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中国相对贫困治理的总体趋势
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深刻认识我国贫困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23)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贫困治理的趋势指明了方向。
乡村振兴语境下的“我国贫困问题”主要是相对贫困问题,就其总体趋势而言,将会呈现出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等鲜明的特征。
首先,就其长期性而言,相对贫困治理将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五百年后还会有贫困,(24)因此他要求我们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曾表示:“不是说到2020年中国就没有贫困了,而是到2020年中国消除了绝对贫困,相对贫困还会长期存在。”(25)由此可见,相对贫困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无须赘述。
其次,就其艰巨性而言,主要体现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难度上,与绝对贫困相比,解决相对贫困的难度还要大得多。这是因为绝对贫困是“生存型贫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其劳动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不足以维持其衣、食、住等基本的生存需要,这样的个人或家庭就称为贫困人口或贫困户。当下我国开展的脱贫攻坚,其标准要求就是“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26)只要按照这一要求去扎实推进,最大限度地满足这些基本生存方面的需求条件,我国的绝对贫困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脱贫攻坚“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27)强调这一“两不”原则,根本目的就在于确保能够如期完成以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为目标的脱贫攻坚任务。而相对贫困则是“发展型贫困”,它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衍生出来的。
综合学术界的研究,笔者认为,由于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和各阶层内部收入差异特别是财富分配差异的存在,导致一部分个体或家庭的收入(财富)低于一定水平,此时,这部分个体或家庭所面临的虽然不是基本生存方面的困境,但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其所能维持的只能是一种低于主流社会阶层的生活,这样一种生活状态学术界称为相对贫困,陷入这种生活状态的往往是社会上低收入的弱势群体,故可称为相对贫困群体。显而易见,相对贫困的产生一方面与收入(财富)差异的存在相关,另一方面又与人们对反映社会平均水平的主流社会阶层生活状况的认知相关。在此,收入(财富)差异的存在是相对贫困产生并长期存在的前提条件。究竟是什么导致收入差异的存在?
再次,从理论上讲,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的社会财富将会越来越丰富,理应可以满足社会成员享受到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更高水准的生活。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传统的社会分工还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分化也在所难免,因此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也就不可避免,这就是当今乃至今后较长一个时期里社会成员收入差异存在的客观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在论及民生解决的途径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作为其首要条件。恩格斯曾在其《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状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28)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可知,实现“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的理想实属不易,不仅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还要消除人剥削人的制度,在此基础上消除旧有的分工,促进城乡融合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虽然已有几十年,但从发展阶段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期阶段,消除旧的社会分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等,尚不可毕其功于一日。这就是相对贫困治理艰巨性存在的根本原因。当然,收入(财富)分配差异只是产生相对贫困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其充分条件,只有社会成员对社会主流阶层的生活水准产生了共同的心理认知,进而在把自身的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主流社会阶层)的生活状况进行比较之后,才会产生相对的“剥夺感”,从而产生“相对贫困”。
最后,解决相对贫困的复杂性是指导致相对贫困发生的因素具有多元共存的特征。除了以上分析的经济因素、政治(制度)因素外,导致相对贫困的还有社会、文化和生态等方面的因素,而且这些诸多因素往往相互交织、互为因果、共同作用。从社会因素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已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在不断提高。但是,我国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不平衡也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不够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乡人口素质的剪刀差”(29)现象。以教育为例,在当下的城市(乃至一些县城)里,适龄中小学生不仅享受着优质的公共教育资源,而且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还不遗余力地把他们送到各种类别的课外培训班、补习班学习,这已成为一种常态。相反,农村的基础教育状况令人担忧。有关调研资料表明,目前城市的高中毛入学率已达到93%,但农村仅为37%。(30)笔者最近在G省某边境县两个边境乡6个村的调研中发现,这6个村小学都只设一个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复式教学班,学生人数多的20多个,少的仅有9个,每所学校配备的教师都只是一位50多岁即将退休的老教师,抛开其自身基本素质较低不说,他们既要当教师,也要当工友给学生煮饭,还要当保姆在晚上负责照看学生的住宿。在这样的情形下,这些学校能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完语文、数学课就已经很不容易,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就不能奢望了,其教学水平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这些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且不说能否考上大学,就算是他们将来有幸上了大学,其素质能力又如何与城市的同龄人竞争?
从文化因素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反复强调:“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31),“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靠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32)。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文化对于脱贫致富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在推进脱贫攻坚中,各地都十分重视激发贫困主体的内生动力,大力营造“脱贫光荣,我要脱贫”的浓厚社会氛围。(33)然而,当下在贫困地区中,由于深受长期以来形成的贫困文化的影响,不少地方的部分贫困群众依然存在一味“等、靠、要”“靠着墙根三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34)等现象。更有甚者,笔者调研中发现,个别地方由于受恶劣生存条件和一些传统陋习的影响,个别贫困群众还沿袭着“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生活方式,有的人甚至生了12个孩子。这些愚昧的贫困文化无疑是今后相对贫困治理的绊脚石。
从生态方面来看,有两种决然不同的情形。一种情况是生态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有的人甚至失去了基本生存条件,本应对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全部实行易地移民搬迁,但由于在脱贫攻坚中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帮扶工作不实、扶贫措施不够精准”(35)等问题,该搬的没有搬,这些地方的贫困人口仍将继续贫困;另一种情况是,地处水源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人口,他们原本世世代代都是“靠山吃山”,没有划定功能区之前,政府发动群众利用荒山荒坡种植各种经济林,发展林业经济,但划定了重点生态功能区之后,他们辛辛苦苦十几、二十年种出来的经济林木,一根都不能动。而国家所给的补助又很低,原本一亩山林的收入多的几千元,少的也起码七八百元,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后每亩才补助15元,相差至少几十倍,这导致生活在这些功能区的部分群众遭遇了“政策性贫困”。总之,在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致贫因素是极其复杂和多样的。即便是如期实现了现行标准下的脱贫,其特殊的致贫因素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期内仍难以消除,因此,这些贫困人口因返贫而重新落入贫困陷阱的概率依然较高。
此外,尤其应该指出的是,上述三者之间还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简言之,相对贫困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解决这一问题的艰巨性,而解决问题的艰巨性又决定着它的长期性。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的相对贫困治理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