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边际社会净产量与边际私人净产量的定义
§1.正像我们把国民收入看做是一个连续的流量那样,我们自然地也把形成国民收入的资源作为类似的流量而非存量来加以理解;同时,依此类推,我们认为资源在不同的用途或位置之间进行分配,不是将静止的池塘分成若干部分,而是将河流分成几条溪水。毫无疑问,这一概念涉及与以下两个方面相关联的许多困难,即不同的产业所使用的设备具有不同的耐久性,以及产业整体所具有的动态的变化倾向。然而,尽管有这些困难,一般性的思维足以满足当前的目的。这一目的是,为基本贯穿本编的概念,即边际私人与边际社会的净产量的价值,必须提供一个恰当的定义,关键是必须将这些认定为流量——作为资源的某一给定数量的边际增量的每年使用量的结果。以此为基础,我们即可推演出我们的定义。
§2.为了完全精确起见,有必要将资源的边际增量这一术语,在可能使用的两种意义之间加以区分。这一术语可能被认定为是一种附加,这么说意味着是从外部对已存在的资源的总量提供一种净的增加量,或者是一种转移,即从其他用途或位置向我们正在研究的具体的用途或位置的转移。如果在某一具体的用途或位置上,追加的一个资源的增量对于生产的影响,与其他方面所使用的资源的数量无关,则边际增量的这两种类型的净产量将相等。然而,经常出现的情况并没有满足这种不相关的条件。因此,正如将在后面的一章中所证实的那样,某一企业所使用的第n个单位的资源,将与同一产业中其他企业所使用的资源的数量的大小相关,将生产出不同的产品的数量。按照以上两种方式解释的来自于资源的边际增量的净产量,也许可以分别称作为附加的边际净产量以及替代的边际净产量。然而,一般来说,在任何用途或位置上,来自于这两种资源的边际增量的净产量彼此之间差别并不显著,因而出于多种目的,可以将它们作为同等处理。
§3.下面我们要对搁置的这一点给出更精确的定义,即,当我们说将在任何用途或位置上所使用的资源的边际净产量,作为在那里所使用的资源的边际增量的结果时,究竟意味着什么。这相当于说,资源的某一给定数量的边际净产量等于通过对于这些资源增加或者减少一个小的增量,进而使该资源的总产量产生的差值。然而,这还无法自圆其说。因为可以通过若干种不同的方式实现增加或者减少一个增量,进而相应地得到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们强调一种具体的方式。对于我们来说,在任何用途或位置上所使用的任何资源的流量的边际净产量,都等于该资源流量在适当地加以组织的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量总流量,与该资源流量相差一个小的(边际的)增量的资源的流量,在适当地加以组织的条件下所能提供的产品总流量之间的差值。在这一表述中,短语“适当地加以组织”很关键。如果我们是在这种意义上考虑边际净产量的话,即它等于资源的两个相邻的流量的产量之间的差值,我们通常会认为对于其中的一个流量来说如果组织得适当的话,则一定对另一个流量组织得不适当。然而,由于我们关注的是资源的两个相邻的流量的产量之间的差值,因此,自然认定对于两个流量中的每一个的组织方式,对于它们自身来说,都是最恰当的。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概念。克拉克(Clark)教授对此作过出色的解说。他写道,铁路公司所投资本的边际增量,实际上是“运送商品和乘客的两种装置之间的差值。其中的一种是铺设的铁路,连同现有资源可能实现的完善程度最高的全部设施;另一种则是如果资源减少一个单位所能提供的铁路和设施,则实际的和可能的铁路之间的全部品质之间的差值,实际上就是该公司目前实际所使用的资本的最后增量。资本最后一个单位的产量,就是该铁路实际生产的与资本若减少一个单位所可能生产的量的之间的差值”。[1]
§4.还有一点需要交代清楚。某种生产要素的边际净产量是减少该要素任意(小的)单位所造成的总产量之差,因而边际单位不是任何特定的单位,更不是像某些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是现有的资源中最差的那个单位——在雇用的所有工人中最不具竞争能力的那一个,它是完全相同的全部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小的)单位,通过这种单位,我们可以在想象中将全部单位予以划分。但是,纵然边际单位是任何单位,它却不是随意定位的任何单位;相反,它是被确认定位在边缘上的任何单位。通过事例的帮助,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的含义。在任何产业中撤下一名照管新式机器或者在某一轻松岗位工作的工人使之不再工作,比撤下一名照管老式机器或者在某一艰苦岗位工作的工人,当然会对总产出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在某一特定产业,工作的边际净产量乃是撤下(相同的工人中)任一工人一天的劳动对总产量所造成的影响,如果必要的话,则需要重新安排剩下的工人,其结果就会使未被照管的机器或者未被充实的岗位成为到目前为止仍在使用的机器或岗位中最不具有生产能力的机器或工作岗位。
§5.理解到如此程度之后,我们下一步将精确地区分两种不同的边际净产量,我分别称之为社会的边际净产量和私人的边际净产量。边际社会净产量是产生于任何给定的用途或位置上的资源的边际增量的物品或客观劳务的总的净产量,而不管这一产量中的任何部分将归属于谁。例如,很可能发生未被关注的强加于他人的成本,在后面的一章中将对此予以充分说明,比如说铁路发动机的火花给周边的树木造成未获赔偿的损失。在计算投入到任何用途或位置上的任何数量的资源的边际增量的社会净产量时,所有的这些影响因素都需要包括在内——它们中的一些为积极因素,其他的为消极因素。同样,在任何产业中一家企业使用的资源的数量的增加,也可能在该产业整体中提高外部的经济性,并因此而减少在生产中有关联的其他企业的给定产出的实际成本。这种类型的每一件物品均需计算在内。出于某些目的,最好也把对源于人们的偏好,以及人们从自己的购买或者拥有中获取满意感的能力所产生的间接影响计算在内。然而,我们的主要目标是第一编第3章和第5章所定义的国民收入及其变化,因此不包括精神方面的后果,资源的任何给定数量的边际社会净产量仅由物质要素与客观劳务所组成,除非给出与此不同的具体说明。边际私人净产量是产生于任何给定用途或位置上的资源的边际增量的总的净产量中的物品或实际劳务的一部分,它首先——在销售之前——成为在那里对资源进行投资的责任人的利益。在不同的条件下它等于或者大于或者小于边际社会净产量。
§6.在任何用途或者位置上使用的资源的任何给定数量的边际社会净产量的价值,不过是边际社会净产量在市场上所值的货币总量。同样,边际私人净产量的价值是边际私人净产量在市场上所值的货币总量。因此,当边际社会净产量与边际私人净产量相等,而且投资的责任人销售他所获得的产品时,相对于资源某一给定的数量的两种类型的边际净产量的价值,均等于在生产产品中使用资源的该种数量时的产量的增量,乘以产品销售的单位价格。[2]例如,假设100万个单位的资源投资于纺织行业,每年其两种边际净产量相等,则二者的价值等于这100万加上一个小的增量,如101万的产量超过100万个单位的产量,即为棉布大捆的数量乘以当这一产量被生产出来时的每捆棉布的货币价值。[3]附带地还应该注意到的是,边际净产量的价值与使用101万个单位的资源的总产品的货币价值超出使用100万个单位的资源的总产品的货币价值以上的部分是不相等的——如果的确存在着这一超出部分的话——而且没有理由将二者相互混淆。
[1]《财富的分配》,第250页。在上面引用的句子中,我们用“生产的”一词替换了“挣得的”一词。
[2]此定义潜在地假设实现的价格等于(边际)需求价格。如果因政府的价格限制引起它暂时低于需求价格的话,则边际净产量的价值应该解释为边际(实物)净产量乘以边际需求价格,同时,在这些条件下,边际需求价格不等于实际销售价格。
[3]参看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第847页。细心的读者将会注意到,即使当附加性边际净产量等于替代性边际净产量时,依照边际净产量作为附加性边际净产量以及替代性边际净产量的解释,它们的边际净产量价值也不会相等。不过,一般来说,这一差值属于二阶无穷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