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体形态学论略
一、文体的结构层次
在中国古代文论中,“文体”一词,义有多端:或指称体裁,如明人徐师曾(1517—1580)撰有《文体明辨序说》[1],辨析各种文学体裁的特征;或指称风格,如钟嵘(约468—约518)《诗品》卷中“宋征士陶潜诗”条评陶渊明(365?—427)的诗歌说:“其源出于应璩,又协左思风力。文体省静,殆无长语”[2],盖指陶渊明诗风格简洁明净;或指称语体,如江淹(444—505)《杂体诗》三十首模拟古人名作如《古离别》之类的语言体式,自序称:“今作三十首诗,效其文体”[3]。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感叹中国文论中“体”的内涵,“既指风格(style),也指文类(genres)及各种各样的形式(forms),或许因为它的指涉范围如此之广,西方读者听起来很不习惯”[4]。“文体”一词的多重含义,在中国现代文论中也仍然延续使用。
其实,一词多义并非汉语世界特有的文化现象。例如在英语中,“style”一词,既可指某一时代的文风,也可指某一作家使用的语言习惯;既可指某种体裁的语言特点,又可指某一作品的语言特色;也有多种涵义,因此或译为“文体”,或译为“语体”,或译为“风格”[5]。概念所指称的对象的丰富性,造成概念自身内涵的多义性,这是一种普遍性的语言现象。
本文所用“文体”一词,指的是文本的话语系统和结构体式。根据文本的话语系统和结构体式所指涉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有个体文体(包括作品个体文体和作家个体文体)、时代文体、民族文体、文类文体等[6]。由于中国古代文论中所说的“体”或“文体”,大都离不开“类型”或“文类”的意思,大致相当于西方文学术语中的genre[7],所以本文所论也以文类文体为主。为了行文的方便,在本文中,如未特别加以说明,文体都指文类文体。
在古汉语中,“体”原本是人身各部位的总称。《说文》:“体,总十二属也。”段玉裁认为,十二属即顶、面、颐、肩、脊、尻、肱、臂、手、股、胫、足[8]。而且,“体”还表现为人身各部位的结构层次,《释名·释形体》说:“体,第也,骨肉毛血,表里大小相次第也。”[9]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具有把艺术形式拟人化的传统,文学批评家喜欢把艺术与人体视为“异质同构”,往往以人体结构来比拟艺术结构[10]。论“文”而称“体”,便是用人体来类比文章结构的总貌,以为文体与人体有相似甚至相通之处。正如明沈承(生卒年未详)所说的:“文之有体,即犹人之有体也。”[11]就像人体是由全身各部位组成的整体结构一样,作为一个和谐统一的生命整体,文体也有自身的组织结构。
文体的组织结构无疑是多层次的,古今中外的文论家对文体的多层次结构有着不同的划分方式。
刘勰(466?—539?)《文心雕龙·附会》说:
夫才量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然后品藻玄黄,振金玉,献可替否,以裁厥中,斯缀思之恒数也。[12]
他认为,文的体制(即文体)由情志、事义、辞采、宫商等因素综合组成,这四者构成文体基本的组织结构。与此类同,北朝颜之推(531—590后)《颜氏家训·文章》也说:
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华丽为冠冕。[13]
他们对文体的构成因素所作的比喻略有歧异,如同是“事义”,刘勰比喻为“骨髓”,颜之推则比喻为“皮肤”;同以“骨髓”或“筋骨”为喻体,刘勰指的是“事义”,颜之推指的是“气调”。但是从总体上看,他们有两个共同的特点:第一是都用人体比喻文体;第二,更重要的是,都采用了文体结构的内、外二分法:在刘勰,内在结构因素有“情志”与“事义”,外在结构因素有“辞采”与“宫商”;在颜之推,内在结构因素有“理致”与“气调”,外在结构因素有“事义”与“华丽”。
这种文体结构的内、外二分法,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的习惯性思维。例如唐人白居易(772—846)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14]明人王文禄(嘉靖十年[1531]举人)说:“文显示目也,气为主;诗咏于口也,声为主。文必体势之壮严,诗必音调之流转。是故文以载道,诗以陶性情,道在其中矣。”[15]他们也同样是从内、外两个层次说明了诗的特征,比较了诗文的异同:言与声、气与声、体势与音调,这都属于外在层次;情与义、载道与陶情,这都属于内在层次。
现代中国的语言研究者和文学研究者借鉴西方文体学理论,对文体的结构层次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如王佐良、丁往道主编的《英语文体学引论》,在对每种文体的分析中,大致从语法、词汇、语音、语义、篇章五个方面入手。但在分辨诗体和其他文类的不同特点时,却指出了另外五个方面的特点,即:“诗反映生活往往是间接的、曲折的,但同时又是深刻的和强烈的”;“比起其他文学形式来,诗更强调想像”;“诗有它独特的形式”,“诗句有一定的节奏”;诗讲究修辞,“语言特别优美和精练”;诗在词汇和句法上多有变异[16]。应该说,这五个方面更足以包容文体的构成因素。但是略显不足的是,第一,该书仅注重对各个方面条分缕析,而未能将这五个方面综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结构;第二,在具体的分析中,该书分别论述了诗的节奏、音韵、语言风格、语法、修辞等偏重于纯形式的特点,但却忽略了对诗体反映生活、强调想像等特点的分析。
童庆炳《文体与文体创造》一书认为:“文体是指一定的话语秩序所形成的文本体式,它折射出作家、批评家独特的精神结构、体验方式、思维方式和其他社会历史、文化精神。”“从文体的呈现层面看,文本的话语秩序、规范和特征,要通过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体现出来,这就是(一)体裁,(二)语体,(三)风格。”[17]该书所论“文体”,取义较广,与本文所说的“文体”的涵义不同,本文所说的“文体”大致对应于该书的“体裁”,同时兼容“语体”、“风格”的部分含义。但是该书认为文体作为系统,其各个结构层次之间具有紧密的逻辑关系,这一研究思路对本文是极富启发性的。
朱艳英主编的《文章写作学(文体理论知识部分)》,认为文体结构的浅层因素包括五个层次,即形态格式、语言风格、表达手法、结构类型、题材内容[18]。这五个层次大致构成一个由外及内的结构系统。
综合以上诸种观点,我认为,一种文体的基本结构,犹如人体结构,应包括从外至内依次递进的四个层次,即:(一)体制,指文体外在的形状、面貌、构架,犹如人的外表体形;(二)语体,指文体的语言系统、语言修辞和语言风格,犹如人的语言谈吐;(三)体式,指文体的表现方式,犹如人的体态动作;(四)体性,指文体的表现对象和审美精神,犹如人的心灵、性格。
文体的这四个结构层次,体制与语体,偏重于外,往往通过观察、分析便可以直观地把握;体式与体性,偏重于内,只能通过仔细的辨析和比较才能深入地体察。正如美国文学批评家韦勒克(René Wellek)、沃伦(Austia Warren)所说的:“文学类型应视为一种对文学作品的分类编组,在理论上,这种编组是建立在两个根据之上的:一个是外在形式(如特殊的韵律或结构),一个是内在形式(如态度、情调、目的等以及更粗糙的题材和读者观众范围等)。”[19]
文体结构系统及其相互关系如下图:
本文即拟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对文体结构各个层次的构成、特征和功能等方面的论述,考察中国古代文体形态学的基本内容。
[1] 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文章辨体序说 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2] 钟嵘著、曹旭集注:《诗品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页260。
[3] 江淹:《杂体诗》,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卷31,页444。
[4] 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王柏华、陶庆梅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页4。
[5] 丁往道:《文体学概论·序》,秦秀白:《文体学概论》(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页1。英国文体学家罗杰·福勒(R.Fowler)编《现代西方文学批评术语辞典》(A Dictionary of Modern Critical Terms,周永明等译,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style”条,汉译为“风格”,说:“风格是一种表达方式。……风格可以被视为一个作家的特征,一个时期的特征,一种特殊的劝说方式(修辞)的特征,或是一种体裁的特征。”(页68)关于“style”在英语里的含义,刘世生曾列举过31种,见《文体学的理论、实践与探索》,《北京大学学报·英语语言文学专刊》第2期(1992);后来他又补充列举该词另外几个含义,见胡壮麟、刘世生《文体学研究在中国的进展》,《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6] 参见王运熙:《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体”》,收入《中国古代文论管窥》(济南:齐鲁书社,1987),页22—32。
[7] 宇文所安认为,“体”是标准形式(normative form)。在中国文学思想中“体”的用法非常宽泛,“英文中那个比较含糊的词‘genre’(文类)庶几可以对译;但是,‘体’兼有英文‘style’(风格)一词的一个方面。”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附录《术语集释》,页662—663。
[8]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经韵楼藏版本,1981),页166。
[9] 刘熙:《释名》(《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2。
[10] 吴承学:《中国古典文学风格学》(广州:花城出版社,1993),页3。
[11] 沈承:《文体》,载《毛儒初先生评选即山集》(明天启刻本),卷4“策”。
[12] 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卷9,页650。
[13] 颜之推:《颜氏家训》(《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上。
[14] 白居易著、顾学颉点校:《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卷45《与元九书》,页960。
[15] 王文禄:《文脉》(《学海类编》本),卷1。
[16] 王佐良、丁往道主编:《英语文体学引论》(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页199,页365—366。
[17] 童庆炳:《文体与文体的创造》(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页1,页103。
[18] 朱艳英主编:《文章写作学(文体理论知识部分)》(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页17—19。
[19]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页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