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奴隶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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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父们与奴隶制

在美国的国父群体中,就个人与奴隶制的关联而论,有种植园奴隶主和非奴隶主两类人。在奴隶主中,有的人态度鲜明反对奴隶制,且用行动表明自己的心意;有的人在公共世界和私人世界里声明自己不赞成奴隶制,但是却拒绝采取实际行动放弃自己的蓄奴生活,让人难免怀疑其在奴隶制问题上口是心非,至少也是立场不坚。在非奴隶主中,有的人在公共世界里积极活动,领导和推动地方社会的反奴隶制运动,有的人却对反奴隶制运动缺少热情和关注。不过,虽然各人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现多种多样,但是在政治立场上,无论是否是奴隶主,国父们都坚持了奴隶制问题的解决服从于美国建国的需要这个原则立场,不允许奴隶制问题的争执妨碍美国的创建。

一 华盛顿与奴隶制

美国的建国领袖乔治·华盛顿是一个终生蓄奴的大奴隶主,这个事实本身是一个长期令美国人尴尬困惑的问题。对于华盛顿与奴隶制的关系,美国史学界的评议声音粗略可分为三种。一种是持肯定态度的赞美之声,认为华盛顿始终是不喜欢奴隶制的,如保罗·约翰逊赞誉说:“华盛顿始终不喜欢以人为奴的奴隶制,他认为奴隶制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他不赞成这种制度的心情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增加而增强。”[1]第二种是求全责备的声音,如迈克尔·科尔德指责说,“他既在南部也在北方奴役黑人。尽管很多美国人肯定会觉得这种说法具有煽动性和挑衅性,但历史记录是明明白白的,这个‘我们的国父’在无私地支持白人自由的同时,自私地反对黑人的自由”。[2]琼· B.李责怪华盛顿在美国革命和建国初期没有反对奴隶制,在他看来,华盛顿是美国革命时期最有影响的人,他的家乡弗吉尼亚是奴隶人口最多的州,“可是,他在私下里为奴隶制感到焦虑的同时,却仍然在公共活动中对奴隶制保持沉默”。他觉得华盛顿最终在遗嘱中确定解放自己的奴隶只是无奈之举,“1799年写下那份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奴隶解放遗嘱,可不是一件让他感到快乐的举动。华盛顿解放了他的奴隶,是因为他不知道舍此之外还有其他什么办法来处理芒特弗农庄园膨胀的黑人人口。而且,他对非裔美国人在这个年轻的共和国能够生活得好没有什么信心”。[3]多萝西·图伊格认为,华盛顿坚持蓄奴,又没有利用自己的巨大声望公开反对奴隶制,这削弱了他的历史声誉,“为什么他没有从他那巨大声望和公众崇敬的位置上公开发出反对奴隶制的声音呢?他的私人信函可是显示他渐渐地对这种制度形成了厌恶和恐惧之情。华盛顿对奴隶制的评论几乎全部都是私下表达的,他没有一次公开表达对这种制度的反对,或是将私下表达的他希望这种制度或是自然萎缩或是通过立法被废除的愿望公之于众”。[4]第三种声音认为华盛顿在奴隶制问题上的立场是变化和渐进的,并且最终他选择了反奴隶制立场。小保罗·F.博勒认为,华盛顿生来就是一个奴隶主,在一个视奴隶制为理所当然的社会中长大成人。他在美国革命前未曾质疑过奴隶制的必要性和正义性。不过美国革命使得他的认识渐渐地发生了变化。“独立战争结束后,他不止一次表达过这样的信念,即‘通过立法机关’奴隶制‘应该渐渐地确定地被废除’。”[5]邓肯·J.麦克劳德指出,华盛顿经历了一个从投身于蓄奴兴家立业到转向愿意废除奴隶制的进步过程,“华盛顿的这种进步肯定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他在革命战争中和作为总统的经历。很明显他的思想受了拉法耶特的影响。拉法耶特对他进行反奴隶制劝说产生了影响,也许与来自北部和中部州反奴隶制人士的接触增强了这种影响力。担任总统期间在反奴隶制的宾夕法尼亚的生活,进一步增加了华盛顿对奴隶制问题的敏感性”。[6]对于华盛顿去世前立下的解放奴隶遗嘱,亨利·威恩塞克将其提高到政治高度加以肯定,认为华盛顿的遗嘱就是一个表明他反奴隶制的政治文献,“华盛顿的遗嘱是献给未来的蓝图,这个未来尚未过去。他用心照不宣的方式宣布奴隶有权得到自由、受到教育和从事创造性工作。他相信非裔美利坚人有权在美国得到生存之地。与托马斯·杰斐逊相对照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在谈到奴隶解放的不可行之时杰斐逊写道:‘我们抓住了狼的耳朵,我们既不能控制住它,又不能平安地放走它。天秤的一端放着的是正义,另一端是保护自我。’华盛顿可没有胆战心惊地写这些巧言比喻,他只是就那样解放了他的奴隶们。”[7]

华盛顿与奴隶制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难以轻易厘清辨明的问题。华盛顿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现是含混模糊、自相矛盾的。在私人世界里,他出生于奴隶主家庭,依靠蓄奴活动兴家立业,去世时拥有的奴隶成群,可是美国革命后他却在私人交往中坚称自己不赞成奴隶制,并在去世前立下的遗嘱中声明解放自己的奴隶。然而在政治世界里,他参与领导的美利坚革命和创建的联邦国家虽然以捍卫普遍的自由和人权相标榜,可实际上却维护着对黑人的奴役,华盛顿作为最负盛名的国家领导人并没有任何公开的反奴隶制言行。

作为一个大种植园主,华盛顿对待奴隶的态度如何?对此美国学界的认识存有分歧。有的学者认为华盛顿身上体现了商人、族长和家长三种作风。作为奴隶主,他首先是一个商人,他使用奴隶劳动生产烟草和粮食,其目的是赢利,他也把奴隶看成是自己的财产;此外还有族长心态,就是视自己为族长,像一族之主严格管理依附者那样管理奴隶,与奴隶保持距离,树立威信;第三,华盛顿身上还有家长主义成分,这表现为对奴隶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关心。在商人意识支配下,华盛顿“对监工的指令是确保奴隶努力工作,黑人天一亮就要开始工作,一直勤勉劳动到天黑”。虽然他也关怀奴隶的生活,但更关心的是节俭奴隶的费用开支,“他对奴隶所用的衣服和床铺的开支很吝啬,给他们供应的食物勉强果腹。他期望监工对奴隶实行严格的饭量配额,够吃即止,还要求他们在收获季节减少浪费”。[8]有的学者认为华盛顿对待奴隶是善意的,“他做出种种努力让奴隶们得到洗礼和教育。在其去世时,属于其财产的300名奴隶中,实际上仅有大约100名奴隶从事劳动”。他对奴隶的劳动管理是温和的,尽其可能地给他的奴隶们合情合理的工作,他相信善待奴隶要比严酷对待效果更好,“他这样做,就像在其他很多领域所做的那样,是出于心中有一种敏锐的公平正义思想”。[9]

华盛顿对待自己的奴隶是好是坏,是善是恶,对于奴隶来说也许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具体的细节后人恐怕难以查清辨明。不过从华盛顿依靠蓄奴活动成功地兴家立业这个结果来判断,他与同时代的其他种植园主没有本质的不同。如果华盛顿没有对他的奴隶加以严格管理,他也就难以通过蓄奴兴家立业。所以即使历史的细节难以究辨,但理性分析可以断定华盛顿像同时代的其他种植园主那样进行着奴隶管理。华盛顿生在奴隶主之家,生活在由奴隶与主人编织的世界里。奴隶主与奴隶关系的方方面面,奴隶主奴役奴隶的种种手段,通过耳濡目染熏陶着华盛顿的心灵,使他也成为一个与其他奴隶主有着同样旨趣的种植园主。乌尔里希·B.菲利普斯在1918年论及华盛顿的奴隶管理时写道:“奴隶们的住房和衣服似乎并不欠缺。‘国父’对他的奴隶很少显示亲切。他做人无疑是正直的,能够做到一个不在家园的种植园主那种务实程度。但是他对他的奴隶们做到的唯一的慷慨似乎就是在他遗嘱中的那个决定,即在他自己的妻子去世后解放那些奴隶。”[10]菲利普斯的这寥寥数语也许道出了华盛顿对待自己奴隶的真谛。

美国革命以前华盛顿并无质疑奴隶制的言行,“革命战争结束前华盛顿没有任何怀疑黑人奴隶制政策及其正义性的表示”。[11]他对待奴隶制的态度与其他种植园主没有什么差异,“美国革命前的时期里,华盛顿对于奴隶制的观点是符合社会传统的,反映的是他那个时代弗吉尼亚典型种植园主的观点。如果他比其他某些种植园主更关心自己的奴隶的福利的话,他的主要动机仍旧是以此来促进种植园的经济生活”。美国革命胜利后,华盛顿成为声名赫赫、万人敬仰的国家英雄,在私人交往中他开始表达对奴隶制的不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华盛顿仍然坚守着奴隶主生活。“事实上,从他那软弱无力的反奴隶制评论中,很难判断华盛顿对奴隶制的厌烦是出于道德立场(虽然有些迹象确实如此),还是他认识到了这种制度在经济上没有效率”。邦联时期华盛顿固然没有大量购买奴隶,但在经济迫切需要时他也购买过。1786年他接受默瑟家庭用5名奴隶偿还债务,尽管他在致默瑟的信中表示“他极端厌恶通过购买来增加自己的奴隶”。稍后他写信给亨利·李,让他给自己购买一个瓦匠奴隶,因为“今年夏天我的这种活很多”。[12]此时弗吉尼亚的法律允许奴隶主解放奴隶,也确有一批奴隶主出于良知的觉醒或摆脱蓄奴经济负担的考虑解放了自己的奴隶。可是华盛顿拒绝解放自己的奴隶。不仅如此,他在担任总统时还为了抓捕一个逃亡奴隶而做下了违法之事。此事本末大致如下:欧娜·贾奇是一个侍奉华盛顿夫人玛莎的女奴,1796年5月逃离了华盛顿在当时的美国首都费城的家。根据1793年国会制定的《逃亡奴隶法》,奴隶主要追捕自己的逃亡奴隶,必需亲自到法院提出申请,诉诸执法机关执行。这个女奴从法律上说是玛莎亡夫的遗产,不属于华盛顿所有,如果要诉诸《逃亡奴隶法》抓捕这个女奴,玛莎必需亲自到法院提出申请。华盛顿顾及自己的身份,不愿那样做,可是他的夫人不依不饶,非要他追回这个逃亡的女奴不可。华盛顿无奈之下,让自己的秘书私下里去向朴茨茅斯的海关长求助,请他秘密地追寻这个女奴的踪迹。他这样做违反了国会制定的《逃亡奴隶法》。这个女奴最终并没有被追回,但这件事反映了华盛顿在当时并无放弃蓄奴生活的决心。“在欧娜·贾奇事件中乔治·华盛顿的所作所为违背了他自己庄严申明的意志。”[13]

到了晚年,华盛顿确实产生了放弃蓄奴生活的念头。在1793年12月12日写给阿瑟·扬戈的信中,他透露了处理掉自己的农场的意愿。他写道:“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地区的我的土地财产,除了那个叫作芒特弗农的庄园之外,都租了出去。芒特弗农庄园我至今仍自己掌握,但是,以我现在的情况,年事已高,想从管护他人的生活中解脱出来,以便在剩余的有生之年尽可能过得轻松;以及其他一些无须细说的原因,我近来进行了认真的思考,想把这座庄园也让出去,只保留这座住宅农场供我居住和在农事中消遣娱乐。”[14]华盛顿所说的“无须细说的原因”就是解放奴隶。在1794年5月6日写给托拜厄思·李尔的信中他也写明了这一点:“除了这些外,我还有一个动机使得我真诚地想完成这些事情,这个动机实际上是压倒一切的,那就是解放我所持有的某种财产,我对于持有这种财产深为厌恶,但情势所逼不得不如此。在我能够用某种其他东西替代之前,这样做所要担负的费用我能够支付,这种费用我无权避免(尽管我真的想避免),我只得持有这种财产。”[15]不过直到去世前夕,预感到自己来日无多,华盛顿才下定决心,于1799年7月9日立下了一个内含解放奴隶决定的遗嘱。

华盛顿的遗嘱中有两处提到解放奴隶。一处是解放自己的奴隶,他确定自己的遗愿和心愿是,在其妻子去世之后,他拥有的全部奴隶将获得自由。他对解放后奴隶的生活做了细致的安排。对于年老和多病不能养活自己的人,将由他自己的继承人负责供养,让其在有生之年保证吃饱穿暖;对于年幼而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或不愿抚养的人,由法庭负责他们成长到25周岁。对于这些受法庭保护的奴隶,法庭应当给他们指定男主人或女主人负责教会他们读书识字,以便他们长大后能从事有用的工作。华盛顿特别强调,禁止将属于自己的奴隶出卖或转移到弗吉尼亚以外。确保只要有奴隶需要供养,就要设立一笔永久性的固定资金用于供养他们,不要依赖无法保证的个人供应。对于属于自己的黑白混血儿威廉,华盛顿指定要立即给予其自由,或者如果他自己因无力干活而宁愿保持现状的话,那么由他自己决定选择。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在其在世时,每年都将得到30美元养老金,他平常生活所需的费用不包括在这30美元之内。另一处是解放内弟遗孀使用的奴隶,这些奴隶原本是华盛顿出钱购买的,共33名,后来随着繁衍而人数增长;他们一直由华盛顿夫人兄弟的遗孀玛丽使用,但法律上属华盛顿所有。华盛顿确定,这些奴隶在玛丽在世时将一直由她使用而不收取任何租金。但在玛丽去世后,这些奴隶中年龄达40岁及以上者立即获得自由,40岁以下16岁以上者,继续劳动7年但不得超过7年,16岁以下者则劳动到25周岁,就给予他们自由。[16]从华盛顿在遗嘱中的细心安排可以判断,他做出解放奴隶的决定不是一时的意气用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华盛顿解放奴隶的遗嘱,至少反映了他的三种意向:第一是守法原则,他个人不做法律之外的选择,弗吉尼亚法律允许奴隶主解放自己的奴隶,于是他就仅仅解放属于自己财产的奴隶,对于实际上一直由他管理但属于其妻子前夫的奴隶则不予解放;第二是对亲人的关心,华盛顿并无亲生儿女,他确定只有在其妻子玛莎去世之后才解放自己的奴隶,那时他在人间也就没有至亲可牵挂了;第三是对黑人的关心,他在遗嘱中对解放后的黑人的生活依靠做出了务实的安排,并没有简单地将他们推给社会,对他们的未来生活漠不关心。

华盛顿立下这样的遗嘱是否还有更为深远的意向?具体点说,是否是想向世人和后人表明他与奴隶制决裂的心思?即使在世时无力摆脱奴隶制的困扰,但他死后也要与奴隶制永别?是否想做出榜样来推动奴隶解放?是否还有博取美誉的心机?克里斯汀·A.史密斯认为华盛顿有将遗嘱作为政治文献的意愿,“乔治·华盛顿的最后遗言可以看成是他留给合众国公民的最后咨文,因为在他设计这份遗言时,这个将军必然想到了整个国家在等着阅读他的最后愿望”。[17]菲利普·D.摩根认为,华盛顿在是否解放奴隶问题上有三种考虑,即利润、原则和后代。他对于赢利问题保持着警觉和关注。奴隶制作为一种劳动制度效率低下,这是导致华盛顿质疑这种制度的第一原因,并使得他对奴隶制的失望之情越来越强烈。获利一直是他采取行动的首要动力,赢利的重要性还有另一种意义,那就是使他有足够的钱去思考解放奴隶,使他不像同时代很多人那样深陷债务之中。与此同时,华盛顿在原则上相信公正和道德。拉法耶特侯爵、约翰·劳伦斯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热情,一些才华显露的黑人的能力,革命者的言论所表达的理想,以及北部同事们的影响,都触动了他的心灵,让他渐渐理解了对奴隶制的道德批判。最后,华盛顿的行动总是以获得名誉为目标,他对受公众尊敬的渴望是无止境的,对于他来说,荣誉要比利益更重要。他着迷于后代对他的评价,要维护和保卫自己的声誉。他对别人怎么看待他甚为在意,特别敏感。这三种动机不期而遇、相互增益,“最终,华盛顿想树立一个榜样,他的遗嘱是一个面向未来的文件,是带着希望写下的”。他是想通过自己的最终选择来影响社会的选择。[18]史学家对华盛顿遗嘱背后动机的解释见仁见智,但人心难测,历史人物的未言心机恐怕是永远的历史之谜。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华盛顿通过遗嘱方式解放奴隶,是在经过很长时期的迟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美国革命使得华盛顿在奴隶制问题上陷入了道德困境。在一个宣称是自由的国家里,作为名位最高的人却亲身践行着对黑人的奴役,这种尴尬处境使得华盛顿在奴隶制问题上背负了道德压力。可是自我利益与人类美德之间的尖锐对立使得他在这两者之间难以轻易取舍,思想陷入摇摆不定之中。亨利·威恩塞克发现,“每当事关奴隶制之时,华盛顿就显得令人惊奇的摇摆不定。奴隶制对他是压力最大的问题”。就是到了思考遗嘱之时,他对于自己的心思也仍然隐而不宣,“在私人解放奴隶这个问题上他感到孤立,特别是在他自己的家人中间感到孤立。当1799年华盛顿写信给他侄子劳伦斯·刘易斯,告诉他将在自己的遗嘱中得到那些土地时,他并未告诉他的侄子刘易斯将得不到他的奴隶。在写下遗嘱一个月后,他在给另一个亲戚的信中谈了芒特弗农庄园劳动力剩余的问题,但是完全没提他要解放奴隶的计划。他对解放奴隶计划守口如瓶。如此掩盖只能说明华盛顿预料到,如果他提前泄露了计划,就会遭到激烈反对,这种反对他将难以压倒”。[19]菲利普·D.摩根认为,“他一直在全力以赴地对付奴隶制问题,在其去世前的那些日子里还在努力对付这个问题。可以想象,假如他将奴隶转移到西部的计划在经济上证明是成功的话(他在其生命尽头确实认真地思考过那样做),也许他就可能会再次改变他的遗嘱,从解放奴隶的决定中退缩回去。他有可能想那样做,但最终他不能够那样做。华盛顿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他一再回归到那个解放他的奴隶的可行方式上。他的心灵指引他走向了正确的方向。从一个轻率地统治奴隶的孩子,从一个毫不怀疑地接受这种在其出生地盛行的制度的年轻主人,从一个冷酷地出售逃亡奴隶的成熟奴隶主,到此时已经走过了相当长的路。他先前行为和思想的压力到其生命终结时仍然存在。统治权是很难轻易放弃的”。[20]

华盛顿拥有的这些奴隶并不是在玛莎去世后获得解放的,而是由玛莎决定提前解放了。玛莎之所以这样做,既不是因为她反对奴隶制(她本人是反对解放奴隶的),也不是因为她的种植园养不活那些奴隶,而是因为她害怕华盛顿的奴隶会谋害她。也许华盛顿没有想到,他声明在玛莎去世后解放自己的奴隶,使得这些奴隶的自由与玛莎的生命陷入截然对立之中。玛莎死得越早,奴隶们就越早获得自由,“她和那些奴隶们都知道,她能活多久,他们的被奴役状况就延续多久”。[21]玛莎担心奴隶们会为了获得自由而谋害她,便做出了提前解放这些奴隶的决定。“玛莎·华盛顿有些偏离了华盛顿的愿望,选择在1801年1月1日执行她丈夫遗嘱中的解放奴隶这一条款。此时距华盛顿去世才一年多一点时间,40名男人、37名妇女和47名儿童进入了自由人的行列。”[22]

如果说华盛顿在私人世界里最终选择了解放奴隶,那么作为美国革命和建国的领导人,在政治世界里他不仅没有公开反对奴隶制的言行,反而小心翼翼地避免给奴隶制制造危险,忠实地执行维护奴隶制的宪法和立法。不管其内心究竟如何,作为政治人物,华盛顿终生的行动都是捍卫奴隶制。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司令,虽然担任这一职位并不意味着就是美国革命的最高领导人,但无疑成为了一个对时局和政策制定能够发挥重大影响的关键人物。美国革命是以捍卫普遍的自由和人权为号召的,这个革命纲领无疑是否定奴隶制的。然而华盛顿和绝大多数其他南部人一样,并不愿将自由的权利扩展到黑人奴隶身上。华盛顿护卫黑人奴隶制的心理,早在武装黑人问题上就显露了出来。他来到马萨诸塞的坎布里奇就任大陆军总司令后,立即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即是否接受黑人参加大陆军。当时马萨诸塞已经招募自由黑人和奴隶加入了民兵队伍。然而华盛顿并不愿接受黑人士兵,他反对武装奴隶,害怕奴隶掌握武器。他于1775年10月8日在坎布里奇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由军官们做出一致决定,拒绝接受黑人参军。1775年11月12日华盛顿发布命令,拒绝黑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参军。然而出乎他预料的是,11月7日弗吉尼亚的皇家总督邓摩尔勋爵已经发布了一个公告,欢迎契约仆和自由黑人为英军服务。很多奴隶以为到英军那里就可以获得自由,便纷纷逃往英军阵营。在这种情况下,华盛顿被迫改变策略,于1775年12月底发布命令,允许自由黑人参加军队。1778年他又允许罗得岛当局招募一个营的黑人士兵。华盛顿在战争中使用黑人做劳工,但是他并不信任黑人奴隶,他在给大陆会议的报告中指出,应该召集的是自由黑人而不是奴隶,他认为“不能完全依赖奴隶。让人担心的是他们动不动就会逃到敌人那边以获得自由。并且会为了牟利,或者得到更好的待遇而带走驾车的马匹”。[23]

由于白人兵源不足,在1778年至1779年之间,担任华盛顿副官的南卡罗来纳人约翰·劳伦斯提出招募奴隶军人,对此华盛顿表示反对。他在1779年3月20日写信给约翰·劳伦斯的父亲,时任南卡罗来纳派驻大陆会议代表的亨利·劳伦斯,对武装奴隶表示了忧虑,他写道:“在我看来,除非敌人做出了示范,否则我们采取武装奴隶政策仍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开始把奴隶组成战斗团队(如果战争继续进行的话),他们会效仿我们,以我们进行斗争的理由作为他们参军的理由,对此我毫不怀疑。那时结果如何就必须取决于我们和敌人谁在武装奴隶上动作更快,可是我们的武器在哪里呢?除了缺乏武器之外,难道对他们的歧视行为不会使那些仍然生活在奴隶制下的人们更厌恶这种制度吗?对此我可不太清楚。人生在世,对绝大多数善恶之事是通过对比来判断的。我害怕,在此事中,对比会导致那些仍被奴役的人产生极大不满。不过这是一个我还没有过多考虑的问题,这些只是我偶然想到的粗略认识。”[24]这些话表明,华盛顿反对武装奴隶,原因之一是他害怕此举破坏奴隶制。

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卸甲归田,1783年圣诞节前夕回到他的庄园芒特弗农,重新开始管理自己的种植园。尽管回归了平民生活,但是此时他已经是人们心目中的国家英雄、美好道德的化身。反奴隶制人士对他寄予厚望,期望他能用自己的公开言行反对奴隶制度,推动解放奴隶运动。于是不管华盛顿是否愿意,他们都把奴隶制问题提到了他的面前。在回应反奴隶制人士的呼吁时,华盛顿在私人信件和交谈中表达了反对奴隶制的态度,但是却拒绝采取任何行动。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亲自带领法国志愿军支持美国独立的法国贵族拉法耶特主张废除奴隶制,他于1783年2月5日从法国写信给华盛顿,提议两人合作进行解放奴隶试验,“让我们联手购买一小片田产,在那里我们进行解放黑人试验,把他们仅仅作为佃农来使用”。他建议华盛顿解放自己的奴隶。对此华盛顿在4月回信中称赞拉法耶特心怀仁慈,但是却拒绝立即采取行动,“我将很高兴参加您的这样一种值得赞颂的工作,但是在我很高兴地见到您之前,我将不会就此事的细节做什么事”。1784年拉法耶特亲自到芒特弗农庄园拜访华盛顿,并讨论解放奴隶试验。华盛顿表示尽管他希望从自己的生活中消除掉自己的奴隶,但是他还没有准备采取步骤解放他们。[25]1786年2月拉法耶特函告华盛顿,他在法属圭亚那的卡宴购买了一个种植园,计划在那里进行试验,但是华盛顿在1786年5月10日给拉法耶特的信中写道:“您最近在卡宴殖民地买下田产,目的是要解放那里的奴隶,这一做法实为您慷慨、崇高人品的又一明证。愿上帝保佑能使您的这种精神在这个国家的民众中普遍传播,不过我对此并不抱信心。在国会上次会议上,虽然一些人又呈交了要求废奴的请愿书,但这些请愿书根本就没有被宣读。我的确相信,如果一下子让奴隶们放任自由,必将产生许多不便和麻烦;但若逐步进行,而且是通过立法进行,将完全可能,并确实应当达到废奴的目的。”[26]就这样华盛顿将拉法耶特劝他以身作则带动解放奴隶运动的建议推诿了过去。

华盛顿对教友派教徒大力推动奴隶解放活动所持的态度也反映了他在奴隶制问题上举棋不定的矛盾心态。他在1786年4月12日从芒特弗农庄园写给罗伯特·莫里斯的信中,就费城的教友派教徒竭力解放一个名叫多尔比的奴隶主的奴隶这件事表态说,奴隶制应该由立法机关来废除,而不是让某些个人引诱他人的奴隶逃离。这件事的缘由是,根据1780年宾夕法尼亚的解放奴隶法令,奴隶主必须登记自己的奴隶。可是这个多尔比却没有登记自己的奴隶,于是费城的教友派教徒就以此为理由,援引宾夕法尼亚的解放奴隶法令,宣称多尔比的奴隶获得了自由。对此华盛顿在信中表示,教友派教徒不应该通过专制和压迫的方式来达到目的。他声称:“我希望人们不要因我以上言辞而认为我愿意将此信所谈及的那些不幸的人禁锢在奴隶制中。我只能说,在这世界上我比任何人都更真诚地希望看到采取一项计划废除奴隶制。不过要达到此种目的,恰当而有效的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立法机构。对此,只要需要我投票的话,我将永远投票赞成。”然而华盛顿反对某些个人和组织强制解放他人的奴隶,他写道:“但是,当那些本来生活快乐、心甘情愿与他们目前的主人在一起生活的奴隶受到干扰,被人引诱离开主人时,当主人们对这种行动全然不知时,当这类行为招致一方不满而另一方也怨恨时,当这种事情落在了一位经济能力无法与该教友会组织相匹敌的人身上时,他是由于缺乏捍卫手段释放了自己的财产。此后一种情形就是压迫,毫无人道可言,因为它招致的罪恶多于其治愈的罪恶。”[27]对于华盛顿在此事上的表态,小保罗·F.博勒分析说:“没有什么比华盛顿的这封信更能显示他的思想混乱。他在原则上反对奴隶制,而在实践上为了经济利益而顺应这种制度,这二者之间的冲突导致了他的这种思想混乱。拥有奴隶是一种‘不幸’,他们是‘不幸福的人民’。可是,有一些奴隶,至少多尔比先生的奴隶,是‘快乐和怡然自得的’。华盛顿渴望‘立法机构’采取一项废奴计划,然而当宾夕法尼亚有了一个这样的法律时,他又不能确定他自己‘对这项法律将会如何’持何种看法。更有甚者,一个人可以提防‘已颁布法律的惩罚’。华盛顿没有去想想,如果多尔比先生的‘钱袋不应用社会的钱袋来衡量’的话,事关黑人的‘钱袋’也不应用多尔比的钱袋来衡量。自1775年以来华盛顿已有了很大的进步,对他有更多的期望也许不切实际。在此信的最后,他似乎意识到了自己对这一事件的反应已经过度,因为他向莫里斯承认,在这件事上他‘可能太过唐突了’。”[28]在1786年9月9日从芒特弗农庄园写给约翰·默瑟的信中,华盛顿写道:“至于第一个提议,我从没有表示过(除非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我被迫这样做)想再买一个奴隶。我最迫切的希望之一,就是看到制订了某种计划,使这个国家的奴隶制能够缓慢、肯定地废除,且其影响力微小到令人难以察觉。”[29]可以说邦联时期华盛顿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白是被动的、消极的和推诿的。1783年后“他的绝大多数对奴隶制的评说只是在其被他人要求谈论此问题时进行,他与循道宗教徒、教友派教徒和拉法耶特的接触就是这样,他通常并不情愿主动地表达他对奴隶制的意见”。[30]

联邦成立后,华盛顿成为美国总统。作为最高的行政首长,他并没有发表任何公开的言论和采取任何政治行动去推进奴隶解放运动,反而顺应着国会做出的亲奴隶制决定。1790年2月,宾夕法尼亚废奴协会向国会递交了一份陈情书,呼吁国会立即采取行动废除奴隶贸易。众议院经过激烈辩论,决定将这个教友派的陈情书交由一个委员会处理,就在该委员会的报告还未提交前,华盛顿收到一位弗吉尼亚朋友戴维·斯图亚特的信,信中严词谴责这份陈情书破坏了地区间的和谐。大致与此同时,费城著名的教友派教徒华纳·米夫林代表废奴协会去拜访华盛顿,呼吁他在国会做出决定前支持教友派的陈情书。华盛顿在3月16日的日记中记下了他们的交谈:“一个名叫华纳·米夫林的先生(获许)来访,此人是一个那种人称为贵格教徒的人,积极追求提交国会的争取解放奴隶的那些措施。我们泛泛交谈了一阵,他努力消除那种他所说的人们对这些在座的废奴协会代表采取行动的动机抱有的偏见,之后,他论辩了将这些人民保持在奴隶制状态做法的不道德性、非正义性以及失策性。他声明,他所希望的不过是渐进的废奴,或者说不希望为实现废奴而对宪法有任何违反。对此我回答说,鉴于这件事情将会以官方决定交到我这里,在这件事还未发生前,我不想就这个问题的是非曲直表达个人的情感。”这件事的结果是国会做出在1808年以前国会不能干涉奴隶贸易的决定,对此决定华盛顿感到如释重负,他在回复戴维·斯图亚特的信中写道:“关于奴隶制备忘录的引入,无疑不仅是对事情的判断不当,而且是极大地浪费时间。不过关于此事的最终决定,考虑到这个联盟国家很大一部分已在很大程度上抛弃了奴隶制,对于那种财产的业主而言,这已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最有利的决定了。”[31]对于南卡罗来纳议会决定重新开始奴隶贸易,华盛顿在1792年3月17日写给查尔斯·平克尼的信中表示不满。他写道:“我必须申明,我对你们的立法机构就在1793年3月后进口奴隶问题做出的决定感到悲哀。我原本抱着这样的希望,制定政策的动机,以及此时奴隶制展示的可怕影响所支持的充分理由,当进口奴隶这个问题在任何对此项措施有兴趣的州加以辩论时,将导致完全禁止奴隶进口。”[32]华盛顿不赞成恢复奴隶进口的意见是与政治界的主流意见一致的。他于1793年2月签署了国会制定的《逃奴法》,也是顺应了政治意见的主流。华盛顿作为国家行政首脑,从未公开发表过反对奴隶制的言论,从未提出过推动奴隶解放的政策建议,却顺从了国会做出的亲奴隶制决定。

华盛顿为什么在其有生之年不选择解放自己的奴隶,并且在政治世界里拒绝公开谴责奴隶制,反而执行保护奴隶制的立法?究其根由,在于他将个人的利益与他认同的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作为个人,解放奴隶意味着放弃他习惯了的养尊处优的生活方式,放弃自己的财富和必然与之相连的社会地位,沦落为中下层人。当然,华盛顿生在绝大多数美国人并不认同种族平等的时代,那个时代的政治势力绝大多数对于奴隶解放或者漠不关心或者坚决反对,在政治世界里华盛顿就是想有所作为也不可能实现。作为国家领导人,如果诉求反奴隶制必然造成政治纷争、地区冲突,有使新生的美国国家分裂瓦解的风险。权衡利弊,他选择了牺牲黑人的利益,牺牲道义原则。作为美国的建国领袖,华盛顿首先关怀的并不是解放奴隶,他有意将奴隶解放放在美国的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后。“他至为关心的是在他的个人生活和政治社会中保持秩序,对于使这个脆弱的新国家背负上立即废除奴隶制带来的劳动市场崩溃和照料过于年老或病弱不能劳动的黑人这些巨大负担,他几乎是不可能予以考虑的。”[33]

可是成为美国开国领袖的华盛顿毕竟已经认识到了奴隶制是一种与美国革命纲领不相容的制度,所以陷入自己信仰的人类道德与私人福祉的尖锐对立之中难以自拔,这使得他背负上了巨大的道德压力。如何摆脱这种道德尴尬,是卸任总统后的华盛顿苦苦思考的难题。最终他选择了以遗嘱的方式,确定在他和其妻子去世之后解放自己的奴隶。这种做法保护了自己和家人生活的福祉不受损害,因为华盛顿没有亲生儿女,等到他的妻子玛莎也去世后,他在人世就没有了至亲之人;同时他又摆脱了道德困境,用解放奴隶证明自己与美国革命的纲领保持了一致,用对奴隶获得解放后的生活的细致安排,显示自己对黑人的仁爱关怀,还由于此举只是他的私人行为,且在其离世后才执行,也不大可能引起政治上的风波。华盛顿的这种做法可谓是精明务实之举。

图2-1 1787年华盛顿在芒特弗农庄园[34]

这幅版画的作者是纳撒尼尔·克里尔,画面上,骑在马背上的乔治·华盛顿在与他的奴隶们说话。画下面的文字是:“农业是最有益于健康、最为有用和最高尚的人类职业”。

在其人生历程中,华盛顿并不是始终厌恶奴隶制。他生于奴隶主之家,少年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奴隶主,当然不能说是他的自主选择,但是在他长大成人后投身于蓄奴创业则无疑是自主行为。通过蓄奴兴家立业是他私人生活的核心内容,如果他一开始就真的不喜欢这种制度,那么可以选择其他的人生之路,因为一个人是不可能终生坚守他自己讨厌的生活方式的。按人类生活的逻辑来推断,华盛顿即使不是特别喜爱这种制度,也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享受着这种制度给他带来的福利。独立战争前,华盛顿就是一个普通的大种植园奴隶主,他的蓄奴生活与其他奴隶主没有本质差别。在其担当了大陆军总司令后,他也是非常警觉地、有意识地护卫奴隶制。独立战争胜利后,他渐渐转向了反奴隶制态度。但是他的表现又是含混矛盾的,他在私下里表达自己对奴隶制的反感,但是却没有解放自己的奴隶,也没有公开发表过反奴隶制言论,在治国期间更是奉行捍卫奴隶制的政策。直到在其走到人生的终点前夕,华盛顿才在自己的遗嘱中确定解放自己的奴隶,却又对奴隶制本身的善恶存废缄口不言。他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现,既反映了他自己的生活处境,也折射了他所代表的奴隶主集团在美国革命时代的矛盾性。美国革命高举的是自然权利学说大旗,宣扬自由是人类的基本人权,按照逻辑推理,美国革命的领导人就应该是反奴隶制的领导人。但是对于奴隶主革命家个人来说,他们的富贵生活就是建立在奴役黑人之上的,要保持一种与自己上等人地位相称的生活,他们离不开对黑人的奴役,解放奴隶就意味着彻底的自我牺牲。华盛顿及其他奴隶主革命家并不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超凡入圣之人,仅从个人利益和生活便利角度来考虑,他们也不会愿意放弃自己的蓄奴生活。更何况他们进行的独立和建国努力实际上只是为了实现白人的自由而不是所有人种的自由,这就更坚定了他们不去推动解放奴隶运动的选择。

二 其他国父们与奴隶制

在其他位列国父的建国领袖中,托马斯·杰斐逊与奴隶制的关系是美国历史研究中一个有高度争议性的论题。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和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以其在政治生涯中高调倡导人类自由而被后世誉为“民主之父”,然而杰斐逊本人是个大奴隶主,终其一生没有为将自由人权推及黑人进行积极努力。对于他的这种作为表现,历史学家的解析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对杰斐逊给予高度评价,认定他是一个原初的废奴主义者,如小阿尔夫·马普指出:“从他那个时代背景来评判,杰斐逊应该免于被指控是伪善之人。”杜马·马隆认为,杰斐逊是强烈主张解放奴隶的,“在美国革命时期他个人做出了最伟大的反奴隶制活动,那时他徒劳无功地为他所在的州提出了一个逐渐解放奴隶计划”。[35]第二类论点对杰斐逊持否定立场,断定他是并非真心反对奴隶制的伪善家。戴维·布里翁·戴维斯认为,“杰斐逊仅仅对于推进废奴事业有理论兴趣”。[36]保罗·芬克曼认为:“因为杰斐逊是《独立宣言》的作者,美利坚启蒙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对他在奴隶制问题上立场的检验,不是要看他是否比他那代人中最坏的人要好一些,而是要看他是否是他那代人中最优秀的领导人;不是看他是否是以一个南部人和种植园主的身份做出反应,而是要看他是否能够超越他的经济利益和地区背景,去实行他自己阐述的那些理想。杰斐逊未能经得起这种检验。”[37]第三类观点则对杰斐逊持同情态度,力图通过社会心理和政治经济分析为他在废奴问题上无所作为寻找原因。如梅里尔·D.彼得森提出:“无论是杰斐逊还是其他弗吉尼亚精英人物,都不愿意为了废除奴隶制而冒失去朋友、地位和影响的风险。”威廉·W.弗里林认为杰斐逊有废除奴隶制的良好愿望,但是他受到情感和社会政治考虑的限制,“那个时代的主流意愿不是将自由扩展到黑人,而是为白人建立共和国”。[38]杰斐逊是不是真心实意地反对黑人奴隶制?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他又没有积极进行反奴隶制活动?

在美国革命发生后,无论是在政治世界里还是在私人交往中,杰斐逊在其政治活动中都有一些反奴隶制的努力。他在向大陆会议提交的《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中提出,“在初创时期就不幸地引进奴隶制度的殖民地上废除本地奴隶制度,是人们的最大愿望”。在他起草的《独立宣言》草稿中,就有一段谴责奴隶贸易的文字。他写道:“他对人性本身进行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从来也没有冒犯过他的遥远的民众的生命和自由的最神圣的权利,捕捉他们,并且把他们送到另一个半球去当奴隶。或者在把他们运往那里去的途中致使他们悲惨地死去。”在《独立宣言》的正式文本中,杰斐逊写下了“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拥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话。这些话表明他的理想社会中并不容许奴隶制的存在,写出这样的话,至少表明他有着反奴隶制理念。在写于1780—1782年间的《弗吉尼亚纪事》中,杰斐逊对奴隶制更是进行了激烈的指控,提出奴隶制对人的品行塑造造成恶劣影响。他指出:“毫无疑问,在我们中间存在的奴隶制度一定会对于我们人民的风俗习惯产生不幸的影响。主人和奴隶之间的整个的交往,是一方永远发作最狂暴的脾气,不断地施行暴虐,而另一方屈辱地顺从。我们的孩子看到这个,便去模仿它;因为人类是一个喜欢模仿的动物。这个本性是教育的基础。从他的摇篮到他的坟墓,他都在学习所看到的其他人所做的事。如果父母抑制住自己而不对奴隶大发脾气,不是出于慈善心肠或自爱的话,他的孩子在场应该是他这样抑制自己的充分的理由。但是,一般说来是不够的。父母暴跳如雷,孩子在旁边看着,注意到愤怒的特征,于是在年幼的奴隶圈子里也做出相同的神态,把最坏的脾气发作出来,而且这样被抚养、被教育并且天天练习虐待行为,这样就不能不学到一身可厌的怪癖。”[39]在杰斐逊为邦联国会1784年的《西北法令》起草的草稿中,第四条规定,“在基督纪元1800年以后在西部诸州内不许存在奴隶制度,不许有自愿的劳役,除非为了惩罚个人犯罪行为”。[40]杰斐逊的这些反奴隶制言行并不是在他人强迫下被迫做出的,而是他自主自愿的举动。如果断言他没有任何反奴隶制意愿,那么对他的这些反奴隶制言行就无法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在1784年的反奴隶制努力失败后,杰斐逊在反奴隶制问题上转向消极,此后他实际上放弃了反奴隶制的政治尝试。不过在私人通信中,他仍一再辩解自己坚守着反奴隶制的原则立场。杰斐逊在1814年回复爱德华·科尔斯的信中,强调自己一贯的反奴隶制立场。“我在黑人奴隶制问题上的思想感情长期以来就为公众所熟知,而时间只能有助于使这种思想感情更加强烈而牢固。热爱正义和热爱国家都同样使人们同情黑人的解放事业。他们为此申辩了那么长的时间,而这些努力没有产生丝毫的效果,这对我们是道义上的谴责,不仅如此,而且我担心人们还不是认真地、心甘情愿地想把他们和我们自己从当前的道义上和政治上的非难下解救出来。”杰斐逊还提出了自己的解放奴隶方案,即:“把在一个特定的日期以后诞生的人们予以解放,并且在其到达一定的年龄后予以教育并移至国外。这样做会为逐渐消灭那种劳动并且代之以另一种劳动提供时间,并且减少那种带根本性质的动作所必然产生的震动的剧烈程度。因为除了我们知道的这个肤色的人以外,大概任何肤色的人,由于自幼就没有必要思考或预见,依靠他们的习惯,像小孩子似的没有能力照看他们自己,而且在任何勤劳是为养育年轻人所必需的地方,迅速地被消灭了。在此期间他们由于懒惰造成了堕落,成为社会上令人讨厌的人。他们与其他肤色的人混合所产生的种族堕落,是爱他的国家的人和重视人性优秀的人所不能同意的。”不过,杰斐逊拒绝了科尔斯让他领导废奴运动的建议,并且表示自己不会放弃自己的奴隶。“这个事业应该让年轻人来做;让能够把这个事业贯彻到底,使其完成的人们来做。我全力祈祷它成功,而祈祷便是老人的唯一武器。但是在此期间,你放弃这项财产以及与之相连的国家,是正确的吗?我不这样认为。我的意见向来是,在能够为他们做更多的事情以前,我们应该竭力善待被命运抛到我们手中的人们,让他们吃得好穿得好,防止对他们的一切虐待和酷使,让他们从事只有自由人自愿从事的那样合理的劳动,不要由于厌恶而放弃他们,不要忘掉我们对他们的责任。法律不允许我们释放他们,纵使那样做对他们有益;而且用他们去交换其他财产,就等于把他们交付给一个新主人,而这个新主人如何对待他们我们是无法控制的。”在密苏里争议发生后,杰斐逊于1820年4月22日致信约翰·霍尔姆斯,坦率地表达了他对奴隶制问题的忧虑。霍尔姆斯是新英格兰国会议员,他是一名杰斐逊派的共和党人,在围绕是否允许密苏里以蓄奴州身份加入联邦问题的争议中与南部保持一致。杰斐逊在信中坦白了自己对于奴隶制问题的态度:“我可以真心实意地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为了以实际可行的方法把我们从这个沉重的耻辱下解救出来比我更愿意做出牺牲。割让那种财产(当然这是错误的称呼)对我来说是一件小事,如果以实际可行的方法实行普遍的解放和移民的话,无须三思而后行。逐步地进行,我认为它也许附带有相当的牺牲。”在1824年2月4日给贾瑞德·斯帕克斯的信中,杰斐逊更细致地探讨了他的解放奴隶计划,坚持将美国的黑人送出美国。他表示,此时美国有150万黑人奴隶,要一次将他们送走并不可能。因为奴隶人口在增长,通过补偿奴隶主失去奴隶的损失,要在25年时间内将他们送走也不可能。“我认为有一个可行的方法,那就是解放在法案通过后的一切奴隶,按照适当的补偿留给他们的母亲,一直到他们能够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时为止,然后安排他们干活,到适当年龄遣送出国。”1826年5月20日在致詹姆斯·希顿的信中,杰斐逊再次强调解放奴隶要等待未来时易世变后才能进行。“这个事业所要求的舆论中的革命,是不能期待在一天之内完成的,或者也许需要一个时代;但是时间比一切事物都更为经久,所以它也比这个罪恶更经久。40年前我的意见就与公众见面了。假如我重复我的意见40遍,它们只会变得更为陈腐,更为乏味。虽然我不会在我在世期间看到它完成,但它们将不会和我一同死掉;然而不论活着或死去,我将一直最热诚地祈祷这个事业的完成。”[41]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杰斐逊在去世前仍不忘表达自己的反奴隶制立场,也表明他是有反奴隶制理念的。如果杰斐逊没有丝毫的反奴隶制意愿,他就用不着一再表达自己的立场。即使他不像少数奴隶主精英那样为奴役黑人活动加以巧言狡辩,也完全可以像同时代的绝大多数南部奴隶主那样,对奴隶制与自由人权的矛盾对立采取视而不见、装聋作哑的做法。杰斐逊一再表达自己反对奴隶制,应该是他的真实愿望或理想,更何况他也为此做出过尝试。

不过,不可否认的是,杰斐逊并没有做出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反奴隶制努力。他在《独立宣言》草稿中写下的谴责奴隶贸易的文字,由于佐治亚和南卡罗来纳代表反对而被删除了,对此杰斐逊并没有进行抗争。他起草的《西北法令》中禁止1800年以后向西部出口奴隶的条款遭到南部代表的反对被删除,杰斐逊也默认了。可以说,杰斐逊的反奴隶制政治努力浅尝辄止,无果而终。“在其整个政治生涯中,无论是在弗吉尼亚作为立法者还是担任美国总统期间,杰斐逊从未把削弱奴隶制的法律和制度基础作为目标。”[42]在其微弱的反奴隶制努力失败后,杰斐逊在解放奴隶问题上越来越消极,最终发展到完全放弃反奴隶制努力的地步。他在其生命的最后一年写道:“关于解放奴隶问题我已经不再去想了,因为这不是我在世期间要做的工作。”[43]就其一生的反奴隶制言行来看,他并没有进行持久顽强的反奴隶制努力,“作为一个为在新的共和国确立共和政府而顽强奋斗的政治家,相比之下,杰斐逊为终结奴隶制而做出的政治努力是微不足道的”。[44]这就是说,虽然杰斐逊有反奴隶制理念,但却没有坚定的反奴隶制行动。

与其微弱无力的反奴隶制努力相比,无论是在私人生活还是在治国活动中,杰斐逊都为守护奴隶制做出了积极有力的努力。在私人生活中,他一生坚守着蓄奴生活。杰斐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奴隶主家庭,依靠继承父母财产和通过婚姻继承财产获得了大量土地和奴隶。“1757年其父亲去世时,杰斐逊继承了5000多英亩土地和20个奴隶。至1774年,自然增长、购买和其母亲的转让使得他拥有的奴隶数达到42人。就在这个时候,他(代表其妻子)从其岳父约翰·威利斯的财产中分得1.1万多英亩土地和135个奴隶。这笔财产中所含的欠债使得他出售了大约一半的新土地,但即使如此,他还留有5000多英亩土地,再加上他自己拥有的土地,使得他的财产超过1万英亩,直至其去世时他的土地仍旧大约是这个规模。”杰斐逊子承父业,继续依靠蓄奴活动兴家立业,蓄奴规模越来越大。在继承了其岳父的那笔财产后,“杰斐逊拥有的男女和儿童奴隶达到187人。不过由于出生、死亡、购买和出售奴隶,这个蓄奴数字年年有变。尽管战争使得他损失了30个奴隶,1783年他拥有的奴隶人数仍然上升到204人。1798年他拥有的奴隶仅147个,因为他为了支付债务卖掉了50多个奴隶,他的奴隶人数1810年增长到197个,1822年达267个。在1774年之后杰斐逊拥有的土地和奴隶使得他成为阿尔伯马尔县第二大富人,弗吉尼亚最富有的人之一”。杰斐逊的蓄奴活动与其他奴隶主没有本质性差别,“在日常生活中,杰斐逊作为一个奴隶主,其行为与弗吉尼亚的那些反对他的反奴隶制思考的种植园主们的行为没有多少差异。他的奴隶们食能果腹、衣能护体,他们的劳动任务与自由白人的任务相当。就此而言他们的境遇也许比这个州的其他很多奴隶要好些。尽管如此,在处理逃亡奴隶时,在出售奴隶时,在让奴隶繁殖奴隶问题上,在责罚奴隶时,在解放奴隶问题上,杰斐逊的行为与其他开明奴隶主的做法没有显著不同,他们谴责不必要的残酷,但也将采用他们认为必要的各种手段来保护他们的奴隶这种特别形式的财产”。[45]

美国革命后,杰斐逊与华盛顿的蓄奴活动出现差异,华盛顿基本上不再买卖奴隶,而且在临终前立下的遗嘱中确定在其妻子去世后解放属于自己的奴隶。“与芒特弗农庄园的主人形成对照的是,杰斐逊即使在担任总统时也买卖奴隶。为了掩盖其进行这种交易他使用了一个第三者。从1784年至1794年,杰斐逊出售了大约50个奴隶,把从中得到的绝大部分收益用于偿还债务,杰斐逊也没有在其遗嘱中解放自己的奴隶。蒙蒂塞洛的奴隶也许比芒特弗农庄园的奴隶日子过得轻松,但他们的结局却不比华盛顿的奴隶幸福。”[46]

对于杰斐逊拒绝解放自己的奴隶,保罗·芬克曼认为:“在其一生中,杰斐逊有的是机会解放他的某些或全部奴隶。在美国革命期间,杰斐逊本可以通过让他们参军解放他的男性奴隶。从1782年至1805年弗吉尼亚法律许可奴隶主在该州内解放自己的奴隶而不要求解放了的奴隶离开该州。从1805年至1815年,获得解放的奴隶继续留在该州需要得到州议会的许可。1815年后县法院可以因为‘特别优绩’授予豁免,这些法院对这条规定的解释看来相当宽松。更进一步的是,在其很多次在弗吉尼亚之外停留期间,杰斐逊本能够在宾夕法尼亚、纽约或其他地方解放他的奴隶。他还可以将他的奴隶送往那些让他们能够像自由人一样生活的地区。”可是杰斐逊却没有这样做,“终其一生,包括通过他的遗嘱,杰斐逊仅仅解放了8个奴隶,1790年代解放了2个,1822年解放了1个,在1826年他的遗嘱中解放了5个。……这些人都是赫明斯家庭的成员,因此也就是杰斐逊自己通过婚姻、血缘或二者兼有形成的亲戚”。[47]萨利·赫明斯原是杰斐逊的岳父与他的一个女奴结合生下的女儿,即杰斐逊妻子的同父异母妹妹。她与杰斐逊夫妇生活在一起,且极有可能与杰斐逊有男女之事,根据1998年对赫明斯的男性后裔与杰斐逊家族男性后裔的DNA进行的检测,杰斐逊极有可能就是赫明斯生育的一些孩子的父亲。[48]解放这几个奴隶并不能证明他是在积极有意地推动解放奴隶运动。

杰斐逊不仅在私人生活中坚守着对黑人的奴役,在政治世界里他对于护卫奴隶制也是大有作为。《独立宣言》发布后,他离开费城回到弗吉尼亚,担任弗吉尼亚立法机构设立的“修法委员会”委员。在他参与修改的法律中,就有一项维护黑人奴隶地位的法律。这项第51号法案就是由杰斐逊执笔起草的,其第一条款规定,自此以后该共同体中的任何人将不再被人作为奴隶加以占有,但那些现在处于被奴役之中的人和他们的后代除外。黑人和穆拉托人被作为奴隶带进弗吉尼亚并占有1年后将予以解放。第二条规定,依此规定获得解放的人,以及未来获得解放的任何奴隶,必须在1年内离开本州,否则不受法律保护。任何白人妇女与黑人或穆拉托人生育的孩子将被驱离本州,或者不受法律保护。在后来杰斐逊担任弗吉尼亚州长期间,他签署了一项奖励弗吉尼亚军人的立法,该立法规定对于参加过独立战争的军人奖励300英亩土地外加一个身体健壮、年龄在20—30岁之间的黑人,或者60英镑金币或银币。杰斐逊的这些行动显示,“杰斐逊作为立法者和州长的行为不折不扣地表明了他对美国革命含义的理解,而不管他在《独立宣言》中写了什么。在这些政治立法中他的作为表明,在其心目中,‘所有人’(其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所有人生而平等)并不包括黑人”。[49]邦联时期作为驻法公使,对于美国人对1783年被英方带走的奴隶的补偿要求,杰斐逊积极进行了争取。联邦建立后在担任华盛顿政府的国务卿时,他继续为此问题寻求满意的解决方案,他还对西班牙政府施压,要求其拒绝在佛罗里达给从佐治亚逃亡的奴隶提供避难地。尽管杰斐逊欢迎法国革命,但是1791年圣多明各岛的奴隶们为争取自由而起义的事件还是让他深感恐慌,他批准了给该岛上的法国奴隶主们赠送武器和军火的计划。当1793年该岛的很多白人奴隶主逃到美国时,杰斐逊主张给予他们慷慨支持。他恳求弗吉尼亚州州长詹姆斯·门罗呼吁弗吉尼亚政府捐款给这些难民。在他就任总统不久,弗吉尼亚议会要求州长门罗与总统协商,以解决将可能造反的奴隶驱逐出境的问题。杰斐逊让美国驻英大使与英国的塞拉利昂公司协商接受可能被殖民的黑人。在该公司拒绝这个方案后,杰斐逊在其总统任期内就放弃了遣送黑人奴隶回非洲殖民的努力。他在购买法属路易斯安那的决定中也包含着维护奴隶制的内容。法国将路易斯安那出卖给美国的条约中,有一条规定保护西班牙人和法国人在该地区拥有的奴隶,对此杰斐逊并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拿破仑放弃路易斯安那主要是因为他无力摧毁圣多明各的奴隶起义,当1806年他再次试图征服该岛时,就要求美国政府协助切断与这个黑人国家的一切贸易。杰斐逊接受了拿破仑的要求并将这一措施推荐给国会,国会以93票对26票通过了这个决定。他支持法国进行这项活动,是因为他希望拿破仑以支持美国获得佛罗里达作为回报,但是他心里肯定清楚,如果这个计划成功,将会摧毁圣多明各的黑人政权,而这个政权是美国奴隶们的希望之光。[50]杰斐逊对蓄奴生活的坚守和在政治世界里一系列护卫奴隶制的行动,表明即使他有一些反奴隶制意愿,这个意愿也没有成为他采取亲奴隶制行动的障碍。

政治精英人物的自主行为当然是由他的思想认识支配的,杰斐逊在反奴隶制努力上的微弱消极,在亲奴隶制行动上的积极主动,自然也首先要从他的思想认识层面找原因。在对其思想意识原因的缕析中,有美国学者强调杰斐逊对黑人的种族偏见。与其时代的绝大多数美国人一样,杰斐逊的思想中确实存在着对黑人的种族偏见。在他的《弗吉尼亚纪事》中尽管对奴隶制进行了谴责,但是又提出黑人是劣等种族的意见。他写道:“因此,我只是作为一个疑问提出下面的看法:黑人,不管本来就是一个独特的种族,还是由于时间和环境而变为一个独特的种族,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禀赋都低劣于白人。……在获自由后,他应该被迁移到不致发生混血的遥远地方去。”[51]对于杰斐逊的这种种族偏见,美国学者尼古拉斯·E.马格尼斯分析说:“他在《弗吉尼亚纪事》这本书中做出的结论是奴隶的躯体和头脑俱为低劣,他得出这种结论的那种思维是极端情绪性的和不合逻辑的,与他在这本书中表达的标准相对比,他的偏见就显得特别显著。杰斐逊认为自己是其时代的开明人士,但在他推测他所认为的黑人种族内在禀赋低劣的原因时,却与盛行的启蒙思想大相径庭了。”通过对杰斐逊的思想进行梳理剖析,尼古拉斯·E.马格尼斯发现,“大量事实表明,因为他对黑人有着压倒一切的偏见,即他认为黑人在躯体和头脑上都是低劣的,所以杰斐逊计划建立的美国将是一个自由白人的社会。这真是一种绝妙的讽刺,他在《独立宣言》中写下的那些鼓舞人心的言辞,被后代美国人按其字面意义来解释发生了转变,成为这个国家为实现多种族平等社会而奋斗的理想。如果杰斐逊的思考在过去就占了上风,这个国家就不会朝着这个理想迈出第一步了”。[52]有人对杰斐逊的政治思想进行分析认为,杰斐逊的政治信仰与他对奴隶制的无所作为并不矛盾。马克·D.麦卡威指出:“奴隶制显然是一种与托马斯·杰斐逊本人表达的人类自然权利相抵触的制度,故他对奴隶制的宽容就成了美国历史上少有的令人困窘的问题之一。这种制度的残酷和蓄奴活动显然的非正义性都使得杰斐逊的声誉大打折扣。其公共生活的可怕嘲讽是,他为新国家的设计所倡导的那些原则,如恪守多数派统治、限权政府、法律的权威和保护财产权,限制了他对这种制度的攻击,而他知道这种制度对美利坚合众国构成了威胁。这并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共和派的意识形态包含奴隶制,而是杰斐逊关于在这个新国家的政治和法制机构中贯彻这些意识形态问题上所持有的观念,阻止了政府采取积极进取的行动去解放奴隶。杰斐逊思想上接受的共和政府‘形式’是确保人类政治自由的唯一途径。这种政府形式包括恪守将法制作为社会组织和变革的基础。”在这样的思想意识支配下,杰斐逊就不会积极地去推进解放奴隶运动。“就杰斐逊与奴隶制的关系而言,既然这个人的意识形态是以法律的首要性、限权政府、州权、财产权和多数派统治为前提条件,那么他不可能为废除这个可憎的制度再多做多少事情。如果他试图再多做一些事情的话,杰斐逊将打破他自己的一个基本信念。与他坚持的等待下一代人来废除奴隶制的立场相比,那样做将证明更加与他的意识形态相矛盾。”[53]

不过,仅仅停留在思想层面的分析只能做出一种浅表的解释。政治人物的言论往往是其个人利益的工具。一般人都有自辩的本能,政治人物更是会出于个人的利益需要来选择言论,权衡利弊,精心推敲论辩言辞。政治家说什么不说什么,做什么不做什么,优先做什么,都是精心算计后的抉择。从个人利益来考虑,杰斐逊就难以将反奴隶制事业作为优先选择。杰斐逊生在奴隶主家庭,一生都靠奴役黑人来维护他富裕高贵的生活。他的财富和权势就是以奴役黑人为基础的。杰斐逊的蓄奴行为表明他是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奴隶的利益之上的。威廉·科恩指出:“显然,杰斐逊之所以不愿意解放他的奴隶,至少部分原因是他不愿意改变他的生活标准,不愿意让自己的行动与自己的原则保持一致。他对于能够得享美酒、得读佳作和能够在蒙蒂塞洛慷慨好客而深感自豪。他尽了很大努力来把这一切完全留传给他的后代。”杰斐逊不解放他的奴隶非是不能,而是不情愿。“他从心智的角度强烈‘怀疑’黑人是天赋低劣,这或许更能说明他为什么有能力漠视他自己关于黑人权利的责难。把黑人想象成是低级的人,他就能够让自己相信他自己对待奴隶的行为是仁慈和人道的。按照奴隶主们的传统设想来判断,确实就是仁慈和人道了。可是,如果仅从心智的和心理的角度来看杰斐逊与奴隶制的关系那将是一个错误,因为奴隶制塑造了蒙蒂塞洛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对人类自由的玄思妙想在与他在这里的生存方式相抵触时就无足轻重了。”[54]既然确定了自我利益优先的人生原则,从政治利害来权衡,杰斐逊也就不会去推进反奴隶制运动。他所在的弗吉尼亚是一个奴隶主主导的社会,不仅绝大多数奴隶主拒绝解放奴隶,就是绝大多数白人也不愿接受与自由黑人平等相处的社会关系。在这样的社会中,如果一意孤行去倡导推进解放奴隶事业,那么他就失去了白人社会的支持,必然失去政治影响力,那样他也就成不了政治领袖人物了。事实上不仅杰斐逊,与他同时的南部革命领导人如华盛顿、麦迪逊等,也采取了相似的立场,尽力回避触碰奴隶制问题。这样的选择既维护了个人的私利,也维护了奴隶主群体的利益,迎合了持有种族主义偏见的白人大众的情感。杰斐逊及奴隶主革命领导人在思想上已经认识到了奴隶制的邪恶,可是却不去积极致力于反对这种制度,甚至诉诸多种方式去维护奴隶制,他们的这种选择折射出了他们的人品高度,即他们是一些将个人和他们认同的群体的私利置于人类的公义之上的人。

总观其人生历程,杰斐逊在政治世界里和私人生活中多次表示过反对奴隶制的原则立场,他的这些反奴隶制言说并不是在被人强制下的被迫表态,故应该看成是他真实愿望的表达。不过,他一生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现是矛盾的,威廉·科恩写道:“杰斐逊是一个有很多向度的人,对他的行为进行任何解释都必须涵盖他那大量的看似矛盾的表现。他真心实意地坚决反对奴隶贸易,可当他发现自己生活需要时就买卖奴隶。他的信仰是,所有的人,不管他们的能力如何,都有权得到生命和自由的权利,可是他却追捕那些有勇气通过逃离奴役来获取他们权利的奴隶。他相信奴隶制在道德上和政治上是错误的,但是他仍然为他所在的州写了一部奴隶法规,并在1819年反对限制这种制度进一步扩张的国家努力。他相信一个小时的奴隶制要比多个时代的英国压迫更为恶劣,可是他还能像人们谈论狗和马繁殖那样讨论奴隶繁殖事务。”[55]杰斐逊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这种矛盾表现,其实恰恰反映了他在社会矛盾处境下的人生选择。杰斐逊的选择是,他的奴隶们的利益服从于他个人的利益,黑人奴隶群体的利益服从奴隶主群体的利益,黑人种族的利益服从于白人种族的利益。如果解放奴隶不破坏他自己的富贵生活,不损害奴隶主集团的利益,不伤害不愿接受种族平等的白人大众的情感,那么他愿意解放奴隶,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杰斐逊个人的私利,以及奴隶主集团及他们支配的白人社会认同的利益是以奴役黑人为基础的,这样一来,杰斐逊尽管有着反奴隶制理念,却不可能形成强烈的反奴隶制意愿,故而他对奴隶制的反对基本上是言多行少,仅有的几次反奴隶制政治行动也是浅尝辄止、无果而终。

在奴隶制问题上,麦迪逊的人生与杰斐逊有着高度相似性。詹姆斯·麦迪逊也是终生蓄奴。8岁时他的祖母就送给他一个名叫比利的幼奴来陪伴他。在麦迪逊离开家园去普林斯顿上大学的日子里,又是一个名叫肖尼的奴隶陪他前往。[56]大学毕业后,麦迪逊回到家乡,投入种植园经营。1774年他从父亲手中购买了200英亩土地,象征性地支付了30镑弗吉尼亚货币,这块土地被命名为“黑平地”。独立战争爆发后,麦迪逊忙于参加政治活动,他参加了1776年弗吉尼亚的制宪会议,1777—1779年在弗吉尼亚参事会任职, 1780—1783年在大陆会议和邦联国会任职,无暇管理自己的土地。1783年12月从邦联国会离任后,麦迪逊返回家乡。他的父亲又给了他一块560英亩的土地让其经营。除了田产外,1787年麦迪逊共拥有14名奴隶、4匹马、2头牛。1792年麦迪逊在奥兰治县从一个邻居手中以510英镑的现金购买了800英亩土地,这个地方叫“黑草地”。一年后他又在他的“黑平地”田产附近购买了30英亩土地。麦迪逊和他父亲的种植园种植烟草、小麦供销售,种植玉米供家人和奴隶食用,此外还栽种各种水果树。到1797年他从国会离任返乡时,麦迪逊已经在父亲的种植园蒙特佩利尔积累了1600英亩土地,此外在肯塔基还拥有数千英亩土地,纳税的财物中有17名奴隶、19匹马,以及一辆马车。[57]由于父亲去世后绝大部分财产包括蒙特佩利尔庄园在内归属了麦迪逊,他自然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大种植园主了。麦迪逊与杰斐逊一样,没有像华盛顿那样通过遗嘱解放自己的奴隶。麦迪逊在1835年的遗嘱中将他的蒙特佩利尔种植园奴隶转给了他的妻子多利·麦迪逊。麦迪逊去世后,多利由于经济困难卖掉了一些奴隶,1844年更是将蒙特佩利尔种植园全部卖给了里士满商人亨利·孟丘尔,并至少将9个奴隶立契转让给了孟丘尔。这一年多利还将40个奴隶转让给了约翰·佩恩·托德,一些家仆奴隶随着多利搬到华盛顿去生活。1849年多利在华盛顿去世,与麦迪逊一样,她也没有在遗嘱中确定解放奴隶,麦迪逊拥有的奴隶最终命运不得而知。[58]在公共世界里,麦迪逊对奴隶制的态度与杰斐逊相当接近,即一方面表示反对奴隶制,另一方面却并不积极推动废除奴隶制。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的54号文章中对奴隶做出了两种界定。“实际情况是,奴隶兼有这两种特质:我们的法律在某些方面把他们当作人,在其他方面又把他们当作财产。他们被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某一主人劳动,可以被一个主人卖给另一个主人,经常由于别人的变幻无常的意愿而被限制自由和遭受体罚;由于这些原因,奴隶似乎被降低到人类之下,而归入那些属于财产这一合法名称的无理性动物之中了。另一方面,由于奴隶的生命和肢体得到保护,不许任何人,甚至其劳动及自由的主人,加以伤害;同时奴隶本人如果伤害别人,也要受到惩罚;因此奴隶同样显然被法律认为是社会的一员,而不是无理性动物的一部分;是道德的行为者,而不只是一种财产。”[59]他相信美国对奴隶劳动的依赖越少越好,认为奴隶劳动不足以为多样化的经济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他在不同场合承认奴隶制是一种不祥的重大邪恶,是共和国的污点。他希望奴隶制通过渐进的途径逐渐灭亡,他也认为获得解放的黑人不可能与白人在社会上融为一体,赞成将解放奴隶驱逐到美国以外的地区。他反对国会推动奴隶解放,“因此像杰斐逊一样,在其晚年,麦迪逊看到废除奴隶制之路上困难重重”。[60]与杰斐逊一样,不管其内心对奴隶制的态度究竟如何,麦迪逊的行为不能证明他具有坚定的反奴隶制立场。

帕特里克·亨利是以他那篇充满激情的“不自由毋宁死”演讲青史留名的,这个弗吉尼亚种植园奴隶主积极推动北美的反英斗争,但是却拒绝解放自己的奴隶。不过这个人还算坦率,在1773年1月18日写给教友派信徒罗伯特·普莱曾茨的回信中,他坦白了在蓄奴问题上的尴尬处境:“有人会相信我是自己购买的奴隶的主人吗?没有他们我的生活会深陷普遍的不便之中。我将不为它辩护,也不能为其辩护,不管我的行为是多么应受指责,我要向美德致敬,深晓遵守道德戒律者乃高尚纯正之人,并谴责自己对道德戒律的不加遵守……如果我们不能把改良世道人心的希望变成实践,那就让我们以宽容之心来对待那些生活在不快乐之中的受害者吧,这是我们能够为走向正义做的又一步,我们感谢我们的宗教的纯洁性,她向我们显示美德与保障奴隶制的法律并不相容。”[61]帕特里克·亨利的这番表白无意中揭示了奴隶主国父们道德困境下的心理矛盾。领导美国革命的这些人不可能不去思考奴隶制问题,奴隶制与美国革命纲领在道义上显然对立,独立战争对人力的需要,反奴隶制团体和人士的呼吁和陈情,都将奴隶制问题提到这些人的意识之中。但是作为个人,如果选择解放自己的奴隶,就是放弃自己的财产以及与财富相连的权势和地位,放弃自己养尊处优的种植园主生活方式,这对于个人来说是巨大的牺牲。用牺牲自己的便利而为他人谋利,如果只是一件不影响自己根本生活的小事,则有人可能出于道德考虑而去做。但是一旦要牺牲自己的根本生活方式,则世俗社会中绝大多数人不会去做。奴隶主国父们不是超凡脱俗的圣人。从政治层面来想,在绝大多数白人反对解放奴隶的社会里,如果有谁一意孤行倡导反对奴隶制,那么他必将陷入孤立境地,不仅个人失去政治影响力,而且会导致内乱,危及他最关注的革命胜利和创建新国家的事业。他们选择牺牲道德的做法是权衡利弊后的明智选择。

非奴隶主国父在这场政治大变革之中也没有成为反奴隶制斗士。马萨诸塞的约翰·亚当斯参加过《独立宣言》的起草,担任过华盛顿政府的副总统,继华盛顿担任了第二任美国总统。由于他生活在奴隶劳动对于经济和生活影响无足轻重的新英格兰地区,与那个地区的绝大多数人一样,他没有蓄奴,在思想和情感上也厌恶奴隶制。“然而在其叱咤风云的长期公共生涯里,他只是对奴隶制偶尔做过片言只语的评价。”亚当斯在大陆会议时曾经反对南部代表不将奴隶计算为纳税人口的主张,但是他反对的理由不是因为黑人是财产。在1782—1783年与英国和谈期间,亚当斯也没有反对其他代表提出的英国将逃亡到英军一方的黑人归还给美国的要求。亚当斯的观点是,黑人应该作为纳税的人口来计算,因为他们与白人一样为国家财富做贡献。对于1808年对外奴隶贸易的终结亚当斯也没有什么评说。在1819年密苏里争议发生后,亚当斯才在私人通信中表达了对奴隶制的看法。他在1820年1月13日写给女婿的信中表达的思想,竟然与杰斐逊的说法很是相像。他表示,奴隶制问题就像一团乌云笼罩心头,如果奴隶制的坏疽不加以阻止的话,将给美国带来种族暴乱的灾难,将不可避免地发生黑人针对白人的暴动。白人最终会疯狂到彻底清除黑人的地步。对于如何防止这种种族暴乱的发生,亚当斯并无确切的方法。他在个人通信中表示,如果出于人道需要结束奴隶制,那么也要考虑南部奴隶主的利益,对黑人采取的一切人道措施都不应与公共安全发生冲突。其他地区不应该将南部不欢迎的措施强加给南部,不应该采取任何鲁莽暴力的措施伤害南部奴隶主的生命和财产。奴隶解放要慢慢地小心谨慎地进行,任何国家都实行过奴隶制,铲除奴隶制这种邪恶需要时间。对于奴隶制扩张亚当斯是明确反对的,在密苏里争议期间他支持反对奴隶制扩张到密苏里和西部领地。对于最后的妥协,亚当斯基本上是接受的,“尤其是他希望所有各方都将坚定地默认这个妥协”。[62]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是美国联邦国家创立的关键人物。他是1787年制宪会议的主导者之一。在华盛顿政府担任首任财政部长,是华盛顿总统制定国家政策的关键决策人。汉密尔顿不是奴隶主,参加了纽约州的反奴隶制活动。美国革命后,是否解放奴隶成为各州的内部事务。1785年纽约州的“纽约推进解放奴隶协会”成立,约翰·杰伊被选为协会主席,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参加了成立大会,并被任命为负责制定协会规章的委员会主席。汉密尔顿主导的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是协会成员要采取逐渐解放奴隶的措施,首先是立即解放自己年龄最大的奴隶,年龄最小的奴隶达到35岁时予以解放。不过这个建议并未获得通过。汉密尔顿在此后继续积极参加这个协会的活动,并当选为该协会的第二任主席。汉密尔顿积极参与推动解放奴隶活动,是以他的信念为支持的。他相信“奴役他人的活动本身就是不折不扣的将战斗从战场带到家园之中。奴隶主沉湎于奴隶劳动的战利品,却‘鄙视供养他们的劳动者’。奴隶制使得奴隶主可以随心所欲,这就激起了他们的野心、贪婪和淫欲,而同时剥夺了奴隶的人格,使得他们不能做人。简言之,奴隶制是一种对宗教和道德有致命伤害的体制,易于降低人的理智,是人类崇高行为的腐化之源”。[63]尽管如此,汉密尔顿在其影响力最大的时刻也并未在政治舞台上为解放奴隶进行努力。在参加制宪会议时没有提及解放奴隶,在华盛顿总统时期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他的关注点集中在联邦国家的建设上,终其一生他并没有在联邦政治层面上进行任何的反奴隶制努力。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晚年最终走向了彻底反对奴隶制。他曾经拥有过奴隶,也买卖过奴隶。不过,富兰克林与奴隶制的利益关联并不深,他不像华盛顿、杰斐逊和麦迪逊那样奴隶成群,只是买卖和使用过寥寥几个奴隶。到了人生晚年,他彻底转向了反奴隶制立场。他不仅解放了自己的奴隶,而且在政治舞台上公开反对奴隶制。1787年4月23日,富兰克林接受了宾夕法尼亚废奴协会主席的职位。此时这位已是81岁高龄的革命老人公开发表了一篇反奴隶制讲话。在1790年4月17日去世前不久,富兰克林签署了他人生最后的公共文件,其中一份是宾夕法尼亚废奴协会的《致公众》,另一份是提交给国会的陈情书,呼吁从美国政治机体中清除奴隶制。尽管这种反奴隶制陈情并未导致奴隶制被废除,但是它表明了富兰克林的立场。[64]

把以上这几位美国的国父们在奴隶制问题上的表现加以比较可以发现,华盛顿的最终选择既不是很激进,也不是很顽固,而是采取中庸之道。美国革命时期和建国初期,确实有很多奴隶主主动解放了自己的奴隶,就在华盛顿家乡所在的弗吉尼亚州,也有一些奴隶主解放了奴隶。与这些人相比,华盛顿的表现就显得保守一些。但是,毕竟绝大多数奴隶主并没有选择解放自己的奴隶,而是顽固地坚守自己的蓄奴生活,捍卫自己的蓄奴权利,与这类人相比,华盛顿最终选择解放自己的奴隶,就又显得进步一些。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与华盛顿一样都是弗吉尼亚的大奴隶主。这两人与华盛顿不同的是,他们在世时没有解放自己的奴隶,在遗嘱中也没有确定解放奴隶。约翰·亚当斯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未曾蓄奴,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拥有过奴隶,但是在美国革命前已经解放了自己的奴隶。不管是否蓄奴,这些人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他们都承认自己反对奴隶制度,却都没有为解放奴隶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他们都将美国国家、白人社会的利益放在黑人解放利益之前,不惜以牺牲黑人自由为代价,维护他们所认同的白人国家利益。也正因为这些人有着这样的共识,新生的美国联邦国家才得以以牺牲黑人奴隶的利益为代价得到了巩固。

正因为美国的建国领袖们在黑人奴隶制问题上有着一致的原则立场,所以在建国过程中他们能够在奴隶制问题上达成妥协。美国宪法是原则与妥协的产物,宪法中回避奴隶和奴隶制字眼,可以说是坚持了美国革命的原则,同时宪法对奴隶主的具体利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实际上就是原则对利益的妥协。这种妥协使得对宪法可以进行不同的诠释。赞成奴隶制的人可以把宪法解释成赞成奴隶制,因为它对奴隶主的利益做出了具体保障。而痛恨宪法保护了奴隶主利益的人也可以解释说制宪者们反对奴隶制,因为他们拒绝使用奴隶和奴隶制这些字眼。美国宪法中对奴隶制的这种处理反映了美国社会主流在奴隶制问题上的最低共识,即奴隶制争议从属于创建美利坚国家的需要。白人的美利坚国家利益高于黑人解放。

黑人与白人的肤色不同显而易见,黑人与白人属于不同种族,“这一事实使得弗吉尼亚人得以更加容易地使用奴隶制作为自由的屏障”。[65]人是自利的。维护和扩大自己的利益是世俗之人的本能选择,只有极个别个人道德修养达到超凡脱俗境界的人,才能超越这种自利的本能。美国革命领导群体的个人和政治表现表明他们不是圣人。个人利益是他们行为选择的首要考量,所以从利益角度去审视这个群体是正确的理路。尽管酿成美国革命的原因纷繁复杂,就南部的领导人来说,奴隶制是他们的重要考量。英国对奴隶制的威胁,是刺激他们采取更激进反英行动的重要因素。在他们创建新国家的过程中,出于自我利益考虑,他们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反奴隶制努力。总的来说,“美国革命期间对黑人奴隶的真正同情之心并未涌现,最多也就是一条溪流。原因并不需要费多大劲去找,美洲的法律和习俗鼓励白人以蔑视态度对待黑人。贪婪也是应该考虑到的力量。奴隶主的后代们并不倾向于被剥夺掉‘如此多的财产’。尤其是奴隶主处于一种能让冒冒失失地反对他们利益的任何白人生活不得安生的地位。”在这样的社会里,敢于挑战奴隶制的人必然受到巨大压力。“令人不快的真相是,爱国者们通过强调美利坚黑人与白人之间存在的让人羞耻的差别来高调要求与不列颠人社会平等。”美利坚白人要求的自由,隐含着奴役黑人的自由。他们恐惧的是自己落入他们奴役的黑人的那种境地。“殖民地撰写时事评论的那些人害怕的是与非裔美国人地位平等。他们使用的暗示、明喻、隐喻和具体图像显示奴隶制在他们的意识中扎根有多深,多么让他们不安。事实上,奴隶制就是他们的噩梦。”[66]奴隶主集团发动美国革命,捍卫的就是奴役他人的自由。

图2-2 “一个烟草种植园”[67]

这幅画面上的文字为“一个烟草种植园”,是1788年出版的《联邦党人文集》(The Federalist)的扉页图。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约翰·杰伊和詹姆斯·麦迪逊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主旨是推动联邦宪法的批准,加强联邦国家的建设,并不是要讨论奴隶制问题,也不是要讨论农业问题,更不是要讨论烟草种植园,选用这幅画只是想表示美国经济的繁荣。不过这幅画的选用,无意中传递出这样的信息,即那时候的绝大多数白人是心安理得地接受奴隶制的,因为这幅画面上描绘的就是种植园奴隶的劳动情景。

[1] Paul Johnson, George Washington: The Founding Father, New York: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Inc.,2006, p.38.

[2] Michael Coard, “The‘Black'Eye on George Washington's‘White'House'”, The Pennsylvania Magazine of History and Biography, Vol. 129, No. 4(Oct.,2005), p.461. http://www.jstor.org/stable/20093821 Accessed:2012/04/25

[3] Jean B. Lee, “Mount Vernon Plantation:A Model for the Republic”, in Philip J. Schwarz, ed., Slavery at the Home of George Washington, Mount Vernon, Virginia:Mount Vernon Ladies'Association,2001, pp.37,38.

[4] Dorothy Twohig, “‘That Species of Property':Washington's Role in the Controversy Over Slavery”, in Don Higginbotham, ed., George Washington Reconsidered, Charlottesville and London: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2001, p.116.

[5] Paul F. Boller, Jr., “Washington, The Quakers, and Slavery”, The Journal of Negro History, Vol. 46, No. 2(Apr.,1961), p.83. http://www.jstor.org/stable/2716714 Accessed:2012/03/21

[6] Duncan J. MacLeod, Slavery, Race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4. pp.131-132.

[7] Henry Wiencek, An Imperfect God: George Washington, His Slaves, and the Creation of America, p.358.

[8] Kenneth Morgan, “George Washingt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 Vol. 34, No. 2(Aug.,2000), pp. 282,286-287. http://www.jstor.org/stable/27556810 Accessed:2012/04/25

[9] Paul Johnson, George Washington: The Founding Father, pp.40,41.

[10] Ulrich Bonnell Phillips, American Negro Slavery: A Survey of the Supply, Employment and Control of Negro Labor as Determined by the Plantation Regime, p.286.

[11] Duncan J. MacLeod, Slavery, Race and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p.131.

[12] Dorothy Twohig, “‘That Species of Property':Washington's Role in the Controversy over Slavery”, in Don Higginbotham, ed., George Washington Reconsidered, pp.116,122,123.

[13] Henry Wiencek, An Imperfect God: George Washington, His Slaves, and the Creation of America, p.333.

[14] “To Arthur Young”,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Writings of Washington, Vol. 33, 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0, p.175.

[15] “To Tobias Lear”,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Writings of Washington. Vol. 33, p.358.

[16]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Writings of Washington, Vol. 37, 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0, pp.276-277,282-283.

[17] Christine A. Smith, “George Washington's Last Will and Testament:An American Odyssey”, Winterthur Portfolio, Vol. 38, No. 4(Winter,2003), p.183. http://www.jstor.org/stable/10.1086/426756 Accessed:2012/03/21

[18] Philip D. Morgan, “‘To Get Quit of Negroes':George Washington and Slavery”,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 Vol. 39, No. 3(Dec.,2005), pp.425-426. http://www.jstor.org/stable/27557691 Accessed:2012/04/25

[19] Henry Wiencek, An Imperfect God: George Washington, His Slaves, and the Creation of America, p.353.

[20] Philip D. Morgan, “‘To Get Quit of Negroes':George Washington and Slavery”, p.425.

[21] Francois Furstenber,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Washington's Legacy, Slavery, and the Making of a Nation, New York:The Penguin Press,2006, p.74.

[22] Edna Greene Medford, “Beyond Mount Vernon:George Washington's Emancipated Laborers and Their Descendants”, in Philip J. Schwarz, ed., Slavery at the Home of George Washington, p.138.

[23] Dorothy Twohig, “‘That Species of Property':Washington's Role in the Controversy Over Slavery”, in Don Higginbotham, ed., George Washington Reconsidered, pp.118-119.

[24] “To Henry Laurens”, in Washington Chauncey Ford, ed.,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 VII, New York:Press of G. P. Putnam/s Sons,1890, p.371.

[25] Henry Wiencek, An Imperfect God: George Washington, his Slaves, and the Creation of America, pp.260,262-263.

[26] “To Marquis de Lafayette”,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 28, 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38, p.424.

[27] “To Robert Morris”,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 28, p.408.

[28] Paul F. Boller, Jr., “Washington, The Quakers, and Slavery”, p.85.

[29] “To John Francis Mercer”,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29, 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38, p.5.

[30] Kenneth Morgan, “George Washingt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 Vol. 34, No. 2(Aug.,2000), p.299. http://www.jstor.org/stable/27556810 Accessed:2012/04/25

[31] Paul F. Boller, Jr., “Washington, The Quakers, and Slavery”, pp.86,87.

[32] “To Governor Charles Pinkney”, in John C. Fitzpatrick, ed., The Writings of George Washington, Vol. 32, Washington: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39, p.6.

[33] Dorothy Twohig, “‘That Species of Property':Washington's Role in the Controversy Over Slavery”, in Don Higginbotham, ed., George Washington Reconsidered, p.131.

[34] “Washington At Mount Vernon 1787”. http://www.picturehistory.com/product/id/253 Acessed:2015/02/23

[35] Paul Finkelman, Slavery and the Founders:Race and Liberty in the Age of Jefferson, Armonk, New York:M. E. Sharpe,1996, pp.145,154.

[36] David Brion Davis, The Problem of Slavery in the Age of Revolution,1770-1823, 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5, p.178.

[37] Paul Finkelman, Slavery and the Founders: Race and Liberty in the Age of Jefferson, p.105.

[38] Mark D. McGarvie, “‘In Perfect Accordance with His Character':Thomas Jefferson, Slavery, and the Law”, Indiana Magazine of History, Vol. 95, No. 2(June,1999), p.144. http://www.jstor.org/stable/27792168 Accessed:2012/03/21

[39] 梅利尔·D.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上),刘祚昌、邓红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22、25、309页。

[40] 刘祚昌:《杰斐逊全传》,齐鲁书社2005年版,第198页。

[41] 梅利尔·D.彼得森编:《杰斐逊集》(下),刘祚昌、邓红风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1574,1575—1576,1684—1685,1748,1787页。

[42] Ari Helo and Peter Onuf, “Jefferson, Morality,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60, No. 3(Jul.,2003), p.585. http://www.jstor.org/stable/3491552 Accessed:2012 /03/21

[43] Paul Finkelman, Slavery and the Founders: Race and Liberty in the Age of Jefferson, p.135.

[44] Nicholas E. Magnis, “Thomas Jefferson and Slavery:An Analysis of His Racist Thinking as Revealed by His Writings and Political Behavior”, Journal of Black Studies, Vol. 29, No. 4 (Mar.,1999), p.506. http://www.jstor.org/stable/2645866 Accessed:2012/03/21

[45] William Cohe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 Vol. 56, No. 3(Dec.,1969), pp. 506,514-515. http://www.jstor.org/stable/1904203 Accessed:2012/03/21

[46] John Chester Miller, The Wolf by the Ears: Thomas Jefferson and Slavery, Charlottesville: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91, p.107.

[47] Paul Finkelman, Slavery and the Founders: Race and Liberty in the Age of Jefferson, pp.128, 129.

[48] “Thomas Jefferson and Sally Hemings:A Brief Account”. http://www.monticello.org/plantation/hemingscontro/hemings-jefferson_contro.html Acessed:2005/12/28

[49] Nicholas E. Magnis, “Thomas Jefferson and Slavery:An Analysis of His Racist Thinking as Revealed by His Writings and Political Behavior”, pp.501-502.

[50] William Cohe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pp.520-522.

[51] 梅利尔·D.彼得森注释编辑:《杰斐逊集》(上),第290页。

[52] Nicholas E. Magnis, “Thomas Jefferson and Slavery:An Analysis of His Racist Thinking as Revealed by His Writings and Political Behavior”, pp.492,507-508.

[53] Mark D. McGarvie, “‘In Perfect Accordance with His Character':Thomas Jefferson, Slavery, and the Law”, pp.142,176.

[54] William Cohe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pp.519,525.

[55] William Cohe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p.525.

[56] Jeff Broadwater, “James Madison and the Dilemma of American Slavery”, in Stuart Leibiger, ed., A Companion to James Madison and James Monroe, p.313.

[57] David B. Mattern, “James Madison and Montpeller:The Rhythms of Rural Life”, in Stuart Leibiger, ed., A Companion to James Madison and James Monroe, pp.294-295.

[58] “Madison and Slavery”. http://www.montpelier.org/research-and-collections/people/africanamericans/madison-slavery Accessed:2015/12/28

[59] 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在汉、舒逊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78页。

[60] “James Madison's Attitude Toward the Negro”, The Journal of Negro History, Vol. 6, No. 1 (Jan.,1921), p.75. http://www.jstor.org/stable/2713830 Accessed:2012/04/25

[61] David Brion Davis, The Problem of Slavery in the Age of Revolution 1770-1823, p.196.

[62] John R. Howe, Jr., “John Adams's Views of Slavery”, The Journal of Negro History, Vol. 49, No. 3(Jul.,1964), pp.201,202,203,205. http://www.jstor.org/stable/2716657 Accessed:2012/03/21

[63] Michael D. Chan, “Alexander Hamilton on Slavery”, The Review of Politics, Vol. 66, No. 2 (Spring,2004), pp.223,227. http://www.jstor.org/stable/1408953 Accessed:2012/03/21

[64] Gary B. Nash, “Franklin and Slavery”,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Vol. 150, No. 4(Dec.,2006), p.635. http://www.jstor.org/stable/4599029 Accessed:2012 /03/21

[65] Edmund Sears Morgan, American Slavery, American Freedom: The Ordeal of Colonial Virginia, p.385.

[66] F. Nwabueze Okoye, “Chattel Slavery as the Nightmare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aries”,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Third Series, Vol. 37, No. 1(Jan.,1980), pp.25,28. http://www.jstor.org/stable/1920967 Accessed:2012 /03/21

[67] “A Tobacco Plantation”. http://www.pbs.org/wgbh/aia/part1/1h299.html Acessed:201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