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老子的哲学思想
老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鲜明的无神论者,他的宇宙自然观总体是唯物的,他的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一、老子的宇宙观——道
“道”,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主要观点记载于后代所撰的《道德经》内。
(一)老子认为道是世界万物的本源
老子提出“道”为世界万物的本源。何谓“道”?《道德经》第一章说: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为万物之母,为“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第六章)
图7 道可道,非常道……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老子认为“道”存在于天地万物之先,“有物混成,先天地生”,(二十五章)老子坚信这个“道”是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但这个物究竟是什么,老子自己也说不清,他认为是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混沌东西,第二十一章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并以“大”、“玄”形容之。
(二)老子认为道是物
老子虽然没有说清楚“道”究竟是什么,但他确定道是“物”,即认为天地造化之母是物,而不是什么神灵,这足以说明老子的宇宙观是唯物的。对待世界的起源是物还是神灵,这是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正如马克思所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两者孰先孰后的问题,是精神先于自然界,还是自然界先于精神……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先于自然界,从而归根到底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源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列宁选集》第二集,马克思学说,581页,人民出版社,1960版)
(三)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始
老子强调道为万物之始,距现在无限遥远,仍有看不见摸不到之势。老子肯定万物之母是物质性的东西,因此提出“有物混成”,足见老子的道是强调物质的,并非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老子“道”生万物的演化过程是“道”(“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从有,“复归于无”,“归根于静”,表示事物从无到有,由有到无,由无到生,由生到死的生长消亡过程,也即由动到静的转化过程。
(四)老子的“道”是一种宇宙本体
“道”是一种客观存在,是表示宇宙万物生成变化的天道观,因此,老子提出:“道”的宗旨在于承认事物的起源是物而不是其他精神性的东西,足以说明老子的宇宙观是唯物的,不能把老子的宇宙观认为是唯心的。老子的宇宙观被抨击为客观唯心主义是不客观的,老子的宇宙唯物观应加以充分肯定。当然老子没有指出这个物是什么具体的东西,这也是当时历史条件所限,应客观地看待。
但是需要提出的是,老子认为生万物的这个物,叫不出名字,是恍惚无形的,而且“独立而不改”(第二十五章)。认为万物造化之母——“道”,是独立于万物运动之外,而且自始至终是不会有变化的。假如老子不在《道德经》第二十一章内反复强调这个道是一个物,那么确有可能被理解为物质运动之外的什么原始动力。(老子这个形而上学的错误观点又被庄子错上加错地发展了,见庄子章)其依据主要为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此句是《道德经》对“道”的进一步阐述,然而问题的症结也就在这里,把象征“万物负阴而抱阳”的“一”认为是“道”所生(“道生一”),这就是说在阴阳运动化生万物之先,还存在着一个产生万物运动的东西——“道”,这个东西存在于阴阳运动之外,并且独立而不变(“独立而不改”)。这就是说,老子把道与万物运动割裂开来,他虽然也承认这个物是运动着的(“周行而不殆”),但却认为是独立的和无变化的,老子的这种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给“道”赋上了形而上学的色彩。尽管老子的“道”包括宇宙本体及运动规律两个概念,但他在论述宇宙本体时,其“道”确是指宇宙本性的,并没有和代表规律的道相混。
杨力启示
老子的宇宙本体——“道”是唯物的(朴素的),是无神论的,但却又是形而上学的。因此《道德经》这部书反映的老子的观点是矛盾的:既是唯物的,却又隐藏着唯心的成分;虽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在内,但在核心问题上却是形而上学的。老子的道,如只从某一章句来理解,都有客观唯心之嫌,只有从全部《道德经》,从总体来看,才能把握它的唯物性。
图8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二、老子的社会观——无为
老子的“无为”是其思想体系的核心,包括两个观念,一是天道无为观,一是人道无为观。其中,天道无为观是积极的、前进的,而人道无为观则是消极的、倒退的,结合《道德经》原文分析如下。
(一)老子的天道无为观的宗旨是自然无为
《道德经》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道法自然”是杰出的宇宙自然观,光彩异常。“道法自然”即指要遵循自然规律。这个哲理,应用于对待天道是积极的、光辉的,人是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
老子“道法自然”在自然科学方面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是划时代的。当然顺应自然和人能征服自然是两个含义,并非否定人征服自然的能力。人与天地相应,人生活在宇宙天地之中,自然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体,因此,顺应自然规律是正确的、科学的。
(二)老子的人道无为观,是其天道无为观的社会化
老子把天道无为观照搬于“人道”,是其最致命的弱点。他强调人与天地相应,却否认人与社会的密切关系。事实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对人的影响要远远大于自然界对人的影响。
图9 大音希声
老子在重天道、轻人道思想的支配下,对社会消极回避,当然他的这种消极回避的人生观是和他长期的隐士生活分不开的;老子的“无为”在《道德经》里共有二十一章论述过,占《道德经》的四分之一,足见“无欲”、“不争”、“不为”在老子学术思想中的地位。
图10 大象无形
(三)关于老子的无为无不为
人们对老子的“无为无不为”(三十七章)历来是有争论的。如果仅从这一句话分析,也可理解为不妄为即能万为,即不妄为才能做到专心所为,最终才能达到无所不为。否则事事皆为、万念万欲,则将一事不为。如此,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方法学的,而且是哲理性很强的方法学。但是,如从《道德经》对无为论述的全貌分析则不然,《道德经》的“无为”包括无欲、不争、无智、无知、居下、知退、无志、不辨、不信、柔弱……如:
图11 天下万物生于有
第八章:“夫唯不争,故无尤。”(无过失)
第三十七章:“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第六十三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图12 有生于无
第六十六章:“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第六十八章:“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第七十章:“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全部《道德经》有关无为一类的训告,俯首皆是。
以这种观点治国,他主张“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只要听其自然,国家便可自正。人民应“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五十八章),政府暧昧迁就、混混沌沌、得过且过,百姓应老老实实不闻不问,甚至提出“不以智治国,国自福”。老子还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五十七章)主张政府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老百姓才能顺从,无为才易治民。故老子强调:“有事不足以取天下。”甚至为了使民不争而主张“不尚贤”,即不标榜贤能,不表彰先进,以使未被表彰者保持平衡,为使民不盗,而不置珍贵之物。
老子认为无知才能无欲,提倡不学无术。甚至主张人的智力应倒退得像婴儿一样才能无欲,十章:“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废除对人民的教育,竟提出愚民政策:“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十九章),还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六十五章)“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六十五章)
无为无欲将导致什么境界呢?老子在《道德经》最后第八十章总结性地说道;“小国寡民……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要倒退到远古原始氏族社会,“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相见不相识,足见老子最终向往的是倒退的、落后的、原始的远古社会。
杨力启示
综观《道德经》全文有关无欲无为的原文来看,老子日“无为”,总体上是消极的、倒退的,他的这些哲理,可以称之为“隐士哲学”,用之养生尚可,用之于人事、国事则不可。试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顽强的斗志和奋发的精神风貌,那么这个国家和这个民族便没有灵魂了。因此,对老子的无神论及宇宙观应高度肯定,而对老子的无为社会观则应猛烈地抨击。
三、老子的辩证哲理
《道德经》五千字中蕴藏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这是《道德经》的主要成就之一。《道德经》吸取了《易经》的辩证法思想,又进一步作了发展。《易经》无论卦序、卦符、卦辞和爻位、爻辞都体现着辩证法思想,如六十四卦卦序、八经卦卦序都反映了阴阳消长盛衰转化的规律,乾卦从初九爻至用九,六个爻的爻辞都充分反映了这一物质运动的辩证规律。如《易·乾》的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九三君子终日乾乾,九四或跃在渊,九五飞龙在天,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乾卦通过龙的潜、在、跃、飞、亢、悔,表达了事物的由弱到壮、由衰到盛、由盛到衰的消长转化的辩证法思想。
总之,《易经》八卦原理体现了事物的运动、发展和转化关系,有光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易传》又充分发展了这一思想,如《易·系辞》“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天地氤氲,万物化醇”,“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生生之为易”,“天地之大德曰生”。《易传·杂卦》“损益盛衰之始也”皆是。《易传》的辩证法思想是先秦哲学中最光辉的,对《道德经》有重要影响。
图13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图14 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
《道德经》在事物的转化方面汲取了《易经》的思想,又作了精湛的论述,第四十章曰:“反者,道之动”,事物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是事物运动的规律。“弱者,道之用”是强调衰弱可以向强盛转化。三十六章:“柔弱胜刚强”,“曲则全”,“枉则直”。五十八章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等皆体现了老子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图15 老子: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图16 知止不殆
杨力启示
需要强调的是弱可转化为强是符合辩证法的,但应区分是代表新兴的柔弱或是代表腐朽的衰弱。如过分强调“有生于无,无生于有”(五十二章),“守柔日强”,“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对腐朽衰弱的弱就不应再去促使它转化,也不可能转化。事物之间的转化是有一定条件的,离开了一定的条件,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可以转化的,轻视去创造转化的条件,一切听其自然,则易跌入庸俗辩证法的泥坑。这也是老子辨证法中最致命的弱点。
四、老子的哲理是千古难变的真理
老子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是道家的先师,他所开创的道家学派,在诸子百家中占有重要地位。道家学术思想对中国的文化、思想、文学、艺术、军事……都有重要影响,老子的宇宙自然观尤其有着积极的影响,其“道法自然”哲理闪烁着唯物主义的光辉。《道德经》五千字,词义锤炼,哲理丰硕,为道家经典。虽然主要反映老子的思想,但也是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老子的最大成就是创立“道”说,提出世界的本源问题,反对神灵,发扬辩证法哲理。在宇宙天道观方面,老子的成就是卓越的。对后世哲学、自然科学、人体科学、摄生、气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世界的本源是物质,万物的创造与鬼神无关,甚至连鬼神都是物产生的。这些闪光哲理是千古不变的真理,也代表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先进性。
图17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图18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图19 知止可以不殆
图20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老子消极无为的社会观反映在老子的长期隐士生活中,他愤世嫉俗,同情农民却又无能为力,绝望和不平使老子精神世界开始了滑坡,终于产生了消极倒退的无为观。老子这些观点对中国人民的影响无疑是消极的、不利的。难怪有人抨击老子的无为无欲观是精神麻醉剂,但老子产生这些思想不是有意的,而是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应该客观地对待老子的思想。
杨力启示
总之,老子的社会观倾向消极,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但老子的自然唯物观却是先进的、积极的,应加以肯定。尽管如此,老子仍然不失为中国古代有影响的、卓越的哲学家和思想家。
综上所述,作为道家学派的老子,对中国古代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反映老子思想的不朽巨著——《道德经》也将永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