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辩解的说辞(3)
题 目
一日,一个男人P在一个旅游区较为僻静的角落,猥亵一个妇女,被游客和保安人员当场抓住,押送到派出所。
照理说,这桩案子有目共睹,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法办就是了,没有什么可说的。
可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理外也有理。理非理,非理,路理也。谁说亵渎妇女就必定无理呢?谁说亵渎者就不可能获得一些同情和辩解的说辞呢?
如若不信,且往下看。
路人甲:P被抓了,看来至少要拘留三个月。
路人丁:这位男人今天来旅游,没有买门票吗?没有买车票吗?吃饭没有给钱吗?喝酒没有付账吗?违犯了交通规则吗?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吗?他爬山,赏花,洗脸,买香烟,哼小调,上厕所,脱大衣,没有一件事有错,没有什么行为违法。他对这个女人的行为可以说确实不妥,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就是对这位女士,他也给予过热情的帮助,曾经为她赶走了可怕的狗,为她打开了汽水瓶盖,等等。我们看问题要看主流,要分清一个指头还是九个指头的问题。他在24小时内的23小时零50分钟里都是一个无可指责的优秀公民,你们为什么无视主流、抹杀主流而偏偏要揪住他那个不过10分钟的小节不放呢?你们把局部当全部,这对于一个人来说岂不是有欠公正和宽容?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三种行为被称为不孝,”第一种是一味顺从父母之意,父母有错而不加以提醒劝说,使他们陷于不义;第二种是家境贫寒,父母年迈,身为人子却不谋官位以赡养父母;第三种是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无人继承香火。其中,以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最为不孝。
P才二十多岁,把P抓了起来,判个无期,判个死刑,那岂不是让P断子绝孙。那岂不是让P陷于不孝。
路人丁的言论,错在哪里呢?
逻辑分析
在封建社会,中国人的确有“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这种传统观念早就被人们所摈弃。可是,路人丁还是牢牢抱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不放,企图“诉诸传统”为P开脱。
路人丁的“一个指头还是九个指头”的说法,荒唐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