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世界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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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大国政治

大国崛起的制度框架和思想传统——以美国为例

去年秋天,当“神舟五号”遨游太空,全国舆论一片沸腾时,一位评论家写到:“一个国家的光荣与梦想,不仅仅是‘两弹一星’,也不仅仅是飞船上天,也不仅仅是随后展开的更复杂的太空探索。国家主权的强大、民族的强盛也不仅仅依赖于此,还在于给每个社群、每个公民实现自己的光荣与梦想的充裕空间,并让社群与公民的追求与国家的追求保持和谐与统一。”[1]——题记

一、强国、大国和大国崛起辨析

现在,已经很难溯源是谁在中文研究文献中首先提出并科学地利用“崛起”这一概念。不过,阎学通博士无疑是最早和最著名的一位。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他就开始注意中国崛起的安全环境。[2]1998年,在国家社科基金的支持下,他和他的同事出版了《中国崛起——国际环境评估》的专著。[3]从学术训练和著述背景来看,阎学通对中国崛起的注意和研究,既是出于对中国发展的国际意义的关注,同时也是为了参与国际上有关中国崛起这一议题的讨论,或者可能更确切地说,是为了反驳当时出现的“中国威胁论”的陈词滥调。由此看来,崛起的概念实际上可能最先来自国外,其英文对应词是rise。

阎学通对“崛起”曾经有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崛起是指新兴大国实力与其他强国的差距迅速缩小,或超过其他强国。”[4]由此看来,它的含义与过去我们通常用的“赶超”差不多,如果我们去除“赶超”概念中不切实际的目标和政治化的意义。不论是崛起还是赶超,显然都是要以一定的“加速度”,缩小与一些强国在某些方面的差距,超过与自己处于同一或相近发展水平的国家。

崛起又常常与大国或强国的概念相联系,西方学术界谈及中国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的地位时常常用“rising power”,我们通常把它理解为“崛起的大国”。一般来说,power是强国的意思,强国不一定就是大国。比如,中东的以色列,不论从人口还是从版图上讲,它都是一个小国(small country),但如果从其军事力量以及在中东甚至全球安全结构中的地位来看,它毫无疑问是个强国。因此,这意味着小国也可以是强国。

同样,大国也未必是强国。比如,印度尼西亚和非洲的尼日利亚都是人口过亿的大国,但从经济实力和对国际事务的影响力而言,似乎又很难说它们也是强国。由此看来,大国(big country)更多地是指一个国家的物质构成,如人口、版图;而强国更多地是从它的影响力着眼,如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实力。大国是先天给定的,强国更多是后天争取的;构成大国的要素变化缓慢,相对来说是一种静态,构成强国的要素变化较快,相对来说是一种动态。但不论是大国还是强国,都是相对而言的,都是在一定的参照系中进行定位的,固有区域性大国(强国)和世界性大国(强国)之分。

不过,这里的大国界定只是中文语境中的一个含义,而且是狭义上的。在中文语境中,大国这一概念更多地是在广义上使用,指的是大且强的国家,或者说是“强大国家”,也就是英文中的great power,如果没有限定词的话,通常又是指世界性大国。除非有限定词,本文中的大国一词是广义上的,一律是指世界性强大国家。

强大国家不一定要包括构成大国或强国的所有要素,但却要包括其中的一些基本要素。强大国家至少要拥有构成大国的人口和版图这两个要素中的一个,至少要拥有构成强国的经济、政治和军事三种实力中的一种。以此来衡量,地理上的小国日本可以因为其众多的人口、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和第二大国防预算而成为强大国家。根据这样的指标,我们可以把世界上主要的大国和强国列表考察。

从以上非常粗糙的表格来看,对照世界其他强大国家的基本指标,中国应该说大体具备了一个大国的硬指标。实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一般都认为中国是一个有世界影响的地区强国。因此,今天谈中国的崛起,实际上是指中国崛起为世界性强大国家(rise as world power or rise to world power)。

不过,从近代大国的崛起历史来看,要成为一个大国,特别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大国”,制度和观念的要素,也就是所谓“软力量”,不能不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制度和观念的力量

在国际关系研究的现实主义传统中,美国著名国际政治学者、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迈克尔·曼德尔鲍姆(Michael Mandelbaum)曾说过一句很精辟的话:当一个强国(power)打败了一个强大国家(great power),它也就成为了一个强大国家。显然,这一简练总结,至少反映了近代以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国际关系的实质。

从欧洲的历史来看,英国先是在1588年灭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接着又打败了“海上马车夫”荷兰,最终在18世纪后期的“七年战争”中打败法国之后,而成为世界霸主的。德国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的“普法战争”中打败欧陆强国法国而成为世界强国。在亚洲,日本先是在“甲午战争”中打垮清帝国,继而在1905年战胜俄国后成为强大国家。在美洲,美国也是在战胜没落的西班牙帝国后,才获得世界强国地位的。20世纪后半期,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地位的获得,显然是与它们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身份分不开的。因为这些战争都属于给国际关系带来巨大变化的“霸权战争”,因此,人们难免对世界大国崛起的国际环境尤为注意。而国内研究大国崛起问题的学者大都是国际政治学者,因此,对国际环境的关注和研究远远超过了对崛起大国的制度和思想背景的关注。[5]

但是,仔细分析的话,曼德尔鲍姆的评论虽然精辟,但却不全面。首先,它没有挑明使一个国家一举成名的战争,不过是这个国家长期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制度创新的自然结果,战争不过是给予了它展示自己成就的机会。虽然某次战役的成败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是,那些决定大国命运的“霸权战争”绝对是综合国力的较量,反映出构成这一国力基础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的有效性和先进性。在评论近代早期西班牙帝国由盛而衰的原因时,经济史大家道格拉斯·诺斯的看法一语中的,极具启发性:“不发展出一种有效的经济组织究竟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在这方面西班牙倒是提供了一个出色的范例。”[6]

在诺斯看来,近代欧洲强国的崛起有着不同的根源,西班牙基于它的财政资源,法国依靠其版图规模,尼德兰有赖于其经济效率。但是,历史往往和人生一样,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近代欧洲这一笑到最后的国家,无疑是英国。相对于荷兰,英国是一个后发国家。后发国家虽然处于各种不利的条件之中,比如失去了独占的先机,必须接受某些现有的国际制度安排,甚至要做一阵子主导国家的随从(follower),但其有利条件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它不需要去摸索、创造一套新的制度,而是可以借鉴和仿效先进者已有的制度,然后根据本土的环境加以必要的创新。显然,制度创新(institutional renovation)要比制度创造(institutional creation)容易些,成本也更为低廉。英国在17世纪成功地仿效了尼德兰的所有权和制度规定,这样,“到1700年,英国的制度框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环境。工业管制的衰败和行会权力的下降使劳动力得以流动和经济活动得以创新,稍后又进一步得到了专利法的鼓励。资本的流动受到了合股公司、金首饰商、咖啡馆和英格兰银行的鼓励,它们都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也许更重要的是,议会至上和习惯法中所包含的所有权将政治权力置于急于利用新经济机会的那些人的手里,并且为司法制度保护和鼓励生产性的经济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框架”。[7]作为经济学家,诺斯对政治制度的安排和观念只能是点到为止。但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则发现,1688年“光荣革命”所确立的英国“立宪君主制”及其背后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想基础,无疑是英国在随后三个世纪内称雄世界、独步全球的根本原因。

其次,曼德尔鲍姆的评论忽略了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世界舞台出现的一些新趋势,包括里查德·罗斯克兰(Richard Rosecrane)所概括的“贸易国”的理论[8],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的“软权力”的概念[9]。在“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19世纪的铁血原则依然有效的背景下,一个有目共睹的新趋势是,观念的力量越来越重要。为此,曼德尔鲍姆最近也出版了备受关注的《征服世界的观念》的新作。[10]虽然这本书的副标题是“21世纪的民主、和平和自由市场”,但支撑其论点的却是两个世纪,特别是20世纪的历史经验。他认为,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以“为民主使世界更安全”为名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并在结束时提出“没有胜利的和平”口号,他为此所制定的《14点计划》极有先见之明。在威尔逊眼里,限制军备、民治政府和自由贸易必然有助于一个更加和平的世界。在曼德尔鲍姆看来,这三点构成了威尔逊的金字塔(Wilsonian triad),它是自由主义的精髓,并在最近的半个多世纪里被证明是人类社会最可行的选择。首先,自由市场是世界经济的发动机,为财富产生所必需,而且能够支撑起代议制政府;其次,民主,或者更确切地说,权力受宪法体制约束的政府是组织政治生活的最有利的制度;第三,和平是国家间最受欢迎的一种关系状态,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都有助于和平的维护和巩固。[11]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的胜利、冷战中西方的成功以及冷战后全球性的经济繁荣,似乎证明了这三种观念相互影响、相互加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和能量,迫使人们重新思考一度为“现实主义”学派所耻笑的威尔逊自由主义国家和国际观。

正像我们不能接受曼德尔鲍姆精彩的“现实主义”旧论断一样,我们同样不能照单全收他的“自由主义”新断语。但是,他的新著的确提醒我们注意,思想观念的力量在今天的世界中日益不容忽视,其在近代人类历史的作用绝不亚于科学技术的力量。试看今日之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也都接受了市场的观念,某些最独裁的国家(如萨达姆的伊拉克)也要追求民主的形式,哪怕是令人耻笑的百分之百的赞成票,最可怕的恐怖主义集团也要说明自己追求的是一个和平的目标!18世纪法国大革命早已成为历史的回忆,但它提出的理想:自由、平等和博爱,至今仍影响着世界;20世纪社会主义的理想一度改变了全球1/4以上人口的命运,而且,至今还可以听到它顽强的呐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观念的力量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包括美国在内的盟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胜利,自然是盟国物质力量远远超过法西斯轴心国的结果,但是,盟国领导人,特别是美国总统罗斯福所倡导的“四大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和“民族自决”这类进步观念,以及渗透着这些观念的《大西洋宪章》、《已解放的欧洲国家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等法律性文件,在巩固反法西斯同盟、争取民众的广泛支持方面,实在是功不可没。

二战后所出现的美苏冷战,如果说有什么不同于人类历史上其他大国争霸的话,那就是,意识形态与观念的形同水火、势不两立成为了这一对抗的根本特征。冷战结束的过程以及冷战的最后结果都有力证明了,观念一旦通过现代的电子媒体就会产生出核聚变般的能量。20世纪人类社会所饱受的天灾人祸中,来自左和右的两种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纳粹德国和斯大林体制是其中的典型)无疑是最触目惊心的罪恶,这样的极权主义可能会盛极一时,但最终却因为其违反人性、泯灭良知而彻底失败,这也从反面证明了观念的重要。自文艺复兴以来,在法治的基础上赋予每个个人以平等的权利,尊重每个个人的权利与选择,日益成为人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12]当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个人的权利,以强制而非自愿、以武力而非法律、以独裁而非民主的方式,迫使个人承担政府规定的义务,推行明为国家、实为独裁者个人或某个单一阶级所热衷的目标时,其强国之路往往是以大多数民众的肉体和精神的巨大牺牲为代价,并最终一定会走上对外武力扩张的自我灭亡。它可能成为一时的大国,却难以成为一世的大国。20世纪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了这一点。

三、美国的富强之路

从1789年《联邦宪法》通过正式立国算起,美国至今只有215年的历史,是世界诸大国中最年轻的一个。但是,其发展和崛起的速度却令人诧异。要知道,这二百多年,从地理上讲,它从大西洋沿岸的一个狭长地带的13州,扩张到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横跨北美大陆的世界第四大国;从人口上讲,它从人种相对单一(白人加上数量不多的黑人和没有统计在内的印第安人)的360万增加到今天几乎包含世界所有种族和族裔的2.8142亿;就社会性质而言,它从一个农耕社会发展为以信息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就国际地位来说,它从一个不起眼的新生共和国,愣是成长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一句话,过去的二百多年中,美国的国内面貌、社会结构、人口构成和国际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必须承认,美国的成长史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最了不起的发展之一。为此,无数的学者试图从不同的方面,地理的、人口的、资源的、经济的、政治的、国际环境等的诸方面探索美国成长的奥秘。这里要突出的则是构成这一发展和崛起的最为根本的制度背景和思想观念。

从兴起的大背景而言,美国成功的思想根源无疑与所谓的自由主义思想有关。但自由主义实际上有两种传统,一种强调人类理性的力量能够根据人类自己的意志来合理地设计和决定世界,它突出地表现在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另一种则突出人类理性的限度,强调人们在改变已经发展起来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时,要非常谨慎小心,尽可能地创新(renovation),而非革命。这后一种传统突出地表现为英美的经验主义。

在美国制宪立国时,正是在这样的经验主义指导下,英国的普通法、北美殖民地的自治经验和原有的基本法(特许状),才提炼并凝固为美国《宪法》。在以后的宪政实践,特别是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呵护和民众对《宪法》的尊重中,美国《宪法》逐渐发展为一种宪政制度(constitutionalism)。[13]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应该被看做是美国贡献给现代世界政治的最大制度创新,今天世界上的二百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效仿美国制定了成文宪法就是一个明证。美国著名法学家、纽约大学讲座教授伯纳德·施瓦茨(Bernard Schwartz)曾经指出:“美国对人类进步所作的真正贡献,不在于它在技术、经济或文化方面的成就,而在于发展了这样的思想:法律是制约权力的手段。”[14]在评论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选票纠纷的法律解决时,美国著名政论家弗里德曼也探讨过美国强大的终极原因。他认为,美利坚民族对宪政法治的信仰是美国强大的关键。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真正的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这种制度使每一个人可以充分发展而不论是谁在掌权。美国真正强大的力量,在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们设计,使蠢材们可以运作的体系”[15]

宪政制度对美国政府权力的约束,使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成为了一个资本主义最为放任自流的国家,拥有一个最少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和最发达的市民社会。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加上得天独厚的地理和资源上的优势,美国在19世纪90年代就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不过,它在世界政治上的影响力却囿于美洲大陆,一直到1898年美西战争胜利,美国才成为世界性大国。尽管历史学家总是在问美国为什么会在19世纪90年代开始扩张,但对大部分政治学者来说,鉴于国家经济实力决定其海外政治利益的法则,更有意思的问题却是美国为什么没有扩张得更多、扩张得更早。对这一问题,美国政治学者、《外交》杂志原主编扎格里亚(Fareed Zakaria)在其著作《从富到强:美国世界作用的不寻常的起源》[16]中,曾试图加以说明。

根据国际关系中的经典现实主义理论,一个国家的利益通常是由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实力地位(主要是它的物质力量)决定的,只要它扩张的成本和风险低于它的收获,它总是要扩张的。扎格里亚认为这一理论不适用于美国,因为这种把国家实力看做是决定一国外交政策最重要因素的观点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外交政策不是由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决定的,而是由政府决定的。简言之,国家政权(state power)而不是国家实力(national power)决定了一国的外交政策。他把这种注重政府特别是政府当中主要决策人的研究方法称为政府中心取向的现实主义,它坚持能力决定意向的现实主义原则,但强调国家实力的适用性受制于政权结构。国家政权的结构、规模和能力是解释一个国家是否积极卷入国际政治舞台的关键因素。

根据这一理论方法,扎格里亚具体分析了从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到1909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期届满这一时期美国的大国成长过程。在内战后的十几年里,美国开始了财富急剧积累的进程,但建立在这一国家实力基础之上的却是一个软弱的国家政权。作为外交政策的最高决策者,美国总统和他的国务卿尽管一再试图把日益增长的国家实力转化为在海外的政治影响,但是,他们所控制的联邦政府机构远非强大,其属下的官僚机器更是微不足道。他们既不能从各州政府那里得到人力和物力的支持,更不用说得到整个社会对其政策意向的认可。甚至在联邦政府中,国会如果不是一直反对的话,至少也是经常妨碍总统意志的执行。它拒绝通过有关文官制度和军事制度改革的立法,参议院还否决了几项行政部门提出的领土兼并议案。这一时期总统权力处于美国历史上的最低点。此时的美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强国——经济上的大国政治上的小国(a strong nation but a weak state)。

19世纪的最后10年标志着现代美国国家政权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它的出现是为了应付由于工业化而造成的各种国内压力。管理日益庞大、不断增长的国民经济的迫切性以及国会追求国家最高权力的失败,最终使得联邦政府建立起更多中央集权较少党派政治的政权结构。作为惟一由全国选举的行政官员,总统的权威得到了强化。国家政权结构的这种转型适应了国家实力的持续增长,到19世纪90年代中期,行政部门已经能够绕开国会或迫使它同意在海外扩张美国的利益。1898年美西战争的辉煌胜利不仅向海外而且也向美国国内显示了美国强大的实力。由于打败了一个欧洲大国,美国加快了它的扩张步伐,以前酝酿了几十年的扩张目标,诸如兼并夏威夷和萨摩亚,现在几个月就实现了。

美西战争期间的威廉·麦金莱政府标志着美国现代总统制的诞生,其特点就在于国家行政部门主动推行积极进取的外交政策,20世纪的美国历届总统几乎无一例外地继承了这一传统。继麦金莱之后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广泛地用总统行政协定来代替需要参议院批准的条约,由此来扩大总统的权力。而一向信奉国会政府的伍德罗·威尔逊在当选总统之后,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独断专行的决策者和扩张主义者。

虽然用略加修正过的现实主义,并结合对美国国内制度结构的分析,扎格里亚令人信服地说明了美国从富到强的大国之路,但是,他却忽略了其中的一些观念的要素。美国迟迟进入世界政治舞台,固然如扎格里亚所云,缺乏强大政府这一政治要素,但同时还要加上两个要素,一是美国庞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自给自足能力,二是思想传统的影响。前者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我们主要注重后者。

由于美国人对其制度的充分信任,对欧洲王朝政治和均势外交的深深怀疑,美国人大都遵守着开国元勋华盛顿在《告别词》中要美国洁身自好,不要卷入欧洲政治纷争的忠告。这样的观念在19世纪20年代的《门罗宣言》中则演化为欧洲美洲互不干涉的原则。于是,美国隅居西半球,冷眼向洋,孤芳自赏。但是,19世纪末,随着美国西部开拓的结束,边疆的消失,国力的强盛,便出现了海外扩张的要求和势头。西班牙在古巴的殖民战争正好给美国崛起为世界大国提供了机遇。对麦金莱这样的扩张主义者来说,这是投身到欧洲帝国主义角逐场的千载良机;对反对欧洲式帝国主义的传统派来说,战争行为可以解释为拯救“水深火热”的古巴人民,张扬美国的理想,维护美国的传统原则。但美国民众对政府在西半球以外的兼并和扩张却相当反感,认为它有悖于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的精神,并成立了包括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前国务卿谢尔曼等社会名流在内的反帝国主义同盟。为了说服民众接受其兼并菲律宾的事实,麦金莱居然讲出了自己与上帝交流的故事,希望美国人相信,兼并乃是上帝的旨意。[17]同时,他的国务卿海约翰则根据美国国内公平竞争的自由贸易原则,创造性地提出了先是适用于中国、后来又推广到世界其他地区的“门户开放”原则。这一原则几经波折之后,经过20世纪30年代的互惠贸易协定,40年代以后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最终定格在世界贸易组织。

观念以及观念的外化形式——制度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威尔逊的《14点计划》为他赢得了救世主般的声誉。自由贸易、民族自决和集体安全,虽然是欧洲自由主义的产物,但学者出身的威尔逊总统,却化零为整,把这些老原则包装到国际联盟的新制度中。仔细分析国际联盟的章程,就可以感受到美国式宪政主义和联邦制的影子。美国人为欧洲人开出了康德所梦想的“永久和平”的药方,但康德的故乡欧洲的人却不领情,认为它不符欧洲二百年来饱受征战之苦的水土。经过欧洲人,特别是法国的老虎总理克里孟梭的刀砍斧削,国际联盟已经是伤痕累累,面目全非。更令威尔逊难堪的是,他的这个遍体鳞伤的精神之子却被自己的同胞拒之门外。在大多数美国人看来,如果欧洲人拒绝美国人的善意,那只能证明他们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与其与死不改悔的老朽的欧洲为伍,还不如重温华盛顿的古训,回归北美,洁身自好。由此看来,对美国来说,不论是卷入,还是孤立,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美利坚民族的独特与优越。这让人想起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孤芳自赏:“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就这样,美国拒绝了“要我们提供道义领导的要求”[18],放弃了唾手可得的世界领导地位,回到了美洲,独自品尝着20世纪20年代的繁荣昌盛。但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和随之而来的政治危机和战争,打破了独善其身的美梦。在不到31年的时间里,美国人两次拯救了欧洲。由此,欧洲人不得不惟美国马首是瞻,加上战后苏联的威胁,欧洲人不仅依赖于美国人的保护伞,而且还开始效法它的制度框架。为了实现马歇尔计划,欧洲不得不进行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于是有了欧洲煤钢联营,有了共同市场,有了欧洲共同体,最终有了今天的欧洲联盟。美国不仅是这一过程的催化剂,而且其联邦制也为后者所效法。美国,这个欧洲的学生最终成为了欧洲的先生,这不能不部分地归功于美国制度创新的力量。

更令欧洲人,特别是法国人尴尬的是,不仅美国的制度文化成为欧洲的榜样,就连美国的通俗文化也成为欧洲年轻人趋之若鹜的对象。从美式英语,到美式快餐,从搞笑的电视肥皂剧到只有娱乐没有思想的好莱坞大片,从牛仔装到电脑游戏,美国的文化产品打遍天下无敌手。依靠着这些通俗文化载体,借助于现代电子技术,美国式的自由民主、个人权利、机会平等政治观念,不仅在西欧畅通无阻,而且,还最终渗透到封闭的苏联集团,逐渐瓦解了一度看上去是牢不可破的意识形态防火墙。苏联集团旧有制度的解体,固然是其经济相对落后的结果,但是,这绝不是惟一的原因。世界上类似的制度,尽管经济上可能远逊于苏联、东欧集团,但它们或者因为其市场化的改革而存在,或者因为铁桶般的密不透风而残喘。显然,苏联、东欧集团的解体,必然还有其他的原因。其中一个共同点便是,那里的普通民众已经厌倦仅仅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螺丝钉,他们渴望着个体的自由、权利和尊严得到起码的尊重和承认。人类的一个基本的常识是,活着只是人的一种动物性本能,活得有尊严有自由才是人的本质。

四、余论

一百多年前,面对西方的坚船利炮下的扩张,晚清重臣李鸿章发出了西方以“动力横绝天下”的感慨!可惜,他没有认识到支撑坚船利炮的制度和制度后面的观念。就这一点而言,他的认识远不及同时代的严复。面对甲午战争中败得惨不忍睹的祖国,严复曾大声疾呼“身贵自由,国贵自主”,国家富强与贫弱的关键在于“自由不自由耳”![19]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如果我们对大国崛起的理解还停留在GDP的产出和重商主义的外贸盈余,那么,我们的认识只能与李鸿章并肩,还到不到严复的水平。

面对世界上众多苦苦挣扎的不发达国家,印度的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亚马蒂亚·森几乎说出与严复同样的话:“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20]20世纪的历史有力地证明了,市场经济,法治下的民主,和平的国内外环境,是自由最好的保证,同样,也是一个国家崛起成为世界大国的思想和制度前提。

(本文最初发表在《战略与管理》2004年第4期)

[1] 《21世纪经济报导》,转引自钟沛璋:《什么是社会主义》,载《学术界》2004年第1期,第177页。

[2] 比如,在《冷战后中国的对外安全战略》(载《现代国际关系》1995年第8期)一文中,他就从文化传统、国家利益和战略考虑等三个方面论证了中国重复历史上大国崛起时安全政策的可能性很低。

[3] 阎学通、王在邦等:《中国崛起——国际环境评估》,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 阎学通:《中国崛起的国际环境评估》,载《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1期。

[5] 大国通过战争而崛起,进而改变了现存的国际关系,是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Robert Gilpin,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一书的主题。阎学通等人的著作也是从国际环境入手。

[6] 道格拉斯·诺斯、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页。

[7] 道格拉斯·诺斯、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

[8] Richard Rosecrane,The Rise of the Trading State:Commerce and Conquest in the Modern World,NY:Basic Books,1986.

[9] Joseph Nye,Bound to Lead,NY:Basic Books,1990.

[10] Michael Mandelbaum,The Ideas that Conquered the World:Peace,Democracy,and Free Market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NY:Public Affairs,2002.

[11] Michael Mandelbaum,The Ideas that Conquered the World:Peace,Democracy,and Free Market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NY:Public Affairs,2002,pp.24—34.

[12] 对这一点,西方政治思想传统中的激进和保守的两派都给予认同。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自由是所有人自由的前提”;哈耶克认为:“个人自由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而不是服务于更高的政治目的的一种手段。”转引自安德鲁·甘布尔:《自由的铁笼:哈耶克传》,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3页。两派的分歧主要在于实现和保证个人自由的手段和方式。

[13] 一位制宪会议代表就明确宣称:“经验无疑是我们的惟一指南,而推理会把我们引向歧途。”伯纳德·施瓦茨著,王军等译:《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0页。

[14] 同上书,第2页。

[15] Thomas L.Friedman,“Medal of Honor”,New York Times,Dec 15,2000.

[16] Fareed Zakaria,From Wealth to Power:the Unusual Origins of America’s World Role,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

[17] 杨生茂等编:《美西战争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9页。

[18] 阿瑟·林克:《1900年以来的美国史》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59页。

[19] 《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7、2页,转引自袁伟时:《大国兴衰的历史经验》,载《南风窗》2004年1月(上)。

[20] 亚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