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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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ái)

《说文·才部》:“才,艸木之初也。从 | 上贯一,将生枝叶。一,地也。”

“才”是个象形字。从甲骨文的字形来看,像草木初生,穿一(地)而上形,表示植物破土而出。金文填实。篆文始分离出成一画。隶变后楷书写作“才”。

“才”的本义就是草木初生。“才”是“材”的通假字,意为才资、本能。现在这个字一般解释为才能、本领。王力在《同源字典》中指出:“木有用叫作‘材’,物有用叫作‘财’,人有用叫作‘才’。故‘材’、’财’、‘才’三字同源。”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一部。凡从才取义的字皆与物初始存在等义有关。

(cǎi)

《说文·木部》:“采,捋取也。从木,从爪。”

“采”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上部是一只手(爪),下部是一棵树,树上的圆圈表示果实累累,手在果上表示采摘。金文形体基本上与甲骨文相似,只是果形省掉了。小篆的字形线条化了。楷书的写法直接由小篆演变而来。

“采”的本义就是“采摘”,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由采摘之义又可以引申为搜集,如“采风”。

“采”又由本义引申为风度、神采,如李白《白马篇》中有“酒后竟风采,三杯弄宝刀”。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釆部。凡从采取义的字皆与摘取等义有关。

(cán)

《说文·虫部》:“蚕,任丝也。从s-pic,朁声。”

“蚕”本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就像一条蚕的形象。小篆改为从,朁声。隶变后楷书写作“蠶”。“蚕”,可算作从虫、从天会意字,“天”也兼表声。如今规范化,以“蚕”为正体。

“蚕”本义为蚕蛾科和大蚕蛾科昆虫的幼虫的统称。用作动词时,指养蚕。

有“蚕食”一词,就是说像蚕吃桑叶时一样,一点一点地前进,多比喻逐渐侵占。

唐代的李商隐有《无题》一诗,其中有一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两句诗成为表达坚贞不渝的爱情的千古名句。

(cāng)

《说文·仓部》:“仓,谷藏也。仓黄取而藏之。故谓之仓。从食省,口像仓形。凡仓之属皆从仓。”

“仓”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粮仓之形,其上是仓顶,中为仓门,下为仓体。金文与甲骨文相类似。小篆与甲骨文的形体相接近,仓门的门枢在左边。隶变后楷书写作“仓”。

“仓”本义是粮仓。在古书中,这个字还被假借为“舱”、“苍”、“沧”等。现在,“仓”字泛指用来储藏物资的建筑,如工厂的“仓库”。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人部。凡从仓取义的字皆与储藏等义有关。

(cáo)

《说文·曰部》:“曹,狱之两曹也。在廷东。从s-pic,治事者;从曰。”

“曹”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曹”字,上方是两个“东”,下方是个“口”字,代表大口袋,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大口袋里装了很多东西。金文的“曹”,将“口”字替换为“日”字,字义没有变化。小篆中“曹”的字形,和金文的写法相近。隶变后楷书写作“曹”。

“曹”的本义为双、偶。引申指等、辈、类,如“哀鸣独叫求其曹”。

由群又可引申为科、类。古时分科办事的官署也称为“曹”,如“曹干”(官署中的干事人员),“曹掾”(泛指一般官员),“曹务”(古代官署中分类所管理的事务),“法曹”(唐、宋地方司法机关)。

现在,“曹”则主要被用为姓。

(cǎo)

《说文·艸部》:“草,草斗,栎实也。一曰象斗子。从艸,早声。”

“草”是个会意兼形声字,古时写作“帅”。甲骨文的“草”字,就像是两株小草的形状,这也是“草”的本字。金文和小篆的“草”,字形和甲骨文相近。

现在所使用的“草”字,实际是假借字,原是“皂”的本字。“草”假借为“草木”的“草”之后,又另造了“皂”字来代替。现在,“草”字除了本义之外,还可用作形容词,意为粗糙的、粗略的,如某个人的字迹很“潦草”。

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艸(艹)部。凡从草取义的字皆与植物等义有关。

(cè)

《说文·册部》:“册,符命也。诸侯进受于王也。像其札一长一短;中有二编之形。凡册之属皆从册。”

“册”是个象形字。甲骨文由几条竖线和横向曲线构成的,像编简成册形。金文大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册。

“册”的本义为古代编串在一起用来书写的竹简,如“简册”。

由简册又引申指装订好的本子,如“装订成册”、“画册”、“典册”、“手册”等。到了后来,“册”又引申特指皇帝的诏书,进而引申指册封、册立。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门部。凡从册取义的字皆与书简、编排之物等义有关。

(zēng,céng)

《说文·八部》:“曾,词之舒也。从八从曰,s-pic声。”

“曾”本为象形字。甲骨文的形体像古代蒸食的炊器。金文的形体更像炊器,上为盖,中为腹,下面还有底。小篆承接金文而来,形体与金文相似。隶变后楷书写作“曾”。

“曾”的本义指一种蒸熟食物的器具。“曾”为“甑(zènɡ)”的本字,是一种炊器。当“曾”字被借作虚词之后,其炊器之义另写作“甑”来表示。

“曾”又借作副词,表示乃、竟,读cénɡ。如《列子·汤问》:“曾不若孀妻弱子。”

“曾”也有曾经义。如白居易《忆江南》:“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现在,“曾”(ceng)常表示从前经历过,如曾经。此外,读“曾”(zeng),用来表示中间隔两代的亲属关系,如曾祖父。

(chán)

《说文·虫部》:“蝉,以s-pic鳴者。从虫单声。”

“蝉”是个象形字,。甲骨文的“蝉”,字形上就像是一只知了的形状,上面是头部,下面是身体,两侧还有一对翅膀。小篆的“蝉”,变成了形声字,左边的“虫”表示形旁,表明“知了”是一种昆虫,右边的“单”代表声旁。隶变后写作“蝉”。

“蝉”字的本义就是指“知了”这种动物,一直沿用至今。现在人们常常用“金蝉脱壳”这个词语来形容一个人巧妙地脱身逃遁,而使对方不能及时发觉。

(cháng,zhǎng)

《说文·長部》:“長,久远也。从兀,从匕。兀者,高远也。久则变化。亾声。”

“长”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长发老人拄杖形。金文突出了长发。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長。如今简化作长。

“长”的本义为两点间的距离大,也就是长短的长。为了方便刻写,人的头部都用短横来替代,“天”、“元”等字也是这样的。“长”字还可表示时间久,还有路途遥远之义。此外,它用作名词,意思是长处、优点。“长”还读作zhǎng,意思是长大、成长。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长部。凡从长取义的字皆与头发长、增大等义有关。

(chǎng)

《说文·厂部》:“厂,山石之涯岩,人可居。象形。凡厂之属皆从厂。”

“厂”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向外突的山崖形。金文大同略简;或另加义符干(防护)以突出山崖的遮蔽作用,干也兼表声。篆文承接甲骨文并简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厂”。

“厂”与“广”在上古文字中常常混用。如“廈”、“廚”等字也可以写作“厦”、“厨”。不过现在汉字规范化后就不能通用了。“廈”、“廚”必须写作“厦”、“厨”。

“厂”在现代简化汉字后,又用作“廠”的简化字。“廠”从广,表示与房屋有关,敞声。本义为没有墙壁的简易房舍。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厂部。凡从厂取义的字皆与山石或像山崖似的高敞棚屋等义有关。

(cháo)

《说文·木部》:“鸟在木上曰巢,在穴曰窠。从木,象形。凡巢之属皆从巢。”

“巢”是个象形字。金文的“巢”字,下方是“木”字,代表树木,上方是个鸟巢的形状,合起来的意思就是一棵树上面搭着个鸟巢。小篆的“巢”,字形上方加了三个弯折线,好像是三只鸟儿的形状。

“巢”本义是鸟窝。现在,泛指各种动物的窝,也常用来指敌人的藏身之处。但人们也常常亲昵地将自己的小家称为“小巢”,营造出温馨、浪漫的氛围。

(chē)

《说文·车部》:“车,舆轮之总名。夏后时奚仲所造。象形。凡车之属皆从车。”

“车”是个象形字。甲骨文是从上面俯视的一辆车子的样子,辕(驾牲口的直木)、衡(车辕前端的横木)、轴、轮都有,车厢被省略了。金文简化,只留下车厢和两轮的俯视形。篆文承接金文,又画出了轴端。隶变后楷书写作“車”。简化汉字后写作“车”。

“车”的本义指陆地上有轮子的交通工具,诸如“火车”、“汽车”等。

车子是通过轮子的转动带动整个车身向前运动的,因此,人们也将依靠轮轴转动而工作的工具称为“车”。由此引申,“车”又泛指机器。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车部。凡从车(車)取义的字皆与车辆等义有关。

(chè)

《说文·支部》:“徹,通也。从才,从支,从育。”

“彻”是个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的“彻”字,左半部分是“两”,表示吃饭用的器具,右半部的手形,表示吃完后将食具撤去之意。金文改为从支(表示手持)古文又另加义符彳(表示走路)以突出拿走之意。篆文将“鬲”误为“育”。隶变后楷书写作“徹”。如今简化作“彻”。

“彻”本义是撤离、撤出。在古代也有“拆除”的意思。后来,“彻”还引申为通达、清明之义,如“彻朗”。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如今归入彳部。凡从彻取义的字皆与撤除等义有关。

(chén)

《说文·麤部》:“s-pic,鹿行扬土也。从麤,从土。”

“尘”是个会意字。籀文形体是三只鹿在奔跑,脚下扬起了尘土。小篆承接籀文,下部又另加义符“土”字,表明群鹿奔跑,尘土飞扬。隶变后楷书写作“塵”。简化汉字后作“尘”。

“尘”的本义为尘土。由飞扬的尘土,又可以引申出踪迹之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土(或小)部。凡从尘(麈)取义的字皆与尘土等义有关。

(chén)

《说文·臣部》:“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

“臣”,象形字。甲骨文像竖着的眼睛形,人低头屈服时才有竖目而视的样子。金文大同。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臣”。

人在低头的时候,眼睛恰巧是竖立着,这个字就代表了俯首屈从的意思,所以它的本义就是奴隶。在封建社会,这个字就代表了国君统治下的官吏、众民。这个字做动词用时,是役使、臣服的意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臣部。凡从臣取义的字皆与眼睛、臣虏、俯首等义有关。

(chéng)

《说文·戊部》:“成,就也。从戊,丁声。”

“成”本为会意字。甲骨文的左下角像一块木状物,其右边是一把长柄板斧,以斧劈物,表示斩物为誓以定盟之意(犹如折箭为誓、歃血定盟一样,是古代发誓的一种风俗)。金文的形体,其右边的弯柄大斧实在形象。到了小篆变化较大,从原来的会意字变成了形声字,也就是外形(戊)内声(丁)的形声字。楷书是在小篆的基础上形成的。

“成”的本义是成盟、和解,从这个意义引申为完成、实现。从完成又能引申为成功。从成功之义又能引申为成为。

“成”还引申为成全、促成的意思。如“成人之美”。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戈部。凡从成取义的字皆与定盟、完成等义有关。

(chéng)

《说文·収部》:“丞,翊也。从収,从卩,从山。山高,奉承之义。”

“丞”是个会意字。甲骨文会双手从坑中救人之意。金文简化。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丞”。

“丞”的本义是拯救。又引申为辅助。由辅助进一步引申为古代官名,指辅佐帝王的最高官吏,也指各级长官的辅助官吏,如“丞相”、“府丞”、“县丞”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一部。凡从丞取义的字皆与救助、上举等义有关。

(chéng)

《说文·土部》:“城,以盛民也。从土,从成,成亦声。”

“城”是个会意字。金文左边中间的圆圈是表示城围,上下两端是两座城楼对峙。右边是像戈一样的武器,表示用武器保卫城池。在小篆的形体中,金文左边的城郭简化为“土”字,右边是“成”表声,变成了形声字。隶变后楷书写作“城”。

“城”的本义为城墙。古时都邑四周用作防御的高墙一般分两重,里面的叫城,外面的叫郭。“城”字单用时,多包含城与郭;城郭对举时,只指城。如李白《送友人》:“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由城墙,引申扩大指城市。如“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作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土部。

齿

(chǐ)

《说文·齿部》:“齿,口龂骨也。像口齿之形,止声。凡齿之属皆从齿。”

“齿”本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人的口,上下各露出了两颗牙齿。金文又另外加上了“止”声,成为形声字。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繁体楷书的写法与小篆基本一致,后简化为“齿”。

“齿”的本义是门牙,泛指牙齿。如“明眸皓齿”形容女子的容貌美丽,“唇亡齿寒”比喻双方休戚相关、荣辱与共。

牙齿不仅用以咀嚼食物,它还是吐字发音的重要器官。因此“齿”又引申表示说起、提及。如我们说“为……所不齿”、“齿及”、“不足齿数”,其中的“齿”都用作“提及”之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齿(齒)部。凡从齿(齒)取义的字皆与牙齿等义有关。

(chì)

《说文·赤部》:“赤,南方色也。从大,从火。凡赤之属皆从赤。”

“赤”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上部是个“大”,下部是“火”,大火的颜色为红色。金文与甲骨文的形体结构一致,只是笔画变得更为粗壮。小篆的写法与金文基本相同。楷书发生了讹变,上部变成了“土”,下部的“火”也不像“火”了。隶变后写作“赤”。

“赤”是指比朱红稍浅的颜色,泛指红色,如“赤红脸”、“赤日炎炎似火烧”等。

“赤”进而引申表示纯净不杂、专诚不二,如“赤诚”、“赤胆”、“赤金”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赤部。凡从赤取义的字皆与火盛、火红等义有关。

(chóng)

《说文·虫部》:“虫,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从三虫。凡蟲之属皆从虫。”

“虫”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的“虫”,都像一条三角形头,身体弯曲而翘尾巴的蛇的形象。小篆由一条“虫”变成了三条“虫”。隶变楷书后写作“蟲”。汉字简化后,去掉了两条“虫”,写作“虫”。

“虫”的本义为毒蛇。三个“虫”字叠在一起,像是许多小虫子聚在一起蠕动的样子,因此,“虫”字在古代是一切动物的通称。

在古代,没有腿的虫子叫作“豸”,有腿的虫子叫作“虫”。后来“虫”所涵盖的范围不断扩大,它甚至被用来指一切昆虫或动物。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蟲则只作偏旁,不单用。都是《说文》部首。现今只设虫部,蟲归入虫部。凡从虫(蟲)取义的皆与动物等义有关。

(chòu, xiù)

《说文·犬部》:“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从犬,从自。”

“臭”是个会意字。从甲骨文的形体来看,上部是个鼻子的形状,下边是一只犬。表示一只站立着的狗,因为狗的嗅觉非常灵敏,所以古人用“犬”字来表示闻气味。小篆的形体是由甲骨文演变而来,也是由“自”与“犬”组合而成。隶变楷书后写作“臭”。

“臭”的本义为犬用鼻子辨别气味,即嗅。凡“闻”就要先有个气味,故“臭”可用作名词,引申泛指一切气味。

以上所说的当动词和名词用的“臭”都应读为xiù。后“臭”专用以表示难闻的气味,即臭味,此时的“臭”读为chòu。

(chū)

《说文·出部》:“出,进也。像草木益滋,上出达也。凡出之属皆从出。”

“出”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下部是一条上弯的曲线,表示这是一个门口或土坑口,上部是一只脚趾朝上的脚,表示一只脚从门口或土坑口走出的样子。金文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那个门口或土坑口偏到右边了。小篆发生了伪变,脚像个“山”字形,下面的门口或土坑口则仍能看出个大概。楷书则变成了两个“山”字的重叠形。

“出”的本义是出去、外出。由“出”的本义引申为发出的意义。又能引申为产生之义。由产生的意思又可以进一步引申为出现、显露的意思。由出现、显露的意思还可以引申为到、临的意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凵部。凡从出取义的字皆与外出等义有关。

(chū)

《说文·刀部》:“初,始也。从刀,从衣。裁衣之始也。”

“初”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左边是“衣”,右边为刀,会意裁衣开始之意。制作衣服的第一道工序是裁剪,裁衣为制衣之始。

“初”的本义为裁衣之始,引申泛指开始、第一个。如“年初”、“初夏”、“初来乍到”、“初出茅庐”等。

“初”用作副词时表示往昔、当初,如《左传·隐公元年》:“初,郑武公娶于申。”

又表示时间、频率,相当于才、刚刚。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刀部。凡从初取义的字皆与起始等义有关。

(chú)

《说文·阜部》:“除,殿陛也。从阜,余声。”

“除”是个形声字。从小篆的形体来看,从阜(左阝),余声。隶变后楷书写作“除”。

“除”的本义是宫殿的台阶。如明代朱柏庐《治家格言》:“黎明即起,洒扫庭除。”

台阶是让人走的。人在拾级而上时,意味着旧的一级过去,迎来新的一级。所以“除”又有除旧更新的意思,如“除旧布新”。

“除”还表示过去、尽。如北宋王安石《元日》:“爆竹声中一岁除。”

“除”又引申指去掉、清除。如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上说:“兴利除弊。”

(chù)

《说文·几部》:“処,止也,得几而止。从几,从夂。處,処或从虑声。”

“处”是个会意字。古代写为“處”甲骨文的“处”,字形上方就像是一只蹲坐着的老虎,下方的“几”字,代表虎爪。金文“处”的宇形,将上方的老虎形状去掉了。小篆的“处”,字形中又加入了虎形。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處”与“処”。如今简化作“处”。

“处”本义是居住,后来引申为靠着坐具休息,常常作为隐身世外高人的住所。现在“处”,早已没有了古人的那种高雅和闲适,平常百姓“蜗居”的地方,也可以称为住处。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処归入几部,处归入夂部。凡从処取义的字皆与止息等义有关。

(chuān)

《说文·川部》:“川,贯穿通流水也。《虞书》曰:‘濬畎浍,距川。’言深畎浍之水会为川也。凡川之属皆从川。”

“川”是个象形字。从它的甲骨文形体来看,像大河流水形,两边为岸。金文与篆文线条化,并使大水中连。隶变后楷书写作“川”。

“川”的本义为河流。河流流经之地,往往容易形成广阔平坦之地,故引申为平野、平地,如成语有“一马平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丿部。凡从川(巛)取义的字皆与河流、随顺、通畅等义有关。

(chuán)

《说文·人部》:“传,遽也。从人,专声。”

“传”是个形声字,甲骨文的“传”是一个人形,表示字义。右边是一个“专”字,代表声旁。字形就像古人送信所使用的马车。

“传”本义是驿车,现引申为传递、传送等义。有时也特指古代注解阐释儒家经典的著作。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人部。

(chuáng)

《说文·木部》:“牀(床),安身之坐者。从木,爿声。”

“床”本是个象形字。它的甲骨文就像竖起来的一张床,床腿朝左,床面朝右。在小篆的形体中,右边增加了义符“木”,表示床是由木所制的,变成了木为形旁,爿为声旁的形声字了。隶变后楷书写作“牀”。简化汉字后写作“床”。

“床”的本义为供人坐卧的用具。由人睡卧的用具,可以引申为安放器物的架子,如“琴床”、“笔床”等。

(chuāng, chuàng)

《说文·刃部》:“创,刅,伤也。从刃,或从刀,仓声。”

“创”是个指事字。在金文中,“创”的字形就像是一个受了伤躺在地上的人。两条小竖代表手上和脚上的伤口。小篆的写法基本上同于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創”。简化汉字后写作“创”。

“创”的本义应为割,伤只能算是其引申义。如《后汉书·华佗传》:“四五日创愈。”这是说,四五天伤口就好了。“创”有突破义,所以凡事有所突破也可以称为“创”,如“创举”、“开创”、“创造”等。不过这些词中的“创”字必须读为chuànɡ,而不应读作chuānɡ。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刀部。

(chuī)

《说文·口部》:“吹,嘘也。从口,从欠。”

“吹”是个会意字。甲骨文这个字是由“口”和“欠”两部分组成的,“欠”的意思就是“打哈欠”,吹字的意思就是合拢嘴唇使劲呼气。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吹”。

“吹”的本义是用口吹气。又引申为大自然界的吹风。如冯延巳《谒金门》里的名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吹”又引申为关系破裂、失败。例如说:“他们合作的计划吹了。”

“吹”还可以表示说大话、自夸。例如说:“瞧他吹得天花乱坠的,其实信不过。”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口部。凡从吹取义的字皆与吹风等义有关。

(chuí)

《说文·土部》“垂,远边也。从土,s-pic声。”

“垂”是个象形字,本义是悬挂。甲骨文的“垂”,字形就像是树叶下垂的形状。小篆的“垂”字,下方加了个“土”字,表示树木是从土地中生长出来的。金文将下边的土线条化并加义符阜(左阝)。古文不加阜。文承之并整齐化,分为简繁二体。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垂”与“陲”。

“垂”本义为国境边远地区,边疆,边际。“垂”也是对上位的敬称,如“垂训”,就是接受上级的指示教训。“垂”还表示流传后世。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土部。凡从垂取义的字皆与垂下等义有关。

(chūn)

《说文·日部》:“春,推也。从艸,从日。艸(草),春时生也。屯声。”

“春”是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从日,从艸(草),从屯(草木萌发)。右边的屯像草木钻出地面之形,屯亦表声。左边的上、下两部分都是草,中间是“日”。整个字可谓是一小幅阳光煦暖、绿草萌发的春光图。金文把声符“屯”移到了中间,位置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小篆基本上同于金文,只是“屯”的曲笔朝右拐。楷书的写法,“草”和“屯”发生了较大的讹变,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构字了。

“春”的本义就是一年四季的第一季,一般是农历的正月到三月,称为春季。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日部。凡从春取义的字皆与春天万物萌动等义有关。

(cí)

《说文·司部》:“词,意内而言外也。从司,从言。”

“词”是个会意字。小篆从司(主管),从言,表示意主于内而言发于外之意。隶变后楷书写作“詞”。如今简化作“词”。是“辞”的分化字。

“词”的本义是发语、吐辞。由此引申为名词话语。如杜甫《石壕吏》:“听妇前致词。”

“词”还可以表示借口、理由。如龚自珍《明良论一》:“诛之甚有词矣。”

“词”后来又特指古代诗歌的一种韵文形式,由五言诗、七言诗或民间歌谣发展而成。起于唐代,盛于宋代。原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诗体。

如今可单用,一般不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言部。

(cǐ)

《说文·此部》:“此,止也。从止,从匕。匕,相比次也。”

“此“是个会意字。从甲骨文字形上来看,“此”这个字的左边是“止”,代表脚;右边是一个人形。整个字形表示的是人站立的处所——“这”、“这里”、“此地”。

“此”本义当为脚踩。是“跳”的本字。这个字还有“如此、这般”的意思。除了作为代词,还可以做副词来用,意为这里、这儿。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止部。凡从此取义的字皆与脚踩等义有关。

(cóng)

《说文·从部》:“从,相听也。从二人。凡从之属皆从从。”

“从”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像两个面朝左面站立的人,一个跟随一个,会前后相随之意。金文大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从”。

“从”的本义是跟随。由跟随之义又可引申表示顺从、依从。后来又引申为自或由的意思。如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从”又指次要的、追随的人或物。如“从车”(次于主车的副车),“从犯”(次于主犯的犯罪之人)。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人部。凡从从取义的字皆与跟随等义有关。

(cùn)

《说文·寸部》:“寸,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凡寸之属皆从寸。”

“寸”是个指事字。从它的甲骨文、金文的形体来看,就像手形。在小篆的形体中,在手下之左侧有一小横,指下手腕一寸之处。在手腕下侧一寸的部位加上一小横的指示符号,表示距离手掌一寸的手腕上,脉搏跳动的地方,即中医切脉,称距离手腕一寸长的经脉部位为“寸口”。隶变楷书后写作“寸”。

《说文》中这段话的意思也就是说一寸是十分,正如自人的手掌向后退一寸的地方叫作“寸口”。引申为长度单位,尺的十分之一为一寸,约等于33.3毫米。这个长度单位是相当微小的,因此“寸”又用来形容极小或极短。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寸部。凡从寸取义的字皆与手的动作或尺寸标准等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