贸易委员会得到的指示也正好相反。通过这种方式,黑人被强加给了我们,不管我们愿意与否,此即清楚表明非洲公司的势力压倒了殖民地,他们可以随意得到大臣们的关照。确实,因为战争已经耗尽了我们的那一点点现金,黑人的进口已经停止了,这样我们的贫困恰好成为我们最好的保障。现在不用再掰开那些瘦骨嶙峋之人的大嘴进行挑选了。但是一旦繁荣开始,就会又是那种情形。……但是在弗吉尼亚生活没有奴隶确实是不行的。你不会为了爱情或金钱雇佣一个仆人或奴隶。我们面前的烦恼是,一个人除非身体足够健壮,能够伐木,到磨坊干活,用锄头干活,等等,否则就必须受饿或寄食到某户家庭,他们敲诈你,只让你吃半口饭。玉米、小麦和食物并没有固定价格,他们就利用陌生人的必需来牟利。在这样的形势下,人们就不得不去购买一些奴隶和土地。这样一来当然就把我们拉入这个购买奴隶国家的原罪和诅咒之中。这就是这个地方没有商贾或能工巧匠而人们在很短时间里就变成种植园主的原因。[25]

方丹的这番话虽属奴隶主的自我辩解之语,却也道出了奴隶主蓄奴的心机。奴隶主之所以选择蓄奴,正在于奴役黑人能够给他们带来利益和便利。

从蓄奴生活充斥着残酷手段来推想,那些通过个人努力而成为奴隶主的人必然是心性和能力超越常人的强人。蓄奴是一种赤裸裸的、残忍的人身压迫活动。为了从奴隶身上榨取尽可能多的劳动和价值,奴隶主往往诉诸包括毒打、伤残肢体,甚至用残暴的方式处死奴隶等方法惩罚不服从的奴隶,并且为了个人的经济利益出售奴隶而不惜拆散奴隶家庭。这种会让性情柔弱的人感到胆战心惊的凶狠做法,在奴隶主的日常蓄奴生活中是一种正常现象。当然,仅有狠毒的心肠是不够的。强行控制奴隶和进行市场经济的生产经营,需要实际的管理和经营能力。因此按生活逻辑来推断,只有那些心性狠毒且具有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奴隶主。

二 南部大种植园主家庭的兴起路径

尽管殖民地时期的英属北美各殖民地都出现了奴隶主群体,但是只是在南部地区才形成了种植园主群体。在北部殖民地的个别地区虽然也有种植园主出现,但是人数甚少,不足以构成一个显而易见的群体。而在切萨皮克地区和下南部,则出现了为数较多的种植园主家庭,少数种植园主家大业大、奴隶成群,成为地方社会引人注目的豪门大户。

种植园主都是使用奴隶劳动从事主产作物生产的农场主,也就是说,利用奴隶的劳动生产主产作物加以销售从而赢利是种植园主共同的财富积累路径。不过南部殖民地只有少数种植园主发展成了家大业大的大种植园主。立足于同一个地区,生活在同样的时代,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是什么样的人在社会生活中脱颖而出、成为大种植园主?或者说,那些大种植园家庭的兴起走的是什么样的路径?

在北美殖民地,一个人要成为小奴隶主并不难,可是要成为蓄奴成群的大种植园主却不容易。切萨皮克地区在殖民地开创后不久就出现了奴隶主,可是直到进入18世纪之后才出现引人注目的大种植园主家庭。之所以如此,与白人社会的人口条件有着直接的关联。只有人的寿命较长,夫妻关系存续较久,父母能够活到儿女成年并建立自己的家庭,家庭财产才可能在血缘亲人之间代际相传,只有有了这种财产的代际相传,才可能导致大奴隶主家庭的兴起。切萨皮克地区白人社会最初并不具备这个条件。17世纪切萨皮克地区的白人主要是成年男性移民,男女比例极不平衡。1630年代每100名女性对600名以上的男性,到1670年代每100名女性对250名左右男性。由于生存环境恶劣,人的寿命很短,一半以上的人活不到40岁,几乎四分之一的人活不到50岁。来到殖民地的那些为数不多的妇女,由于多是契约仆,在契约未满之前不能嫁人,所以结婚的年龄偏大,自然对人口的增长也不利。17世纪人口死亡率也高于出生率。直到17世纪末,这种情况才发生变化,本土出生的人寿命较长,结婚也较早,渐渐地改变了人口构成。到18世纪初,本土出生的人已经成为该地区人口的多数。年龄和性别也趋向平衡稳定。[26]在形成了这样的条件后,历经多代人的创业积累,大种植园主家庭才开始出现。

切萨皮克地区大种植园家庭的先祖,往往在来到殖民地时就具有一定的家族资源优势。18世纪弗吉尼亚豪门大姓中的绝大多数,如布兰德、伯韦尔、伯德、卡特、迪各斯、勒德韦尔和梅森等,首次出现在弗吉尼亚的时间是在1655年前后10年间。“这些18世纪贵族的先人们来到此地的情形相当类似。这些移民中最重要的成分是英国富有家庭的小儿子。这些家庭在伦敦的商界和官场中关系颇深,且与弗吉尼亚有着长久的关联。他们或在弗吉尼亚拥有土地所有权,或继承了原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份。这些移民们带着这些权益来到新世界,成为他们安家立业的基础。”布兰德家族在弗吉尼亚的产业可追溯到1618年伦敦商人约翰·布兰德对弗吉尼亚公司的投资,以及1622年对马丁田园的另一项投资。约翰·布兰德本人从未去过弗吉尼亚,但是在17世纪四五十年代,他的3个儿子前往弗吉尼亚,用上了他的这些投资。伯韦尔家族的家产可追溯到爱德华·伯韦尔购买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份,他的股权在40年代由他的儿子刘易斯一世继承。威廉·伯德一世在1670年前后来到弗吉尼亚,接受了其母亲娘家在弗吉尼亚的产权,而这份产权也是因购买弗吉尼亚公司的股份而获得。迪各斯家族的产权源于杜德里·迪各斯和他的两个儿子对弗吉尼亚公司的投资,但是前往弗吉尼亚的是他的第3个儿子爱德华,此人于1650年移民到弗吉尼亚。梅森家族的人首次出现在弗吉尼亚的时间是1652年,但他们的产业源于32年前对弗吉尼亚公司的投资。卡尔佩珀家族的先祖托马斯·卡尔佩珀于1649年来到弗吉尼亚,其父亲、叔父和兄弟都曾是弗吉尼亚公司的成员。总督伯克利在1642年来到弗吉尼亚,其产权源于20年前他的家庭对弗吉尼亚公司的投资。[27]这些人到达殖民地就可以自主创业,使用白人契约仆或黑人奴隶进行创业活动。当时多数白人移民是作为契约仆而来的。契约仆在其服务期限内为主人劳动,没有人身自由;只有在契约规定的服务时间到期后,才能够获得自由,从事自己的事业。

切萨皮克地区大种植园主家庭的兴起往往是家族几代成员奋斗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总要有一个或多个家族成员具有超常的胆识和能力,进行成功的创业。乔治·华盛顿家庭的兴起就是例证之一。华盛顿家族在北美的先祖是约翰·华盛顿。他原是英国一艘名叫“伦敦海马号”运输船的大副,在大西洋上进行货运往来。大约在1657年初,因为一场突起的暴风,该船损毁在北美弗吉尼亚的波托马克河上。约翰·华盛顿在与其他船员修复航船的过程中,意外地认识了当地人纳撒尼尔·波普,此人在波托马克河南岸拥有大片土地。约翰心生计谋,竭力取悦这位大地主和他的女儿。当船只修好离去时,约翰留了下来,大约一年后他就娶了这个大地主的女儿安妮·波普为妻。作为结婚礼物,纳撒尼尔·波普送给其女儿700英亩土地,并预支给约翰·华盛顿80英镑的资金作为他兴家立业的资本,由此这个靠在海洋上漂泊为生的年轻人摇身一变,成了北美的一名中等富人。约翰·华盛顿确实是一个精明的冒险家,靠着自己的智谋机变不断积累土地,他获取的最大一块土地,是在1674年获得波托马克河上狩猎溪(Hunting Creek)的土地,此地就是后来的芒特弗农庄园(Mount Vermon)所在地。安妮给约翰生下了5个孩子,于1668年去世。那时弗吉尼亚人的寿命很短,再婚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约翰·华盛顿也是如此,他很快就又娶了一个年龄比他大一半的寡妇安妮·布里特。第二任妻子去世后,约翰又娶了她的妹妹,已经有过三次婚姻的弗朗西斯·阿普顿。约翰一生结婚8次,每次婚姻都给他带来财富。有了财富,相应地社会地位也就上升。约翰·华盛顿成了弗吉尼亚议会议员,担任过县民兵少校、县治安法官和教区的委员(Vestryman)。然而,幸运不会永远眷顾一人。1677年约翰因发热去世,年仅46岁。他把绝大部分财产传给了他的长子劳伦斯,可是后者不幸在1698年年仅38岁时去世。劳伦斯的遗孀再婚后,与她的新丈夫带着她的3个孩子离开弗吉尼亚去英国生活。她的这个新丈夫想得到富有的妻子在弗吉尼亚的财产,于是在弗吉尼亚对劳伦斯的弟弟提起诉讼。不过判决结果对华盛顿家族有利,让劳伦斯的3个遗孤之一奥古斯丁·古斯·华盛顿从英国返回弗吉尼亚。1715年或1716年,奥古斯丁·古斯·华盛顿娶了简·巴特勒为妻。巴特勒的父亲是威斯特摩兰县的种植园主,他给了女儿1300英亩土地做嫁妆。1718年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儿子,也取名劳伦斯,两年后又生下小奥古斯丁。1729年简·巴特勒去世,奥古斯丁·古斯·华盛顿又娶了玛丽·鲍尔,她也是威斯特摩兰县人。1732年2月11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乔治·华盛顿在波托马克河他们的家族种植园波普克里克(Popes Creek)降生。1743年年仅49岁的奥古斯丁·古斯·华盛顿突然去世,此时华盛顿才11岁。奥古斯丁·古斯·华盛顿留下了1万多英亩土地和49个奴隶。按照弗吉尼亚社会的风俗,大部分财产留给了长子劳伦斯,包括位于狩猎溪的2000多英亩土地,一个碾粉场,一些奴隶、耕牛、家具、农具和锻铁作坊;二儿子奥古斯丁得到了位于教皇溪的种植园,一些奴隶和耕牛。乔治·华盛顿的母亲得到一份亡夫遗产,她自己亲生的4个男孩子也分得一些财产和奴隶,不过要等到他们长到21岁时才能正式占有,在此之前由母亲玛丽·华盛顿管理。唯一的女孩贝蒂在年满18岁时将得到一份嫁妆。劳伦斯在继承了狩猎溪地产后,将此地改名为芒特弗农庄园,以纪念他在参加卡塔赫纳战役时的上司爱德华·弗农海军少将。1743年7月,劳伦斯娶安妮·费尔法克斯为妻。此女是弗吉尼亚豪门之女,父亲是威廉·费尔法克斯上校,叔叔是英国的托马斯·费尔法克斯勋爵。通过与高门联姻而得到权贵的庇荫,1749年7月,年仅17岁的华盛顿被任命为库尔佩珀县的土地测量员。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的土地测量员可是个肥差,因为这个工作不仅为大地主权贵们服务,还可以借机给自己谋取大片肥沃的土地。华盛顿的父亲就是土地测量员,家中还有父亲留下的测量工具。华盛顿得到这个差事,借机也给自己谋取了大片土地。尽管华盛顿是库尔佩珀县的土地测量员,可是他1748—1759年间的大部分工作却是在弗雷德里克县、谢南多厄谷地和其他属于费尔法克斯家庭的地产上进行土地测量。然而命运无常,华盛顿同父异母的大哥劳伦斯在1752年因肺结核去世。在其去世前他的三个幼儿已经先后夭折。在其去世后不到一年,他的妻子安妮·费尔法克斯就带着幼女萨拉另嫁他人。两年后萨拉也死了,劳伦斯的家产没有了继承人。按照华盛顿父亲去世时制定的遗产继承顺序,芒特弗农庄园应该由华盛顿同父异母的二哥奥古斯丁继承。可是奥古斯丁拒绝了这份家产,他想要另外一处家产,这样芒特弗农庄园就落到了乔治·华盛顿的手中,尽管劳伦斯已经改嫁的妻子从法律上说仍在芒特弗农庄园享有一份受益权,但是她把自己的相关权益出租给了华盛顿。1761年安妮·费尔法克斯去世后,芒特弗农庄园就完全归华盛顿所有了。[28]1759年1月6日,华盛顿与丹尼尔·帕克·柯蒂斯的遗孀玛莎结婚,柯蒂斯是一名巨富,1757年46岁去世时,留给他年仅26岁的妻子玛莎和两个幼子价值4万英镑的财产,外加1.8万英亩土地。华盛顿娶了玛莎,一下子就成了弗吉尼亚的大种植园主。尽管从法律上说,华盛顿不是其妻子亡夫遗产奴隶的所有人,但他实际上是这些奴隶的使用人和管理人。作为一家之主的华盛顿是一个在家庭事业上精明进取的人,“在其创业生涯的早期,华盛顿的首要目标是建设一个很大的庄园,成为一个富人”。1750年代芒特弗农庄园与其他种植园一样生产烟草、玉米和小麦,此外华盛顿还增加了燕麦、大麦、黑麦、荞麦、斯佩耳特小麦、萝卜和棉花的生产,更加精心照料果园。华盛顿也没有放弃其他投资机会,在自己的种植园建立了一个磨坊、一个铁匠铺,在波托马克河边建立了一个渔场。“到1763年他已经在9个县取得了9000多英亩土地,在弗雷德里克县建立了一个农场区。他还投资入股迪斯梅尔沼泽公司,购买了几个用于建镇的地块。”[29]在其田产增加的同时,华盛顿的蓄奴人数也相应增多。1743年4月12日其父亲去世时,年仅11岁的华盛顿获得了10个奴隶的继承权。[30]通过创业,“1760年华盛顿应当纳税的奴隶是49个,1765年是78个,1770年是87个,1775年是135个,到1786年奴隶人口的自然增长已使他拥有的黑人人数达到216人”。[31]就华盛顿的发家史,美国学者亨利·威恩塞克写道:“乔治·华盛顿与他的先祖约翰有很多相同之处。俩人都是天资聪慧、雄心勃勃,都不安分守己,都是渴望在现世中有所进取的年轻人,两人都尽力谋求通过与比自己更显赫的家庭的有产之女结婚来改善自己的处境。”[32]

托马斯·杰斐逊家庭的崛起应该归功于他的父亲。杰斐逊在77岁写自传时,虽然提到了他的祖父,却没有写出祖父的姓名,“关于我的祖先,我找到的第一个具体信息是我的祖父,他住在切斯特菲尔德的一个名叫奥兹伯恩的地方,拥有土地”。关于他的父亲彼得·杰斐逊,托马斯·杰斐逊毫不掩饰赞扬和钦佩之情,“我父亲的教育被大大忽视了。但是由于他具有刚强的心志,高超的判断力,又渴求知识,阅读甚多,使自己得到很大提高”。[33]彼得·杰斐逊兴家立业的成功,是个人积极进取与结交权贵相结合的结果。他在年轻时结交了威廉·伦道夫这个弗吉尼亚大地产主,通过运作获得了毗邻威廉·伦道夫地产的1000英亩土地,又以微不足道的价格从威廉·伦道夫手中购买了400英亩土地,一跃成为大地主。1736年他又娶了威廉·伦道夫的堂妹简·伦道夫为妻,成为伦道夫家族的至亲。[34]就这样彼得·杰斐逊从一个普通人跃升为大地主。有了父亲建立的家庭基业和人脉网,再加上受过优质高等教育,托马斯·杰斐逊继续拓展事业,跻身于弗吉尼亚大种植园主行列。托马斯·杰斐逊继承了父亲的土地,种植烟草,出售给父亲在英国的商号乔治·基彭公司(George Kippen & Co. ),并通过这家商号购买欧洲的商品。1782年杰斐逊拥有土地超过1.2万英亩,奴役的黑人在200人以上,分布在他位于弗吉尼亚6个县的种植园里。[35]

继承家业、个人奋斗与结交权门对于兴家立业的关键作用在詹姆斯·麦迪逊的家族故事中也甚是明显。按家谱上溯,詹姆斯·麦迪逊的父亲也叫詹姆斯·麦迪逊,母亲N.康韦·麦迪逊是大种植园主之女。他们于1749年结婚,婚后18个月生下了杰米,即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小詹姆斯·麦迪逊。他的父亲老詹姆斯·麦迪逊的父亲,即总统的爷爷安布罗斯·麦迪逊是奥兰治县最富有的种植园主,于1732年去世,当时还是一个孩子的老詹姆斯·麦迪逊继承了4000多英亩土地、29个奴隶、59头牛、34头猪、19只绵羊、10匹马和一个有28本书的图书馆。而安布罗斯·詹姆斯的父亲,即詹姆斯·麦迪逊的曾祖父小约翰·麦迪逊,从他自己的父亲约翰·麦迪逊那里继承了一些财产。约翰·麦迪逊原是一名在船上工作的木匠,他因为给弗吉尼亚殖民地带来了十几个契约劳工而在1653年凭“人头权”获得600英亩土地,在马特普尼河岸建立了一个烟草种植园。小约翰·麦迪逊成家立业后,已经成为金安县的一个富裕种植园主,担任过警官和治安法官。他的儿子安布罗斯1721年娶了弗朗西斯·泰勒这个富家之女,其父亲詹姆斯·泰勒在1716年陪伴弗吉尼亚总督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进行了一次深入蓝岭山脉的土地投机和探险旅行,此后在皮德蒙特地区获得了13500英亩土地。在他的女儿成婚两年后,即他的外孙老詹姆斯·麦迪逊出生后,小约翰将2000多英亩土地分给了安布罗斯。1729年安布罗斯·麦迪逊带着自己的新家庭搬迁到他称之为“快乐山庄”(Mount Pleasant)的种植园,此地后来被称为蒙特佩里尔(Montpelier),在这里他又获得了5000英亩土地。1732年安布罗斯·麦迪逊被奴隶毒死,留下年轻的寡妇弗朗西斯和3个幼子,年龄最大的老詹姆斯·麦迪逊才9岁,还有两个更年幼的妹妹。在家住附近的娘家兄弟姐妹的帮助下,弗朗西斯独自养育孩子,经营种植园。老詹姆斯·麦迪逊长大成人、娶妻生子,生下了小詹姆斯·麦迪逊。1780年小詹姆斯·麦迪逊参加大陆会议投身于独立战争时,在他父亲的种植园里生活着118个奴隶,这个数字是他父亲所继承的奴隶数量的4倍,这使得他成为奥兰治县最大的奴隶主。[36]到1801年老詹姆斯·麦迪逊去世时,他的财产包括需要纳税的土地3029英亩,奴隶108人。他经营着一个铁匠铺,有两个技艺纯熟的奴隶,使用两个炉子和两套工具干活,还有三个酿造作坊酿制并销售果酒。他还拥有121头牛、28匹马、77只绵羊、253头猪。此外他还与儿子合伙在拉皮丹河上开办了一家商业性磨坊。[37]在他离世之后,他的这笔家产的大部分留给了此时已是美国国务卿的儿子小詹姆斯·麦迪逊。

殖民地时期弗吉尼亚最著名的大种植园主是伯德家族和卡特家族,他们崛起的轨迹与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家族颇为相似。伯德家族的创始人威廉·伯德是伦敦一个金匠的儿子,他17岁来到弗吉尼亚,帮助他的舅舅管理田产。他的舅舅小托马斯·斯蒂格上校是弗吉尼亚的显赫人物,但是没有后嗣。他在1670年3月3日立下遗嘱,将他在弗吉尼亚的田地、家宅和房舍都给了威廉·伯德。[38]继承了舅舅的家产后,伯德并没有满足现状,而是走上了积极进取、勤奋创业之路。他立身北美,却投身于大西洋经济世界。他既种植烟草,又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还从事契约仆和奴隶买卖。“在17世纪最后25年里,除了与印第安人大做生意外,他还是朗姆酒和奴隶的大进口商,他将这些商品卖给他的种植园主同行们,获得了可观的利润。在这一时期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通过其在伦敦的代理商佩里暨莱恩商行购买奴隶。1697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立法,限制皇家非洲公司的奴隶贸易垄断权,允许私人经营者使用他们自己的船只进行奴隶贸易,只是还需要从这家英国公司获取贸易许可证。伯德便抓住这个机会,使用自己的船只直接从非洲海岸进口黑人,以此增加他的利润。”[39]伯德生产烟草向英国出口。他的信件显示1684年他的烟草出口量是350桶(hogshead),1686年是790桶。大种植园主一般能够通过在英国的代理人经销烟草。1680年代中期伯德在伦敦有两家代理商,一个是佩里暨莱恩商行,另一个是商人阿瑟·诺斯。他在1690年希望运给佩里暨莱恩商行500桶烟草,第二年预料会给这家商行同样数量。与此同时,他感谢诺斯接受了他的208桶烟草,并说他还有250桶烟草未售出。[40]通过个人的积极进取,伯德成长为弗吉尼亚的大人物,“30岁刚出头,他已经成为弗吉尼亚最有势力的人物之一,1683年1月4日成为总督参事会参事和民兵上校,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那个阶段”。[41]他成为弗吉尼亚社会的上层人物,“1703年在年迈的培根上校去世后,伯德成为参事会主席,这是一个殖民地人能够取得的最高位置”。[42]

伯德一世于1704年12月4日去世,他的儿子伯德二世尽管已是出身高门,却没有堕落为纨绔子弟,而是子承父业,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勤于进取,也像其父亲那样成为弗吉尼亚社会的显赫人物。“受教于英国的中殿,成为皇家学会成员和皇家财税接收长(Receiver-general of Royal Revenues),在布莱尔委员死后担任参事会主席,查尔斯城和亨里克的民兵指挥官,拥有早期美洲最高贵的图书馆,能够阅读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法文、意大利文和荷兰文的作品,拥有土地超过17.9万英亩,韦斯托沃种植园宅邸的建造者,威廉·伯德,这个与印第安人进行贸易的商人,铁矿、煤矿和金矿开采的试验者,两座城市的开创者,即使其身后出版的著作并没有让他获得他那个世纪最优秀的美利坚作家这样的名声,他也是18世纪早期弗吉尼亚传奇中的核心人物。”当然,作为大家业的负责人,伯德二世的生活并不轻松。他在1710年9月1日写的日记佐证了其日常生活的忙碌。这篇日记写道:“1710年9月1日,我5点钟起床,阅读了一篇希伯来文和几篇希腊文的卢西安作品。我做了祈祷,早饭是热牛奶。跳了一会儿舞。妻子与我吵了一架,因为她忽略了给孩子喝苦饮料。我处理了一些账目。大概11点时博比奇上尉来了,我与他玩了一会儿台球。收到一封来自乔·威廉森的信件,信中说他病了。午餐吃的是烧乳鸽。下午博比奇上尉去了我的表弟哈里森家。伦道夫上校和波林上尉被挑选为代表北部这个县的议员。妻子与我在种植园走了很长一段路。晚上我读撒彻弗里尔博士的布道词。身体健康,头脑灵敏,语言幽默,谢谢万能的上帝。”詹姆斯·索撒尔·威尔逊在研究了伯德的日记后发现:“威廉·伯德是一个忙碌的人,积极参与政治事务。他既去访问种植园,还去拜访朋友,监督军队和奴仆的纪律。他记录了自己给羊洗澡和剪羊毛,看管制作苹果酒。”威廉·伯德也是一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能够忙中取乐,享受生活。“他每天早上5点或6点就起床,早餐喝一杯热牛奶。午餐通常吃一种肉菜,晚餐是面包和黄油。他阅读卢西安或泰伦斯的作品,或其他文字的作品,他严格践行着定期选取几种外国语言作品加以阅读的做法。他常常还要读英语作品。为了获得安慰或修身,他阅读蒂洛逊的布道词。为了娱乐,他阅读斯波茨伍德给他的《闲谈者》(Tatler)期刊和《休迪布拉斯》(Hudi-bras)。有一个下雨天他给女士们读塞缪尔·加思的《药房》(Dispensary),一直读到天黑。还有一次他读弥尔顿的作品,一直读到昏昏欲睡。他亲自洗刷自己的镀金的刀子、叉子和勺子。他翻译所罗门的诗歌,晚餐前写诗文,有时给女士们读读自己写的作品。他虔信宗教,也坦然在星期天去打扑克,因为他觉得这样做无伤大雅。其父亲去世后,为了还能目睹父亲的容颜,他竟然不把父亲的坟墓封上口,可是他最终发现遗体渐渐朽烂,已经无法辨认了。他对自然史和商业都有尝试的兴趣。”[43]

在弗吉尼亚与伯德家族大致齐名的大种植园主家族是卡特家族。在这个家族兴起历程中罗伯特·卡特是一个重要人物。此人大约1664年出生于他父亲在拉帕汉诺克河畔兰开斯特县的克罗图曼(Corotoman)庄园,是其父约翰·卡特与他的第四任妻子所生的儿子。他的父亲是移民而来,担任过总督参事会参事。其父去世后,他的同父异母哥哥——也叫约翰·卡特——遵从遗嘱,1673年让罗伯特·卡特到伦敦留学,在那里与他们家庭的朋友、商人阿瑟·贝利生活了6年。不仅学习了古典名著,而且通晓了弗吉尼亚与英国的贸易。返回弗吉尼亚后,罗伯特·卡特1688年与格洛斯特县的朱迪思·艾米斯泰德成婚,在后者11年后去世前,他们生育了4个女儿和1个儿子。大约1701年卡特又娶了伊丽莎白·兰登·威利斯这个富有的寡妇,她于1719年7月去世。他们生有5个女儿和5个儿子,其中一个是查尔斯·卡特,他多年担任乔治王子县在弗吉尼亚议会的议员,另一个是兰登·卡特,他担任里士满县在殖民地议会的议员。在1690年他的同父异母哥哥去世后,罗伯特·卡特继承了绝大部分地产,还管理着他侄女的地产,同时继承了一个同父异母弟弟的部分财产。在仕途上,罗伯特·卡特在1690年11月成为基督城教区的教区委员,1691年6月10日就任兰开斯特县的治安法官,此外他还担任了兰开斯特县和诺森伯兰县的民兵指挥官,负责管理在拉帕汉诺克河的海关,这些职位既增加了他的政治权力,也增强了他的经济实力。他是1691年和1692年春季由兰开斯特县选派的弗吉尼亚议会议员,此后1695—1699年连续担任这个职位,成为议会中很有影响的人物。1699年议会任命他为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司库,他担任此职到1705年。1699年12月14日英国政府的枢密院根据弗吉尼亚总督的推荐任命罗伯特·卡特为参事会参事,他担任这个职位直到去世。利用权力巧取豪夺是那个时代强人们普遍的做法,罗伯特·卡特也是如此。到其去世时,罗伯特·卡特至少拥有29.5万英亩土地,还有其他一些面积不详的地块。他的奴隶们在他任命的监工管理下劳作。当然,罗伯特·卡特本身就是一个精明强干、勤于管理的人,他经常视察田地,给监工和管理人发指示。其种植园种植的作物首要是烟草,也种豆类、玉米、水果、麦子,养猪和牛以供家人和奴隶食用。他还将自己所有的船只出租谋利,也担任过奴隶贩子的代理人,他在英国和弗吉尼亚都进行了投资,成为殖民地最富有的人,获得了“国王”的绰号。1732年8月4日他在克罗图曼庄园去世。[44]

在大西洋贸易中大发横财的大商人可以轻而易举成为大种植园主。南卡罗来纳的亨利·劳伦斯就是这样的人。1724年亨利·劳伦斯出生于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他的爷爷是一名来自法国的胡格诺教徒,父亲琼·劳伦斯是查尔斯顿这个港口城市第一位马鞍匠,改名为约翰,参加了圣公会,成为一个拥有5个奴隶的小奴隶主。1747年父亲去世后,亨利·劳伦斯继承了父亲艰苦创业的精神,在1740年代中期到伦敦一家商行当学徒,掌握了商业贸易经验。1750年他与埃莉诺·鲍尔结婚,俩人共生了12个孩子,不过只有4个孩子长大成人。1748年劳伦斯在查尔斯顿与英国商人乔治·奥古丁组成一个合伙商号,不久奥古丁的侄子乔治·阿普尔比也加入这个商号。他们主要从事大西洋奴隶贸易,获利甚丰。劳伦斯与这两个人的合伙经营在1762年瓦解,不过在此之前,劳伦斯已经转向了种植园经营。[45]1756年劳伦斯与他的内弟约翰·科明·鲍尔各出一半资金在圣詹姆斯·桑蒂教区购买了瓦姆鲍之地的1500英亩土地兴建种植园,此地经水路到查尔斯顿仅30英里。他们让50多个黑人奴隶在那里种植水稻、玉米,饲养牲畜。1762年,劳伦斯又独自出资8000英镑购买了米普金之地的3100英亩土地,该地水路到查尔斯顿也是30英里。劳伦斯安排24个奴隶到此地劳作,生产靛青、玉米和小麦。到1768年米普金的黑人奴隶超过50人,从销售林木、靛青、玉米和木材中获得的收入为4400英镑。[46]成为种植园主后,劳伦斯于1764年在查尔斯顿的郊外安森伯勒建造家园。1766年春劳伦斯在佐治亚的奥尔马特河畔购买了有1000英亩土地的布劳顿岛种植园,安排50多个奴隶到那里劳作。这一年劳伦斯还购买了位于萨凡纳河南卡罗来纳一侧的怀特·萨凡纳种植园,1768年他又在奥尔塔马哈河南岸买地建立纽霍普种植园。1777年劳伦斯用2.5万英镑购买了位于桑迪河上游的芒特塔西图斯种植园,为了躲避英军的侵袭,他又在内地购买了一座斯摩尔菲尔德种植园。经过数十年的种植园经营,劳伦斯成为南卡罗来纳的大种植园奴隶主。如果劳伦斯不是在大西洋贸易中获取了巨大财富,他不可能购买庞大的田产和众多的奴隶。当然如果他的种植园经营无利可图,他也就不会长期从事这个行业了。表1-7显示的是劳伦斯的种植园及蓄奴情况。

表1-7 亨利·劳伦斯种植园的奴隶人口(1766—约1785)[47]

精明的大种植园主还通过婚姻和财产分配来扩大或巩固家庭的财富。“那些创造巨大财富并将财富传给他们的孩子的人,既依靠从事商业活动,也依靠为他们的儿女安排良好的婚姻,还依靠将他们的财富保持在一起的处理财产方式。富人们的理想是让他们的孩子与其他富家联姻,这一战略将两家的巨额财富合成了一家,或者是将女儿嫁给外来移民商人,这就给这个家庭带入了新的钱财。理想的财产继承战略取决于家庭的规模。孩子不多的人可能以比较平等的方式将财产分给孩子,期望这部分财产再加上一个良好的婚姻,可以使孩子继续保持富有。如果一个孩子很多的人要让家庭中的部分人继续保持家族财富的话,则不得不宠爱一些孩子,或鼓励几个儿子保持单身。”[48]大种植园主为了维护家庭财富可谓用尽心机。

南部大种植园主家庭的发家史至少透露出这样的历史信息:继承财产或权益,获得权贵或长辈的庇荫,缔结有利的婚姻,对于个人的创业兴家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不过必须看到,这些有利条件只有掌握到精明强干、雄心勃勃、锐意进取的创业者手中才会发挥其能效。这类创业者就是那个时代的事业家。他们谋取大量土地,使用奴隶劳动生产主产作物,面向大西洋世界销售其产品以赢利。他们将土地、奴隶和市场这三种经济要素结合起来,通过种植园经营走上了创业兴家之路。那些大种植园主家庭有的是一代暴富,如南卡罗来纳的亨利·劳伦斯,有的是经过多代人的努力,如弗吉尼亚的伯德家族、卡特家族以及后来成为美国国父的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的家族等。就个人而言,这类创业者在风险中进取,需要具有强人素质。管理奴隶需要心狠手辣,安排生产需要精心周详,推销产品需要见识广博,经营投资需要善谋智断,这些工作已经足以让其殚精竭虑、劳心费力了。此外他们还无法避免在社会活动中迎来送往,在官场角逐中纵横捭阖,因为当他们跻身于经济上层时,也就身在地方社会的统治阶层之中了。

三 南部种植园主群体的社会地位

南部种植园主皆是社会上的富有之人,因为奴隶是一种法定财产,所以拥有奴隶就意味着拥有财产。种植园主本身就是大奴隶主,况且除了拥有大批奴隶财产外,他们还拥有大量的土地,此外必然还拥有房屋,一些人可能还拥有大笔金钱和其他贵重物品。大种植园主必然是巨富之家。1780年弗吉尼亚征税记录中,在100个最富有的人中,“平均每个种植园主在他居住的县拥有大约3000英亩土地,当然有些人的土地不足1000英亩,有些人的土地超过2万英亩。这些土地常常分成不同的地块,它们的价值取决于其地理位置、土壤肥力和开垦程度”。种植园有奴隶、牲畜和其他家庭财物,“这些种植园主应纳税财产的中值近2.5万英镑。这其中5600英镑代表奴隶的售价,1000—1200英镑是马和牛的价格,其余的是土地的价格,包括在城镇的宅基地和房产的价格。除了这些财产数外,还有住房和家具的价值,以及其他种植园财产如建筑物和设备,以及各种各样的信贷”。[49]1745年南卡罗来纳圣詹姆斯·古斯·克利克教区的一份59人纳税名单显示,只有13人没有土地。27人的纳税土地超过1000英亩,7人超过5000英亩。在圣约翰斯·伯克利教区,1763年115户地主中44人拥有土地超过1000英亩,1773年的情况是98户地主中有55人超过1000英亩。从1722—1774年南卡罗来纳的遗产记录来看,在绝大多数年份,已故者中超过四分之三的人蓄奴,在从事农业的人中,这一比例高达95%以上。1720—1730年代平均每个种植园蓄奴9—12人,1740—1750年代是15—18个,1774年达到28个。在1720—1760年代的南卡罗来纳奴隶占可移动财产的40%—50%,1774年不同寻常地达到68%。1740—1760年去世者的平均可移动遗产增长了两倍,在随后的15年间增长速度更快。1774年查尔斯顿去世者遗产平均是2700英镑,超过13个殖民地平均财产数的6倍多。1774年北美大陆殖民地去世的10个最富有的人中有9个生活在南卡罗来纳低地地区。[50]

南部种植园主群体不仅占有过大的社会财富,而且分享着殖民地的政治权力。北美所有殖民地都是在英国统治者的授权下创建的,英国统治者自然也就是殖民地的最高统治者。但是,各个殖民地是在不同的时间由不同的统治者授权不同的人创建的,最初得到的授权本就不尽一致,在以后的发展历程中其政治地位也有变化。从历史上看,英属北美主要出现过三种类型的殖民地:第一种是自治殖民地,如新英格兰各殖民地;第二种是由业主统治的业主殖民地,如宾夕法尼亚、新泽西、马里兰等;第三种是王室殖民地,如弗吉尼亚、南北卡罗来纳和佐治亚等。不过,即使是在英国政府控制力度较大的王室殖民地,也不是由英国的统治者直接控制殖民地社会。实际上,在18世纪后期以前,英国统治者长期有意无意地放任殖民地自治。1703—1748年,殖民地的管理机构贸易委员会审查并向枢密院呈报了殖民地立法机构通过的128项殖民地立法,其中102项是推荐批准,17项不准,8项撤销,1项缓期施行。[51]18世纪殖民地选举产生的议会,实际上已经成为各殖民地的立法机关。各个殖民地地方官员的产生方式也不相同,既有选举产生也有任命产生。新英格兰殖民地通过乡镇会议实行自治,镇务官(selectmen)由选民选举产生,负责在乡镇会议间隔期处理乡镇事务。他们任期较短,没有任何特权。拥有土地的自由人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纽约的长岛地区也实行乡镇会议制度,其他乡镇有的地方官员是选举产生,但是警官、文职人员、治安法官和民兵军官由总督任命。1686年后纽约市的自由民选举乡镇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但是市长、警长和其他一些地方官员由总督任命。在新泽西,自由民选举乡镇官员和乡镇督察委员会(township boards of supervisors),但总督任命地方法官。在宾夕法尼亚,选民选举县专员(court commissioner)和评估员(assessor),从总督推荐的两名候选人中投票选择一位警长和验尸官。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地方政府权力集中在教区委员会和县法院,这些机构的成员都是由总督任命。在北卡罗来纳,所有地方官员都是由总督任命,在南卡罗来纳,选民选举教区委员会,但是地方政治权力集中在殖民地立法机关。

不过,无论是选举还是任命,各殖民地的官员绝大多数来源于殖民地社会,而担任官职和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自然就使得拥有经济优势的奴隶主有资格进入政治世界。尽管作为个人,奴隶主拥有获取政治权力的资格,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在不同地区他们拥有的政治权力却又并不相等。在北部殖民地,奴隶主在有资格选民中的比例微乎其微,政治权力并不是由他们所垄断,奴隶主只是统治集团的成员。但是在南部地区,种植园主成为殖民地统治集团的主要成员。在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由选举产生,具有立法权,参事会由英王任命产生,是总督的咨询机构。参事会和议会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自殖民地的豪门大户。“1748年被选进议会的议员中,几乎有一半人在1752年春季的议会中又坐上了议员的位置。他们能够延续家族的参政权力。例如,在1750年以前的多年间约翰·罗宾逊一直担任参事会主席,而他的儿子同时担任议会发言人和殖民地财政长。”[52]不过,切萨皮克地区的权势家族是在18世纪才兴起的,“尽管17世纪的为官之人是拥有巨大财富之人,但是能够建立起家庭王朝的人寥寥无几,因为绝大多数人是没有留下男性继承人的外来移民。1677—1688年间第一次当选弗吉尼亚议会议员的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是外来移民,这一比例在1690年代略有下降,变成了五分之三。在1670年以前,马里兰几乎所有的法官和下议院议员是外来移民,十二分之一的议员和五分之一的法官曾经是契约仆。当17世纪后期本土出生的官员比例上升后,第一批政治王朝建立了起来。弗吉尼亚议员中本土出生的人所占的比例在1670年代不足三分之一,到1690年代后期增长到占一半的比例,与此同时那些外来移民的孙子辈开始进入议会。到1700年代和1710年代,五分之三的马里兰议员,以及马里兰南部4个县四分之三的法官是本土人。这些人往往就是官员之子,他们的父辈于1700—1715年间在马里兰议会中占三分之一的比例。马里兰南部地区的法官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法官曾先于他们的儿子担任高官”。[53]弗吉尼亚殖民地的白人家庭总数从1700年的大约6000户增长到1790年的8万户,但是,在独立前的几十年间,弗吉尼亚议会的110位领导人中有不少于70%来自1690年前就定居在弗吉尼亚的家族中。这些家族的成员垄断着地方政治权力。在1750年代弗吉尼亚议会就有来自李家族中属于同一代的7个人,分别代表5个县。1720—1775年弗吉尼亚议会领导人中的多数与这些大家族中的某一家庭有着血缘或姻亲关系。尽管60%的白人成年男子拥有选举资格,45%的人定期参加选举,但是政治权力却集中在这些大种植园主家庭成员或他们的关系户手中。[54]

那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豪门参政时代,出身高贵家庭或与之联姻本身就是跻身官场的重要资源。“在18世纪的弗吉尼亚,降生于一个居于统治地位的家庭几乎是走上政治生涯的基本条件,一个人从其父亲、叔叔或舅舅那里继承在地方社会的显赫声望,就与继承他们的土地、奴隶和社会地位一样。”那些在美国革命时期成为领袖人物的人们,在其政治成长过程中都有亲人的帮助。托马斯·杰斐逊的祖父也叫托马斯·杰斐逊,曾经担任亨赖克县的法官、民兵队长和警官。父亲彼得·杰斐逊担任过县治安法官、警官、测量员和县民兵中尉,当选过弗吉尼亚议会的议员,以及圣詹姆斯·诺斯姆教区的教区委员。帕特里克·亨利的父亲担任过汉诺威县的首席法官、民兵上校和教区委员。乔治·华盛顿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曾任治安法官,其父亲还担任过教区负责人和警官,他的同父异母哥哥劳伦斯担任过弗吉尼亚议会议员。约翰·马歇尔的父亲担任过教区委员和治安法官、警官和弗吉尼亚议会议员。詹姆斯·门罗的舅舅在殖民地时期和美国革命时期担任过很多重要职位。此外,联姻或结交权贵之家也是政治升迁的有利条件。托马斯·杰斐逊的父亲就是娶了简·伦道夫这个弗吉尼亚豪门之女才获得升迁的。约翰·马歇尔娶了玛丽·威利斯·安布勒,在岳父的帮助下得以广泛交结权势人物。“不管是通过出身、婚姻或者友情,赢得绅士们的支持在18世纪的弗吉尼亚是一个人在政治上升迁的不可替代的条件。”[55]这种财富与权位相结合的政治格局在南卡罗来纳也很明显。南卡罗来纳皇家参事会的成员构成就显示了政治权力与财富的一致性。从1720年到1763年,英国政府的贸易委员会在南卡罗来纳总共任命了49名皇家参事。在这49人中,现有17人的财产记录。这些财产记录资料显示,这17个人中财产最多的人是威廉·雷格,其留下的个人财产价值36359英镑。财产最少的人是亚历山大·范得杜森,其个人财产价值大约2000英镑。这17个人的个人财产价值平均数是9022英镑,他们中多数人的个人财产价值在5000英镑至1.2万英镑之间。49人中现有的18个人的蓄奴记录显示,他们的平均蓄奴数是172人。这49个人的土地记录都留存了下来,显示他们拥有土地的平均数是7750英亩。在这49人中,有18人是种植园主,略微超过参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18名种植园主中现留存有7人的个人财产记录,9个人的蓄奴记录。在有个人财产记录的7位种植园主中,财产最少的人是阿瑟·米德尔顿,财产价值是3362英镑,最富有的人是丹尼尔·布莱克,财产价值为10908英镑。他们的平均个人财产价值是6611英镑。在9位有蓄奴记录的种植园主中,最大的奴隶主是丹尼尔·布莱克,拥有756个奴隶。此外不再有任何一个人拥有超过300个奴隶,但他们中有7人拥有的奴隶数在100—300人之间。这9名种植园主的平均蓄奴数是234人,如果不包括布莱克的话,则平均蓄奴数是168人。[56]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制于英国,但是在南部殖民地内部事务管理方面,远在大洋彼岸的英国统治者往往放任殖民地的政治精英来管理。在切萨皮克地区,“从1650年代到美国革命,最富裕的种植园主和种植园主商人支配着地方法庭和殖民地立法机构。原本就是富人的弗吉尼亚法官和议员利用他们的权位转让了成千上万英亩的边疆土地。时至1705年,那些拥有2000英亩以上土地的弗吉尼亚人中的五分之三是法官或议员。马里兰与弗吉尼亚相似,当官的也是富有之人,1660—1720年间马里兰参事会中三分之一的人拥有的土地超过5000英亩,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拥有的土地在2000英亩之下”。[57]

南卡罗来纳种植园主家庭与切萨皮克地区的种植园主一样形成了家庭关系网。“绝大多数乡绅家庭相互连接,形成错综复杂的血缘亲戚和姻亲关系网。在18世纪中期的南卡罗来纳,6家相互联姻家庭的成员占有了该殖民地议会席位的三分之一。在1720—1776年的弗吉尼亚,包括110人的一个核心集团占据着绝大多数最有权力和影响的职位。”[58]南卡罗来纳有着相似的情形,“在南卡罗来纳,议会的领导权掌握在亨利·劳伦斯、约瑟夫·奥尔斯顿、查尔斯·平克尼、约翰·拉特里奇和安德鲁·拉特里奇这一类人手中。这些人通过精明的婚姻、对土地和商品进行狡猾的投机,最重要的是通过蓄奴,取得了巨额财富”。[59]

在私有制社会里,个人和家庭的财富与权势大体上是相对应的。在北美殖民地社会,中小奴隶主家庭属于家境殷实的小康之家,蓄奴众多的种植园主则无疑是地方社会的显赫家庭。有了财产作基础,种植园奴隶主便可以进入政治世界寻求权位。在社会生活中,奴隶主在通过蓄奴兴家立业的同时,往往也在政治世界中博取权力和地位。时至独立前夕,奴隶主群体实际上已经成为北美社会统治阶层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南部殖民地,种植园主群体已经成为统治集团的主要成员。

[1] Lewis Cecil Gray, History of Agriculture in the Southern United States to 1860, Washington, DC:Carnegie Institution,1933, p.321.

[2] Gary B. Nash, Red, White, and Black: The Peoples of Early North America, Upper Saddle River, New Jersey:Pearson Education, Inc.,2006, p.147.

[3] Ira Berlin, Many Thousands Gone: The First Two Centuries of Slavery in North Americ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 p.110.

[4] Edmund Sears Morgan, American Slavery, American Freedom: The Ordeal of Colonial Virginia, New York:W. W. Norton & Company,1975, p.297.

[5] David W. Galenon, White Servitude in Colonial America: An Economic Analysis,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p.124.

[6] David W. Galenon, White Servitude in Colonial America: An Economic Analysi, p.125.

[7] Edmund Sears Morgan, American Slavery, American Freedom: The Ordeal of Colonial Virginia, p.299.

[8] David W. Galenon, White Servitude in Colonial America: An Economic Analysis, p.133.

[9] James A. Henretta, “Wealth, Authority, and Power”, in Allen F. Davis and Harold D. Woodman, eds., Conflict and Consensus in Modern American History, Lexington, Massachusetts:D. C. Heath and Company,1984, p.24.

[10] Peter Kolchin, American Slavery,1619-1877, New York:Hill and Wang,1993, p.34.

[11] Gary B. Nash, Red, White, and Black: The Peoples of Early North America, p.210.

[12] James A. Henretta, “Wealth, Authority, and Power”, in Allen F. Davis and Harold D. Woodman, eds., Conflict and Consensus in Modern American History, p.25.

[13] Russel R. Menar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South”, in Stanley L. Engerman and Robert E. Gallman. eds.,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Vol. I, The Colonial Era,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p.273.

[14] Lewis Cecil Gray, History of Agriculture in the Southern United States to 1860, p.326.

[15] Ibid.

[16] Lewis Cecil Gray, History of Agriculture in the Southern United States to 1860, pp.326-327.

[17] Russell R. Menard, “Slavery, Economic Growth, and Revolutionary Ideology in the South Carolina Lowcountry”, in Ronald Hoffman and John J. McCusker, et al, eds., The Economy of Early America: The Revolutionary Period,1763-1790, Charlottesville:Th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88, pp.263-264.

[18] Betty Wood, Slavery in Colonial Georgia,1730-1775, Athens, Georgia: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84, p.107.

[19] Ulrich Bonnell Phillips, American Negro Slavery: A Survey of the Supply, Employment and Control of Negro Labor as Determined by the Plantation Regime, New York:Peter Smith,1952, pp.83-84,95-96.

[20] Betty Wood, Slavery in Colonial Georgia,1730-1775, p.108.

[21] Gary B. Nash, Red, White, and Black: the Peoples of Early North America,2006, p.147.

[22] Winthrop D. Jordan, White over Black: American Attitudes Toward the Negro,1550-1812, Baltimore, Maryland:Penguin Books Inc.,1968, p.66.

[23] Peter Kolchin, American Slavery,1619-1877, p.30.

[24] Gary B. Nash, “Forging Freedom:The Emancipation Experience in the Northern Seaport Cities,1775-1810”, in Ira Berlin and Ronald Hoffman, eds., Slavery and Freedom in the Age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Charlottesville:Th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83, p.28.

[25] Ulrich B. Phillips, Plantation and Frontier Documents,1649-1863, Illustrative of Industrial History in the Colonial & Ante-Bellum South, Vol. II, Cleveland, Ohio:The Arthur H. Clark Company,1909, pp.29-30.

[26] Russel R. Menar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of the South”, in Stanley L. Engerman and Robert E. Gallman, eds., 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Vol. I, The Colonial Era, pp.265-266.

[27] Bernard Bailyn, “Politics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Virginia”, in Stanley N. Katz, etc, eds., Colonial America: Essays in Politic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71, pp.113-114.

[28] Patrica Brady, “George Washington and His Family”, in Edward G. Lengel, ed., A Companion to George Washington, Malden, MA. :Wiley-Blackwell,2012, pp.87,89.

[29] Lorena S. Wash, “Slavery and Agriculture at Mount Vernon”, in Philip J. Schwarz, ed., Slavery at the Home of George Washington, Mount Vernon, Virginia:Mount Vernon Ladies'Association,2001, pp.47,55.

[30] James Thomas Flexner, George Washington: The Forge of Experience,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Boston,1965, p.18.

[31] James Thomas Flexner, George Washington: Anguish and Farewell,1793-1799,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Boston,1965, p.113.

[32] Henry Wiencek, An Imperfect God: George Washington, His Slaves, and the Creation of America, Macmillan, an Imprint of Pan Macmillan Ltd.,2004, p.30.

[33] Paul Leicester Ford, ed., The Works of Thomas Jefferson. Vol. I, New York, The Knicherbocker Press,1904, pp.3,4.

[34] John T. Morse, Jr., Thomas Jefferson, Boston:Houghton, Mifflin and Company,1898, p.3.

[35] Lucia Stanton, “Thomas Jefferson:Planter and Farmer”, in Francis D. Cogliano, ed., A Companion to Thomas Jefferson, Malden, MA:Wiley-Blackwell,2012, p.255.

[36] Paul Douglas Newwan, “James Madison's Journey to An‘Honorarable and Useful Profession', 1751-1780”, in Stuart Leibiger, ed., A Companion to James Madison and James Monroe, Malden, MA. :Wiley-Blackwell,2013, pp.22-23.

[37] David B. Matten, “James Madison and Montpeller:The Rhythms of Rural Life”, in Stuart Leibiger, ed., A Companion to James Madison and James Monroe, p.293.

[38] Pierre Marambaud, “William Byrd I:A Young Virginia Planter in the 1670s”, The Virginia Magazine of History and Biography, Vol. 81, No. 2(Apr.,1973), p.132. http://www.jstor.org/stable/4247791 Accessed:2012 /04/02

[39] William Byrd I and Louis B. Wright, “William Byrd I and the Slave Trade”, Huntington Library Quarterly, Vol. 8, No. 4(Aug.,1945), p. 379. http://www.jstor.org/stable/3816066 Accessed:2012 /04/02

[40] Pierre Marambaud, “Colonel William Byrd I:A Fortune Founded on Smoke”, The Virginia Magazine of History and Biography, Vol. 82, No. 4(Oct.,1974), p.438. http://www.jstor.org/stable/4247900 Accessed:2012 /04/02

[41] Pierre Marambaud, “William Byrd I:A Young Virginia Planter in the 1670s”, p.150.

[42] Pierre Marambaud, “Colonel William Byrd I:A Fortune Founded on Smoke”, p.456.

[43] James Southall Wilson, “William Byrd and His Secret Diary”,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Second Series, Vol. 22, No. 2(Apr.,1942), pp.166,167,168,170. http://www.jstor.org/stable/1925297 Accessed:2012 /04/02这里提到的卢西安是古希腊作家。泰伦斯(Terence)是古罗马喜剧家。蒂洛逊(Tillotson)是英国牧师,坎特伯雷大主教。《休迪布拉斯》是17世纪英国作家塞缪尔·巴特勒写的一首讽刺清教徒的诗。

[44] “Robert Carter”, in Encyclopedia Virginia. http://www.EncyclopediaVirginia.org/Carter_Robert_ca_1664-1732 Acessed:2015/12/21

[45] Gregroy D. Massey, “The Limits of Antislavery Thought in the Revolutionary Lower South:John Laureans and Henry Laureans”, The Journal of Southern History, Vol. 63, No. 3(Aug., 1997), pp.496-497. http://www.jstor.org/stable/2211648 Accessed:2009 /11/12

[46] S. Max Edelson, Plantation Enterprise in Colonial South Carolina, Cambridge, 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5, pp.203-204.

[47] S. Max Edelson, Plantation Enterprise in Colonial South Carolina, p.285.

[48] Allan Kulikoff, Tobacco and Slaves: The Development of Southern Cultures in the Chesapeake, 1680-1800, 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86, p.265.

[49] Jackson T. Main, “The One Hundred”,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11, No. 3(Jul.,1954), pp.355,362. http://www.jstor.org/stable/1943311 Accessed:2012 /03/20

[50] Russell R. Menard, “Slavery, Economic Growth, and Revolutionary Ideology in the South Carolina Lowcountry”, in Ronald Hoffman and John J. McCusker, et al, eds., The Economy of Early America: The Revolutionary Period,1763-1790, pp.264-265.

[51] Lawrence Henry Gipson, The British Empire before the American Revoluton: Provincial Characteristics and Sectional Tendencies in the Era Preceding the American Crisis, Vol. II, The Southern Plantations, p.33.

[52] Lawrence Henry Gipson, The British Empire before the American Revoluton: Provincial Characteristics and Sectional Tendencies in the Era Preceding the American Crisis, Vol. II, The Southern Plantations, New York:Alfred. A. Knopf,1936, p.32.

[53] Allan Kulikoff, Tobacco and Slaves: The Development of Southern Cultures in the Chesapeake, 1680-1800, p.270.

[54] James A. Henretta, “Wealth, Authority, and Power”, in Allen F. Davis and Harold D. Woodman, eds., Conflict and Consensus in Modern American History, pp.25,26.

[55] Charles S. Sydnor, American Revolutionaries in the Making: Political Practices in Washington's Virgini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52, pp.74,75.

[56] M. Eugene Sirmans, “The South Carolina Royal Council,1720-1763”,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18, No. 3(July,1961), pp.44,45,46.

[57] Allan Kulikoff, Tobacco and Slaves: The Development of Southern Cultures in the Chesapeake, 1680-1800, p.265.

[58] J. William Harris, The Making of the American South: A Short History,1500-1877, Malden, MA:Blackwell Publishing,2006, p.40.

[59] Jon Butler, Becoming America: The Revolution before 1776, The President and Fellows of Harvrd College,2000, p.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