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开发历经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整村推进扶贫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等阶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2)标志性指标和底线性任务。党的十九报告把脱贫攻坚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3)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的“贫困”就终结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2018年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成都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4)由此可见,如期实现“十三五”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我国农村以家庭收入型原生性(5)为主要特征的绝对贫困问题将成为历史,它标志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步。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农村贫困就此终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缓解相对贫困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6)的新要求。由此可知,2020年后中国的贫困治理将从聚焦绝对贫困向以突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为主转变。
学界公认,相对贫困的理论起源可以追溯到英国著名贫困学者彼得·汤森(7)。早在1950年,汤森就关注英国的贫困问题,1962年他正式对当时英国社会中占主流地位的“贫困已完全消失”观点提出了质疑。1979年,汤森在其著作《英国的贫困:一项基于家庭资源和生活水平的调查》中,首次系统地阐述了相对贫困的理论。他认为,贫困问题的解决不能停留在基本需要的满足上,一个社会性的人和他的家庭如果没有资源,不能参加一般人认为正常的社会活动,便是相对贫困。被社会排斥的弱势群体,如低收入家庭、老人、少数民族、单亲家庭、伤残人士、长期患病者,都生活在贫困中。(8)汤森尤其强调,被剥夺了参加正常社会生活的权利是相对贫困群体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显而易见,所谓的相对贫困是通过与参照群体相比较而体现出来的一种“被剥夺”的社会现象,实质上反映的是社会公平问题。汤森提出的相对贫困理论,拓展了学界对贫困问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是对绝对贫困理论的深化与提升,它使学术界和政界对贫困问题的认识从关注人类生存需要层面转移到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以及社会剥夺之上,至今仍不失为极其重要的理论启迪和方法借鉴。此后,阿玛蒂亚·森(1981)首次从权利方法来分析贫困与饥荒的产生,(9)并在1999年发表的《以自由看待发展》著作中提出了“能力贫困”的概念,(10)其中所提出的贫困指数对相对贫困内涵进行了深刻揭示。迪帕·纳拉扬(2001)率领的团队则创造出融合人类学、礼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的“参与式贫困评价法”(PPA)来综合开展贫困问题研究,(11)深刻地阐述了权利贫困的问题。(12)
随着中国扶贫开发的深入开展,我国学者早在1990年就开始关注相对贫困问题。学者们围绕相对贫困的概念、制度贫困、相对贫困群体划分和区域划分、社会比较下的相对贫困、相对贫困的动态性、权利贫困、多维贫困概念以及相对贫困的测度方法等展开了多角度的广泛而深入的研究。(13)
进入“十三五”,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围绕2020年我国实现“十三五”脱贫攻坚目标后中国减贫战略和方向问题,部分学者做了初步的探讨。谷树忠(2016)对2020年后中国贫困问题进行多维度审视和研判之后,提出了实施新动能减贫、生态红利减贫、特殊资源减贫和意愿校正减贫的策略。(14)张琦(2016)提出了我国减贫战略调整的三大方向、新型扶贫治理体系建构的两个重点和减贫战略推进三个阶段的构想,对于减贫战略转型,则明确提出了应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主要解决相对贫困转变的观点。(15)左停(2016)提出“应该积极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积极创新发展型社会救助,以应对贫困问题”的观点。(16)李小云等(2018)分析了2020年后中国贫困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转型贫困”概念及其治理新目标,阐述了在新的农村贫困格局下,需要改变原有的城乡扶贫二元战略框架和以农村开发式扶贫为主导的路径,并建构适应新的贫困形势的新体制。(17)白增博、孙庆刚、王芳(2017)提出,应借鉴美国贫困救助政策,完善中国贫困救助体系,推动精准扶贫和2020后反贫困工作,在贫困救助立法、贫困线制度、鼓励就业、分类救助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18)在实践层面,胥爱贵(2017)回顾总结了江苏省建立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实践探索以及新形势下完善这一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19)黄磊(2018)以无锡市为例,对苏南地区对相对贫困群体开展的精准帮扶进行了系统的总结;(20)王毅(2018)也以成都市大邑县为例,探讨了精准扶贫背景下相对贫困村脱贫的策略。(21)凌经球(2018)提出了以“可持续脱贫”来推动新时代中国贫困治理的观点。(22)
综上所述,以往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从理论上回答了相对贫困是什么、如何看待贫困、怎样治理贫困等问题,为我们深化对乡村振兴背景下相对贫困的认识提供了比较坚实的理论基础。近年来,国内学者基于2020年后中国减贫战略的理论探索以及部分发达地区对相对贫困治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为进一步探讨乡村振兴背景下贫困治理战略转型问题提供了方法论基础和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然而,由于国情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不可以照搬照套国外的相对贫困理论。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客观上必然对我国的贫困治理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国内为数不多的现有研究虽做了初步的探讨并取得一定成果,但存在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够具体等问题,亟待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深入探讨。为此,本文拟尝试对这些问题做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