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本序言——里昂·S.劳狄斯
茱莉亚·克里斯蒂娃是西方理论批评界和知识分子界不容忽视的存在。她也是这一代法国主要理论家中唯一的女性,她的理论成果因挑战了长期以来男性占据主导地位的西方思想传统而更显瞩目。美国学术界对她著作的译介并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地迅速,但也已开始逐步认识到她的理论著作的重要性。我们旨在缩小这一差距,而随着对《诗性语言的革命》的翻译,克里斯蒂娃基本的理论著作已可供读者阅读。
克里斯蒂娃的理论目标是将诗性语言(这个概念很快会讨论)看成一种意指过程。也就是说,将诗性语言看成一个言说主体生成的符号系统,而这类言说主体处在社会和历史领域之中。书名中的“革命”指向的是在19世纪开始出现的深刻变革,这场变革的结果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持续的价值。这场革命影响了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学”,但是它也通过一种虽不尽相同却息息相关的方式影响着其他领域。事实上,哲学和历史已经发生改变,语言学和精神分析学也已经深入到理论研究之中,只有掌握了它们,我们才能认识到诗性语言的革命本质。克里斯蒂娃在这本书中集中讨论了大量的哲学、语言学和精神分析学的文本(同时对它们进行了批判分析),用于支撑她的主要论点:19世纪后象征主义的先锋性在文学“再现”中引发了一场实在的突变。倘若这种转变的过程可以得到印证,那么人们也可以在其他历史时期的关键著作中找到类似的对于革新的酝酿。
在本书提及的概念中,某些定义或者分类已经比较明晰。如“革命”这个概念已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事实。1970年,路易·阿尔都塞给这个概念提供了一个颇具挑战性但精准的界定,他认为:“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的时代可能会有机会,被我们所能想象的最戏剧性的、最耗时费力的严峻考验打上烙印,即发掘我们人类存在的最简单的事实——听说读写以及这些行为中的熟练度。”他再次强调,我们将这种“令人无所适从的知识”归功于少数几个人:马克思、尼采以及弗洛伊德。那么,诗性语言究竟该如何被界定呢?在这部克里斯蒂娃著作的语境中,诗性语言包含着“文学”与“诗歌”的概念,但是抽离了这些概念通常所具有的意义;因此,此处的诗性语言并不指向所谓的“纯文学”或者韵律诗。诗性语言这一概念来源于俄国形式主义,特别是奥西普·布里克(Ossip Brik)的理论。1917年,他在莫斯科创办了诗性语言研究协会,这一协会的成员与莫斯科语言学小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布里克看来,诗性语言是与口头语言相对的,口头语言以交流为主要目的,而诗性语言则包含了布里克和其他语言学者关注的超理性语言。“任何试图将诗性功能领域限制在诗歌,或者将诗歌限制在诗性领域的努力,最终都会导致一种过分的、误导的简单化。”但是,无论是布里克还是雅柯布森,他们对诗性语言的界定都不足以说明克里斯蒂娃的诗性语言的概念。在克里斯蒂娃看来,一方面,她认同雅柯布森将诗性语言看成语言对常规的偏离;另一方面,她并没有将诗性语言看成语言符号的子码(sub-code),相反,她认为诗性语言代表着语言的无限可能性。所有其他的语言行为,仅仅是内在于诗性语言的所有可能性的部分实现。从这一观点来看,“文学实践,可以被视为一种对语言的可能性的探索与发现;一种将主体从一系列的语言学、精神和社会网络中解放出来的活动;以及一种打破语言惯性的动态性,并授予语言学一种研究符号的意义生成的独特的可能性”。
我们应该清楚,克里斯蒂娃不能被称为形式主义者或者结构主义者。俄国形式主义者本身,事实上,在早期的、看似绝对的形式主义之后(形式主义这个称呼,最初是它们的敌对者所使用的带有轻蔑意义的术语),便开始向倾向于社会学的方向进一步发展演变。而大多数的法国结构主义者,除卢西安·戈德曼之外,都倾向于将历史搁置在一边,更不用说皮亚杰(Jean Piaget)理念中的认知主体。正如在这本译著以及先前的克里斯蒂娃译著中所能看到的,克里斯蒂娃将文学和历史著作的历史维度考虑进来,同时分析了主体的角色。尽管这一主体在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生产过程是一种异质的主体。
诗性语言与革命之间的关系在此处并非因果,也非直接关联。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纽带所涉及的内容与萨特在阐释“介入”(engagement)这一概念时想要表述的逻辑截然不同。萨特将马拉美看作一个意识坚定的作者,然而这种坚定的意识大部分是通过拒绝他所生活的时代中“资产阶级的愚蠢”来呈现的。当萨特在审视马拉美的诗学实践时,他摒弃了所有提及“野兽般的本能或者性欲的黑暗历史”的部分。克里斯蒂娃强调了马拉美文本中的意指过程,并将其文本与马拉美一起看成现代先锋文本实践的雏形。克里斯蒂娃通过关注符号态格局的呈现,揭示出先锋诗人的书写实践与同时发生的无意识的逻辑和隐藏的驱力。尽管这种实践看似阴郁,但实际上它假定了语言交流的回归和享乐的特权。在后面的分析中,它可以被解释为一种在社会中对自由的肯定,一种无政府主义的反抗(尽管它既没有公开提倡自由或者革命)。它所反抗的社会,是崇尚物质社会的商品和利润的。
诗性语言形成一种“符号系统”。符号态(le sémiotique)这个词,在克里斯蒂娃的理论建构中具有特殊的含义。我们对这个词的认识,需要将其放置在一种两极并存的状态之下。克里斯蒂娃界定了她的两个关键术语:符号态与象征态。这本译著的第一章细致地界定了这两个概念,在此总结一个需要一步一步论证的陈述是没有多大意义的。然而,从少数几个容易被误解的概念出发进行解释是必要的。克里斯蒂娃的关注重心是在符号学(la sémiotique)领域,符号学被认为是研究符号的整体科学。在克里斯蒂娃的符号学研究中,包含着一个特定的领域,她称为符号态。这一模态被看成是它的意指过程的两种模态之一,另一种是象征态(le symbolique)。这两种模态的区分,尽管并不能等同于无意识与意识,本我与超我,或者自然与社会的区分,但仍与这四组概念存在一种类推关系;从而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两种模态。在这四组相对的概念中,存在着一种重复的辩证过程,其中一个概念来源于婴儿时期,同时卷入一种性别分化之中。这类辩证法一方面包含了驱力与冲动,另一方面则指向家庭与社会结构。与这一结构唯一的不同之处是,此处所设想的符号态与象征态的对立存在于语言之中,并通过语言来运作。
因此,在克里斯蒂娃对诗性语言这个概念的详细阐述中,她格外重视拉康的思想和现代语言学理论。拉康理论的炙手可热,源于他进一步强调了弗洛伊德理论中赋予语言的重要意义。1953年,拉康在罗马宣读了一篇引人关注的论文,他在文中提到:“(精神分析学的)资源是言说,在某种程度上,它赋予一个人的活动以意义。它的领域是具体的话语领域,作为一种主体的超个体的现实领域呈现出来。它的运作就是历史的运作,只有后者组成了现实内部真理的产生。”在克里斯蒂娃的理论中,语言学的引入也十分明显。克里斯蒂娃运用了索绪尔和皮尔斯的理论,此外,本维尼斯特的语言学理论相较于二者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在本维尼斯特去世后出版的一本纪念文集中,克里斯蒂娃发表了一篇论文,在其中她提到了语言学的发展趋势:“排除掉对任何不能系统化、结构化、逻辑化到某种正式的实体领域的探究。”尽管本维尼斯特卷入了同样的趋势中,“但是将语言这一对象向实践领域敞开,语言在实践中实现自身,超越语言,在语言的基础之上。语言作为一种整体的对象,要么相关的,要么呈现出问题”。克里斯蒂娃除了认为考虑主体和历史对于正确的文本分析是必需的,还同时提倡打破孤立相关的领域之间的壁垒。
事实上,文本分析相较于“文学分析”能更好地统括克里斯蒂娃所从事的研究。文本分析不仅将对美学和形式主体的考察转移到对文本背景的认识中去,同时也拒绝与文学批评之间的相似性,因为文学批评本身,是通过让作品面对预设立场或者是作品应当具备的理想概念来评价某部作品的;而文本分析的关键点,是考虑到进入著作的内容,以及这些内容如何影响读者阅读,并对后者提供一种解释。被分析的文本,实际上是符号态和象征态格局之间辩证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此时,在脑海中熟记“文本”的词源学意义是有作用的。文本是一种质感,一种“类似线头、细沙之类的纤细之物互相交织所构成的格局或关联”(Webster,2)。但是这种类推关系也止步于此,因为文本不能被看成一块已经完成的、不再变化的布料——它处在一种永恒的流动状态中,随着不同读者的干扰,知识的加深,以及历史的向前推进而改变。
因此,所谓“线索”的本质特征相互交织,也将决定诗性语言的存在或离场。这些跟随着驱力旋转的,以及在符号态的格局中所编织的内容,组成了克里斯蒂娃所谓的生成文本。这些内容都是在诗性语言中得以实现的。这些由于社会的、文化的、句法的以及语法的制约所产生的内容,形成了现象文本。它们的存在确保正常的交流活动。我们很少会碰到现象文本与生成文本只存在其中之一的情况。一个数学论证可能是一个纯粹的现象文本;安托南·阿尔托(Antonin Artaud)的作品,与未混杂的、纯粹的生成文本非常相近,苏珊·朗格曾这样描述:“在他的作品中,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感知的,也就是说,语言成了一种直接的物质存在。”因为生成文本的存在总是通过语言的物理和物质层面显现出来的,如在无视词的意义的情形下将字母和声音进行组合。
早在1966—1967年,克里斯蒂娃在一些论文中就分别详细阐述了这些理论概念。直到在《诗性语言的革命》这本书中,她才进行了更为系统和细致的论述。这与罗兰·巴尔特、雅克·德里达、米歇尔·福柯以及其他理论家的著作大致上是同时期的。克里斯蒂娃吸收了这些理论家的理论精髓,正如伊芙琳·H.泽普(Evelyn H.Zepp)所指出的,尤其具体到巴尔特以及艾柯的理论中,克里斯蒂娃“不仅处理了这些概念,而且已经从很多方面超越了他们”。这些理论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算是文学批评家。巴尔特可能是个例外,但也不能把他局限在文学批评这个分类中(克里斯蒂娃在巴黎七大所属的机构名为“文本与文档科学研究所”)。与其他理论家一样,克里斯蒂娃的关注点也是不同学科的“专家们”所关注的内容;但是其他理论家们都毫无例外地尝试讨论“文学”研究之下的基本分支,而克里斯蒂娃的特别之处却在于提供了一个构想的基础,从而改变了研究方法,无论人们在文学这个含混的标题下选择了怎样的具体方向。而我,作为一个“文学”研究者,将提出一些建立在对克里斯蒂娃理论研究基础上而得出的结论。
首先,跨学科研究的需要,与我们不能为文学提供一个严谨的、能被普遍接受的概念直接相关。俄国形式主义者尝试对文学进行界定,其他理论学派也做出了努力,但是最终都是徒劳的。在罗得费·扎德(Lotfi Zadeh)的术语中,“文学”书写的集合,类似于所谓“中年人”在社会的集合,这是一种模糊的集合,因其所依赖的事实数据具有不定性,而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至于这个事实数据,我们会考虑平均年龄以及对于动态类型的虚构。而说到这个意识形态的制约,思想的文化先见以及美学模式就浮现于脑海。事实上,我们通常毫不犹豫地认同某个指定的人是中年人(我们不会考虑是称呼他/她年轻或者年老)。当我们在阅读一篇《党派评论》上的文章时,我们通常会本能地意识到它属于文学大类中的一个类型——短篇小说(我们绝不会将其误读为政治论文,尽管这一期刊发表了很多政治方面的文章)。我们同样知道,这些让我们得出结论的标准,在其他时代,或者其他地域,往往是不被接受的。在读者眼中,中世纪的法国诗人弗朗索瓦·维庸(François Villon,1431—1463)在写《大遗言集》(Grand Testament)时早已年过中年,而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1932—1963)却英年早逝;但事实上,这两人都只活到三十来岁。贝朗热(Bérenger)的作品在他在世时就被看作文学作品,但如今已没有多大价值。法国萨德侯爵(Marquis de Sade)的例子却完全相反。关于这种模糊性,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所谓的文学,是在历史中的某个既定时刻和既定社会环境中的文学。
正如克里斯蒂娃先前所陈述的,“文学”是我们的文化所消费的对象。它被看作一个成品,而它的生产过程却常常被忽视。当我们将这一过程考虑进来时就可以意识到,作品的趣味性或者重要性,并不取决于它是否被视为“文学”作品。对一个作品是否属于文学的判定既是伦理的,又是美学的,因此具有马克思主义中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使得作品变得重要的,恰恰是文本的存在,即诗性语言。我在前文提到过数学的论证,从科学的视角来看,这种数学的论证极其重要;而就我们个体以及群体“存在于世”的层面,诗性语言,具有更加本质的意义。
若我们考虑一部作品产生,就需要关注使这部作品得以存在的动力。这种动力是通过我们所谓的“书写主体”而不是“作者”来传输的。因为作者强调的是创作作品的人的意识目的,而创作具有凌驾于作品意义之上的权威性。书写主体的概念,驳斥了萨特的幻觉,即所谓无论读者在阅读中有多么深刻的体验,“作家一定比他们走得更远。无论读者如何在著作的不同部分找到关联……也都是因为这些关联是作者有意呈现的”。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所有的目的性,或者拒绝给有意识地书写著作的人一个角色,而是强调意识远远不能主宰书写的过程,书写主体是一个复杂的、意指的动力(参考本书1.5、1.10节、3.4节内容)。
那么,书写主体不仅包含了作者的意识,同时也包含了其无意识。而尤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拒绝重复几十年前的错误——被误导的批评家们认为,他们可以通过研究作家的传记,然后尝试着运用他们从传记中所获得的知识来解释作品,从而对作家本人进行精神分析。事实上,这个出发点须是文本,整体的文本,而不应当是其他。在某种程度上,(尽管我们应该小心翼翼地不要过分讨论)文本分析和弗洛伊德的梦叙述之间存在着相似性。二者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异,是文本分析不止包含了一个层面,叙述梦境并不会必然地让叙述者成为诗人。在《恐怖的权力》中,克里斯蒂娃对塞利纳的作品进行文本细读,这为以上观点提供了很好的论证。
书写主体同时也包括了非意识领域,这个领域并不受制于压抑,但也未到达意识领域。这是主流意识形态所覆盖的领域:神话和偏见的整个系统呈现出我们在某个特定中心内部对社会和自身所处位置的观点。它包含了所有我们认为理所当然而从不会去质疑的事物,因为我们假定它们是真实的,却并没有意识到它们并非真理,而是服务于当权的组织、阶级和政党的精心构建。过程本身是复杂的,因为作家同样意识到自身处在历史的某一时刻,遵照历史的动力和趋势,并对其做出反应甚至是抵抗。克里斯蒂娃对书写过程的分析,具体表现在她对马拉美和洛特雷阿蒙的作品分析中。他们的影响,同样可以在现代美国文本中找到,如福克纳的作品《押沙龙,押沙龙!》(Absalom, Absalom!)。这部小说是作家一切过往经历的结果,除了他所经历的个体的无意识和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同时还包括他的个体经历:一个住在密西西比的南方人,无论迎合还是抵抗都难逃历史的影响,他深知自身的南方家族史,见证了经济大萧条所带来的困境,了解了动荡不安的20世纪30年代残酷的劳资关系,目睹了国会通过第一个社会改革的法案,注意到并可能赞成政府在有关黑人地位问题上的不作为。所有的这些因素都在文本的线索中萌芽。
书写主体受到某个选择成为作家的人的推动,并用书写的形式表现出来。书写的决定包括创作随笔,诗歌、散文诗、日记或者小说。这种书写,运用罗兰·巴尔特的术语,可能是及物的或者不及物的。它可以是对某个仰慕的诗人或者小说家的模仿,也可能恰恰相反,是对已发表作品的驳斥。大致来说,正如克里斯蒂娃在《诗性语言的革命》后半部分中所提出的:“文本假定了几种叙述的分类,要么是同时期的,要么是先前的。它们自己挪用了这些文本,用来认可或者是拒绝它们。但最终是占有它们……好像这些其他的叙述是一种鼓励,鼓舞文本本身来采取行动。”
这段论述举例说明了在文本分析过程中需要重复不断地考虑何种内容,从而来了解意指过程本身。一方面,任何文本都不可能脱离文本的语境——整体的语境来指称,这个语境包含着无意识、意识、前意识、语言学、文化、政治、文学;另一方面,又是文本独自引导我们走向整体语境的不同领域。毋庸置疑,研究文本的学者,虽然并非必须是一个精通所有领域的专家,但他仍需要掌握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
我刚才已经提到了一种缺憾:即这本书原著的部分内容并没有被完整地翻译出来。事实上,我们只将三分之一的内容译成了英文。《诗性语言的革命》全文是非常厚重的,总计646页,是克里斯蒂娃在1973年7月所提交的国家博士论文。这本博士论文的答辩,是一场盛况空前和激动人心的仪式,甚至有媒体应邀参与这场答辩。法国的《世界报》(Le Monde)派出记者出席,报道中提到,罗兰·巴尔特作为克里斯蒂娃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之一,甚至有意避开询问任何问题。该新闻报道援引了巴尔特的话:“你帮助我完成了多次转变,特别是帮助我从成品的符号学转向生产的符号学。”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巴尔特对克里斯蒂娃的态度,是一种赞赏;而他的评语则是极为少见的师长对于门徒所表达的感激。因此,读者可能会为本书没有被完整翻译而感到遗憾。
然而这主要是考虑到出版这样一本厚重的著作费用惊人,同时对于读者而言,价格也更加昂贵。加之在这本著作后面近400页的内容中,克里斯蒂娃细致地分析了洛特雷阿蒙和马拉美的法文篇章。但是这本著作所预设的读者群并非法国文学方面的专家,抑或那些可以阅读法文的读者。总之,这些频繁地运用法语词汇形态和音素来进行分析的论证,会非常难于理解。所以,最终我们翻译了这本著作的理论部分,这一部分的内容并未超出大多数学者的基本知识范畴,也不需要关于法国文学和法语的专门知识。同时,阅读这本书的理论部分,须对哲学、历史唯物主义、语言学和精神分析这些领域有所了解(或者有兴趣),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学科为我们提供了我们所处时代的知识基础。这些领域的专家则会在阅读本书时面临一些新的挑战,而“文学”学者则会在本书中找到审视阅读与书写(这两种我们存在之中的“简单”行为)的全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