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所说的“文体”,指文学体裁或文学类型;而“文体学”,则指有关各种文体的理论批评和实践总结。
中国古代的文体数以百计,纷繁复杂,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也源远流长,美不胜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古代文体学是世界文体学的一个珍贵宝藏,是人类文艺思想的一份宝贵财富,也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丰富资源。深入研究中国古代的文体学,有利于切实把握中国古代文艺学思想的精髓,有利于沉潜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奥秘。
20世纪以来,海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古代文体和文体学的研究一直十分关注。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体研究成为中国文学研究领域的一个热点,文体学研究也出现了崭新的面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这些学术成果,仅就专著而言,有的综合探讨古代各种文体的基本特征,如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增订本)、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等[1];有的深入研究某一文体的形态流变,如陈必祥《古代散文文体概论》、程毅中《中国诗体流变》等[2];有的对某一时代、某一理论家的文体理论进行论析,如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通史》各册中的有关章节,郭英德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中的有关章节,于雪棠《先秦两汉文体研究》,李士彪《魏晋南北朝文体学》,李长徽《〈文心雕龙〉文体论研究》等[3]。
但是对中国古代文体学的历史发展和理论构成相关问题的研究,仍有许多学术空白点亟须填补。特别是对中国古代文体学进行总体的、综合的研究,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的学术课题。研究这一课题,不仅是对20世纪以来有关中国古代文体和文体学研究成果的总结,更是对中国古代文体学的文化价值和思想价值的深层发掘。因此,这一课题的研究,将有效地促进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史的研究向纵深发展,有效地促进有中国特色文艺学的理论建设,有效地促进世界性的现代文艺学的理论建设。
近5年来,我对中国古代文体学做了一些浅尝辄止的研究,本书就是这些研究的一束文稿。在这束不成熟的文稿中,我提出了下列一些原创性的学术观点:
我认为,如果以“文体”一词指称文本的话语系统和结构体式的话,那么,文体的基本结构应由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层次构成。体制指文体外在的形状、面貌、构架,语体指文体的语言系统、语言修辞和语言风格,体式指文体的表现方式,体性指文体的表现对象和审美精神。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对文体的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层次的构成、特征和功能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的考察和精到的论析。他们认为,一种文体的体制,大致由字句和篇幅的长短、音律的规范与变异、句子和篇章的构架三个部分构成;每一种文体都有一整套自成系统的语词和独特的语音、语义、句法等修辞手段,形成各种文体独特的语言风格;对赋、比、兴以及抒情体、叙事体、戏剧体、议论体、说明体的多元选择和复杂组合,构成不同文体各具特色的表现方式;文体所赖以生成和确立的审美需要,有时是现实性的,有时是观念性的,二者的综合构成文体的体性。文体基本结构不同要素、不同层次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一种文体独特的审美规范。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家对文体基本结构的论析,构成了中国古代的文体形态学。文体形态学是文体源流学、文体分类学、文体风格学、文体文化学的前提和基础。
我认为,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生成方式不外三途:一是作为行为方式的文体分类,二是作为文本方式的文体分类,三是文章体系内的文体分类。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首先萌生于人们对特定社会行为的分类,不同行为方式的区别类分是中国古代文体分类原初的生成方式,因此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原初形态无疑是以不同的“言说”方式作为分类标准的。当一种“言说”方式被人们约定俗成地确认为某一“类名”以后,与这种“言说”方式相对应的文辞方式就形成具有特定文体形态特征的文本方式;于是人们将文本方式相类似的篇章类聚到共同的“类名”之中,“以类相从”地区分不同类型的文体,从而形成一定的文体序列。经由行为方式向文本方式的变迁,文体分类的社会性特征深深地蕴藏于文体的文本方式之中,并由文体独特的行为方式及其社会功能得以彰显。中国古代的文体分类是在一种庞杂的文章体系之内生成的。就文章体系内的文体分类而言,“泛文学观”是其得以滋生繁衍的沃壤,“因文立体”是其得以生成确立的基本路数,“异中求同”则是其得以归纳类从的重要途径。
我认为,《后汉书》列传对传主所著文辞的著录,包括所著各种文体及未归入各体的杂出篇章。这表现出中国古代文体归类,大致采用“因文立体”的路数。这种通过归纳法而产生文类的思路,恰好与西方文体分类惯用的演绎法的思路形成鲜明的对照。《后汉书》列传传主著述的著录次序,一般先经、史、子著述,后文辞著述,这正是东汉中期以来经学与文辞相对称的时代观念的延续和强化。《后汉书》对传主所著各种文体的著录次序,一般先诗、赋、碑、诔、颂、铭、赞、箴等“有韵之文”,后表、奏、论、议、令、教、策、书、记、檄、说等“无韵之笔”,这一著录次序则表现出从汉末至刘宋区分文笔的文体辨析观念已趋于明朗。《后汉书》列传在著录传主著述时,最后大多著录传主所著文辞的总篇数,这实际上可视为作家著述编定成集的一个可靠证明。而且,《后汉书》按文体著录传主著述,实际上也为分体编撰文集做了初步的准备,并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六朝人鲜明的文体归类意识、文体辨析观念和文集编纂观念。
我认为,总集的生成,盖由于东汉末年之后别集繁兴,为了避免读者翻检之劳倦,便于作者属辞之取则,各种文集总钞便逐渐涌现。正因为总集的原初功能是便于读者翻检和作者取则,因此从挚虞《文章流别集》发端,区别不同文体加以选编著录,就成为总集的基本编纂体例。历代兼收诗文的总集大体上遵循《文选》所奠定的选文范围、分体归类、体类排序、二级分类、篇章排序等具体的编纂体例。综合考察历代《文选》类总集在选文范围方面的基本体例,主要为:(一)仅选“文”或“文章”,一般不包括经籍、史籍、子籍;(二)诗文兼收;(三)兼收各种实用性、说理性、叙事性、抒情性的文体;(四)科举考试文体,有的入选,有的不入选,其标准盖在其是否符合“文”或“文章”的基本形态特征;(五)往往选录文人“以文为戏”之文与民间实用性文体。对历代《文选》类总集选文范围的考察,有助于我们把握中国古代“文学史”的基本架构,从而反思现今的文学史写作。
我认为,中国古代文体的命名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功能命名法、篇章命名法、类同命名法和形态命名法,其中功能命名法是中国古代文体最基本的命名方式。受一元论的宇宙生成论和哲学本体论的影响,在对文体进行区分辨析、分体归类时,中国古人不仅着意于辨异,也关注于求同,而且既关注其“本”之同,也关注其“用”之同。同中见异,异同见同,这正是中国古人对文体进行分体归类的精髓所在。当人们更多地着眼于从行为方式与文体功能的角度对文体进行分体归类时,往往倾向于文体的“类分”;而当人们更多地着眼于从形态特征的角度对文体进行分体归类时,则往往倾向于文体的“类从”。
我认为,历代《文选》类总集的文体排序大抵遵循先文后笔、先源后流、先公后私、先生后死、先雅后俗等基本规则,这些规则分别体现了文体排序的语体特征、时间特征、空间特征、功能特征和审美特征,并分别根基于中国古代的学术文化分类观念、“通古今之变”的历史观念、尊卑亲疏的宗法观念、“重生”“贵生”的传统伦理观念以及雅俗之辨的文化观念。遵循这些排序规则,历代《文选》类总集在文体排序的体例上,大都将与“诗”关系密切的“有韵之文”置于各种文体序列之首,其次是官府应用文体,紧随其后的是文人日常应用文体或“纯文学”文体中的衍生文体,伤悼文体序列则一般置于一部总集文体排序之末。在隶属同一文体序列的文体中,总是雅体居前,俗体居后。在历代《文选》类总集的编纂中,这一基本体例的运用呈现出混杂性、交错性的特征,这同中国古代总集编纂时“唯假文以辨体,非立体而选文”的编纂方式有关,并体现出中国古代“因文立体”的文体分类意识。
我认为,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历代《文选》类总集文体的二级分类构成了三种基本体式,即以体分类、以题分类和以时分类。中国古代依据不同文体形态编纂的总集,也大都分别采用这三种分类体式。采用以体分类的体式编纂集部文献,大约起于东汉时期。以题分类的分类体式与中国古代类书的编纂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可以说是类书编纂的派生物。按作家时代先后排序的总集则略为晚出。在总集编纂的实践中,违背排他性、同一性、穷尽性等分类学基本原则的现象不仅在在皆是,而且成为中国古代文体分类的惯例。这一文体分类的特征与中国古代传统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因缘关系。
上述这些原创性的学术观点虽然还略显稚嫩,我却不免敝帚自珍,因为它们是我这些年日以继夜地阅读中国古代文体学相关文献的心得,更是我这些年苦思冥想地探索中国古代文体学相关理论问题的结晶。杜甫有云:“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仍将不断地品味写作这一束文稿的种种酸甜苦辣,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能得到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教。
[1] 褚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形态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2] 陈必祥:《古代散文文体概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程毅中:《中国诗体流变》,北京:中华书局,1992。
[3] 王运熙、顾易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通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1996。郭英德、谢思炜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北京:中华书局,1995。于雪棠:《先秦两汉文体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2.7。李士彪:《魏晋南北朝文体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李长徽:《〈文心雕龙〉文体论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