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都市企业非税费用负担评析
鉴于以上的分析,四川西部研究院课题组展开对成都市企业非税费用负担的调研。一是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选取各个行业企业作为样本,调研企业的实际缴费情况;二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对市级各部门及其所管理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商会协会收费等收费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三是实地访谈。针对具体问题,筛选特定的企业和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就成都市企业非税费用负担问题进行广泛的探讨与研究,了解一些问卷和资料不能反映的问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验证调查问卷和资料所反映出来的共同问题,起到补充作用。
(一)调查问卷与样本
四川西部研究院课题组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调研的方式对成都市部分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被调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2015年的财务状况及负担情况;二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非税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额度;三是被调查企业对非税费用负担的感受;四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2016年7~9月,四川西部研究院课题组采用简单非重复随机抽样、配额抽样和等距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成都市1012家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按照行业划分,包括农、林、牧、渔业等第一产业的企业27家,占比为2.67%;制造业、建筑业等第二产业的企业502家,占比为49.6%;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的企业483家,占比为47.73%,见图1。其中,制造业有407家,占被调查总企业数的40.22%,说明成都市企业中有近一半的企业在从事制造业,分布在其他行业的企业较为分散,具体行业分布见图2。
图1 被调查企业的产业分布
图2 被调查企业具体行业分布
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包括国有企业27家、集体企业2家、私营企业252家、股份制企业75家、有限责任公司620家、其他企业36家,见图3。
图3 被调查企业性质
(二)问卷调查分析
1.成都市企业非税费用负担相对较重,且在社会中介机构收费方面较重
调查数据显示(见图4),被调查企业中有5%的企业认为企业的非税费用负担很重,认为非税费用负担较重的企业占企业数量的28%,认为非税费用负担一般的企业占企业数量的32%,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可以承受的企业占企业数量的28%,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很轻的企业占企业数量的4%,不清楚的企业占企业数量的3%;另外,43.6%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企业非税费用负担主要集中在社会中介机构收费,认为非税费用负担集中在政府部门收费方面的企业占比为30.8%,认为非税费用负担集中在事业单位收费方面的企业占比为25.4%,不清楚的企业占比为0.2%。
图4 被调查企业非税费用负担
仅有32.4%的企业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可以承受或很轻,有64.6%的企业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很重、较重和一般,说明成都市企业的非税费用负担对于企业而言相对较重。非税费用负担主要体现在社会中介机构收费和政府部门收费,在不同程度上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其中,企业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有残疾人保障金、排污费、担保费用、环境检测、特种设备检测等检测费,所涉及的收费部门主要有社保局、环保局、质监局、残疾人联合会和中介机构等。
2.成都市部分企业非税费用负担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
在被调查企业中,有38.6%的企业认为非税费用负担逐年增加,仅有21.8%的企业认为非税费用负担逐年减少,还有39.6%的企业表示不清楚,这说明成都市企业的非税费用负担存在逐年增加的趋势。见图5。
图5 被调查企业非税费用负担变动趋势
3.部分企业认为成都市非税费用负担与其他省市比较偏重
在被调查企业中,大多数企业未在外省经营过或在外省无分支机构,占比分别为46%和31%,少数企业在外省经营过或在外省有分支机构,占比分别为9.4%和13.6%。其中大多数企业并没有与外省负担做比较,有13.2%的企业表示本地负担与在外省负担差不多,有11%的企业认为本地负担比外省重,有8.8%的企业认为本地负担比外省轻。
4.成都市非税费用负担缴费规范性有待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有29.8%的企业认为目前成都市非税费用负担收缴的运行规范性一般,认为不太规范和很不规范的企业占比为11.8%,认为非常规范和比较规范的企业占比为35%。这说明成都市政府在加强非税费用负担收缴方面的运作规范性上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见图6。
图6 成都市非税费用负担收缴运作的规范性
5.成都市非税费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较好
企业在办理非税费用负担相关业务的过程中,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满意的企业占比为22.2%,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比较满意的企业占比为35.4%,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一般满意的企业占比为37.4%,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的企业占比为5%。这说明非税费用负担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较好,但仍有改善的空间。见图7。
图7 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三)小结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几个以往涉及较少的问题:一是被调查企业反映的频次最多的两种不合理的费用分别是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和各项中介收取的检测费。其实这两项费用并不是企业缴纳金额最大的费用,但这类“不起眼”的费用在征收过程中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困扰。二是企业普遍认为前置审批程序和制度设计等因素对企业的影响超过费用金额,这跟以往我们对非税费用负担的理解多少有点不一样。实际上亚当·斯密的赋税原则同样适用于非税费用的征收,应做到“平等、确定、便利、经济”,说明成都市企业对非税费用负担的判断也没有停留在直观层面。三是被调查企业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很轻的仅占4%,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可以承受的占28%,认为非税费用负担很重、较重或一般的比例较高,达到64.6%,反映出成都市总体非税费用负担水平可能已经拖累了企业经营。四是在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在减轻非税费用负担的诉求上愿望很强烈。这说明成都市大多数企业认为自身的非税费用负担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是对较重的非税费用负担的一种委婉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