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学术研究并非单纯地仅为满足研究者的兴趣与爱好,而有意义的社会科学研究均应将学术情愫与社会关怀有机整合。作为政治学研究中心议题的国家以及国家成长,是一个历久弥新的研究领域。同时,在中国国家成长的过程中,从传统的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演进,更是重要的研究热点。近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国家形态重构,是丰富的、细微的,甚至是在某个历史瞬间微不足道的社会变迁所支撑的。从国家疆域治理的视角来看,中国的现代转型,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克服传统王朝国家的离散性并有机整合国家疆域。因这一命题的极端重要性以及涉及区域的广泛性与复杂性,同时满足了学者探究学问的好奇与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而吸引了众多学者孜孜不倦地耕耘以追求学术真理。
本书主要考察祖国边疆滇南多民族杂居地区的乡村基层政治史,以区别于以往研究过多关注边疆少数民族特性而造成的对多族杂居乃至以汉族为主体的边疆乡村社会的遗忘。随着明清乃至近代以来国家的转型与社会变迁,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程度随着国家政治整合能力的提升而不断强化。与之相应,边疆地区人口流动的频密与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习惯上所说的边疆民族地区的人口结构、社会文化、居民族属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各族居民的散杂居状况逐渐成为基本居住格局。以这个大的国家政治发展进程为背景,对边疆地区非民族县乡的基层政治研究有了更强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边疆地区乡镇所处的特殊内外政治环境,使其基层政治过程较之内地显示出自身的特殊性;另一方面,研究边疆地区多民族杂居社会基层政治结构变迁历程,对准确把握边疆地区基层政治发展方向有着显见价值。当然,边疆地区各民族散杂居状况的形成与特有的基层政治过程,既有社会内部结构变化的原因,也与国家疆域的一体化进程直接相关。
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肇始于近代以来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的努力,在边疆地区建构政治合法、行政有效的基层政权,关系着新型民族国家统治的合法性与政治稳定。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国家权力向边疆社会的渗透是呈梯度、扇形模式逐步扩展的。中央政府对与少数民族聚居地毗邻的各族杂居且以汉族为主的地区治理的经验与教训,是国家边疆治理政策的起源与实验。由国家力量主导的扩展性权力向边疆社会的渗透,是以打破其固有的封闭政治体系与政治文化为特征的。这一特征,决定了国家权威与边疆社会自主从对抗、博弈到一体的过程。在现代民族国家构建的背景下,国家、现代性和边疆社会成为三个基本的影响变量。但这三个变量无一例外地处于由制度、观念、规则、文化、组织网络等形成的“制度场域”之中。如果将这一宏大的历史叙事拉回具体的边疆地区来考察,本书的研究样本及其所在云南南部区域的政治进程,恰当地呈现了中国国家进程中的特定区域与特殊性问题的有机统一。
在中国从传统帝制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过程中,一个面向是地处西南的云南始终未能成为这场国家转型运动的先锋和代表;另一个面向则是由于其相对封闭,地处国家边疆,经济文化相对落后,近代以来并未成为军阀争霸的战场。这些看似不利的因素恰恰实现了国家转型、构建现代民族国家相对稳定的政局,使得国家与地方政策具有了难得的连贯性。自从清末推行地方自治以来,由于中央政府的要求以及云南地方利益,这场轰轰烈烈但无果而终的自治运动,在滇南却得到了较完整的实践。从晚清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乡”始终未能成为一级基层政权。乡是以地方自治的组织形式出现的,乡之上的区在代表县执政的同时也成为连接国家与社会的桥梁。虽然这时的乡具有自治性质,但是随着1934年国民政府遍建保甲,国家权力仍能日益深入乡村。当然,保甲组织及其组成人员具备国家授权与社会授权的双重特性。国家选择的地方行政人员大多是当地居民且有人望和财产并愿与国家合作;而从地方社会来看,这些人则多为地方乡绅,虽缺少了传统士绅的道德约束,但为家族利益和声望也不至于鱼肉乡里。加之这些地方行政人员多具诸种身份,使得他们与国家间的关系若即若离。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人民公社化,地方的社会自主性得到了空前的张扬,但是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中国底层社会近乎沉寂。由国家授权体系建立起来的管治型秩序在实现共产主义的热潮中引领了社会的自主与方向。在这种国家授权体系之下,超经济强制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日益官僚化与体制化的基层干部忠实地执行国家意志,农村对城市建设的支援的代价是农村经济长期的滞后与农民生计的困乏。新中国成立以来,宝秀当地没有一例区乡干部辞职的事件发生,说明国家执政理念的转变与为人民服务理想的积极价值。但从经济利益角度分析,自然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一致的结果,或者可以认为基层干部与国家利益而非乡村利益趋于一致。经过1983年的乡镇改革以及之后的村民自治,基层政权的授权形式发生了一些变化,最为明显的就是人民代表大会被空前重视,公民授权得到了肯认与实践。滇南地区2003年展开的村委会选举和石屏全县开展的乡镇长直接选举,以及2006年红河州全州的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无疑推动了乡村社会的自主性与参政的积极性,并为新时期我国基层政治发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本书的研究对象与命题涉及国家的边疆治理与基层政治两个领域。虽说是两个领域,却有机统一并体现在了以宝秀镇为中心的滇南基层政治进程之中。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民生的关注日益增强,作为政治体制改革试点与民主土壤的乡村及其政治变迁受到学界的青睐。同时,中国国家建设的伟大成就进一步凸显边疆之于国家的意义,边疆治理及其能力的现代化已然成为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新热点。本项研究就是这两类研究命题的结合,试图推动对边疆中国政治进程的了解,揭示边疆治理沿革及其现代化的方向。
进入20世纪,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需要以及国家转型所造成的文化冲突与治理困境,乡村政治结构的研究已为中国学界所关注。“1920年以前很少有作者关心中国的农业,也几乎没有写出关于农民的学术著作。”然而1920年之后,乡村社会研究的著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问世。同时,与各类社会改造运动相伴,李景汉的《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乡土中国》,吴晗、费孝通合著的《皇权与绅权》,林耀华的《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均成为现代早期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经典之作。此时,也有多项研究集中探讨了中国传统社会地方自治的理论、实践经验、不足以及出路。另有多部著述对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国家权力下沉到地方社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乡村社会改造与社会自主等进行了较深入的论述。整个民国时期的相关研究均体现了研究者强烈的时代关怀与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规模的社会改造和基层建政运动,并未掀起学界对乡土社会和基层政治研究的热潮。而美国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呈现的旧时国家政权、士绅或地主、农民的三角关系的复杂性,进一步因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的华北农村》,使国家政权建设、权力的文化网络、国家政权的内卷化以及赢利型经纪人等概念成为中国农村研究的时髦话语。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农村政治与社会研究逐渐复兴,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不断加强。这既体现为从国家政权建设和国家层面进行宏观研究的兴盛,也体现为以华中学者为主体的大量微观实证研究的进展。
可知,从20世纪初兴起的乡村研究,被置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与国家整合的大背景之下。虽然学界也试图突破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结构试图建立国家、社会、公民、社会组织等多元分析框架,但国家与社会二元互动仍是最为主要的研究视角。这一方面体现了研究乡村的目的在于深化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以探寻国家建设的路径;另一方面,显示了以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视角认识问题的相对便捷与直观。
那么这里的问题并非是否继续采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来设计研究框架,而是揭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互动视角缘何有着如此的魅力。在政治学视野中,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国家,最早是指“一种政治联合的形式”。随着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国家”的内涵基本确定,即“国家是指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其全体国民进行控制并拥有最高主权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显然,这个定义下的拥有“主权”的国家是现代国家。而安东尼·吉登斯笔下的“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对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的民族国家显然已成为现代国家的基本样式。其所强调的是国家公共权力对内的至上性和对外的自主性。对于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社会个体权力关系的界定,显示的则是现代国家合法性的来源。
社会,在政治理论中是以国家的对立面呈现的。较早的社会有机体论者孔德、斯宾塞等人认为社会是一种有机体;在形式社会学论者齐美尔眼中,社会就是一种交往;涂尔干则认为社会是一种文化的集合体;在韦伯、达伦多夫等社会学家眼中,社会就是一种制度体系。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人类自身所从事的各种物质实践,不仅创造了人自身,也创造了社会。人们以一定的生产活动使个人之间发生社会关系,“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所以,生产关系构成社会关系,相应地也构成了社会。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问题是政治学最古老的研究问题之一。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体系里,国家与社会既相互分离又辩证统一。恩格斯认为国家就是“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脱离)的力量”。西方古典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大致经历了古典自由主义社会优位论、近代国家主义的国家优位论以及黑格尔二元对立统一的国家社会观。各方的主张与争论如图0-1所示。
图0-1 西方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路径选择
以上思想在具体的国家治理中,体现为关于政府与社会孰大孰小,以及政府与社会孰强孰弱关系模式的设定。其中,“大”与“小”是从政府规模来说的,而“强”与“弱”则针对政府职能而言。如图0-2所示,A、F表示极端的社会路线与国家路线;B点是“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或“弱政府、强社会”模式;C表示的是“第三条道路”者所主张“中政府、中社会”模式,国家与社会力量同时增长并向外扩展后的结果就是C`所代表的社群主义者主张的“强政府、强社会”模式;D表示新自由主义者主张的“强政府、弱社会”模式;E表示的是极权主义模式。当国家轴与社会轴形成的“权力夹角”为45°时,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达到均衡状态,是理想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虽然在国家路线与社会路线的分野上各家各执一词,但各派均认可国家对于社会的必要性。
图0-2 现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
以上理论均是在国家与社会二元的视角下展开的,即对二者的边界及划分。马克思早就指出:“在古代国家中,政治国家就是国家的内容,其他的领域都不包含在内,而现代的国家就是政治国家和非政治国家的相互适应。”当然,在现代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二元分离的国家与社会却难以清晰划定二者的边界。关于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存在卢梭、洛克等人在社会契约主张的权力让渡论、黑格尔的“市民社会”需求论,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与社会对立统一论等。当然,这个在“主权”原则下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行的研究,其基础是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正如杜赞奇所言,“国家权力在现代的扩展涉及一个双面的过程:一是渗透与扩张的过程,一是证明此种渗透与扩张过程的合法性。”
然而,无论怎样划分国家与社会的边界,二者统一于一个国度则是毋庸置疑的。究竟是什么将二者连接在一切呢?马克斯·韦伯传统型、魅力型(charisma)和法理型三种政治统治类型的划分,对于理解国家与社会的连接问题有一定启示。其所划分的权力类型,实质上是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的方式,即真正将国家与社会连接起来的是政治权力的获得过程。此过程是由其所在的制度、观念、规则、文化、社会网络形成的制度场域所规定的。所以,可以得出初步结论,那就是制度将国家与社会牢牢地连接在了一起。
关于制度对人类社会的意义,有学者指出:“制度建立的基本规则支配着所有公共的和私人的行动,即从个人财产权到社会处理公共物品的方式,以及影响着收入的分配、资源分配的效率和人力资源的发展。”制度是文化性的,会对某些种类的行动和互动产生价值偏好,道德、信念、意识形态、礼仪等都是这种制度约束所体现出来的具体内容。制度场域可以界定一个社会,也可能超越一个社会,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制度场域等价于社会。在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要素就是参与者——人及其所在的环境——制度。由政治参与者的主体演绎出观念与价值,由政治环境的制度形成各种组织与网络,由人、价值、制度、组织四个要素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政治生活。可知,制度是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的关键。
制度研究是政治学最古老的命题之一,甚至可以说制度的起源也即国家的起源。用霍布斯的话来说,制度就是针对人类社会制度出现之前的“丛林规则”而诞生的。围绕着国家的政治制度,相应地形成了特定的观念、规则、文化、网络等非正式“制度”,其与正式制度共同规范着行动者的行为与决策。同时,以历史进程为背景与素材的历史制度主义研究,素材大多来自过去发生的政治事件,其突出的是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政治行动者的外部因素对其行为的影响与制约。而其“讲故事”的叙述逻辑与强调制度的“路径依赖和意外后果”,完全适用于探究中长期国家与社会动态关系的研究。
以上所述历史制度主义揭示的制度的政策分析视角,强调制度动力的来源、稳定制度之下的政策变迁、作为变化客体的制度以及制度约束下的观念等,为我们检视之前学界在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进行的中国乡村政治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启发。正是基于如上认识,立足中国传统历史背景与制度变迁,揭示近代以来国家转型中的边疆治理与边疆社会现代性的生发既是本书的研究目标,也构成了本书研究的基本线索。
首先,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社会大转型背景下,通过对边疆地区基层政治演进历程的考察,展示中国在建构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面临的社会危机以及如何克服这些危机。这包括在国家权威不断树立的过程中,基层社会如何逐渐丧失社会自主性,而在市场经济的新时期国家权威和社会自主性如何相互对抗与调试。就明清以后以汉族为主要居民的滇南宝秀地区而言,在晚清、民国时期由于开矿和经商,该地的民族资本一度十分发达。在中华民国时期,宝秀地区的社会自主性得到了极大的张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该地被完整纳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框架内,滇南的矿业收归国有,长途贩卖贸易被取消,农村人口流动受到较大限制,民族资本也渐次消失。虽然新中国建立后,该地区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供给下,乡村社会的自主性有所显现,但这种有限的自主性完全服从于“干部管制型”的公社体制。改革开放至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政府主导的乡镇改革与村民自治,该地的社会自主不断地受到尊重与培养。这种变化可以归因于国家主导下的制度设计与体制运行。从长时段的制度分析视角来看,其无疑是研究边疆治理与乡村政治发展的绝好素材。
其次,从研究样本看,滇南宝秀地区虽然地处边疆,又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环境,但该镇是明朝时期以江浙移民及其后代为主体的汉民生活区域,既保有浓郁的内地文化,又与当地多种文化交融而形成独具特色的“以商助读”的文化样式。宝秀地区无疑是考察国家边疆治理与边疆地区政治过程的另类典型。对该地区数百年的基层政治结构变迁进行研究,一方面,便于明了中国从传统帝制国家向现代共和国家转型的内涵与特征;另一方面,有利于考察中国西南边疆治理的得与失,以图实现国家边疆的繁荣与稳定。
再次,当前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乡村双重压力之下,其体制革新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在乡镇政权的授权方式方面,各地进行了一些不同形式的尝试,但都是零星、小规模和间断性的。地处西南边陲的宝秀地区所在的石屏县以县为单位,大规模的乡镇长直选与乡镇党委书记的“公推直选”无疑是全国首例。通过对石屏县宝秀镇等乡镇2003之后进行的两次乡镇长直选、2006年乡镇党委直选以及2009年的乡镇党委书记直接选举的考察,剖析当地在基层政治体制革新方面的做法与面临的问题,便于探求我国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取向与出路。
最后,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地方自治,无疑是民主政治的土壤。从晚清的地方自治、民国时期的乡镇自治与新县制时的国家社会互动,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与改革开放以来的村民自治,在较长历程中,基层政治的制度设计与体制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长时段、历史的比较研究,对于深入探究我国基层政治过程,调和并推进乡村社会自主性与基层政权所代表的国家权威间的关系是有益的。
同时,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疆域辽阔、文化多样、族属众多、人口规模庞大的国家而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是认识中国历史进程与发展的有效钥匙。尤其是在中国从传统王朝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以及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其对边疆地区如何从文化边缘地位演进为国家政治中心命题的认识,有着不可替代的认识论价值。
宝秀镇是本书研究的核心区域,但本书研究并不局限于简单的对宝秀镇历史或政治的描摹,而是力图将对一个滇南小镇的政治史的考察置于国家政治一体化进程与国家边疆治理的宏观体系之下。所以有必要在开始研究之前,对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宝秀镇的今夕予以介绍。
宝秀镇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境内,在石屏城西20余里,因镇内北有“宝山”南有“秀山”而得名,境内居民以彝族、汉族为多,并间有哈尼、傣等少数民族。
宝秀镇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浓郁中原重教兴文传统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而以汉族为主体的乡镇。明洪武十四年(1381),傅友德、沐英征讨云南。次年,元代世袭石坪州土知州马黑奴被夺职。洪武十六年(1383),沐英在云南遍建卫所,在石屏境内选定自然环境、土壤、水利较好的宝秀坝的宝山、凤山为驻兵屯田之地,设置宝秀军屯18伍。宝秀坝九冲十二营即当时军屯营盘,素有“十二营盘”的名号。今宝秀镇,原名中营,是当年宝秀屯之中心。
明洪武年间,在宝秀地区屯驻的官兵多来自经济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故而中原内地崇文重礼的社会风尚被移植到边疆地区。同时,由于外来移民生存的危机以及江浙经商习气的熏染,宝秀地区的居民长期以来形成了“重农重商、以商助读(儒家诗书)”的独特社会风尚,石屏也因此被称为“文献名邦”。清代宝秀地区人地矛盾突出,劳动力外流,或往思(茅)普(洱)地区经商,或往蒙自、个旧开矿办厂,旧有“穷走夷方急走厂”的民谣。自晚清至民国,滇南地区以“走西头”命名的长途贩卖贸易的商人主体是石屏人,其中的佼佼者不乏宝秀人士,以民国时期主持修造中国近代以来路权最为完整的民营个(旧)碧(色寨)石(屏)铁路的,亦官亦商的民族资本家陈钧(鹤亭)最为出名。这条个碧石铁路(又称个碧铁路)穿过石屏县城止于现宝秀镇宝秀村,足见当时宝秀镇文化、经济之发达与地位之重要。
明至清康熙年间,石屏州下设里,里下设甲,州城设铺。全州分设八里九铺,今宝秀镇属当时之昌明里和白邑里。乾隆年间,石屏州下设约保、火头,州城仍设铺管理地方,全州共18约保、2火头、9铺。今宝秀镇属当时之昌明里约保(辖64寨)和宝秀正街约保(7寨)。民国二年(1913),州改县。民国十九年(1930),石屏县分设7区辖18乡9铺,区设区公所,乡下分设闾、邻(按旧制25户为闾,5户为邻),现宝秀镇属第二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石屏县实行新县制,废区扩乡,设乡(镇)公所,乡下行保甲,至1949年底,全县分设11乡2镇,现宝秀地区分属为宝秀镇、赤瑞乡、秀山乡和鹿鸣乡。
1949年12月12日,石屏县成立人民政府,初沿用旧制设13乡镇,随即改乡为区。现宝秀镇属天才区、赤瑞区和宝秀区。1953年3月21日,全县13区合并为7区;6月20日,又并为四区一镇,区下设乡,区以数序名之,区下分设联合村政府,现宝秀镇属第二区。1952年,石屏县在区下建立乡人民政府,废除联合村政府。土地改革之后,1952年石屏县又改为6区72乡1镇。现宝秀镇属第三区(宝秀地区)和第四区(亚房子地区)。1954年,改区政府为区公所,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冠以主地名。1957年,石屏县撤销一、二、五区建制,扩大乡,乡直属于县政府,三区(宝秀)、四区(亚房子)、六区仍留区建制,其乡仍由区公所管辖。1958年,原江外五土司辖地龙武设治局并归石屏县。同年,石屏县成立人民公社,人民公社(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大队、分生产队,取消区乡建制,全县分7个公社,60个大队,633个生产队。现宝秀镇属宝秀公社,下辖7个大队。1959年,全县将7个公社划分为15个公社,改下属的66个生产大队为155个管理区,辖836个生产队。现宝秀镇属宝秀公社、亚房子公社。1961年夏,部分公社改区,现宝秀镇属宝秀区和亚房子公社。1963年,全县7区1镇8个公社改建为12区1镇,现宝秀镇属宝秀区、亚房子区。1970年,撤销区建制,将原12个区镇改名为人民公社,现宝秀镇更名为宝秀公社和亚房子公社。
1984年5月,石屏县恢复区(公所)、镇(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建制,区为县政府派出机构,乡镇只作为行政机构不再包含经济组织。乡下设村民委员会,废除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名称。以原公社范围为区的范围,除宝秀的小光山大队分出石灰塘乡、宝秀四大队为区属镇外,余则按原生产大队改为乡。时宝秀区辖13乡1镇,亚房子区辖6乡,共153个自然村。1987年10月,撤区建乡,改“小乡”为“大乡”,设有宝秀镇、亚房子乡。2003年,石屏县再次撤乡并镇,将原宝秀镇、亚房子乡合并为今日的宝秀镇。
图0-3 宝秀镇地理信息示意
综上所述,虽然宝秀镇的范围在历史时期是不断变化的,但是它的主体范围是确定的,即大致以原宝秀十二营盘的宝秀坝区为中心。本书关注的正是宝秀镇历史沿革中始终未变的中心区域——宝秀坝区。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是政治学研究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之所以说国家与社会理论在基层政权研究中不啻为较好的理论模型,是因为边疆治理与乡村政治研究无论采取何种模式,都不能绕过国家权力、地方社会、边疆民众三者互动关系的研究。探究边疆治理进程中的乡村政治变迁,“就是要发掘政权建设的特定路径(包括方式、途径和手段)、上下权力互动的复杂关系、社会变迁的程度和烈度。”能够将这种国家权威和社会自主有效连接并揭示二者复杂关系的切入点,无疑是“对行为起构造作用的正式组织、非正式规则与之相关的程序”构设的制度。
本书是在国家一体化与边疆治理进程背景下对一个乡域的政治结构与政治变迁史的考察,而非全部的乡村社会。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由于维度单一在学界已经受到了批评。但是,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在当下的基层政治研究中又具有很大的适用性。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之间再加入其他变量,使其对基层政治的研究更加深入与贴近,已在学界有了不少成功的尝试。本书以制度为中心考量中国国家成长进程中国家与边疆社会的关系,以及边疆社会的政治变迁。受到“政治研究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制度研究”的启发,本书认为强调制度的路径依赖与意外后果,并关注制度规则的内外环境以及政治行动者的利益取向与行为的历史制度主义对于国家进程中的乡村政治史的研究是适用的。
为了更深刻揭示基层政治演变的真实性,本书将国家社会互动理论与历史制度主义进行糅合,提炼出国家一体化与边疆治理进程中基层政治的五个重要变量,即传统性、现代性、国家、制度与乡村(见图0-4)。其中,传统性与现代性是政治运行的外部变量,也可以称为外部关系;国家、制度、乡村是政治过程的载体,即政治结构与机制,制度的设计与体制运行影响着三者的关系与结构,并由之规定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乡村社会自主性直接取决于基层政治的制度设计与体制运行。
图0-4 制度规范下的基层政治运行模式
在展开本书之前,有必要对本书涉及的主要概念体系予以辨析,主要有基层政治、权威、自主与制度。
首先,是基层政治。基层政治研究实质就是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探讨。以政府为外在表现的国家权威与地方自主性的消长互动,是学界考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思维。虽然学界为了突出基层乡村政治的复杂性而在国家与社会之外引入其他变量,但是其分析的主体依然是以国家、社会的二元对立为基本假设的。传统的政治学相对缺少关于乡村政治的研究,但是从人类学自下而上与他者的视角来看,广阔的乡土社会为政治学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生动、鲜活的素材与案例。在这里没有使用基层政权而使用基层政治,用意就是将国家数百年边疆治理进程中基层政权从建构到不断重构的政治过程及其政治现象,上到省市,下至零星村落囊括在本书视野之中。这不是单一的基层政权的制度研究,而是灵活的政治现象研究,更有利于展示乡村社会和国家政治间的复杂关系。
基层政权是乡村地区基层政权的简称,是地方政府体系的最低层次,也是国家政权的最小单位。基层地方政府最直接面对地方居民,其职责主要是从事直接管理和服务,其对象主要是本地居民和本地公共事务。由于基层地方政府承担的职能直接作用于社会,所以,“推进社会自治、培养市民社会的进程,是最先从基层地方政府开始做起”。地方基层政府的自治与乡村社会自主是民主制度的基石和土壤。从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来看,广义上理解的基层政权既包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政府,也包括与之同级的乡镇党委。而本书所说的基层政治也就是围绕乡镇基层政权的政治过程所发生的政治现象。
在中国加入世界民族国家体系与国家内部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特定历程中,地处边疆的滇南地区基层政权经历了生成、完善、调试到重构的嬗变过程。基层政治结构的这种变化最初是生成民族国家的基本条件,可以克服渗透性危机。在逐步建立起无所不能的国家基层政权体系的过程中,合法性的问题逐渐成为困扰基层政权甚至国家权力机关的关键问题,民主政治的诉求浪潮则推动基层政权的运作模式从之前的统治管理向治理乃至善治转变。从表象来看,这个过程是基层政权建构、逐渐被解构并被重构的进程,从实质来看体现的则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变更与边疆治理的革新。在这个过程中,围绕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的制度设计与体制运行,所揭示出来的正是在制度场域下国家权威与社会自主的既合作又博弈的关系。这个过程,在基层政治上表现的实质就是由制度连接起来的国家权威与社会自主的良性互动。
其次,是权威、自主与制度。如上文所述,本书所涉及的“制度”是对政治行动者的行为起构造作用的正式组织、非正式规则及与之相关的程序。同时,为了展示基层政治研究的生动与复杂的生活画面,本书既关注制度的动力来源、稳定制度之下的政策变迁、作为变化客体的制度以及制度约束下的观念,也强调经济的(技术的)和社会的(制度的)绩效决定组织的生存与延续而呈现的制度场域。这里的组织既指国家的政治上层建筑,也指社会基层政治与非政治组织。
在一个国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可能呈现出多种模式更替的局面。从本书考察对象数百年的政治史来看,制约基层政治变迁的因素有五个:传统性、现代性、构建中的民族国家体现的国家权威、重构中的乡村社会和连接国家社会的制度。其中,传统性和现代性属于基层政治的社会背景与外部关系,二者规定着国家与社会的走向以及制度的设计与体制运行。国家与乡村是基层政治的载体,以基层政权为桥梁。国家权威与社会自主的合作博弈与互动在基层政治中演绎得最为精彩与激烈。制度(正式组织、非正式规则以及文化、观念等)则是国家权威与社会自主的互动大戏的主角,一方面它体现并规定着基层政权(代表国家)的权威,另一方面它也使得基层政权获得对抗国家权威的资源;一方面它约束着乡村社会的自主性,另一方面也规范着基层政权的行为。归根结底,制度规定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正是因为制度的极端重要性,所以任何一次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均是从制度入手的。然而制度的“路径依赖”往往使得对其的改变异常艰难,尤其是制度的施行在某个关键节点的断裂,政治结果的意外后果往往使得政治行动者难以把握。
同时,虽然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呈现国家路线与社会路线两种明显的取向,但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均未完全依照国家路线与社会路线中的任何一种展开,而是在不同关系主体的博弈下呈现出多样的变迁态势。强大的制度场域的规定性与制度的路径依赖,决定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只能在原有的制度空间内进行调试,除非重建制度场域。但是重建也只是在原有制度场域的网络与制约下的制度移植或创新,这种移植与创新则取决于历史事件关节点的断裂、新关节点的出现与制度的意外后果。
基于如上的学术思想与认识路径,本书着眼于国家边疆治理进程中的乡村政治变迁研究,即通过对基层政权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及乡村政治文化的梳理来探讨联结国家与社会的政治组织形式——乡镇,对于国家与社会互动以及基层政治的影响。显然,本书不是规范的基于文献层面的基层政权建设理论的讨论,而是一项政治国家与乡土社会的互动进程研究。
所以,本书的研究依据以下路径展开。首先,是国家权威、社会自主、制度场域的互动研究。基层政治史的研究就是对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研究,其实质就是历史制度主义视野下的新“制度”研究。基层政权的制度设计、组织构成、人员来源、本级各机构关系、上下级机构组织关系、乡镇政权的路径依赖与乡村关系、政治观念等都会得到必要的重视。其次,是一项历史、历时研究,重点关注的是基层政权的制度设计、体制运行及内外关系。再次,是一项权力和经济研究。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往往可以看到问题的本质,在基层政治结构的研究中经济分析往往又是与权力分析互为表里的。又次,是一项现实研究,围绕着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变,目的是找到一条更加适合当下边疆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层政权建设、和谐社会建构的路径。最后,也是一项边疆治理的研究。由于选取的样本处于边疆民族地区并在历史时期处于稳固边疆的前沿,现实中更具有民族区域自治的外部环境,这项研究无疑也是中国边疆治理模式的研究。
从社会研究方法来看,本书是非概率抽样的定性研究。这种研究以研究者心中特定的目的来选择个案,是“以相关的研究主题而非代表性来决定选择哪些人进行研究”的。另外,“进入乡村政治实证研究的最佳方式也许就是从个案调查开始,然后展开区域性的理论建构,最后过渡到分类研究”。可见,以基层政治为基准的政治学个案实证研究是进一步推动乡村研究走向区域研究与分类研究的基础。所以,基于同样的考虑,本书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为研究背景,以蒙自县、个旧市、建水县、石屏县、开远市五市(县)为分析范围,以石屏县宝秀地区为基本分析单元。这样既能体现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基层政治变迁的特殊性,又可以为了解中国基层政治和民族地区政治发展提供鲜活案例。
本书兼跨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是个案实证研究、历史/比较研究、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历史/比较分析法是“研究社会(或者其他社会单位)的历时变化,并对不同的社会进行比较”的方法。历史/比较研究适用于探究诸如某个结果由哪些社会因素共同促成之类的问题。研究者可以将某个理论应用到特殊的个案中,说明、显示不同社会因素或团体之间的相关性,并比较不同文化或历史情境下相同的社会过程或概念。本书是着眼于宝秀镇近百年基层政权变迁史的典型个案的经验研究,希望通过长时段的历史比较,展现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型期基层社会的变动,以及乡土社会逐渐融入国家政治中的境遇与诉求。所以,历史比较分析法是本书的主要方法。这种历史的比较不单是对研究样本宝秀镇的政治结构变迁史的比较,更是它所体现的边疆民族地区与内地基层政治的比较。在这种比较中,笔者也将适当地关注中外历史经验的比照。
历史/比较分析法存在明显的缺陷,就是被束缚于历史文献、档案等文本资料,调查研究可以弥补历史比较研究的不足,对当下基层政治结构、政治文化的研究更是如此。作为最为普遍的调查法,其适用的研究问题是“有关于自我回答(self—reported)的信念或行为”,“研究者经常在一次单独的调查中,同时问许多事情、测量许多变量、检验数个假设”。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最常用到的手段是问卷法和访谈法。乡镇居民对政府机构的熟悉程度、对乡镇的选举、对乡镇官员的认识等诸多问题,通过问卷和访谈可以轻松地获得。
由于本书考察的是边疆治理进程中的基层政治嬗变,对众多的信息必须进行数理归纳和统计,并做出分析,所以统计分析法也是本书的主要方法。由于中国基层政权与乡村社会的极端复杂性,我们无法使用某一理论模型将研究样本做到对号入座。为了追求研究的直观与深入,本书将采用大量的统计分析来突出研究对象的复杂与生动。当然,进行统计的数据与对象不仅仅是问卷、访谈得到的信息,还有众多的历史档案与文献资料。
做长时段的基层社会变迁研究,资料占有与文献的获得是基础性工作,也是最为困难的。本书的资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其一,红河州与石屏县所藏档案资料。因红河州是1957年成立的,之前红河地区并无州一级的行政建置,只是专员辖区,所以红河州档案馆清代、民国档案相对较少,民国档案只有一个全宗,解放后的蒙自专区和州档案则相对丰富。石屏县重视儒学,文化兴盛,素有“文献名邦”的美誉。石屏县档案馆藏有丰富的晚清、民国档案,可补红河州档案之不足。另外,各乡镇也列有专门的卷宗保存乡镇档案。红河州档案和石屏县档案基本可以满足本书的需要。其二,晚清、民国时期的报刊,国内外人士的游记、笔记、著述等。其三,深入乡村的问卷与访谈。研究基层政权,乡村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态度是不能回避的问题,而这些在档案等资料中并不充足。所以,笔者在宝秀镇下辖的20个村委会发放了《基层政治结构与现状调查问卷》。为保证问卷的有效性,在发放问卷前后笔者深入宝秀镇及其他乡镇部分村落,访问了众多村民与现任及离退休干部,做了详细的访谈记录。
基于以上的研究框架、路径与方法选择,本书由导论、正文、结语等部分组成,正文内容如下。
第一章是对研究样本传统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历史考察。传统的滇南社会,经历了从“化外”到“化内”的政治演变过程,土司政治逐渐被边缘化。明朝以卫所屯田为契机,大规模地军事屯垦与移民,推行“以夏变夷”的文化政策,滇南原来由土官与部民组成的简单社会结构与民族构成发生重大转型。儒学教育的发达、士绅阶层的兴起与乡里保甲制度的推行使得滇南地区红河北岸大部分地区的基层政治结构、运作与中原趋同。但是,皇权始终未能进入基层社会,而是被地方土官、士绅分享并代理。可以说,这种制度设计与运行体制使得国家与社会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二章是对晚清、北洋时期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民族国家激变初期的基层政治结构的考察。这一时期可称作历史事件的持续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进入了量变积累阶段。晚清、北洋时期的地方自治主张与实践,使国家权力第一次进入基层社会。中国的民间社会,尤其是民间社会的上层人士(士绅与民族头人)则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参政热情与社会责任,乡村的传统知识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地主、乡绅借助地方建政的时机,仍旧掌握基层社会的生活与命脉。此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滇南的活动使得滇南政治生活又多了一支外来的政治力量,基层的政治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此时,区乡依然是地方自治的机构,虽然区乡的管理者已具备完全的职役性质,但国家政权的末端仍然是县级政权组织。
第三章是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有计划、成规模的基层建政活动的考察。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中国的20多年里,基层的政治环境并没有明显好转。但是,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确立了对国家的统一领导,这无疑为民族国家的内部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这一时期区乡政治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由形式上的地方自治组织向国家基层政权过渡,这种过渡的表现就是新县制下广泛、细致的地方控制网络——保甲体系的建立。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政局的短暂稳定和经济发展,以滇南石屏县为中心的民族资本极大地膨胀,社会自主性并没有因为国家权力的渗透而萎缩,以民族资本为后盾的乡绅社会与国家仍有着合作的意味,甚至在国民政府苛税与腐败面前以大规模的“退职”为表象以示对国家政权的远离,这也是这一时期极有特色的政治现象。试图严密控制地方的保甲体系与基层建政的制度设计体现出明显的非意图性和无效率性。之后地方精英的不合作、匪患所造成的基层失序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自下而上的解放运动使得国民政府丧失对基层的控制,丧失基层社会统治的合法性注定了其之后的命运。
第四章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基层政权建设和对乡村社会全面改造的考察。此期是传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剧烈转型期,持续数百年的制度体系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被彻底改造,这是晚清、民国以来现代民族国家建构量变积累的结果。国家对于乡村社会进行了细致的重构与整合。之后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取消区、乡镇建制而代之以公社体制,国家权威达到顶峰,社会自主性完全被国家政治所规范。接踵而至的政治运动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使得原本松散的乡村社会毫无保留地被强制纳入国家权威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虚置,国家通过干部管制模式实现了对社会的全面统领。
第五章是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基层政权的考察。这一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了确认与巩固,滇南地区基层政治结构最显著的变化在于恢复了区乡建制、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与趋向法制化的治理与选举。基层政治制度的再次调整,使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国家的税费改革,沉寂许久的乡村社会日渐活跃;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乡村社会的维权意识与经济意识也推动了基层政权的民主化倾向。最引人注目的是乡、村两级民主选举。这一时期的乡村政治也可以被称为“选举政治”。带有自治性质的村委会选举与红河州启动的县域内乡镇长与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为我国基层政治变革与政治发展进行了一次有益的尝试。
结语是对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宝秀镇政治史予以回顾,揭示在国家成长与边疆治理进程中国家、社会的互动与制度在二者关系中的极端重要性,并且指出现代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的内在统一性,规定了中国基层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与价值取向。通过对历史过程的总结,提出通过制度建设与政治文化培养、法治与自治相结合的思路来优化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基层政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