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八
(bā)
《说文·八部》:“八,别也。像分别相背之形。凡八之属皆从八。”
“八”是个会意字。甲骨文、金文、小篆都是表示一个东西被分成两半的样子。隶变后楷书写作“八”。
“八”的本义是分,后借作数词。如中国古代对乐器的统称“八音”,是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的质材所制成的乐器。民间常用天干和地支相配合的年、月、日、时推算一个人的命运,俗称“生辰八字”。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八部。凡从八取义的字皆与分开等义有关。
拔
(bá)
《说文·手部》:“拔,擢也。从手,犮声。”
“拔”是个形声兼会意字。甲骨文的“拔”,字形上方是两只“手”的形状,中间是个“木”字,代表树木,连起来意思是人用双手将树木连根拔起。小篆中的“拔”字,变成了形声字,左边的“手”代表形旁,右边的“犮”代表声旁。隶变后楷书写作“拔”。如今规范化写作“拔”。
“拔”本义为拽,连根拉出。如“拔草”、“拔牙”。现在“拔”字还有选取、提升之义,如“选拔人才”。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手部。凡从拔取义的字皆与拽出等义有关。
把
(bǎ)
《说文·手部》:“把,握也。从手,巴声。”
“把”字是个会意兼形声字。该字篆书左边为“扌”(手),其古文字形像手,代表字义;右边为“巴”,代表字音。同时“巴”字形很像一条巨头大蛇。这里是说捕蛇一定要紧紧抓住蛇头。隶变后楷书写作“把”。
“把”字本义为双手握着、抓住,引申为“掌、控制”的意思。“把”字也可用作量词,如“一把扇子”。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手部。凡从把取义的字皆与手抓持的动作等义有关。
白
(bái)
《说文·白部》:“白,西方色也。阴用事,物色白。从入合二;二,阴数。凡白之属皆从白。”
“白”是个象形字。甲骨文“白”就像是燃烧的蜡烛,中间是烛心,周围是火焰。古文中,太阳的光就叫“白”,现在这个意义多体现在以“白”字为偏旁的字中。金文稍简。篆文讹变较大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白”。
“白”的本义是指白米粒,引申泛指白色,如成语“白头偕老”。
“白”进而引申为陈述、表明之义,如“表白”、“自白”。
“白”又泛指空空的、一无所有。引申为徒然、没有效果、没有原因,如“白手起家”、“白费功夫”。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白部。凡从白取义的字皆与头等、米粒、白色等义有关。
百
(bǎi)
《说文·白部》:“百,十十也。从一白。数:十百为一贯。相章也。”
“百”是个指事字。在甲骨文中,“百”字上边为一横画,下边是“白”字。这里,一横画为指事符号,也好与“白”区别开来。金文的写法,与甲骨文大同。小篆的形体整齐化,符号化。隶变后楷书写作“百”。
“百”的本义指十个十,如成语“百步穿杨”。现在引申指众多,如“百姓”。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白(或一)部。凡从百取义的字皆与众多等义有关。
败
(bài)
《说文·攴部》:“毁也。从攴贝。败贼皆从贝,会意。”
“败”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左边是鼎或贝形,右边是手持棍,会以棍敲击鼎或贝使之毁坏之意。金文叠为二贝,小篆承接金文而来,省去一贝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敗”,简化汉字后写作“败”。
“败”的本义指毁坏。引申为衰落或凋残,如“衰败”、“败柳”。
也引申泛指失败,如“一败涂地”、“功败垂成”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支部。凡从败取义的字皆与毁坏等义有关。
拜
(bài)
《说文》:“拜,首至地也。”
“拜”是会意字。三体石经文像双手捧禾麦奉献给神祖之形,会向神祖拜祭祈祷之意。小篆的“拜”,左右两边都是“手”形,表示拱手向前拜。隶变后楷书写作“拜”。
“拜”本义当是拔起禾麦奉献给神祖。又表示拜揖、行礼,表示敬意。古时的拜揖为拱手弯腰,后来变为屈膝跪地低头与腰平,两手着地,或叩头及地。
“拜”还表示授予官职,如“拜相”。
做敬词时,用在自己的动作前,表示对对方的恭敬。如“大作我已经拜读”。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手部。凡从拜取义的字皆与上下拜揖的动作等义有关。
班
(bān)
《说文·玨部》:“班,分瑞玉也。从珏,从刀。”
“班”是个会意字。金文的“班”,字形左右两侧各是一个“玉”字,中间是“刀”字,整个字形就像是用刀具将整个玉石从中间分成了两块。小篆的形体与金文的形体基本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班”。
“班”的本义就是分剖瑞玉,后来引申为分发。做名词,引申指分开人群而形成的组织,如“辅导班”、“炊事班”等。
“班”还有返回的意思,如“班师回朝”。
“班”通“斑”,指“杂色、杂色的斑点或斑纹”,如“头发班白”。
般
(bān)
《说文·舟部》:“舟,辟也。象舟之旋,从舟。从殳,殳,所以旋也。”
“般”原为“盘”的本字。甲骨卜辞中的“盘庚”也写作“般庚”。看字形,就像一只手拿着勺子从盘子里取食。隶变后楷书写作“般”。
“般”的本义为旋转制盘,现在多用于表示相似、似的、一样,用于比喻句中。
在古文中,“般”还是“搬”的通假字,意思是搬运;有时也作为“斑”的通假字,意思是斑点。现在该字一般意义为“样、种、类”,如“百般刁难”。
半
(bàn)
《说文·半部》:“半,物中分也。从八;从牛,牛为物大,可以分也。凡半之属皆从半。”
“半”是个会意字。金文的上部是个“八”字,是“分”的意思;下部是个“牛”字,会把一条牛分成两部分之意。小篆的形体基本上同于金文。隶变后楷书写作“半”。
“半”的本义指一半、二分之一,如“半壁江山”、“半信半疑”。
“半”由一半,又引申指在中间。如古诗“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成语“半途而废”。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八(或丷或、)部。凡从半族义的字皆与中分、大片等义有关。
邦
(bāng)
《说文·邑部》:“邦,国也。从邑,丰声。”
“邦”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字形由“田”和“木”两部分组成,“田”指的是人们的聚居之地,而“木”则是分割聚居地的树木。金文在甲骨文的基础上另加义符“邑”(右阝,城邑),以突出封国之义。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邦”。
“邦”的本义是古代诸侯封国,由此引申泛指国家,如“礼仪之邦”。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邑(右阝)部。凡从邦取义的字皆与封国等义有关。
薄
(báo, bó)
《说文·艸部》:“薄,林薄也。一曰:蚕薄。从艸,溥声。”
“薄”是个形声兼会意字。小篆从艸(艹),溥声,溥也兼表散布之意,表示草木密集丛生之处。隶变后楷书写作“薄”。
“薄”(bó)的本义是草木密集丛生之处,现在又通“迫”,指迫近、接近,如成语“日薄西山”。
“薄”还表示弱、不强健,如“势单力薄”、“单薄”、“薄弱”等。由弱又引申为分量轻、少、小,如“微薄”、“厚古薄今”。
“薄”是个多音字,除了念bó,还念báo和bò。念báo时,基本义是指扁平物上下两面之间距离小,如“薄饼”、“薄片”、“板子薄”,等等。念bò时,和“荷”合在一起,组成“薄荷”一词。
包
(bāo)
《说文·包部》:“包,象人裹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
“包”字是一个会意字,本义为裹。在甲骨文象腹中有子形。小篆文中,“包”字看上去很像妇女怀孕的样子,中间为“巳”,很像是还没有成形的婴儿。隶变后写作“包”。
“包”本义为胎胞,即胎衣。是“胞”的本字。用作动词,引申泛指把东西裹起来,裹扎;又引申指“包围”、“包含”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勹部。凡从包取义的字皆与容含或像包的东西等义有关。
宝
(bǎo)
《说文·宀部》:“宝,珍也。从宀,从王,从贝,缶声。”
“宝”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外部是一座房屋,屋内有“贝”(货币),有“王”(“王”是大斧头,代表政权),会“权”有“贝”是最可宝贵之意。金文又在甲骨文的基础上增加了缶(器皿,亦为古人所重)。小篆承接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寳”,简化汉字后写作“宝”,从宀从玉会意,表示室中有玉。
“宝”的本义指珍贵的东西,如“珠宝”、“珍宝”、“财宝”。又引申表示珍爱、珍视、珍藏等意思。
旧时“宝”也用于称别人的家眷、铺子等的敬辞,如“宝眷”、“宝号”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宀部。凡从宝取义的字皆与珍宝等义有关。
保
(bǎo)
《说文·人部》:“保,养也。从人,从省。,古文孚。”
“保”是个会意字。甲骨文是面朝左的一个大人,手臂向后背抱着一个小孩儿形象。金文的形象同于甲骨文。小篆变成“保”,使人不能因形见义了。隶变后楷书写作“保”。
“保”的本义为负子于背,即把孩子背在背上。引申指养育、抚育、抚养。现在,“保”字引申为“保佑”、“保证”、“保持”等义。此外,该字还有“保护”、“爱护”的意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人部。凡从保取义的字皆与养育、保护等义有关。
报
(bào)
《说文·部》:“報,当罪人也。从,从。,服罪也。”
“报”是个会意字,本义是审判罪犯。甲骨文的“报”,字形左边是古代所使用的刑具,中间是个跪在地上的人,右上方有一只大“手”,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用手按着这个带着刑具的人,表示正在押解罪犯。金文的字形和甲骨文大体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報。简化字作“报”。
“报”本义为按律判决罪人。“报”字还引申为“传达”、“告知”等义,如“报告”。有时还引申报答之义,如“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手部。凡从报取义的字皆与定罪等义有关。
暴
(bào)
《说文》:“暴,晞也。”
“暴”是个会意字。小篆的“暴”,字形上部是“日”,中间是“出”,表示太阳正在从东方升起,下方的左右两侧各是一个“手”形,“手”形的中间是“米”,合在一起的意思就是用双手将谷物捧到太阳底下进行晾晒。隶变后楷书写作“暴”。
“暴”字是“曝”的古字,其本义为晒。现在,在晒的意义上均写作“曝”,应读作pù。
凡是晒就必须露于外,所以可以引申为显露。又引申为凶狠、残酷,如“不畏强暴”、“暴虐无道”。猛烈而又紧急也可称“暴”,如“暴风骤雨”。又引申指突然,如“暴卒”、“暴崩”、“暴富”、“暴发户”,等等。
卑
(bēi)
《说文·部》:“卑,贱也。执事也。从、甲。”
“卑”是个会意字。金文上方是个酒器的形状,下方是一只“手”的形状,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手里捧着酒,有给人敬酒之义。小篆中“卑”的字形,上方的酒器形状变成了一个“甲”字,下方还是一个“手”形。隶变后楷书写作“卑”。
“卑”的本义当是手执酒器。因为执酒器为尊者酌酒的人是低下之人,所以就引申为“卑”,指低贱。如今“卑鄙”作为一个词,通常用来指品德、言行恶劣下流。
由人的地位低贱,引申为地势低、谦恭。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十部。凡从卑取义的字皆与酒器、低下等义有关。
北
(běi)
《说文·北部》:“北,乖也。从二人相背。凡北之属皆从北。”
“北”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像是两个人背靠背的样子。金文和小篆的形体与甲骨文一致。隶变后楷书写作“北”。
“北”的本义是背或相背,是“背”的本字。由此引申指败、败逃,如“败北”。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匕部。凡从北取义的字皆与脊背、北方等义有关。
贝
(bèi)
《说文·贝部》:“贝,海介虫也。居陆名猋,在水名蜬。象形。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凡贝之属皆从贝。”
甲骨文从字形上来看,这个字就像一个被打开了壳且壳间由韧带连接的贝。金文大同。小篆对金文加以改造,下面长出的两笔使整个字看起来并不像贝壳。楷书繁体形体类似小篆。简体为了书写方便再加以简化。
“贝”的本义就是指海里的贝类生物,这些软体动物的壳就是贝壳。贝壳如今在人们看来司空见惯,没有什么可珍贵的,但是在上古却是一宝。求之不易,所以显得尤为珍贵,人们这样称呼贝——“宝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贝部。凡从贝取义的字皆与钱财、宝货等义有关。
备
(bèi)
《说文·人部》:“備,慎也。从人,声。”
“备”是个象形兼会意字。甲骨文像箭插入盛矢器中形,表示盛箭的器具。金文上矢、下器皆讹变;或另加义符人,用人预先置办下箭会谨慎之意。小篆的写法已发生了讹变。隶变后楷书写作“備”,简化汉字后写作“备”。
“备”的本义应为盛矢器,引申为预备、准备。如“筹备”、“备课”等。
由准备之意又可引申为完备、齐备、具有,如“德才兼备”、“求全责备”。
“备”用作名词,指设施、设备,如“装备”、“武备”、“军备”,等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凡从备取义的字皆与预备等义有关。
奔
(bēn)
《说文·夭部》:“奔,走也。从夭,贲省声。与走同意,俱从夭。”
“奔”是个会意字。它的金文形体上部是一个摆动两臂奔跑的人,下部是三个“止”(脚),表示人跑得很快,所以足迹多。在小篆的形体中,上部的人形还在,只是下部的“止”发生了伪变,变成了三棵草形,好像是人在草地上奔跑。隶书的“奔”,下方则变成了三个“十”,并没有实际意义。隶变后楷书写作“奔”。
“奔”的本义为疾跑、快跑。由快跑、疾跑,可引申为战败逃跑。
从逃跑又可以引申为私奔,这是指古代女子不依照礼教的规定而与男子私自结合。
由跑得快,又引申指疾速。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大部。凡从奔取义的字皆与朝确定的目标急跑等义有关。
本
(běn)
《说文·本部》:“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
“本”是个指事字。甲骨文的上部是“木”(树)的枝干,下面是根部,而且有三个小圆圈是指事符号,表示这里是树木的根部所在。金文基本延续了甲骨文的写法。小篆则把根部的三个点连成了一条线,同样是指事符号,表明根部所在。楷书形体在“木”下加一横作为指事符号。
“本”的本义是指草木的根或靠根的茎干。引申指事物的根本、基础,如“物有本末,事有始终”。
又引申表示原来、本来,如“本心”、“本事”(原本的事情)。又表示自己方面的,如“本国”、“本省”、“本人”。又引申指本钱,如“小本生意”、“一本万利”等。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木(或一)部。凡从本取义的字皆与树根等义有关。
匕
(bǐ)
《说文·匕部》:“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凡匕之属皆从匕。”
“匕”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一个跪拜的柔顺妇女的形象。金文的写法与甲骨文相似,也是一个人形。小篆中“匕”的字形,像是一个低头弯腰的人形,类似“比”字的半边。隶变后楷书写作“匕”。
“匕”是“妣”的初文。是雌性的标志,构字如“牝”,“妣”等,但后世本义消失,借指汤匙。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匕部。凡从匕取义的字皆与人、雌性、比并、食器等义有关。
比
(bǐ)
“比”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像两人步调一致,前后并靠而行。金文和小篆都是两个人靠在一块儿的形象。它与“从”字同形,只是方向相反。隶变后楷书写作“比”。
《说文·比部》:“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凡比之属皆从比。”
“比”的本义是靠近、并列或挨着。也只有互相挨得很近才有比较的可能,所以这就产生了比较之意。
另外,“比比”连用,一般是说处处之意,如“比比皆是”就是处处都如此的意思。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比部。凡从比取义的字皆与并列、接近等义有关。
笔
(bǐ)
《说文·聿部》:“筆,秦谓之笔。从聿,从竹。”
“笔”本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右上侧是一只手,其左是一枝笔形,竖者为笔杆,下部的三叉形为笔头。金文的形体同于甲骨文。小篆的上部是手指伸过了笔杆,表示把笔握住了,下部的笔头中间又误增了一横,毫无意义。楷书的形体又在其上部增加了一个“竹”,变成了上形(竹)下声(聿)的形声字。但因笔画太繁,所以在简化汉字的时候简化为“笔”,由原来的形声字变成了新的会意字:毛笔是由“竹”与“毛”做成的。
“笔”的本义就是写字用的笔。本为名词,又可以引申为动词,当书写或记载讲。
鄙
(bǐ)
《说文·邑部》:“鄙,五为鄙。从邑,啚声。”
“鄙”是个会意兼形声字。甲骨文上面的部分象征着人们聚居的地方,下面的部分象征着放粮食的仓库。金文大同。小篆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鄙”。
“鄙”的本义是郊野收藏谷物的地方。引申指边邑、边远的地方。
“鄙”还表示庸俗、粗陋、见识浅,如“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人贱物亦鄙”。
“鄙”又引申指轻蔑、看不起。常用的词语如“鄙弃”、“鄙夷”、“鄙薄”等,其中的“鄙”都是此义。
“鄙”还用作谦辞,如词语“鄙文”、“鄙见”、“鄙人”、“鄙意”等。
毕
(bì)
《说文·部》:“畢,田网也。从田,从苹,象形。”此为引申义。
“毕”是象形兼会意字。甲骨文象田猎时用的一种长柄网形;或另加田,以突出田猎之意。金文综合两种甲骨文为一体并线条化。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并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与“畢”。简化字为“毕”。
“毕”本义当为田猎,即用网捕捉禽兽。《说文·支部》:“数,敎尽也。从支,畢声。”
“毕”在古代还是一个星宿的名字,即“毕宿”,是二十八星宿之一,属于西方白虎星宿。“毕”做动词用时,多表示完毕、结束、全部使出等,如“毕业”。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畢归入田部,毕归入比部。凡从毕取义的字皆与网等义有关。
闭
(bì)
《说文·门部》:“閉,阖门也。从門;才,所以歫门也。”
“闭”是个会意字。它的金文形体的上部左右是两扇门,下部的“十”字就是门闩。门户紧关,插上门闩,表示关闭。小篆的字形,在“门”里面又加上了一个门闩,更形象地显现出这是一扇紧闭的门。隶变楷书后写作“閉”,汉字简化后写作“闭”。
“闭”的本义为关门。引申泛指闭上、闭合。由闭上,又引申指堵塞、壅塞不通。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门部。凡从闭取义的字皆与关闭等义有关。
敝
(bì)
《说文·部》:“敝,帗也。一曰:败衣。从攴从,亦声。”
“敝”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左边的中间是“巾”,其右是手持木棍之形,意思是手持木棍抽打一块布;左边的四个点儿,就是“巾”被打破后掉下来的布屑。小篆的形体与甲骨文的基本相同。楷书的写法,是直接从小篆演变而来的。
“敝”的本义是破旧。由破旧之义又可以引申为疲惫、衰败,如“吴日敝于兵”。因为“敝”有衰败之义,就引申出被抛弃之义,如“弃之如敝履”。
古代对自己或自己一方也常用“敝”字表示谦称。如“敝邑之众”。后世又有“敝人”、“敝舍”、“敝处”等谦词。
避
(bì)
《说文·彳部》:“避,回也。从辵辟声。”
“避”是个形声兼会意的字。甲骨文的“避”字,左边是“彳”(chi),表示行走,中间是“人”,右边是“辛”,代表刑具,合起来就表示罪犯逃跑以躲避刑罚。小篆的“避”,字形左边的“彳”变成了“辵”(chuò),是形旁,为行进之义,右边变成了“辟”,作为声旁。隶变楷书后写作“避”。
“避”字的本义是躲避,现在还一直沿用,如一些犯罪分子为避免法律的制裁而“逃避”。
鞭
(biān)
《说文·革部》:“鞭,驱也。从革,便声。”
“鞭”本是会意字。从金文的形体来看,左边是人,右边是手持长条形有节的鞭子的样子,会意表示鞭打使人服从,即“便”字。小篆的形体,另加了表示皮制的义符革,革为形,便为声旁,成为形声字。隶变楷书后写作“鞭”。
“鞭”的本义为手持鞭驱赶。由本义,可以引申泛指鞭打、锤打。用作名词,又可以引申指鞭子。
由鞭子,引申泛指形状和功能像鞭子的东西,如“竹鞭”、“教鞭”、“鞭炮”等。又引申特指古代的一种长条形无刃有节的兵器。还引申特指古代的官刑之一。
彪
(biāo)
《说文·虎部》:“彪,虎文也。从虎,彡像其文也。”
“彪”是个会意字。从它的金文形体来看,“彪”字俨然是一只老虎的形状。老虎头部朝上,尾巴朝下,双腿朝左,背部朝右。右边背部有三道撇,就用来指代虎背上的三道花纹。小篆的形体,老虎的形状是难以看出了,但是虎背上的花纹还是清晰的。隶变楷书后写作“彪”。
“彪”的本义是虎身上的斑纹。从斑纹可以引申比喻文采焕发,如“弸中彪外”、“文体相辉,彪炳可玩”。
由文采焕发,又可以引申指身体魁伟健壮,如“彪形大汉。”
另外,从“彪”字的本义又可引申出小老虎的意思。如庾信《枯树赋》:“熊彪顾盼,鱼龙起伏。”
表
(biǎo)
《说文·衣部》:“表,上(加在外面的)衣也。从衣,从毛。古者衣裘,以毛为表。”
“表”是个象形字。古人所穿的上衣,里面一层都带有裘毛,出门时外面还要套上礼服,这件外面穿的衣服就称为“表”。古陶文的“表”字,上部是“毛”,下部是“衣”,表示将衣服套在裘毛之上。小篆的“表”将“毛”字放到了“衣”的中间,字义没有变化。后来,“表”字引申为表面、外部,与“里”相对,如最虚伪的人就是那些“表里不一”的人。
“表”本义是在外面穿的衣服。后来,“表”字引申为表面、外部,与“里”相对。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衣部。凡从表取义的字皆与外面、标志等义有关。
宾
(bīn)
《说文·贝部》:“宾,所敬也。从贝声。”
“宾”是个象形字。从字形上来看,甲骨文的“宾”是一个人从外向屋内走去,后来又加上了“贝”或“鼎”,这就意味着带有礼物者为“宾”。隶变后楷书写作“賓”,如今简化这“宾”。
该字的本义就是地位高贵尊崇、受人尊敬的贵客。当宾做动词用时,是“滨”的通假字,意思是用宾客的礼节接待客人。现在,“宾”也用来指客人,但不像古代那样带上身份地位高低的标签。
冰
(bīng)
《说文·仌部》:“冰,水坚也。从仌,从水。凝,俗冰从疑。”
“冰”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都像初凝的突起的冰块的样子。小篆在“仌”(冰)旁边又加了个“水”字,由仌为水凝会意。隶变后楷书写作“冰”。
“冰”的本义就是指水冻结而成的固体。“冰”又引申指使人感到寒冷,如“冰手”。
用以形容人的性情品格,一是指高洁纯净,如说某人“冰清玉洁”,是在赞许其人人品高洁,做事光明磊落,像冰一样清明,玉一样纯洁;一是指为人冷淡、不热情,如说某人“冷若冰霜”、“冷冰冰的”。
“冰”也经常被用来形容人的外貌,主要是形容女子皮肤的晶莹无瑕和形体的高洁脱俗。如“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冰”字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做偏旁时写作“冫”,凡从“冰”取义的字皆与寒冷等义有关。
秉
(bǐng)
《说文·又部》:“秉,禾束也。从又持禾。”
“秉”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像手拿一把禾稻之形。金文中禾在右边手在左边。小篆承接金文,手满把攥住禾稻。隶变后楷书写作“秉”。
“秉”的本义是禾把、禾束。禾把是用手来拿的,所以又引申指手拿着、手持,如“秉烛夜谈”
“秉”还可以表示坚持、拥有,如“君子秉心,维其忍之?”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不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禾部。凡从秉取义的字皆与拿、持等义有关。
病
(bìng)
《说文·疒部》:“病,疾加也。从疒,丙声。”
“病”是个形声字。在甲骨文中,其字形很像一个人正躺在床上(人和床都是竖着写),浑身冒汗,看上去身体十分不舒服。后来,古人在下边加上“丙”,作为声旁。这样,“病”就成了一个形声字。隶变楷书后写作“病”。
“病”的本义为重病,病加重了。后来泛指疾病。由疾病又引申指缺点、毛病。有了疾病,自然就会担心,故又引申指担心、忧虑。
驳
(bó)
《说文:马部》:“駁,马色不纯。从馬,爻声。”
“驳”是个会意字,甲骨文的“驳”字,右边是一匹仰头向上的“马”形,左边的两个叉形,代表马身上的花纹,显示出彼此之间相互交错的样子。小篆的“驳”字,将左边的叉形移到了右边,字义没有改变。隶变后楷书写作“駁”,如今简化为“驳”。
“驳”本义是马匹身体上的花纹。还引申为驳杂、庞杂。该字用作动词,意思是否定他人的意见,如“反驳”、“驳斥”等。
卜
(bǔ)
《说文·卜部》:“卜,灼剥龟也,像炙龟之形。一曰:像龟兆之从横也。凡卜之属皆从卜。”
“卜”是个象形字。甲骨文象龟甲灼烧后出现的纵横裂纹形,是兆象的简形,古人观此以判断吉凶祸福。金文大同。篆文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卜”。
“卜”的本义就是占卜。占卜是预测,由此“卜”又引申为预料。“卜”又引申出选择的意义,如“卜居”就是选择定居,“卜邻”就是选择邻居。
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仍设卜部。凡从卜取义的字皆与占卜活动等义有关。
不
(bù)
《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从一,一犹天也。象形。凡不之属皆从不。”
“不”是个象形字。甲骨文像朝下的花萼之拊(萼托)形。金文和篆文大同并整齐化、符号化,隶变后楷书写作“不”。
“不”的本义为花萼。如《诗经·小雅·常棣》:“常棣(棠梨树)之华,鄂(萼)不(wěi,鲜明的样子)。”但“不”的这个本义已经消失,后世多用其假借义,用作副词,表示否定、相反。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一部。凡从不取义的字皆与花朵或否定等义有关。
步
(bù)
《说文·步部》:“步,行也。从止相背。凡步之属皆从步。”
“步”是个会意字。甲骨文从一前一后的左右两只脚(止),会行进之意。金文将脚印填实。篆文承接甲骨文加以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步”。
“步”的本义是行走。由其本义还可以引申出按照、跟着、跟随的意思。还可以引申指推算、测算的意思。
“步”作为名词是一种长度单位,指的是行走时两足之间的距离。如“不积跬(kuǐ)步,无以至千里”。
“步”通“埠”,作为“埠”的假借字,还指水边停船的码头。
如今既可单用,也可做偏旁。是《说文》部首。现今归入止部。凡从步取义的字皆与行走、行动等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