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父慈子爱
一个父亲,获得孩子的爱(如果这也能称为爱的话),是因为孩子对他有所求,那他确实非常不幸。
应该以自己的美德和本领而赢得尊敬,以自己的仁慈和友善而博得爱戴。贵重物质成了灰烬仍有其价值;高贵人士的遗骸、遗物,我们素来敬重和尊崇。一个经历了光辉一生的人,到了暮年声名也不会因此衰朽;他们照样受到尊敬,尤其是子孙的尊敬;要以理性培养好儿孙的心灵,令其记住自己的责任,而不是以物质来强迫或引诱,也不靠粗野的方法和暴力。
如果以为,建筑在暴力之上的权威,
比之基于慈爱的权威更加牢固可靠,
那就大错特错,起码我这样认为。
——泰伦提乌斯[10]
在培育娇嫩心灵方面,我谴责一切体罚。塑造心灵为的是荣誉与自由,强迫与压制有着说不出的奴性味儿。我想,凭理性、智慧、灵巧都做不到的事情,借武力也不会取得更大的效果。别人就是这样培养我的。
人家说:我小时候只挨过两次皮鞭,而且都打得非常轻。我对自己的孩子也坚持这样做。不过他们都在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只有莱奥诺尔,我唯一的女儿幸免于夭折。她长到六岁多,无论是引导她或是惩罚她的过失(母亲宽容孩子的过失是很自然的),我顶多是训斥一下,而且语气都很轻。我知道我的方法是正确的,合乎自然的。就是女儿令我大失所望的时候,也不能指责我的方法,而一定另有原因。
倘若我有儿子,我会更加慎重对待,因为男孩不像女孩那样生来要侍候他人,男子的身份要自由得多。我多想自己的儿子心中充满自由和独立的精神啊!皮鞭的教育只会使心灵更加怯懦,或越发促其坚持邪恶。我看不出有其他效果。
我们想得到孩子的爱吗?我们不愿意孩子有巴不得我们死掉的想法吧?(虽然孩子有这种可怕的心愿是不正当、不可原谅的;“任何罪恶都不以理性为基础”[11]。)那么,我们就应当尽自己的可能让孩子们生活得愉快、合理。为此,我们不宜过早结婚,不然,我们的年龄就会与儿女的年龄相差无几。这种弊端会使我们遭遇极大的困难。我这话特别针对贵族而言。那是个悠游自在的阶层,正如大家所说,就靠年金过日子。其他社会阶层要靠自己赚钱,儿女众多,而且近在身旁,这是家计的好安排:子女是发家致富的新手段、新工具。
我33岁结婚,我赞同35岁成婚的意见,据说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主张。
(选译自卷二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