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卫所嵌入边疆与内地要素的生长
对于云南的治理,明王朝采取的是“三江之外宜土不宜流,三江之内宜流不宜土”、“土流兼治”、“府卫参设”的治理措施。明朝之所以能够在云南遍建州县、统驭土酋,与明朝向云南大规模军事移民形成的密布于重要据点的卫所、军屯有着直接关系。
明洪武十四年(1381),明王朝派傅友德、蓝玉、沐英率兵攻取云南,将元时统治云南的蒙古贵族及云南当地大姓迁往中原及北方。考虑到云南险远、军队粮草补给困难,朱元璋认为在云南用兵最重要的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办法,汲取“大军一回,诸夷复叛”的教训。而留兵守御,建立卫所,则成为明朝治滇的基本方略。基于此,明王朝要求征南大军在进入云南的两条重要道路上,度其适宜的地方,设置军事卫所。“无事则分兵驻守,有警则合兵剿捕”。此后的四年内,明朝在云南建有9卫1所,军士达到88405人。但是,如此庞大的军队依然无法控制云南局势,且军队粮草供给严重不足。洪武十九年(1386)九月,沐英奏称:“云南土地甚广而荒芜居多,宜置屯,令军士开耕以备储。”于是,洪武二十年(1387)八月,明王朝派遣右军都督佥事孙茂携带重资往四川购买耕牛万余头。轰轰烈烈的军屯在云南拉开帷幕。此后两年,明朝掀起第二次向云南移民的高潮。
至明晚期,原9卫1所扩充为20卫、3御、17直隶千户所,共131个千户所建制,迁入云南的军士约达到27万人。由于屯种的士兵均可携家眷,因此约形成了27万个内地移民的核心家庭户。国内学者常将明代军事移民第一代按每户3口人计算,据此,明代因军事移民进入云南的第一代人口有可能达到80余万人。除军事移民外,明朝还有官府组织的大规模移民、商屯、因罪谪戍、逃难的流民等进入云南。大量的内地民众进入云南,云南当地以“蛮”“夷”为主的居民结构与聚居形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在明末清初的文献中,时能看到“汉多夷少”、“大抵云南一省,夷居十之六七”,或“汉人三之,夷人七之”等记载。
明朝云南的军屯遵循防御区与屯田区相结合的原则,以军政治所驻地为中心,在交通干线、边防前沿镇守戍卫。其作用就是控制地方,以夏变夷。各个卫所、屯垦之地既是控制边疆地方的前沿哨所,又是向边疆地方传播中原文化、榜样示范的基地。军事统治、地方控制、文化渗透是卫所在边疆治理中的基本功能。云南卫所最为显著的特点是既重内地驻守,又积极向边疆拓展。
在滇南地区,有临安卫(5个千户所)、通海御(2个千户所)及十八寨、新安等直隶千户所,共9个千户所。在临安卫下有四个屯仓,分别是蒙自、曲江、石屏、宝秀,而石屏屯和宝秀屯是“通元江地卫要”。本书样本宝秀地区所在的临安卫处于明朝卫所向滇南开疆拓土的最前沿,成为中央政府控制边地、推广儒学、治理边疆的桥头堡。在军屯、民屯屯田戍卫的过程中,屯户逐渐定居,卫所演变为汉族移民村寨,并在边疆地区四处辐射、扩散。宝秀坝九冲十二营即当时屯田所立营地,今宝秀镇,原名中营,是当时宝秀屯的中心。宝秀地区自明万历年以来即为滇南重镇之一。据民国袁嘉谷修《石屏县志》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设置石屏屯十六伍,宝秀屯十八伍,并将田地分给屯戍将卒作为世业。军屯的管理,则为“七分屯种,三分备操”。当时宝秀屯以现宝秀村为中心分散在宝山、凤山驻屯。分屯各伍士兵因多为同姓,所以屯营多以姓氏为名,如郑营、吴营等。
明朝石屏州的官员设置较为简单,由国家付给俸禄的有“知州一人,吏目一人;儒学学正一人,训导一人;宝秀巡检司巡检一人,宝秀驿驿丞一人”,合计6人,地方官员可谓极少。此外,明朝初年,驿堡、关哨、亭铺等军事性质的设施,也担负着控制移民、治理地方的功能。据万历《云南通志·建设志二》记载,明洪武年间石屏地区的驿站有宝秀驿,关哨有宝秀关、黄草坝哨、白阿旦哨、他鲊母哨、一碗水哨,亭铺有石屏铺、瓦屋铺、独树铺、海东铺、休冲铺、宝秀铺、迎站铺。关于驿堡、关哨、亭铺的驻军人数,史书记载,宝秀驿有马11匹、驿卒12名、杂役2名;石屏州各哨哨兵共有80名,各亭铺共有司兵29名。粗略计算,当时明朝政府控制石屏地方基层的兵勇合计为123名。
明朝一般选择在交通干线上设立驿堡,驿堡所在地成为内地各类移民的安置点,尤其是因罪迁入的移民在刑满之后大多定居在驿堡周边并不断扩散。虽然在明中期以后,宝秀驿逐渐废弛,但是原驿堡的汉族居民规模日益扩大。与驿堡相配合,在交通要道上散布着众多的亭铺。明代的铺,又称铺舍或急递铺。洪武二十五年(1392)规定,急递铺主要承担递送公文的任务,“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五名或四名”,“铺兵应役有期限,满限之后即可退役”。云南的铺多设于民役不足、人口稀少的地方或边远地区。由于“难以同内地一样靠民户应役,故以军户定居、世代充当铺兵情况相当普遍”。而关哨是交通要道上的卫戍设施,由于明朝在云南的关哨驻兵被授予一定田地,云南关哨融“戍”与“屯”于一身,故而也被称为“屯戍”。关哨多位于险远或人口聚居的交通要道。明朝在云南设置的带有屯戍性质的关哨,成为中央政府影响、控制边疆地区的最前哨。由于宝秀地区地理位置重要,驿堡、亭铺、关哨均在这一区域设立,再加上规模颇大的宝秀屯十八伍,使得汉族移民在边疆地区牢固地扎下根来,并不断向边地拓展、辐射。
对于基层社会的控制,明初改革元代的社制,在全国编定里甲。但在云南汉族军事移民区内,里甲制度并无推行的必要。为了管理地方的军事屯戍区,巡检司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控制基层社会的职能。巡检司一般设于关津要道、要地,归当地州县管辖,巡检统领相应数量的弓兵,负责稽查往来行人、打击走私、缉捕盗贼。在滇南地区,各巡检司的弓兵多由当地卫所的官军充当,又由于“巡检司亦无独立的系统,属地方州县领导,故亦有将其归入地方行政的”。而洪熙元年(1425)九月,明政府规定各处巡检司“职专巡捕”,说明其职责并不限于把守关津要道、盘查过往行人等,而是可以直接参与地方社会控制的。整个明代,巡检司与控制地方的里甲、里老制度并行不悖,并作为卫所制度的有效补充,发挥着控制基层社会的作用。宝秀巡检司的作用也当如此。
明初在滇南广泛设置的卫所及屯戍到了明后期逐渐败坏,因裁撤、逃逸而脱离行伍的屯兵,逐渐成为农民并融入边疆社会。仍属正军的屯兵,拥有军屯份地的世袭耕作权,大多以农业生产为主业,但逃亡、损减十分严重,但直至明朝覆灭,这些正军屯兵的身份并没有改变。到清朝初年,军屯归州县管理,仍称屯田,但是允许买卖,“故实际亦与民田无异矣。”随着屯田卫所归并州县,屯田军户也脱离了军籍,真正转化为自耕农。在这个卫所废弛与屯田民田化的社会进程中,大量内地移民植入滇南边疆社会,引起了地处边疆的滇南社会的巨大变化,这包括人口结构、文化形态、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治理方式等系统内容。中央政府对该移民区既类同于中原地区又带有鲜明边地屯戍色彩的基层治理方式,也极大地改变了滇南社会“自在”发展的状态,而逐渐趋同于国家腹心区。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进程,是该时期国家政治发展最显著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