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微观经济影响研究:理论与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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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变量

在本章分析中最核心的被解释变量是家庭消费。CHFS数据非常详细地记录了家庭的各类消费情况,包括食品、衣着、居住(指与调查户居住有关的支出,包括住房、水、电、燃料方面的支出)、耐用品、住房装修维修、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消费类型。因此,CHFS数据的优势是不仅可以准确估计住房财富对总体消费的影响,还可分析其对各分类消费的影响。这为我们检验住房财富效应的影响机制提供了可能。因为,不同类型的商品单价不同,一般而言,单价越高的消费品种越可能被约束(Cox & Jappelli,1993),比如耐用品。同时,不同类型的消费者的需求偏好不同,其各自受到流动性约束的消费品种也会有差异(齐天翔,李文华,2000),比如,相对于日常消费而言,高收入家庭的耐用品消费可能受到更严重的流动性约束,低收入家庭则相反(Gan,2010)。

根据以往研究的经验(Gan,2010;李涛,陈斌开,2010),我们从食品衣着、耐用品、住房装修维修、教育文化娱乐4个方面检验住房财富对不同消费类型的影响家庭居住类支出与医疗保健支出基本与住房财富无关,因此,本章没有汇报这两类消费的估计结果,若需要,可向作者索取。。其中,食品消费数据可以依据这两个问题,即“您家去年平均一个月的伙食费是多少,包括在外就餐?”“如果将去年平均一个月您家消费的那部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的话,按去年平均价格能卖多少钱?”。这两个问题的答案的总额便是月食品消费总支出。衣着消费数据可以依据问题“去年,您家所有家庭成员购买衣物共花了多少钱?”。住房装修维修支出可以依据问题“去年,您家住房装修、维修或扩建花费多少钱?”。耐用品消费包括电视、洗衣机、手机、电脑等大型商品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包括教育培训(如小孩学费、生活费)、购买书刊、旅游支出等。本章的分析将各类消费均换算成年平均消费额后文中涉及消费的分析也均做类似处理。

本章分析的关键解释变量是家庭住房资产。家庭住房资产是受访户自报的住房价值,CHFS最多询问了家庭三套房的现值,超过三套住房的家庭在2011年与2013年的调查样本中占比均不到0.5%,因此,遗漏对三套以上住房价值的统计不会影响本章的分析。与通过房价变化来衡量住房财富变化的研究相比,采用自报住房价值的优势是既可避免我国房价统计方法的缺陷所造成的误差2011年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主要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数据,存在较大偏误。鉴于此,国家统计局于2011年2月16日公布了房屋销售价格统计调查的新方案——《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此后,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统计主要基于网签数据,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住房价格指数统计的准确性(陈斌开,杨汝岱,2014)。,也可避免房价与遗漏的宏观因素同时变动所造成的内生性问题。

参照以往的研究(Campbell & Cocco,2007; Bostic & Gabriel,2009;黄静,屠梅曾,2009),我们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非住房非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总收入、住房负债、非住房负债、受访者及配偶中拥有养老保障的人数、拥有医疗保险的人数、健康成员人数、失业人数占比、家庭总人数、16岁以下少年占比、60岁以上老年占比、调查上一年度有无“红白喜事”。由于家庭除住房资产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也可能产生财富效应(李涛,陈斌开,2014),我们单独对非住房非金融资产进行了控制。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黄金、理财产品、保险账户余额等。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收入、财产性收入、工商业收入、农业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家庭可支配的收入。将住房负债与非住房负债分开进行控制的原因是住房负债会影响住房资产净值,一些学者认为住房财富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是除住房负债外的住房净值(Disney, et al.,2010; Mian&Sufi,2010)本章末尾将以住房净值作为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省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我们以2010年为基期,将2012年各变量名义值换算成实际值虽然调查年份为2011年与2013年,但消费、收入均调查的是家庭上一年度的情况,因此,物价调整以2010年为基期。。与以往文献一致,我们对所有以货币度量的连续型变量做对数化处理,考虑到一些变量存在观测值为零的情况,我们对其处理方式为在其基础上加1后再取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