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占鹊巢
明明不是自己的住所,却通过强取豪夺的手段获得了,这叫作“鸠占鹊巢”。这个词显然带有道德上的斥责。可是究其本义,鸠占鹊巢非但不是贬义词,反倒充满了幸福喜悦。它出自《诗经》中的《鹊巢》一诗,这是一首歌颂男女新婚的诗歌:“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鹊在树上筑了巢,鸠要来住它;这个姑娘要出嫁喽,百辆车儿来迎接她。诗人看见鸠居鹊巢,联想到女子出嫁,住进了丈夫的家。诗中的鸠象征着美丽的新娘;而鹊呢,则象征着用心为爱人打造幸福家园的新郎。这完全是两情相悦的喜事,跟强取豪夺搭不上边儿。
不过,自然界中真实版本的“鸠占鹊巢”就不那么浪漫了。鸠和鹊究竟是什么鸟呢?鸠不是斑鸠,而是杜鹃鸟的一种(甚至不仅仅是杜鹃),古时候称作“鸤鸠”。杜鹃有托卵寄生的习性,它会偷偷地把蛋下到比自己体形小的鸟的巢里,这样一来免除了自个儿养娃的沉重负担,更重要的是,自个儿的孩子长大了,体形比人家的孩子大,那样就可以称霸鸟巢,最大限度地占有资源。为了成功地侵占他人的疆域,杜鹃会使出种种阴损毒辣的招式:第一招“鱼目混珠”,杜鹃产的卵跟自己的体重相比,小得不相称,而且外形和颜色都跟寄主所下的卵相似,这样就减少了被寄主发现并抛弃的可能性;第二招“偷梁换柱”,杜鹃不像一般的鸟那样在清晨产卵,而是选在下午,趁寄主外出觅食之际,雌杜鹃会把自己的蛋叼进别的鸟窝,同时把人家的蛋移走一两个,一来免得寄主看出数量不对,二来也为自己的孩子提前消灭竞争对手,这一调包行动杜鹃鸟在十五秒内就能完成,动作之快堪比惊天魔盗;第三招最狠,叫“恩将仇报”,小杜鹃被孵化后一两天,眼睛还没睁开呢,就会趁养父母外出觅食之际,本能地把跟自己同一屋檐下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推出鸟巢,活活摔死,等它的养父母回来一看,哎哟,怎么就剩一个娃了,就会对它格外疼爱,殊不知这个精心哺育的宠儿实际上正是杀害自己亲生骨肉的凶手。
再来说说“鸠占鹊巢”里的“鹊”,有人可能会望文生义地把它理解成喜鹊。喜鹊的体形要比杜鹃大,而且生性彪悍,还喜欢群居,所以杜鹃鸟基本上没什么机会靠近鹊巢,更不要说干那些偷梁换柱的勾当了。之所以说“鸠占鹊巢”,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喜鹊的确是建筑高手,鹊巢搭建得很有水平,一般呈球形,入口开在侧边,易守难攻。古人用善于筑巢的喜鹊和懒得盖房的杜鹃对比,只是出于文学上的想象。还有另一种可能:杜鹃喜欢寄养的鸟大多是莺、雀这样体形比较小的鸟,有可能古人把鸦雀的“雀”和喜鹊的“鹊”当成了同音假借字,鸠占的是鸦雀之巢,而非喜鹊之巢。
我们今天将“鸠占鹊巢”理解为强占他人的居所,这更接近自然界的真相,但《诗经》为什么会将它跟女子嫁人联系起来呢?因为古代的女子无法自己谋生,结婚之后,住到夫家去就有现成的可以享受,一生的经济来源也要靠丈夫。而现在呢,女人和男人一样,要自个儿拼搏,自个儿赚钱买房。当姑娘们大多揣着房产证出嫁的时候,自然谈不上什么“鸠占鹊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