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尾性极值模型下操作风险监管遗漏风险研究:基于操作风险度量不确定性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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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操作风险度量的基本方法

如何合理准确地度量操作风险,进而管理操作风险是银行的当务之急。通常,操作风险度量方法主要有两个: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

自上而下法是假设对银行内部操作风险状况不了解,将其作为一个黑箱,对其市值、收入、成本等变量进行分析,然后计算操作风险大小的方法。这类方法主要包括CAPM(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基本指标法、波动率模型等。这类方法对数据要求不高,但所得结果准确性也不高。

自下而上法则是在对银行各条产品线的操作损失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后,对每条产品线中的每一操作损失类型都分别进行度量,最终将所有的度量结果合成为整个银行总的操作风险的方法。这类方法主要包括损失分布法、内部衡量法、计分卡法、因果模型法、Delta法、极值模型以及Bayesian网络模型等。这类方法要求有完善的操作损失事件记录,所得结果比自上而下法准确。

在新巴塞尔协议中,按照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由低到高以及对操作风险认识的逐渐提升,可依次使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以及高级计量法度量操作风险。这三种方法的复杂性和风险敏感度依次递增。度量方法越高级,需要的损失事件信息越多,相应地,操作风险度量结果越准确。以下对这三种度量方法分别进行介绍。

1.3.1 基本指标法

基本指标法(Basic Indicator Approach, BIA)是最初级的度量方法。采用基本指标法的银行持有的操作风险资本应等于前3年总收入的平均值乘以一个固定比例(用α表示)。监管资本计算公式为

KBIA=GI×α

式中,KBIA为基本指标法所需资本;GI为前3年总收入的平均值;α为系数,α=15%,由巴塞尔委员会设定,将行业范围的监管资本要求与行业范围的指标联系起来。

其中,总收入定义为:净利息收入加上非利息收入。这种计算方法旨在:①反映所有准备(如未付利息的准备)的总额;②不包括银行账户上出售证券实现的利润(或损失); ③不包括特殊项目以及保险收入。

基本指标法假设操作风险仅与收入大小有关,没有将不同产品线类型的特性纳入模型,这必然导致度量结果的偏差。这种方法忽略了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特征,风险敏感性很差。该方法是新巴塞尔协议确定的金融机构在操作风险度量的初始阶段中使用的度量方法。

1.3.2 标准法

鉴于基本指标法是一种很粗略的度量方法,没有考虑到因产品线特征不同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差异,因此,新巴塞尔协议在对基本指标法进行改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标准法(standardized approach, SA)。

在标准法中,银行业务分为8条产品线: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交易和销售(trading & sales)、零售银行业务(retail banking)、商业银行业务(commercial banking)、支付和清算(payment & settlement)、代理服务(agency services)、资产管理(asset management)和零售经纪(retail brokerage)。计算各产品线资本要求的方法是:各条产品线总收入乘以该产品线适用的系数(用β值表示)。将各产品线监管资本简单加总得到总监管资本,其计算公式为

KSA=∑(GI1-8×β1-8

式中,KSA为用标准法计算的资本要求;GI1-8为8条产品线中各产品线过去3年的年均总收入;β1-8为由委员会设定的固定百分数,建立8条产品线中各产品线的总收入与资本要求之间的联系。各条产品线的β值详见表1-1。

表1-1 不同产品线的β系数

和基本指标法相比,标准法主要在两方面进行了改进:①分别按各条产品线计算总收入,而非在整个机构层面计算。例如,公司金融指标采用的是公司金融业务产生的总收入。在各条产品线中,总收入是广义指标,代表各条产品线的业务经营规模,因此,大致代表各产品线的操作风险暴露。②各条产品线的β值的设定考虑到因产品线特性不同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大小的差异。β值代表行业在特定产品线的操作风险损失经验值与该产品线总收入之间的关系,由表1-1可看出,不同产品线的β值存在差异。

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都假设操作风险仅与收入大小有关,且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这显然是有缺陷的。Shih等(2000)研究发现操作损失强度与总收入存在非线性关系,而且总收入仅能解释5%的损失强度,95%的损失强度主要与产品线类型、管理质量以及环境控制的有效性等有关。因此,这两种方法的度量结果都存在很大偏差。

1.3.3 高级计量法

为了能够更加准确地度量操作风险,新巴塞尔协议进一步提出了高级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es, AMA)。该方法规定银行在符合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内部操作风险计量系统计算监管资本。监管当局要求使用高级计量法应获得监管当局的批准,且详细规定了使用高级计量法的资格标准、定性标准以及定量标准。

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都属于间接度量法。在这三类度量方法下,操作风险度量结果差异非常大。由于新巴塞尔协议鼓励各金融机构发展自己的高级计量法,该类方法成为业界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以下将在损失分布法下,介绍操作风险度量不确定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