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1 排污权交易的概念
1.1.1 排污权
环境是一种稀缺资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给自然资源下的定义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和。环境对排放污染物的承载能力就是这种自然环境因素之一,从属于自然资源。环境不仅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繁衍的栖息地,为人类提供生产活动的原材料,而且对人类活动所排放的污染物具有扩散、贮存、净化等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的急剧增加,人们对环境资源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环境资源也变得越来越稀缺。
排放污染物会占用环境容量资源,而环境资源又是稀缺的,因此,必须对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加以限制和约束,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排污权概念的提出正是基于此目的,通过排污权来约束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从而有效地保护环境。
从经济学意义上来看,排污权由产权的概念延伸而来。产权不仅是指对财产的所有权,还包括对财产的使用权、用益权、决策权和让渡权,是财产主体通过财产客体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权利关系。产权是一组权利束,所以它除了排他性、可交易性等属性外,还具有可分解性。将产权的概念引入环境资源,环境容量资源的产权可以分解为所有权和使用权。因为环境容量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而污染物的排放使用了环境资源,所以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权。
从法学意义上来看,排污权的法律属性可以被界定为行政许可性权利。因为排污权实际上是一种排污许可,在实际操作中,排污权是环保部门根据排污者的申请,依法审查实际排污量后准予其排放一定量的污染物的权利。排污者在许可限度内排污是允许的,这是法定权利;超许可排污是要遭受处罚的,这是法律对其行为的一种约束。
经济学和法学意义上的排污权各有侧重:经济学主要是从成本和收益的角度出发,通过排污权利的界定来更有效率地减少污染物排放;而在法学上,主要是从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并减少交易成本的角度出发,通过一种国家强制力来界定污染物排放的权利。
本书使用的排污权概念是结合以上分析得出的。排污权是指一定区域的允许排污总量在环境容量决定的前提下,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所取得的排污指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排污者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必须在行政许可范围内,这样该排污者的排污行为才是合法的,其才有资格使用环境资源。
1.1.2 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又称买卖许可证交易,是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控制手段,它起源于科斯定理,是产权理论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典型应用。排污权交易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由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趋势、社会环境等因素确定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确定该地区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各种污染物(如SO2、COD、BOD等)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选择不同的方式(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对排污权进行初始分配;同时,政府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等手段使排污权能够合法、顺畅地买卖;各个排污企业在得到归其所有的初始排污权后,再根据各自污染治理成本的差异、排污权需求量等因素,自主决定是自行治理污染还是在排污权二级市场上购入或卖出排污权。排污权交易是运用经济杠杆作用,调动排污企业的积极性来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目前我国实行水环境、大气环境资源公有制和政府供给制度,排污权转让市场尚未形成。在政府供给自然资源的国家里普遍存在环境资源管理效率低下的现象,是因为政府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产权交易的目标则是尽可能地获取经济收益。在市场经济下,要想使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合理地发展,必须规定政府对排污权管理的限度和范围。
排污权交易是从环境问题的经济根源入手,通过市场机制的经济刺激作用,降低污染物减排成本,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环境管理手段。其内涵是:排污权交易体现了一种环境管理思想,即在满足环境要求的条件下,通过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而实现环境容量的优化配置。
顾名思义,排污权交易的标的就是排污权,即企业获得的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在企业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政府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赋予的,未经特定允许是不可交易的。这种形式的交易是新排放源获得污染物排放资格的一种方式,一般发生在新建项目和现有项目之间。交易的排污权一般是现有工业项目通过关闭或者进行技术改造,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新建项目腾出排放指标空间。由此可见,这种形式的交易主要作用于项目的起始和技术革新阶段(政府赋予企业排污权不属于交易),政府在其中需发挥重要作用。
1.1.3 排污权交易作用机理
排污权交易首先需要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即限定排放指标的供给。在需求很大并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排污权具有经济价值。在此基础上,排污权交易才可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势,通过经济刺激来促进企业实施减排。由此可见,排污权交易的效率由污染物总量水平和市场交易两个因素决定。总量水平决定了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即排放权的价值大小,市场交易发挥了经济刺激的作用,决定了减排的成本。如图1-1所示。
图1-1 排污权交易的作用机理